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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五章节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 Still waters run deep.流静水深流静水深,人静心深人静心深 Where there is life,there is hope。有生命必有希望。有生命必有希望第一节 当事人概述一、一、当事人的概念和特征当事人的概念和特征外国学者对当事人的界定外国学者对当事人的界定(一)对实际(诉状)当事人的界定(一)对实际(诉状)当事人的界定 当事人就是以自己的名义,就特定的民事争议要当事人就是以自己的名义,就特定的民事争议要求法院行使民事裁判权的人以及相对人。求法院行使民事裁判权的人以及相对人。(二)适格(正当)当事人的界定(二)适格(正当)当事人的界定适格当事
2、人又称为正当当事人,对作为诉讼标的适格当事人又称为正当当事人,对作为诉讼标的的法律关系有管理权或处分权的当事人就是适格的法律关系有管理权或处分权的当事人就是适格的当事人。的当事人。适格当事人概念主要关注的是当事人和诉讼标的适格当事人概念主要关注的是当事人和诉讼标的之间的实体关系之间的实体关系 ,从而实现诉讼目的,从而实现诉讼目的我国学者对当事人的界定我国学者对当事人的界定 (一)传统利害关系说(一)传统利害关系说1 1、概念、概念民事诉讼法的当事人是指因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民事诉讼法的当事人是指因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
3、院裁判拘束的直接利害关系人。裁判拘束的直接利害关系人。2 2、特征、特征(1 1)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以自己的名义进行;(2 2)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3 3)受人民法院裁判的约束。)受人民法院裁判的约束。(二)新观点(二)新观点权利保护说权利保护说1 1、概念、概念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是指因民事上的权利义务关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是指因民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旨在保护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旨在保护民事权益,并能引起民事诉讼程序发生、变更或民事权益,并能引起民事诉讼程序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人。者消灭的人。2 2、特征、特征(1 1)以
4、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2 2)旨在保护民事权益,即为保护自己的民事权)旨在保护民事权益,即为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或者为保护他人的民事权益而进行民事诉讼。益或者为保护他人的民事权益而进行民事诉讼。(3 3)能使民事诉讼程序发生、变更或者消灭,因)能使民事诉讼程序发生、变更或者消灭,因而成为民事诉讼程序中的诉讼主体。而成为民事诉讼程序中的诉讼主体。(三)程序(诉状)当事人(三)程序(诉状)当事人 概念:概念:以自己的名义要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以自己的名义要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或法律关系的人及其相对方。利或法律关系的人及其相对方。特征特征(1)必须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应诉,
5、进行诉讼活)必须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应诉,进行诉讼活动。动。(2)必须是向法院请求确定私权或其他民事权益)必须是向法院请求确定私权或其他民事权益的一方及其相对方;的一方及其相对方;(3)以诉状、法院诉讼文书的记载而取得身份)以诉状、法院诉讼文书的记载而取得身份;n二、当事人的称谓二、当事人的称谓 在第一审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中,称为原告和被告;在第一审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中,称为原告和被告;在第二审程序中,称为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其中既包括在第二审程序中,称为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其中既包括一审的原告和被告,也包括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被一审的原告和被告,也包括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被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
6、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特别程序中,称为申请人、债务人等。在审判监督程在特别程序中,称为申请人、债务人等。在审判监督程序中,若适用第一审程序审理,分别称为原审原告、原序中,若适用第一审程序审理,分别称为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若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理,则分别审被告、原审第三人;若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理,则分别称为原审上诉人、原审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在执行称为原审上诉人、原审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在执行程序中,则称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或申请执行人和被程序中,则称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或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执行人)。当事人有狭义当事人和广义
7、当事人之分,狭义当事当事人有狭义当事人和广义当事人之分,狭义当事人仅包括原告和被告人仅包括原告和被告;广义的当事人除原告和被告外,;广义的当事人除原告和被告外,还包括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还包括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人n三、当事人的认定三、当事人的认定n(一)当事人的认定的原则(一)当事人的认定的原则 从程序当事人概念出发,对当事人的确定,从程序当事人概念出发,对当事人的确定,都应摒弃实体法或适格当事人标准,而根据起都应摒弃实体法或适格当事人标准,而根据起诉状载明的当事人判断和确认某个具体诉讼当诉状载明的当事人判断和确认某个具体诉讼当事人。事人。n(二
8、)我国当事人的认定(二)我国当事人的认定 我国民事诉讼法对当事人的认定问题采取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对当事人的认定问题采取是传统的利害关系当事人说。根据传统的利害关系当事人说。根据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第第108108条的规定,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条的规定,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而被告是采用系的人。而被告是采用程序当事人说程序当事人说,即以诉,即以诉状上明确写明的被告人为标准。状上明确写明的被告人为标准。n(三)最高人民法院对当事人认定的司法解释(三)最高人民法院对当事人认定的司法解释 1 1、法人非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虽依法设立,、法人非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
9、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为当事人。法人为当事人。2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因职务行为或者授、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因职务行为或者授权行为发生的诉讼,该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当事人。权行为发生的诉讼,该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当事人。3 3、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在诉讼中,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在诉讼中,该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其挂靠的集体企该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其挂靠的集体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10、业为共同诉讼人。4 4、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有继承人的,裁定、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有继承人的,裁定中止诉讼。人民法院应及时通知继承人作为当事人承担中止诉讼。人民法院应及时通知继承人作为当事人承担诉讼,被继承人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的继承诉讼,被继承人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的继承人有效。人有效。5 5、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合伙组织雇佣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合伙组织雇佣的人员在进行雇佣合同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他人损人员在进行雇佣合同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其雇主是当事人。害的,其雇主是当事人。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在诉讼
11、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为当事人。有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为当事人。有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的字号。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的,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6 6、当事人之间的纠纷经仲裁机构仲裁或者经、当事人之间的纠纷经仲裁机构仲裁或者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当事人不服仲裁或调解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当事人不服仲裁或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7 7、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登记而未登记即以法、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登
12、记而未登记即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或者他人冒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或者他人冒用法人、其他组织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或者法人用法人、其他组织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或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后仍以其名义进行民事活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后仍以其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以直接责任人为当事人。动的,以直接责任人为当事人。8 8、企业法人未经清算即被撤销,有清算组织的,、企业法人未经清算即被撤销,有清算组织的,以该清算组织为当事人;没有清算组织的,以作以该清算组织为当事人;没有清算组织的,以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为当事人。出撤销决定的机构为当事人。9 9、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企
13、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当事人;企业法人分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当事人;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1010、因新闻报道或者其他作品发生的名誉权纠纷,、因新闻报道或者其他作品发生的名誉权纠纷,根据原告的起诉确定被告。只诉作者的,列作者根据原告的起诉确定被告。只诉作者的,列作者为被告;只诉新闻出版单位的,列新闻出版单位为被告;只诉新闻出版单位的,列新闻出版单位为被告;如作者与所属单位为隶属关系,作品系为被告;如作者与所属单位为隶属关系,作品系作者履行
14、职务所形成的,只列单位为被告作者履行职务所形成的,只列单位为被告。案例:案例:2002年年5月大湖街房管站对房管站的房屋进行修月大湖街房管站对房管站的房屋进行修缮,因人手不够,招聘缮,因人手不够,招聘10位民工。民工张某在修缮房屋位民工。民工张某在修缮房屋时,不小心将一桶沥青踢翻,恰好落在行人朱某的头上。时,不小心将一桶沥青踢翻,恰好落在行人朱某的头上。朱某被严重烫伤,须进行整容。朱某起诉房管站,要求朱某被严重烫伤,须进行整容。朱某起诉房管站,要求其承担医药费、精神损害及整容的费用。但房管站的负其承担医药费、精神损害及整容的费用。但房管站的负责人确认为,张某不是本单位的正式职工,且其违章操责人
15、确认为,张某不是本单位的正式职工,且其违章操作,一切损失应有张某承担。作,一切损失应有张某承担。问:本案的被告应是谁?为什么问:本案的被告应是谁?为什么案例二:案例二:2000年年3月,姚某出国将房子交给好友李某代月,姚某出国将房子交给好友李某代为看管,言明该房屋可以由姚某自住或出租,后李某将为看管,言明该房屋可以由姚某自住或出租,后李某将房屋出租给夏某。房屋出租给夏某。2001年年6月杜某在其楼下开了一个小月杜某在其楼下开了一个小饭馆,排气管和油盐机均对准姚某的房间,导致夏某无饭馆,排气管和油盐机均对准姚某的房间,导致夏某无法居住退租。李某找到杜某理论未果,就将杜某告上法法居住退租。李某找到
16、杜某理论未果,就将杜某告上法院。杜某称房屋是姚某的,李某只是代管,不具有原告院。杜某称房屋是姚某的,李某只是代管,不具有原告的资格。的资格。问:李某是否具有原告的资格?为什么问:李某是否具有原告的资格?为什么第二节 正当当事人n一、正当当事人的概念和作用一、正当当事人的概念和作用n(一)正当当事人的概念(一)正当当事人的概念 正当当事人,是指当事人就特定的诉讼,有正当当事人,是指当事人就特定的诉讼,有资格以自己的名义成为原告或被告,因而受本资格以自己的名义成为原告或被告,因而受本案判决拘束的当事人,也称为当事人适格。案判决拘束的当事人,也称为当事人适格。n(二)正当当事人的作用(二)正当当事人
17、的作用 1 1、防止滥用诉权,排除不适当的当事人、防止滥用诉权,排除不适当的当事人 2 2、在多数人诉讼的场合具有节约诉讼资源的、在多数人诉讼的场合具有节约诉讼资源的功能功能 3 3、实现当事人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实现当事人制度设计的合理性n(三)正当当事人的理论基础(三)正当当事人的理论基础以自己的名义作为当事人并受本案判决拘束的权以自己的名义作为当事人并受本案判决拘束的权能,称为诉讼实施权。能,称为诉讼实施权。1)诉讼实施权)诉讼实施权 管理权(处分权)管理权(处分权)给付之诉给付之诉 诉的利益诉的利益确认之诉、形成之诉确认之诉、形成之诉2)诉讼担当)诉讼担当 死者人格权、名誉权死者人格权、
18、名誉权 胎儿;利害关系人;管理人胎儿;利害关系人;管理人n(四)正当当事人确定的标准(四)正当当事人确定的标准1.1.利害关系当事人利害关系当事人即争讼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争讼民事权利的享即争讼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争讼民事权利的享有者和民事义务的承担者有者和民事义务的承担者2.2.相关当事人相关当事人相关当事人是指以他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为诉相关当事人是指以他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为诉讼标的,诉讼将直接影响其民事权益的讼标的,诉讼将直接影响其民事权益的“相关人相关人”(1)以他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为诉讼标的)以他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为诉讼标的的确认之诉的确认之诉;例:例:甲(流浪儿)甲(流浪儿)
19、乙乙:被告(甲的养父)被告(甲的养父)丙丙:原告(甲的生父)原告(甲的生父)丙诉甲、乙之间收养关系无效丙诉甲、乙之间收养关系无效(2)以他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为诉讼标的的变)以他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为诉讼标的的变更之诉更之诉 例:例:甲乙离婚,婚生子丙随乙生活,甲提出变更甲乙离婚,婚生子丙随乙生活,甲提出变更抚养权。抚养权。甲(原告)甲(原告)乙(被告)乙(被告)诉由:解除乙与甲之间的抚养关系诉由:解除乙与甲之间的抚养关系 3、“非权利主体当事人非权利主体当事人”,即诉讼担当。,即诉讼担当。n二、诉讼担当二、诉讼担当n(一)概念和特征(一)概念和特征诉讼担当是指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因故
20、诉讼担当是指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因故不能参加诉讼,由与案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不能参加诉讼,由与案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以当事人的资格,就该涉诉法律关系所产生的纠纷以当事人的资格,就该涉诉法律关系所产生的纠纷行使诉讼实施权,判决的效力及于原民事法律关系行使诉讼实施权,判决的效力及于原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主体。特征特征(1)他进行诉讼不是为了保护自己的民事权利,)他进行诉讼不是为了保护自己的民事权利,而是为了保护他人的民事权利而是为了保护他人的民事权利(2)对他人的民事权益负有保护义务是它称为适)对他人的民事权益负有保护义务是它称为适格当事人的原因格当事人的原因(3)它有权以自己的名义
21、进行诉讼)它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 n(二)诉讼担当的分类(二)诉讼担当的分类1.基于身份权而引发的诉讼担当。基于身份权而引发的诉讼担当。(1)为保护死者的民事权益,死者的近亲属可以)为保护死者的民事权益,死者的近亲属可以作为法定非权利主体当事人向法院起诉。作为法定非权利主体当事人向法院起诉。(2)为保护胎儿的继承权,其母亲有诉讼实施权。)为保护胎儿的继承权,其母亲有诉讼实施权。2.基于财产管理权而引发的诉讼担当。基于财产管理权而引发的诉讼担当。(1)在未清算即被撤销的企业法人涉诉时,如果)在未清算即被撤销的企业法人涉诉时,如果有清算组织,应当以清算组织为法定非权利主体有清算组织,应当以清算
22、组织为法定非权利主体当事人;当事人;(2)失踪人因债权债务问题涉诉的,失踪人的财)失踪人因债权债务问题涉诉的,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可以作为法定非权利主体当事人产代管人可以作为法定非权利主体当事人n三、诉讼承担三、诉讼承担n(一)诉讼承担的概念(一)诉讼承担的概念 诉讼承担,亦称诉讼权利义务的承担,是指在诉诉讼承担,亦称诉讼权利义务的承担,是指在诉讼进行中,因发生了法定事由,一方当事人将其诉讼进行中,因发生了法定事由,一方当事人将其诉讼权利转移给案外人,由该案外人续行原当事人已讼权利转移给案外人,由该案外人续行原当事人已经开始的诉讼。经开始的诉讼。日本民事诉讼法称之为诉讼承受,德国民事诉讼日本民事
23、诉讼法称之为诉讼承受,德国民事诉讼法称之为诉讼承继。最高法院民诉法适用意见法称之为诉讼承继。最高法院民诉法适用意见第第44条指出,条指出,“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有继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有继承人的,裁定中止诉讼。人民法院应及时通知继承承人的,裁定中止诉讼。人民法院应及时通知继承人作为当事人承担诉讼,被继承人已经进行的诉讼人作为当事人承担诉讼,被继承人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的继承人有效。行为对承担诉讼的继承人有效。”就是关于诉讼承就是关于诉讼承担的规定。担的规定。(二)诉讼承担有四个前提条件(二)诉讼承担有四个前提条件1.原当事人系正当当事人;原当事人系正当当事人;2.诉讼正在进
24、行中;诉讼正在进行中;3.出现了特定的事由;出现了特定的事由;4.承担者与被承担者存在特定的关系。承担者与被承担者存在特定的关系。(三)诉讼承担的本质(三)诉讼承担的本质 诉讼承担的本质是当事人诉讼地位的承受,诉讼承担的本质是当事人诉讼地位的承受,原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转移给了案外人,原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转移给了案外人,并由其代替原当事人继续进行诉讼。新当事并由其代替原当事人继续进行诉讼。新当事人要承受原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人要承受原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n(四)诉讼承担的事由(四)诉讼承担的事由 1 1、诉讼进行中当事人死亡,由继承人或者遗产、诉讼进行中当事人死亡,由继承人或者遗产管
25、理人承担诉讼。管理人承担诉讼。2 2、诉讼进行中,一方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诉讼进行中,一方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民事主体资格消灭的,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织的民事主体资格消灭的,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主体承担诉讼。的主体承担诉讼。3 3、诉讼中当事人转移其实体权利义务,可以引、诉讼中当事人转移其实体权利义务,可以引起诉讼承担。起诉讼承担。n(五)诉讼承担的法律后果(五)诉讼承担的法律后果发生诉讼承担后,承担诉讼的新当事人应当继续原发生诉讼承担后,承担诉讼的新当事人应当继续原当事人已经开始的诉讼,诉讼程序继续进行而不是当事人已经开始的诉讼,诉讼程序继续进行而不是重新开始;原当事人所进行的一切诉讼行
26、为,对新重新开始;原当事人所进行的一切诉讼行为,对新当事人都发生诉讼法上的效力。当事人都发生诉讼法上的效力。n四、当事人的更换四、当事人的更换n(一)当事人的更换的概念(一)当事人的更换的概念 当事人的更换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当事人的更换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发现起诉或应诉的人为非正当当事人的,通知有关发现起诉或应诉的人为非正当当事人的,通知有关的正当当事人参加诉讼,而要求非正当当事人退出的正当当事人参加诉讼,而要求非正当当事人退出诉讼的一种活动。诉讼的一种活动。n(二)当事人更换的法律后果(二)当事人更换的法律后果原告不适格的,法院驳回起诉。被告不适格的,法原告不适格的,法院驳
27、回起诉。被告不适格的,法院要求原告变更被告,如果不予变更的,驳回起诉;院要求原告变更被告,如果不予变更的,驳回起诉;原告将不适格被告更换为适格被告的,诉讼则重新原告将不适格被告更换为适格被告的,诉讼则重新进行,不适格被告的诉讼行为对适格被告不发生效进行,不适格被告的诉讼行为对适格被告不发生效力。力。n(三)当事人更换注意事项(三)当事人更换注意事项1.非正当被告必须是对案件争执没有诉的非正当被告必须是对案件争执没有诉的利益,从而自愿退出诉讼或者法院命令其利益,从而自愿退出诉讼或者法院命令其退出诉讼的人。退出诉讼的人。2.2.需要更换非正当原告的,必须征得具有需要更换非正当原告的,必须征得具有正
28、当原告资格的案外人同意正当原告资格的案外人同意.3.更换非正当的被告,以原告提出申请或更换非正当的被告,以原告提出申请或者更改诉状为前提者更改诉状为前提4.更换当事人应当在第一审开庭前进行。更换当事人应当在第一审开庭前进行。如果法院在开庭审理中发现当事人为非正如果法院在开庭审理中发现当事人为非正当当事人,可以直接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当当事人,可以直接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第三节 当事人的主体资格n本节概要本节概要 一、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能力 二、当事人的诉讼行为能力n本节要点本节要点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和民事诉讼权利能力的不同n一、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能力一、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能力n(一)诉讼权利能力的概念(
29、一)诉讼权利能力的概念 诉讼权利能力,又称诉讼法上的权利能力或诉讼权利能力,又称诉讼法上的权利能力或当事人能力,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能当事人能力,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能力或资格。力或资格。n(二)诉讼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的关系(二)诉讼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的关系1 1、诉讼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的一致性、诉讼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的一致性2 2、诉讼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的分离性、诉讼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的分离性自然人自然人法人法人其他组织其他组织n(三)其他组织的当事人能力(三)其他组织的当事人能力 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
30、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l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外资企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外资企业业;l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l3.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资企业;l4.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取得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取得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团体;l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l6.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中国人民银行
31、、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l7.中国人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中国人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l8.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业。n二、当事人的诉讼行为能力二、当事人的诉讼行为能力n(一)诉讼行为能力的概念(一)诉讼行为能力的概念 诉讼行为能力,是指当事人能够自己实施诉讼诉讼行为能力,是指当事人能够自己实施诉讼行为、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的资格,行为、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的资格,它又称为诉讼能力。它又称为诉讼能力。n(二)诉讼行为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的关系(二)诉讼行为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的关系诉讼行为能力只有有诉讼行
32、为能力和无诉讼诉讼行为能力只有有诉讼行为能力和无诉讼行为能力之分;而民事行为能力则分为完全行为能力之分;而民事行为能力则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种。行为能力三种。公民的诉讼行为能力与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公民的诉讼行为能力与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致,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者,有诉讼行一致,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者,有诉讼行为能力。为能力。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诉讼行为能力与其诉讼权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诉讼行为能力与其诉讼权利能力一致,有诉讼权利能力者,有诉讼行利能力一致,有诉讼权利能力者,有诉讼行为能力。为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诉讼行为能力限制
33、民事行为能力无诉讼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 公民诉讼行为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的关系第四节第四节 诉讼代理人诉讼代理人n本节概要本节概要一、诉讼代理人概要二、法定诉讼代理人三、委托诉讼代理人n本节要点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限n一、诉讼代理人的概述诉讼代理人的概述n(一)诉讼代理人的概念和特征(一)诉讼代理人的概念和特征概念:概念:以当事人的名义,在法律规定或者当以当事人的名义,在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授权的范围内,代理当事人一方进行诉事人授权的范围内,代理当事人一方进行诉讼活动,称为诉讼代理。讼活动,称为诉讼代理。本质:本质:是当事人为了维护自己的民事权益,是当事人为了维护自己的民事权益,而借助他人帮助获得
34、司法保护的一种诉讼制而借助他人帮助获得司法保护的一种诉讼制度。度。特征:特征:1、有诉讼行为能力;、有诉讼行为能力;2、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并且为了维护被代理、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并且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进行诉讼活动;人的利益进行诉讼活动;3、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诉讼行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诉讼行为;4、诉讼代理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诉讼代理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5、在同一案件中只能代理一方当事人进行诉、在同一案件中只能代理一方当事人进行诉讼讼n(二)诉讼代理人的种类(二)诉讼代理人的种类一:应分为法定诉讼代理人和委托诉讼代理一:应分为法定诉讼代理人和委托诉讼代理人两种;人两种;二
35、:应分为法定诉讼代理人、指定诉讼代理二:应分为法定诉讼代理人、指定诉讼代理人和委托诉讼代理人三种;人和委托诉讼代理人三种;三:应分为法定诉讼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三:应分为法定诉讼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指定诉讼代理人和委托诉讼代理人四种。指定诉讼代理人和委托诉讼代理人四种。民事诉讼法规定:分为法定诉讼代理人和委民事诉讼法规定:分为法定诉讼代理人和委托诉讼代理人两种托诉讼代理人两种n(三)民事诉讼代理人与民事代理人、刑(三)民事诉讼代理人与民事代理人、刑事辩护人的区别事辩护人的区别 民事诉讼代理人与民事代理人的区别民事诉讼代理人与民事代理人的区别1、代理的内容和后果不同;、代理的内容和后果不同;2、
36、代理的对象不同;、代理的对象不同;3、代理的法律依据不同。、代理的法律依据不同。民事诉讼代理人与刑事诉讼辩护人的区别民事诉讼代理人与刑事诉讼辩护人的区别1、适用对象不同;、适用对象不同;2、产生原因不同;、产生原因不同;3、职责不同;、职责不同;4、诉讼地位不同;、诉讼地位不同;5、介入的时间不同;、介入的时间不同;6、法律依据不同。、法律依据不同。n二、法定诉讼代理二、法定诉讼代理n(一)法定诉讼代理人的含义和适用范围(一)法定诉讼代理人的含义和适用范围根据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的诉讼代理而发生的诉讼代理适用范围:代理不满适用范围:代理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进周岁的未成年人进
37、行诉讼;代理不能辨认自己行为后果的精行诉讼;代理不能辨认自己行为后果的精神病人进行诉讼。神病人进行诉讼。n(二)法定诉讼代理的特点(二)法定诉讼代理的特点1、代理权产生的基础特殊;、代理权产生的基础特殊;2、代理的对象特殊;、代理的对象特殊;3、代理人的范围特殊、代理人的范围特殊n(三)法定诉讼代理人的范围(三)法定诉讼代理人的范围民事诉讼法第民事诉讼法第57条规定:条规定:“无诉讼行为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第16条条和和第第17条条分别对未成年分别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人和精神
38、病人的监护人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事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事先没有确定代理诉讼的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没有确定代理诉讼的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资格的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们之中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在他们之中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n(四)法定诉讼代理人与法定代表人的(四)法定诉讼代理人与法定代表人的异同点异同点相同点:相同点:1、两者的代理权或代表权都是根据法律的规定、两者的代理权或代表权都是根据法律的规定发生的,而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发生的,而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2、两者都以被其
39、所代理或代表的当事人的名义、两者都以被其所代理或代表的当事人的名义参加诉讼活动,而不是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参加诉讼活动,而不是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活动。活动。3、两者行为的后果均归属于被代理或被代表的、两者行为的后果均归属于被代理或被代表的当事人,而不由代理人或代表人承担。当事人,而不由代理人或代表人承担。不同点:不同点:1、产生的基础不同。、产生的基础不同。2、代理或代表的对象不同。、代理或代表的对象不同。3、履行职责的时间不同。、履行职责的时间不同。4、法定诉讼代理人不能被其所代理的当事人更换;、法定诉讼代理人不能被其所代理的当事人更换;法定代表人可以被其所代表的当事人更换。法定代表人可以
40、被其所代表的当事人更换。5、法定诉讼代理人与其所代理的自然人是两个独立、法定诉讼代理人与其所代理的自然人是两个独立的主体,他们之间存在着代理与被代理的关系;的主体,他们之间存在着代理与被代理的关系;法定代表人与其所代表的法人不是两个独立的主法定代表人与其所代表的法人不是两个独立的主体,他们之间不存在代理与被代理的关系,法人体,他们之间不存在代理与被代理的关系,法人是拟制的,其权利能力必须通过法定代表人来体是拟制的,其权利能力必须通过法定代表人来体现。现。n(五)法定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和诉讼地(五)法定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和诉讼地位位1.法定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法定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法定诉讼
41、代理人既可以代理当事人处分诉讼法定诉讼代理人既可以代理当事人处分诉讼权利,也可以代理当事人处分实体权利。权利,也可以代理当事人处分实体权利。2.法定诉讼代理人的诉讼地位法定诉讼代理人的诉讼地位法定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处于与当事人类似法定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处于与当事人类似的诉讼地位的诉讼地位 n(六)法定诉讼代理权的取得和消灭(六)法定诉讼代理权的取得和消灭1.法定诉讼代理权取得的方式法定诉讼代理权取得的方式2.法定诉讼代理权消灭的原因法定诉讼代理权消灭的原因第一,被代理人具有或者恢复了民事行为能第一,被代理人具有或者恢复了民事行为能力。力。第二,法定诉讼代理人丧失或者被依法撤销第二,法定诉讼代理
42、人丧失或者被依法撤销了监护人的资格。了监护人的资格。第三,法定诉讼代理人死亡或者丧失诉讼行第三,法定诉讼代理人死亡或者丧失诉讼行为能力。为能力。第四,被代理的当事人死亡。第四,被代理的当事人死亡。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诉讼代理责任的,由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诉讼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案例:案例:周童周童(5岁岁)星期天和祖母李霞去公园玩,游星期天和祖母李霞去公园玩,游戏过程中周童将林晨戏过程中周童将林晨(6岁岁)的双眼划伤致使林晨的的双眼划伤致使林晨的右眼失明、左眼视力下降。林晨的父亲林柯要求周右眼失明、左眼视力下降。林晨的父亲林柯要求周家赔偿
43、林晨的医疗费、伤残费共计家赔偿林晨的医疗费、伤残费共计6万元。周童的万元。周童的父亲周志伟以周童是未成年人为由拒绝赔偿。林家父亲周志伟以周童是未成年人为由拒绝赔偿。林家无奈只好诉至法院。下列关于本案诉讼参与人地位无奈只好诉至法院。下列关于本案诉讼参与人地位的表述哪项是正确的的表述哪项是正确的?A、本案原告是林晨,其父林柯是林晨法定代理人,、本案原告是林晨,其父林柯是林晨法定代理人,被告是周童,其父周志伟是周童的法定代理人,李被告是周童,其父周志伟是周童的法定代理人,李霞是证人霞是证人B本案被告是周童,周志伟是其法定代理人,李本案被告是周童,周志伟是其法定代理人,李霞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霞是无
44、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C本案原告是林柯,被告是周志伟和李霞本案原告是林柯,被告是周志伟和李霞D本案原告是林柯和林晨,被告是周志伟、李霞本案原告是林柯和林晨,被告是周志伟、李霞和周童和周童 n三、委托诉讼代理三、委托诉讼代理n(一)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含义和适用范围根据被代理人的授权委托而发生的诉讼代理,根据被代理人的授权委托而发生的诉讼代理,称为委托诉讼代理。接受被代理人的授权委称为委托诉讼代理。接受被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代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委托诉讼代托代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委托诉讼代理人。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适用于代理有诉讼行为能力委托诉讼代理人适用于代理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进行诉讼。的人进行诉
45、讼。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只限于当事人和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只限于当事人和法定代理人,其他人无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其他人无权委托诉讼代理人。n(二)委托诉讼代理的特点(二)委托诉讼代理的特点1、诉讼代理权基于委托人的授权而产生。、诉讼代理权基于委托人的授权而产生。2、诉讼代理事项和诉讼代理权限,除法律有、诉讼代理事项和诉讼代理权限,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由委托人决定。特别规定外由委托人决定。3、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有诉讼行为能力。、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有诉讼行为能力。n(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范围和人数(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范围和人数 1.范围范围律师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的
46、社会团体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人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2.人数:人数:12名名案例:在民事诉讼中,下列何种人可以作为委托代理人?A.受过刑事处罚的人B限制行为能力的人C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D人民法院认为不宜作诉讼代理人的人 n(四)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和诉讼地位(四)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和诉讼地位1.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委托人的授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委托人的授权。一般授权:一般授权:纯程序性事项。如,申请回避、提出管辖纯程序性事项。如,申请回避、提出管辖权异议、提出证据等权异议、提出证据等特别授
47、权:特别授权:实体性权利事项。如,代为承认、放弃、实体性权利事项。如,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在授权委托书中只概括地写上在授权委托书中只概括地写上“全权代理全权代理”,视为一,视为一般授权。般授权。2.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诉讼地位:具有独立诉讼地位的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诉讼地位:具有独立诉讼地位的诉讼参加人讼参加人n(五)关于代理离婚案件的特别规定我国(五)关于代理离婚案件的特别规定我国民事诉讼法第民事诉讼法第62条对离婚案件的代理作了如下特条对离婚案件的代理作了如下特别规定:别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离婚案
48、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案例:郑某因与某公司发生合同纠纷,委托马律师全权代理诉讼,但未作具体的授权。此种情况下,马律师在诉讼中有权实施下列哪一行为?A.提出管辖权异议 B提起反诉 C提起上诉 D部分变更诉讼请求 n(六)委托诉讼代理权的取得、变更、解除和消灭(六)委托诉讼代理权的取得、变更、解除和消灭 1.委托诉讼代理权取得的方式: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委托诉讼代理权取得的方式: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
49、托书 2.变更和解除委托诉讼代理权的要求变更和解除委托诉讼代理权的要求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如果变更或者解除,当事人应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如果变更或者解除,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否则,诉讼代理权的变更或解除对人民法事人。否则,诉讼代理权的变更或解除对人民法院和对方当事人不发生效力。在诉讼代理权未变院和对方当事人不发生效力。在诉讼代理权未变更、解除前,委托诉讼代理人已经实施的诉讼代更、解除前,委托诉讼代理人已经实施的诉讼代理行为仍然有效。理行为仍然有效。3.委托诉讼代理权消灭的原因委托诉讼代理权消灭的原因(1)诉讼结束,代理人已经
50、履行完毕诉讼)诉讼结束,代理人已经履行完毕诉讼代理职责;代理职责;(2)代理人死亡或者丧失诉讼行为能力;)代理人死亡或者丧失诉讼行为能力;(3)被代理人死亡;)被代理人死亡;(4)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双方自动解除委托)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双方自动解除委托诉讼代理关系。诉讼代理关系。n(七)关于转委托诉讼代理(七)关于转委托诉讼代理含义:所谓转委托诉讼代理(简称转委托),是指委托诉讼代理人接受代理诉讼的委托后,在诉讼过程中,依照法定程序又将诉讼代理事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再委托他人代理。条件:1、转委托人须有合法的诉讼代理权;2、须是转委托人基于特殊原因不能或者不便履行诉讼代理职责;3、须取得委托人的事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