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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实施细则一、总则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建设世界一流高水平大学,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价,根据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掌握学生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具体考核材料的基础上,本着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坚持知识学习与人格培育并重,采用定量与定性、记实与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评,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具有山东大学正式学籍,在校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生。二、组织实施第四条 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教学院长为组长,学工办主任、团
2、委书记为副组长,辅导员、任课教师(23人)、学生代表为成员的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的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第五条 学院在山东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征求意见稿)基础上,广泛听取本院任课教师、学生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我院专业特点制定出实施本细则。第六条 综合素质测评每学年进行一次,于新学年开学后二周内完成。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本学院测评工作。辅导员、任课教师为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指导班级做好测评日常材料的记录及组织测评工作的实施。班级成立由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和学生代表(5-8人)组成的测评小组,开展本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其中学生代表由学
3、生投票产生。测评小组成员应实事求是、严谨仔细,对本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准确性、公正性负责。三、测评流程第七条 测评工作分班级测评、年级(专业或班级)排名、学院审查和学校终审四个步骤进行。(一)班级测评:根据每名同学的日常表现和相关证明,班级测评小组按照测评办法进行测评。基础性素质成绩根据记实和评议得出,发展性素质成绩根据学生实际参与各类活动情况(包括相关考核成绩、活动证明等)及所获得的荣誉、奖励得出。辅导员对基础性素质测评和发展性素质测评结果的真实性负责,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发现问题,进行修正。(二)年级(专业或班级)排名:辅导员带领各班级测评小组,结合学业成绩,计算得出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并根
4、据测评成绩进行年级、专业或班级排名。(三)学院审查:辅导员将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报送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无误后,公示3天,确保测评结果的公平公正。若学生对测评过程、结果存有疑义,可在公示期内向辅导员、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或学生处反映,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将取消学生评奖评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将结果造册报学生处备案,同时将原始材料整理归档,妥善保存。(四)学校终审:学校对各学院上交材料进行最终审核。四、测评内容第八条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学习成绩、基础性素质测评成绩和发展性素质测评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得出。计算公式为: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学习成绩*
5、80%+基础性素质测评成绩*10%+发展性素质测评成绩*10%。(一)学习成绩学习成绩为教务处计算出的平均学分绩点成绩。 (二)基础性素质基础性素质主要包括思想道德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日常行为规范等测评指标,测评成绩由“记实”分值与“评议”分值加和组成,满分为100分,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成绩90分(含90分)以上评定等级为“优”;成绩80分(含80分)以上评定等级为“良”;成绩60分(不含60分)以下评定等级为“差”,其它成绩评定等级为“中”。1、“记实”是指对学生在日常学习和生活过程的行为进行记录,并根据此记录得出记实分值。需记实的主要行为包括“课堂纪律”、“
6、宿舍表现”、“集体活动”、“体育达标”等方面,最高分计60分。课堂纪律是对学生上课情况的考察,主要从学生是否迟到、早退、旷课及遵守课堂秩序等方面进行认定。任课教师提供学生到课信息,班委成员进行课堂秩序情况记录,辅导员定期听课了解学生上课情况。采取考勤制度考查课堂纪律情况,累计逃课5次以上,扣3分,超过5次每次0.5分。宿舍表现是对学生宿舍情况的考察,主要从学生宿舍卫生、遵守校规校纪等方面进行认定。宿管中心提供学生宿舍卫生成绩;班委、舍长记录学生宿舍表现情况,对使用违章电器、留宿外校人员等违纪行为进行上报和记录;辅导员定期到宿舍检查,掌握学生宿舍表现信息。学院内部检查卫生不合格者,1分/次,宿舍
7、卫生被学校通报批评不合格者、使用违规用电器者,2分/次。集体活动是对学生参与各项活动情况的考察,主要从学生参与组织活动、团体活动表现等方面进行认定。班委针对各项集体活动对学生进行考勤,记录学生参与情况。不按要求参加学校及学院组织的相关集体活动者,一次缺勤扣0.5分。体育达标是对学生身体素质情况的考察,主要以体育学院的体育达标测试成绩为准。体育学院做好学生体育达标测试工作,将学生体育测试成绩反馈给学院,学院结合成绩对学生体育达标情况进行认定打分。未按照学校规定参加体育达标测试者,一次性扣10分。对未达到学校要求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予以减分:受学校职能部门通报批评的,每人次减24分;受学校警告
8、、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的,每次分别减18、24、30、60分。各项减分可以累计,减完为止。2、“评议”是指学年末,依据“思想道德”、“身体素质”、“心理素质”、“日常行为规范”等方面内容,对学生的现实表现做出的评议。评议要着重体现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体现学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以及团结协作精神和诚实守信品质。“评议”最高分计40分,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学院制定出以下评议的内容与形式。评议包括同学互评、教师评议两方面,各占50%,即20分。其中,教师评议包括任课老师评议、辅导员评议两方面,各10分。附表1学生基础性素质测评标准类别分数具体内容评分细则记实601.课堂纪
9、律累计逃课5次,扣3分,超过5次每次0.5分。2.宿舍表现学院内部检查卫生不合格者,1分/次,宿舍卫生被学校通报批评不合格者、使用违规用电器者,2分/次。3.集体活动不按要求参加学校及学院组织的相关集体活动者,一次缺勤扣0.5分。4.体育达标未按照学校规定参加体育达标测试者,一次性扣10分。评议201.同学互评思想道德、身体素质、心理素质、日常行为规范。202.教师评议辅导员评议10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团结协作、诚实守信、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任课老师评议10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团结协作、诚实守信、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对未达到学校要求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予
10、以减分:受学校职能部门通报批评的,每人次减24分;受学校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的,每次分别减18、24、30、60分。各项减分可以累计,减完为止。(三)发展性素质发展性素质主要包括学术与创新、实践与服务、社会工作和文体活动、其它加分项目等五类测评指标,以学生实际参与各类活动情况(包括相关考核成绩、活动证明)及所获得的荣誉、奖励作为主要测评依据,满分为100分。每一类加分项目加分不超过50分。对于学生在五个方面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荣誉、成绩和成果,根据学生所获荣誉、奖项的等级和成果质量确定加分标准。同一类指标中同一项目获奖按最高项进行加分,不重复加分。原则上,对各类专业技能资格证书不再进
11、行加分。具体学生发展性素质测评参考标准见附表。五、解释执行第九条 本细则由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第十条 本办法从2010级学生开始施行,2009级以上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仍按原办法(山大学字【2005】125号)执行。附表1学生发展性素质测评参考标准(文科)指标内容分值备注学术与创新学术竞赛国家级竞赛(特一二三等、优秀奖)50/40/35/30/25省级竞赛 (特一二三等、优秀奖)35/30/25/20/15校级竞赛 (特一二三等、优秀奖)25/20/17/14/10学院认定的国际性竞赛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加分细则。学术论文CSSCI/CSSCI扩展版/正式刊
12、物/校内刊物50/30/10/5参加国际性学术会议/国内学术会议/入选学术会议论文集,按正式一般期刊计分一般报纸按正式期刊折半计分,重要报纸按照CSSCI等级计分。报纸级别及刊物级别标准参照山大人字200312号关于做好2003年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以及山东大学国内核心期刊目录。作者署名单位必须为山东大学方可计分,第一作者计全分,第二作者按第一作者的一半计分,第三作者及其后的作者不计分。科研成果学生拥有科研成果或研制出产品,经两名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并通过学校审定。加20-30分对于有重大学术水平、科技含量或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经学校审定或鉴定。加30-40分发明创造国家
13、发明专利(第一、二、三、四及第五以后作者)40/32/24/20/18国家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20实践与服务社会实践社会实践团队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表彰队长40/20/10/8;其他成员30/15/8/5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表彰40/30/20/8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国家级(特一二三等)50/40/35/30团队调查报告主要负责人计全分,其他人员减半社会实践调查报告省级 (特一二三等)35/30/25/20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校级 (特一二三等)25/20/17/14社会实践调查报告院级 (一二三等)17/14/10志愿行动与社区服务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表
14、彰40/30/20/10社会工作获国家/省/校/院荣誉称号的优秀学生干部/其他主要学生干部50/40/20/10/5获国家/省/校表彰的社团先进个人50/30/10军训优秀学员5注:其他主要学生干部是指: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社团等各级学生组织,参与组织管理工作,并取得一定得工作成效的学生文体活动文艺赛事国家级文艺赛事(特一二三等及鼓励奖)45/40/35/30/25以集体形式参赛的奖项,所有成员折半加分省级文艺赛事 (特一二三等及鼓励奖)35/30/25/20/15校级文艺赛事 (特一二三等及鼓励奖)25/20/17/14/10院级文艺赛事 (一二三等)17/14/10体育赛事国家级体育
15、赛事(破纪录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名)50/40/37/35/33/31/29/27/25省级体育赛事(破纪录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名)40/35/32/29/26/23/20/17/15校级体育赛事(破纪录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名)30/25/22/20/18/16/14/12/10院级体育赛事 (一二三等)17/14/10征文、知识竞赛、辩论赛、各类英语竞赛等赛事参照文体活动类加分。其他加分项目受到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表彰的先进个人/学院嘉奖的个人10/3-5宣传稿件(国家级/省级/市级/山大首页/山大视点/青春山大、学生在线、就业指导中心网站、研工部网站等/学院网站)10/5/3/2/0.5/0.3/0.1同
16、一篇宣传稿件累计不超过3分发表文学作品参照通讯稿件分数分别减半技能(受到劳动技术鉴定部门颁发或行业认定的证书)3附表说明:(1)发展性素质上限分值总和为200分,学生若累计得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算。(2)同一指标下不同得分点可以累加,总分不超过每个指标得分上限。同一得分点若包含不同级别获奖项目,则以最高分计。(3)奖项等级:确定奖项等级的主要依据为奖状所示的奖项名称及颁奖单位。校级:学校主办的活动,或由学校部门或某学院(如体育学院)承办的全校性质的活动所颁奖项。奖项不分等级时按二等奖计分。(4)其他未涵盖加分情况由学院结合实际情况确定。(5)各层次活动参与奖由学院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获得加分,加分一般按各层次末等奖的一半分值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6)各学院依据本办法,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报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