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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容错免责实施办法(试行) 容错免责实施方法(试行) 为营造激励创新、勇于担当、宽容失误、爱惜师生的良好政治生态,加快推动有特色高水平一流农业高校建设,依据党章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法。 一、容错免责的定义 容错免责是指单位或教职工在推动改革创新、破解难题、先行先试过程中出现失误和过错,本应赐予问责追究或党纪政纪处分,但因符合相关条件,通过申请启动程序获得责任豁免,对其免予问责、处分或从轻、减轻处分。 二、容错免责的原则 1. 坚持支持实干与激励创新相结合。激励和支持广阔教职工特殊是党员干部主动履职尽责、大胆改革创新、勇于探究实践、敢于担当负责,不断推出在人才培育、科学探讨、社
2、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方面的新思路和新举措。客观看待和正确处理教职工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注意把实干担当、改革创新作为教化培训、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引导教职工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中鼓足干劲、勇挑重担、攻坚克难。 2. 坚持实事求是与区分对待相结合。正确相识推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过程中工作失误和个人腐败行为的本质区分,把因缺乏阅历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与明知故犯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究性试验与上级明令禁止后的有规不依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改革创新的无意过失与为谋取私利的有意行为区分开来,用宽容的看法对待失误,用支持的看法对待创新,用爱护的看法对待担当。 3. 坚持依法
3、依规与宽严相济相结合。要切实增加政策意识、规则意识、程序意识,以相关事实为依据,以制度规定为准绳,正确把握政策界限,严格区分错误、失误与作奸犯科的界限,坚决惩治消极腐败行为。对于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过程中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出现失误、偏差的,应坚持宽严相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在法律法规框架内支持和爱护改革创新干事创业行为,视情节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 三、容错免责的条件 在改革创新、破解难题、先行先试中,主观上出于公心、担当尽责,客观上由于不行抗力、难以预见等因素,造成了肯定损失、负面影响或未达到预期效果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免予问责、处分或从轻、减轻处分。 1. 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没有明
4、令禁止,或政策界限不明确、政策调整等缘由造成的; 2. 符合党中心国务院大政方针或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 3. 符合学校党委行政决策部署的,特殊是在推动重点工作、重要决策、重大项目中,大胆履职、大力推动的; 4. 按相关规定经过充分的调研论证、风险评估和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确定的; 5. 在全面深化教化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中,敢于担当急难险重任务,涉险闯关破解难题的; 6. 在推动科技创新、技术攻关方面,充分发挥科技引领作用推动创新发展的; 7. 在围绕中心、推动发展、服务大局中,充分发挥高校基本职能,主动作为、担当奉献、开拓进取的; 8. 在推动重大民生工程、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5、中,勇于破除阻碍、触及固有利益、主动探究新方法的; 9. 处理突发事务实行的应急处理,且没有失职渎职的; 10. 没有为个人或他人谋取私利,没有为单位或小团体谋取不正值利益的; 11. 出现失误或偏差后,主动主动挽回损失、消退不良影响或有效阻挡危害结果发生的; 12. 因不行抗力因素导致的; 13. 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已明确规定的; 14经学校认定委员会综合研判、学校党委审批的。 四、容错免责的认定机构 学校成立容错免责认定委员会,成员由纪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政办公室、监察处、人事处、财务处、审计处、工会教代会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校纪委委员代表以及学术委员会成员代表组成,负责受理容错
6、免责申请、问题核实、免责认定等工作。主任委员由校纪委书记兼任,副主任委员由校纪委专职副书记、党委组织部主要负责人兼任。认定委员会可依据详细状况适当增减组成人员(单位)。认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校纪委办公室。 五、容错免责的认定程序 1. 申请。相关单位或个人认为符合容错免责条件的,可在工作实施前或受到问责时,向认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应急状况下,可实行先实施后备案的方式处理。对问题困难或存在较大风险的改革创新项目,必要时须逐级请示。 2. 受理。认定委员会接到书面申请后应刚好受理,并启动容错免责程序。若未提出申请但认为符合容错免责条件的,认定委员会也应启动容错免责程序。 3. 核实。认定委
7、员会要仔细探讨和核实,应刚好对是否符合容错免责条件赐予回复或说明。对不符合容错免责条件的,赐予说明答复;若对说明答复不服的,可向学校党委进行申诉。对符合容错免责条件的,依据申请事项开展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在仔细甄别的基础上,形成调查报告。 4. 认定。认定委员会依据调查结果提出初步认定看法,报请学校党委审批。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师生关切的失误事务或状况困难存有争议的,可以组织有关人员听证论证,也可以暂缓作出认定。 5. 审批。经学校党委集体探讨,审批确定认定看法,并刚好向申请单位或个人反馈。 6. 备案。认定了结后,认定委员会应刚好整理相关材料,妥当保管备查,必要时报上一级有关单位备案。 六、
8、容错免责的结果运用 经确定为容错免责对象的,可在以下方面予以免予问责、处分或从轻、减轻处分: 1.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不作负面评价; 2. 在干部选用、年度考核、评优评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岗位等级晋升时不作负面评价; 3. 在工作绩效目标考核中削减或免予扣分; 4. 需行政问责或组织处理的,可根据有关规定酌情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 5. 需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可根据党纪政纪规定酌情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 以上结果运用方式,可以单独运用,也可以合并运用。 七、其他 1. 本方法适用于学校各级管理服务部门、教学科研单位及全体教职工。 2. 本方法由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说明。 3. 本方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10页 共10页第 10 页 共 10 页第 10 页 共 10 页第 10 页 共 10 页第 10 页 共 10 页第 10 页 共 10 页第 10 页 共 10 页第 10 页 共 10 页第 10 页 共 10 页第 10 页 共 10 页第 10 页 共 10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