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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第一章 目 的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合理指导和服务于矿井的安全、生产,保障矿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从技术上保证矿井“一通三防”工作顺利进行,减少煤矿“一通三防”事故的发生,根据新版煤矿安全规程、山西霍州力拓煤业有限公司“一通三防”管理制度以及煤矿质量标准化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矿“一通三防”各项制度。第二章 适用范围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山西霍州力拓煤业有限公司“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第三章 专业术语第三条 “一通三防”-通是指通风,三防是指防瓦斯、防煤尘、防灭火。第四条 “一通三防”例会-是指由矿长主持,总结上月“一通三防”
2、情况,同时安排下月“一通三防”工作,着重研究解决“一通三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第五条 “三违”现象-是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第六条 瓦斯检查“三对口”-是指瓦斯记录手薄、牌板、台账的内容、时间、人员一致。第七条 “一炮三检”-是指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要认真检查放炮地点附近的瓦斯,瓦斯超过1%时,严禁装药放炮。第八条 “三人连锁放炮制”-是指放炮前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派人设警戒,下达放炮命令,并检查顶板与支架情况,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员,瓦斯员经检查瓦斯、煤尘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员发出放炮口哨后进行放炮,放炮后三牌各规原主。放炮现场必
3、须填写“三人连锁放炮制”交接表。第九条 “三专两闭锁”-是指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和专用供电线路;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第四章 “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第十条 “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内容(一) 矿级领导岗位责任制1、 矿长“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1) 矿长是我矿“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法规、法令、批示和决定,将通风作为矿井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贯彻到安全工作的始终。(2) 组织和协调通风、生产、机电、供应、计划、财务、职教、运输、安监等部门,保证矿井通风所需人、财、物合理配置,业务管理工作得到有效监控。(3) 每日审阅瓦斯和通风调度日报,掌握矿井通风瓦斯动态
4、,每月研究一次通风工作,解决通风重大问题。(4) 负责“一通三防”事故的抢救和处理。2、 总工程师“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1) 在矿长的领导下,对矿井“一通三防”技术业务管理全面负责。(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一通三防”的法规、政策、文件和指令,在矿井规划、设计、生产过程中组织实施。(3) 负责组织制定矿井“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从安全技术措施上为“一通三防”管理创造有利条件,防止重大瓦斯、煤尘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4) 调动矿井通风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组织完成“一通三防”技术业务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条件,给职工创造良好作业环境。(5) 负责组织编制矿井通风发展规划,开展
5、技术革新和技术推广,普及矿井通风安全知识。(6) 每月召开一次通风例会,专门研究通风工作,每日审阅通风瓦斯日报表,接收通风工作汇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7) 组织开展业务达标竞赛,负责通风责任制检查考核与兑现。(8) 负责“一通三防”事故的抢救和处理。3、 通风副矿长“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1) 负责矿井“一通三防”技术工作,负责矿井通风、防尘、防灭火、防治瓦斯技术措施、报告、方案的审定工作。(2) 参与矿井采区、工作面的“一通三防”工程的设计和审定。(3) 负责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技术工作,参加“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检查,做好“一通三防”标准化工作。(4) 支持矿井、采区、工作面的通风系统调整
6、和完善工作。(5) 负责矿井“一通三防”工程的设计与审批。(6) 协助总工程师搞好矿井“一通三防”的管理和隐患处理。(7) 负责通风安全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8) 完成矿长及总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4、 生产矿长“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1) 负责调配通风所需人员,优化劳动组织,稳定职工队伍。(2)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规定组织井下生产,指挥完成通风工程设施。(3) 协调相关单位贯彻安全技术措施,处理矿井通风方面出现的问题,组织质量达标活动。(4) 做好职工工资分配工作,完成通风责任制考核兑现。(5) 参加抢险救灾工作。5、 机电矿长“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1) 负责“一通三防”有关机电
7、设备的到货、施工及验收,并保证其安全运行。(2) 负责组织对矿井机电设备定期检修工作,消灭电气失爆。(3) 负责组织完善机电保护,严防“三把火”。(4) 落实责任制,消灭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并保证主扇正常运行,保证矿井安全供电。(5) 协调供电业务部门,及时供应通风方面所需设备和配件。(6) 协助通风部门,确保局扇供电实现“三专两闭锁”。(7) 参加抢险救灾工作。6、 安全矿长“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1) 负责通风安全监察工作,协助矿长组织贯彻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通风管理制度。(2) 监督并参与制定矿井通风规划和各项安全措施,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情况。(3) 及时掌握安全动态,督促排查通风事故隐患,
8、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并及时处理通风方面的“三违”行为。(4) 调动矿井通风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组织完成“一通三防”各项重点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为职工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5) 召集全矿安全例会和安全现场办公会,同时协调解决通风方面的问题。(6) 落实对通风工作的激励和奖惩措施。(7) 参加事故抢救和组织事故追查。(二) 各科队“一通三防”业务保安责任制1、通风科“一通三防”业务保安责任制(1) 在通风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一通三防”业务管理工作,承担矿井“一通三防”的日常管理工作。(2) 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一通三防”的规章制度,参加矿井规划、设计工作,审查采掘作业规程和安
9、全技术措施中有关“一通三防”的专项规定。(3) 负责矿井通风系统管理,消灭不合理的串联通风,最大限度地减少角联和通风阻力;发生灾变后,迅速有效地进行风量调节和反风;最大限度地减少排风之间平面交叉,做到技术上先进、安全上可靠、经济上合理。(4) 负责各类作业规程和措施中有关“一通三防”措施的审批管理,保证“一通三防”措施得力,切实可靠。(5) 负责贯彻落实“一通三防”管理的各项制度。(6) 负责搞好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工作,制定矿井“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达标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7) 负责井下各工作地点的风量管理,当工作面瓦斯涌出量或其它条件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调整风量,进行解决,发现瓦斯超限,有
10、权采取停采措施,确保瓦斯不超限。(8) 负责对有关“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9) 参加“一通三防”事故抢救和处理。2、矿调度“一通三防”业务保安责任制(1) 及时传达上级有关“一通三防”工作的指示、指令。(2) 参加每月的“一通三防”例会,及时贯彻落实“一通三防”有关规定和措施。(3) 每次调度会在安排生产的同时,安排有关部门及时处理“一通三防”存在的隐患,做到时间、人员、责任“三落实”。(4) 发生矿井停风、瓦斯超限时,立即通知停产,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和部门,按规定处理。(5) 参加事故抢救追查工作。3、机电科“一通三防”业务保安责任制(1) 负责机电设备的采购、验收,抓好安
11、装质量,为“一通三防”工作创造良好条件。(2) 负责设备定期检修、消灭电器失爆,防止引爆瓦斯煤尘。(3) 负责完善设备各类保护,落实管理措施。(4) 负责通风机的维护和管理,使其各项指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5) 井下变电所跳闸后,必须按规定优先恢复井下局部通风机和瓦斯监控系统的电源。(6) 及时供应“一通三防”方面所需设备和配件。(7) 参加事故抢救和处理。4、技术科“一通三防”业务保安责任制(1) 地测部门及时准确提供巷道贯通距离、地质构造,煤层、瓦斯含量等地质资料。(2) 为通风部门提供矿井通风管理必须的图纸资料。(3) 协助通风部门完成必要的工程设施测绘、勘测任务。5、安监科“一通
12、三防”业务保安责任制(1) 负责“一通三防”监督检查工作。(2) 监督并参与制定矿井通风计划和各项安全措施,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情况。(3) 参与并督促其它职能部门排查通风事故隐患,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并对通风方面的“三违”严肃查处。(4) 监督矿井用于通风方面的资金安排和执行情况。(5) 及时考核发放与“一通三防”有关的特殊工种上岗证。(6) 建立无计划停风检查记录台帐,落实对通风工作的奖励和惩罚处理措施。(7) 安全员有责任对管辖范围的瓦斯进行监测,发现问题立即停产并及时汇报。6、掘进队“一通三防”业务保安责任制(1) 加强通风管理,保证掘进巷道断面符合设计要求,管理好掘进面的通风设施。严禁同
13、时打开两道风门和损坏通风设施,按规定搞好巷道贯通工作,杜绝无风、微风和瓦斯超限作业。(2) 跟班干部、班组长,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检仪,认真搞好工作地点瓦斯检查,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瓦斯管理条例及我矿通风瓦斯管理办法,听从瓦检员的指挥,预防和避免瓦斯事故。(3) 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管理制度,使用好水炮泥,放炮前后对工作面30米内进行洒水。(4) 搞好瓦斯自动监控装置的维护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其功能。(5) 加强电气设备的管理,消灭电器失爆现象。(6) 负责对施工巷道内的隔爆水棚、水幕、转载点喷雾的安装使用、维护、管理工作,同时负责管辖内巷道的冲洗和浮煤的清扫。(7) 负责本工
14、作面的皮带头,防灭火设备的配备和使用、维护、管理工作,皮带机头必须采用不燃性支护。(8) 负责对局部通风机的安装维护及正常运行,杜绝无计划停风、停电。7、运料队“一通三防”业务保安责任制(1) 负责队所管巷道的净化水幕,隔爆设施的安装、使用、维护工作。(2) 负责对所管巷道浮煤的清扫,并对所管巷道定期进行冲洗煤尘。(3) 负责主要运输大巷按规定进行大巷刷白。(4) 负责及时运送“一通三防”方面所需材料,确保通风设施及时构筑。(5) 负责井下通风设施保护工作,运料不得同时打开两道风门。(6)按照规定周期对主井口、副井口及地面皮带走廊、煤仓上部平台洒水灭尘并及时清扫浮煤。8、 通风队“一通三防”业
15、务保安责任制(1) 按照通风科提出的计划,保质保量完成构筑通风设施工作。(2) 负责主、回风巷、采区回风巷的防尘设施吊挂维护。(3) 负责对主进、回风巷、采区进、回风道,按规定周期进行冲洗。(4) 负责隔爆设施的安装维护。(5) 负责矿井主扇日常管理工作,必须保证主扇正常运转。(6) 对主要进回风巷每年进行一次刷白。9、 瓦斯队“一通三防”业务保安责任制(1) 负责矿井通风系统和瓦斯管理工作,加强对瓦检员的管理,规范瓦检员的行为,保质保量完成瓦斯检查任务。(2) 负责贯彻落实排放瓦斯管理制度及上级有关瓦斯管理的规定。(3) 按照排放瓦斯措施组织人力、物力及时进行排放瓦斯工作,及时处理各种类型的
16、瓦斯超限,杜绝瓦斯超限作业。(4) 按照局部通风管理制度的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延接风筒,保证安全生产,负责局扇位置的确定和“两闭锁”,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通风科队领导。(5) 负责通风设施、通风系统的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确保通风系统稳定,满足各用风地点要求。(6) 定期测定矿井各地点风量,按照调风计划及其措施,组织人力、物力进行通风系统调整,并做到有记录可靠。(7) 按时完成通风科安排的其它工作。(8) 严格按照“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标准进行施工作业。10、采煤队“一通三防”业务保安责任制a) 加强电气设备管理,消灭电器失爆现象。b) 负责所管巷道、防尘管路的安装以及转载点喷雾、巷道净化水幕、巷
17、道隔爆设施安装、使用、维护工作。c) 对所管巷道按规定周期进行冲洗巷道煤尘。d) 流动电钳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瓦斯超限立即停止作业,通知瓦斯员及瓦斯队干部现场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后方可进行作业。e) 保证回采工作面采煤机内外喷雾正常使用。(三) 通风科岗位责任制1、通风技术员岗位责任制(1) 负责整理各种报表、记录、仪器、仪表和各种设备台帐,做到物帐相对应。仪器、仪表定期校正、维修。(2) 负责通风系统图等各种图纸的填绘工作。(3) 负责进行全矿风量核定,通风能力核定,并做出实施措施,报科长审核。(4) 负责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工作。(5) 负责执行每月5日、15日、25日全方位的测风
18、工作,并根据测风结果做出具体分析、风量调整措施,报科长审核实施。(6) 每天深入井下,严格通风系统巡视检查,并将所查问题以三定表的形式,通知到队组。(7) 及时填写测风牌板,以及牌板的制作,更换工作。(8) 在科长的领导下,参与巷道贯通前后的通风系统调整的各项工作。(9) 负责按规定进行一般情况下的风路调整。2、 瓦斯员岗位责任制按照瓦斯检查循环图表的规定,负责分工区域内的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的检查,认真填写循环图表、记录手册、瓦斯牌等工作。负责分工区域内的通风设施检查工作,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并汇报瓦斯队。负责分工区域内局部通风的风筒吊挂、维护、更换、保管等工作。在瓦斯队长的领导下,
19、负责瓦斯浓度在3%以下时的瓦斯排放工作。负责监督执行批准的各种安全措施。负责监督各所属工作面的放炮员放炮工作,严禁煤粉充填。负责风筒的领用、下放、回收时的数量清点以及报废风筒的清理工作。负责风筒的就地缝补工作,要求缝补及时,严密不漏风。负责追查丢失风筒的数量及责任人。(四) 监控室“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1、 认真执行“三大规程”和上级有关监测设备管理方面的批示和规定。2、 负责填写主机屏幕上瓦斯的各种报表及汇报请示工作。3、 配合井下维修工在修理井下设备时,使井下传感器显示和机房屏幕显示相一致的工作。4、 负责井下瓦斯超限的汇报请示工作。5、 负责设备有异常,或出现故障时,向领导请示、汇报。6
20、、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实行交接班记录。7、 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负责对机房监控设备的清扫、卫生工作。(五) 井下监控设备保养维修工“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1、 要听从领导的安排,完成日常的设备维护工作,并完成特殊情况的任务,随时上岗对井下的瓦斯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巡回检查。2、 入井前携带好有关工具、仪器等物品,做到维护及时、准确。3、 入井后要遵守“安全规程”和煤矿的有关规章制度,严禁违章作业,杜绝“三违”现象。4、 调试瓦斯传感器时,要带好光干瓦检仪器,测准瓦斯浓度并按规定步骤进行瓦斯调试,调试等运行20分钟后方可离开工作现场,必须保证调试的传感器准确可靠。5、 在安装、移装
21、和敷设电缆时,必须按有关规程进行,严禁带电作业,保证工程质量。6、 在搬运用和移装设备时,要小心爱护,不得损坏,并做好设备的回收工作。7、 在井下安装(移装)调试时,要与井上机房联系,做到现场实际情况,传感器和机房屏幕相一致,并将运行情况向机房人员汇报清楚。8、 要保管好系统的备品配件,随时检修分站、探头,及时回收和领取电缆,对监控系统的设备、财产负责。9、 要遵守劳动纪律,填写好当日工作报表和设备报表。(六) 校验人员“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 1、 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和所有安全监测方面的指令通知等。 2、 严格岗位纪律,不脱岗、串岗、不干私活。 3、 及时对井下回出的装置进行调试校验,做到准
22、确、可靠,做好校验记录。 4、 校验传感器要轻拿轻放,不得碰撞、损坏。 5、 负责对装置发现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不能修理的向厂家提供以便修理。 6、 负责校验室的整洁卫生工作,做到干净、整洁。 7、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七) 测尘员“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 1、 认真执行“三大规程”和上级有关防尘方面的指示和决定。 2、 负责定期测量井下各工作地点空气中的粉尘浓度,填制粉尘报表,按规定送发有关单位和人员,并提出改进性意见。 3、 负责检查工作面各转载点的洒水装置工作情况及巷道中煤尘堆积情况。 4、 及时填绘矿井防尘管路系统图。 5、 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八) 测风工“一通三防”
23、岗位安全责任制1、 测风工负责全矿井通风风量、风压和漏风量的测定、调节;及时发现矿井通风存在的问题,汇报有关部门。2、 在矿井进行风机性能测定、通风阻力测定、反风演习和瓦斯等级鉴定中,负责有关风量的测定。3、 负责填写测风报表、手册、井下测风牌板和绘制通风系统图等工作。4、 熟悉矿井通风系统,掌握通风设施设置地点、位置、种类、用途和使用状况,要明确知道这些设施的功能、作用和重要性。5、 为确保井巷风流的稳定性,所设置的通风设施都必须符合质量标准的要求,测风中发现通风设施有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要立即汇报上级。6、 在巷道贯通时,做好通风系统的调整工作。7、 在发生事故致使通风设施遭
24、到破坏时,应根据处理事故的需要,及时做好通风系统的恢复工作。8、 熟悉局部通风机的结构、原理、性能、技术特征和一般的维修知识。掌握各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设计和现场的使用管理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处理。9、 局部通风机和风筒的安装和使用,都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和质量标准的要求。第五章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第十一条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内容(一) “一通三防”组织机构1、 我矿必须成立专门的“一通三防”组织机构,负责领导全矿井的“一通三防”工作。2、 “一通三防”领导组织由总工程师担任组长,通风矿长担任副组长,通风科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各职能科队长担任成员,(详见“一通三防”组织机构图)。3、 “一通
25、三防”领导组在组长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各成员必须听从组长的调度,对组长负责。4、 各成员对自己所管辖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保证安全生产。(二) 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1、 主扇必须保证全天24小时运转,由双人操作,做好记录,如有声音异常、停电、停风、水压计有大的变化等一系列异常现象,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向通风科、机电科值班领导汇报,并做出处理意见。2、 重新启动或更换风机,必须保证能在10分钟内完全启动。3、 风机房必须张贴风机启动的操作规程,且操作规程必须由机电科、通风科共同起草,总工审核,并严格执行。4、 主扇主副司机,必须由精通业务、经过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且能熟悉并按操作规
26、程操作,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5、 主扇的有计划停风,必须报矿总工程师,编制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对于主扇由于其它原因造成无计划停风,主风机房必须立刻报告调度、机电、通风及值班领导,做出处理意见,各有关部门必须负责查清停风原因,并做出处理,因主扇司机玩忽职守而造成的后果,必须做出严肃处理。6、 主扇一旦停风,10分钟内不能起动,必须立即切断井下一切电源,各工作面班组长、瓦斯员必须立即组织人员迅速撤离工作面,撤出地面。7、 主扇必须进行定期检修,不得带病运转。8、 各值班人员,必须经常对主风机房查岗,严防脱岗、漏岗、单人操作。9、 主扇的有计划停转或启动,必须有值班调度的命令方可进行,或按专门的安
27、全措施执行,如有变动时,需立即汇报,否则,造成的后果,由自己负责。(三)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1、 加强通风设施管理,完善通风系统(1) 各类通风设施,有规划、有布置、按通风设施质量标准化,保质保量完成,保证通风系统完整、合理。(2) 严格通风设施定期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 建立健全的各类通风设施,通风仪器、仪表、局扇管理台帐,做到台帐与实物相符,以备留档备查。(4) 爱护通风设施,任何人不经许可,不得破坏通风设施,否则,将严惩不殆。(5) 瓦斯员必须每班对自己责任区的设施,进行检查,如漏报,处以50元以上的罚款。(6) 合理选择测风站,建立标准测风站,使测风结果准确无误,使通风管理建
28、立在科学规范化的基础上。(7) 选择合理的通风系统,编制与采掘计划相配套的通风计划,并按计划严格执行。(8) 严格执行每月9日、19日、29日的三次“一通三防”大检查,并按三定表的形式落实执行。2、 严格“以风定产,以风定面”的原则,保证安全生产。(1) 矿井所需风量,必须经过合理计算,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2) 矿井必须根据实际风量决定矿井产量和采掘工作面个数,切实核定通风能力,严禁超过矿井通风能力生产。(3) 对于计划外开拓的工作面,必须经通风部门核定风量,同意开掘后方可开拓,无论那种情况下的开拓都必须在开工前3-5天向通风科提交开工申请,申请中说明开工时间、地点、掘进方式,经同意后方可开
29、拓。(4) 私开掘进工作面的单位,按破坏安全生产处以500元以上的罚款,并必须向通风部门提交检查和保证。(5) 及时填制各类图纸、报表,进行分板研究,制定通风管理方案,科学管理。(四)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 1、 每班瓦斯员检查的次数。按规定,所有采掘工作面和主要机电硐室每班至少检查两次,不生产的工作面至少检查一次,个别瓦斯涌量较大的工作地点必须有专人负责巡回检查。 2、 瓦斯员按巡回检查图表规定的地点、时间、内容检查制度:(1) 瓦斯员按巡回检查图表规定的地点、时间、内容进行检查,要求每次巡回检查时间不超过2小时,检查时间误差不超过20分钟,不得漏掉一个地点。(2) 检查的内容是负责检查责任区内
30、瓦斯、二氧化碳的浓度、通风系统、洒水系统、局扇、通风设施、检查放炮制度的执行情况、火工品的管理、检查巷道失修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汇报瓦斯队或调度室,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3、 瓦斯检查结果,填写在巡回图表上。瓦斯员把每次检查结果认真填写在瓦斯报表,检查地点记录牌、检查手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由班长和安全员签字,并必须做到“三对口”,当瓦斯浓度超过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时,瓦斯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 4、 规定瓦斯员在现场交接班的地点:(1) 所有采掘工作面的瓦斯员在工作面进行现场交接班,真正做到“他不来,我不去”,“交不清,我不去”,并且双方都签字,严禁脱岗、漏岗、逃岗。
31、(2) 上一班发现或遗留的问题必须向下一班交代清楚,并由下一班人员着手处理,接班人员接班后必须对自己所管辖区域内的瓦斯、通风设施、安全监测等逐一检查,各班瓦斯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不留于形式,违反制度者严肃处理。 5、 瓦斯图表、牌板、日报表要三对口:瓦斯员每检查一个地点,都要将检查时间和结果分别填写在牌板、报表、工作手册上,并且内容和时间必须一致,做到三对口。 6、 因沼气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都必须在沼气浓度降到规定浓度下时,方可开动机器。 7、 矿井因停电和检修,主扇停止运行或通风系统受到破坏以后,严禁工人下井作业,送风后都必须经过通风、瓦检人员检查,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
32、复工作。 8、 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通风调度室汇报,严禁在瓦斯浓度超限的区域内进行机电、回收作业。 9、 采掘工作面中二氧化碳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进行处理。 10、 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中达到1%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放炮地点附近20米内风流中的沼气浓度达到1%时,严禁放炮。 11、 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电动机及其开关附近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33、 12、 采区回风巷道、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道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13、 矿井总回风或一翼回风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时,矿总工程师必须查明原因,及时进行处理。 14、 凡通风系统干部下井遇到瓦斯员必须审查图表,看是否三对口,并注明合格,发现问题要注明具体问题的内容,审查人要在所查图表上签名,发现隐患必须帮助瓦斯员处理完隐患或提出处理意见,汇报通风科后,才准离开现场。 15、 瓦斯报表必须有带班长签字,且当日交回瓦斯队,调度人员认真填写在汇总表上并在次日将瓦斯汇总表交回调度会上,矿长、副矿
34、长、总工及各有关领导审查签字。 16、 瓦斯队长必须当日检查瓦斯员巡回检查瓦斯的工作质量,分析审查图表和牌板,帮助处理问题。 17、 矿总工程师、通风矿长、通风科长必须当日审阅瓦斯汇总表,对反映出的问题要批示处理,并通知有关单位,负责督捉、协调问题的处理,及时掌握问题处理进展情况,直到问题处理完毕。 18、 严格瓦斯巡回检查制度的监督考核,凡发现瓦斯员脱岗、虚报、假报瓦斯情况的,坚决给予开除处分。 19、 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一班两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20、 严格执行盲巷管理制度、排放瓦斯制度。(五)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1、 掘进巷道贯通必须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一般巷道的贯通措施由
35、通风科编制,经矿总工批准,通风科技术员、通风队长现场指挥进行贯通,通风部门做好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与已采区(包括连通已采区的巷道),老窑和情况不明的贯通措施,必须经矿总工批准,并现场指挥。2、 用放炮方式贯通巷道时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1) 当两掘进工作面相距20米(机掘工作面相距50米)只准从一个头向对方接通,对方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每次放炮前,班组长要和瓦斯员到对方工作面(或巷道)检查瓦斯、顶板等情况,只有双方工作面瓦斯浓度均在1%以下并且顶板等情况完好,方可装药放炮。(2) 在副巷和贯眼必须由同一队组施工时只允许配备一名放炮员。(3) 正巷、副巷和贯眼不得同时装药放炮,每次装药放炮都
36、必须执行正副巷同时撤人,并设置警戒。3、 贯通前后地测部门、通风部门的有关规定:在掘进相距20米前,由地测部门提供可靠的技术依据并向通风科及生产科提出贯通通知书,通风部门接到巷道贯通通知书后,必须掌握贯通距离,达到规定距离时,立即停止一个工作面的掘进,只允许一个工作面掘进。停掘的工作面切断电源设置珊栏,揭示警标,保持正常通风,瓦斯超限停止掘进,进行处理,并做好调风准备,一旦贯通,立即通风,进行测风,保证供风要求。4、 贯通前后瓦斯检查的规定:(1) 贯通前每一次放炮前,班组长要和瓦斯员到对方工作面检查瓦斯情况,瓦斯超限时,必须停止工作进行处理,只有当对方工作面各处瓦斯浓度均在1%以下时,方可装
37、药放炮。(2) 贯通后通风部门调风,保证供风要求,瓦检员必须全面检查两巷道内的瓦斯浓度,特别是贯通点的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进行处理并汇报调度室。(六) 盲巷管理制度1、 矿井生产、技术部门要把好设计、部署及现场施工关,做到一掘必穿,尽快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要实行“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线路、专用开关)供电,保证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杜绝或减少盲巷产生。2、 矿井生产过程中一经出现盲巷,掘进队及生产部门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矿调度室通知通风部门按规定处理。3、 盲巷的处理必须遵守以下原则:(1) 发生盲巷时,立即切断盲巷内的电源,设置
38、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人内。(2) 受地质条件影响造成的盲巷在停风当班必须撤出所有设备管线并由瓦检员负责在巷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巷道内瓦斯浓度或CO2浓度达到或超过3%时,必须在24小时内采用料石闭或板闭等隔断性措施予以封闭;若瓦斯浓度在3%以下应在三日内封闭。(3) 采取封闭措施处理盲巷时,密闭前5m范围内都必须切断通向盲巷内的所有管线、铁道,必须进行绝缘处理,杜绝杂散电流引入盲巷内(防火墙上预留的观察孔、返水管等除外)。(4) 栅栏或密闭应设在离巷道口小于2m的支护完好、四周煤岩坚固的地方,密闭的建筑标准和质量应符合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级办法的规定。临时停风的盲巷由生产班组长
39、或瓦斯检查员设置临时栅栏,下一班由通风部门设置永久性栅栏,密闭前也必须设永久性栅栏。永久性栅栏的设置:巷高小于或等于18m时,全断面设置栅栏;巷高大于18m时,设置高度不低于18m的栅栏。栅栏孔的规格不大于 200mm200mm,并牢固可靠。(5) 启封盲巷时,通风科必须制订通风安全措施,按照井下瓦斯排放管理制度有关规定进行瓦斯排放工作。(6) 盲巷必须设“禁止人内”牌和检查记录牌,包括巷道名称、检查时间、检查人、存在的问题及其整改负责人和完成时间、消除时间等。(7) 盲巷必须定期检查:已密闭处理的盲巷,每周至少检查1次密闭的质量情况及密闭至巷道口这一段巷道内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用栅栏处理的
40、盲巷,每天至少检查1次栅栏的质量及栅栏内1 m处至巷道口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栅栏、密闭有问题或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按规定处理。(8) 进入盲巷检查必须有专门的安全措施,并按盲巷内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的检查方法进行。进入盲巷检查瓦斯时,应携带瓦斯检查棍,先在栅栏外进检查,当瓦斯不超限时,需进一步进行检查时,两瓦斯员必须携带隔离式自救器,一前一后,相距不超过3米,行走平稳缓慢,当一发生情况时,后一瓦斯员立即配带自救器,将其救出。当在栅栏外测得瓦斯高于1%时,禁止任何人进入,立即上报通风科,进行封闭,或进行排放。(七) 局部通风管理制度1、掘进巷道必须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
41、局部通风严禁采用两台(含两台)以上局部通风机为一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严禁一台局部通风机同时为两个掘进工作面供风。2、局扇必须由专人管理,掘进工作面由掘进电工管理,无人工作面由瓦斯员管理。3、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停开局扇,确因工作需要停风,必须有经审批的停风报告,必须提前送交有关单位,并按规定时间停电停风,发现无计划停电停风,按事故追查责任单位的责任。4、 局扇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内,距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不得出现循环风;并挂牌管理,局扇质量要符合标准化要求。5、 局扇前后5米范围内无杂物,局扇日常管理由使用单位负责。6、 风筒要及时接到迎头,风筒距迎头不大于5米。7、 各单位要爱护风筒,严禁
42、割损风筒,风筒破洞要及时补好,备用风筒严禁当作它用。8、 风筒吊挂要严格按照通风质量检查标准执行,做到一平二直三慢弯,环环吊挂反压边。9、 烧坏风机,主管部门要协助追查原因,并提出相应预防措施。10、 巷道掘进作业规程中必须包括通防设计说明书,对局扇的型号、风筒直径的大小、局扇的安装位置、通风系统情况予以说明。11、 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必须实行“三专”供电,并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井下所有掘进工作面必须实现“风电闭锁”和 “瓦电闭锁”。12、 局部风机入井前,必须经有关部门进行完好性鉴定。吸风口要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要有衬垫。所有局扇要配消音器(低噪音局扇除外)。13、 压入式
43、局扇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底板高度大于0.3米,距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局扇不得发生循环风现象。14、 应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八) 排放瓦斯管理制度 1、 停电后主扇排放矿井的瓦斯:(1) 主扇启动前应首先打开人行平硐风门或其它风门采用风流短路的方法进行排放,保证主扇出风口瓦斯不超过2%时,短路风流的大小由出风口瓦斯浓度的大小决定,高时加大短路风流。(2) 排放时,瓦斯变化呈驼峰状态,先由低到高,然后逐渐降低,只有在排出的瓦斯浓度平稳低于1%时,再逐渐将短路风流的风门关闭。(3) 出风口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通风瓦斯检查员方可入井检查瓦斯情况,总回风瓦斯浓度降至0.75%以下
44、,其它人员方可入井。 2、 送电程序:(1) 瓦斯检查员检查总回风瓦斯浓度在0.75%以下,中央变电所在0.5%以下,由瓦斯员通知值班调度,由调度下令10KW变电所送电。(2) 瓦斯员检查确认采区变电所瓦斯浓度在0.5%以下,采区下山在1%以下,由瓦斯员通知值班调度下令采区变电所送电。(3) 经瓦斯员确认,回采面、所有掘进局扇附近瓦斯均不超限,由调度室下令,采区变电所送电,只有待掘进面按规定排完瓦斯后,方可向掘进面送电。(4) 主扇排放瓦斯实行分级管理:停风时间在3小时以内,由科长现场组织排放。停风时间在24小时以内,由总工现场组织排放。 3、 局扇排放巷道内积存的瓦斯制度() 排放瓦斯实行分
45、级管理() 、排放瓦斯时,必须保证风机供风量,不得出现循环风,而且局扇附近20米范围内瓦斯不超过0.5%时,由电工起动局扇。() 排放瓦斯时切断工作面和回风风流流经巷道内的一切电源,严禁一风吹,排放时要控制风流逐段进行。() 排放时,要随时检查回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否则不得继续排放。() 只有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时,方可由电工送电。() 所有参加排放人员,必须听从指挥,严格按制度执行。() 排放串联通风地区瓦斯时,必须严格遵守排放次序,首先从进风方向第一台局扇开始排放,只有第一台局扇排放瓦斯结束后,后一台局扇在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准送电,进行
46、排放,依此类推,排出的风流所流经的区域内必须撤出人员,切断所有电源。() 排放临时停工区域(巷道内已有风筒)的瓦斯时,可采用拆开风筒或安装三通控制风量,使回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5%时进行排放。() 排放已密闭区、联通已采区、老空区、火区瓦斯的排放时,要由外向里,逐节加风筒,控制风量,逐节排放。() 排放瓦斯严禁一风吹,任何地点排瓦斯,必须有排放措施。(九) 防灭火管理制度 1、 井下职工要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以及上级有关的防灭火规定、命令、通知等。 2、 认真贯彻执行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 3、 井下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井下避灾路线,必须熟悉灭火器及自救器的作用,并熟悉自
47、己工作区域内各种器械存放地点。 4、 井上下所设置的所有灭火器,保卫科负责每年换药一次,确保灭火器的正常使用。 5、 通风部门每旬对井上下消防器材库检查一次,发现存储的材料,工具损坏,丢失应及时补齐。 6、 井下爆破材料库,机电硐室等必须备有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通风部门应负责检查使用情况。 7、 井下硐室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放在有盖的铁桶内,不得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和废油洒在井巷和硐室内。 8、 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和喷灯焊接,如确需时,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总工批准,同时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9、 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立即采取一切有效的方法直接灭火,并迅速报告调度室。 10、 井口房和风机房附近2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11、 井下机电硐室和皮带机头后各20米范围内,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十)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1、 明确防尘机构的设置矿井综合防尘工作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