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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韶关供电局35kV及以上变电站运行管理指引 2010-08-31 印发 2010-08-31 实施 韶关供电局本管理指引信息管理指引名称韶关供电局35kV及以上变电站运行管理指引管理指引编号FEB1对应文号版 次变更概要修编时间状态1001角色人员编写池超鹏 韦超 冯敏 杜方方 王石祥 陈卫强初审会签审核批准韶关供电局35kV及以上变电站运行管理指引制度内容工作历表单1 总则11.1 为规范韶关供电局(以下简称“市局”)变电运行管理工作,控制运行风险,特制定本指引。1.11.2本指引明确了变电站管理模式和变电运行班组设备管理、安全管理、技术管理、培训管理、站务管理和安健环维护等工作要求。1.
2、3 本指引适用于韶关供电局及县级供电局(以下简称 “县局”)35kV 及以上变电站、开关站(以下称“变电站”)的运行管理。1.22 规范性引用文件2GB 50150-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DL 408-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部分)Q/CSG 2 1002-2008 110kV及以上变电站运行管理标准Q/CSG1 0010-2004 输变电设备状态评价标准Q/CSG1 0007-2004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Q/CSG1 0004-2004 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发电、变电部分)Q/CSG1 0006-2004 电气操作导则Q/CSG1 0001-2004
3、 变电站安健环设施标准Q/CSG2 1003-2008 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管理规程CSG/MS0813-2005 调度运行操作管理规定Q/CSG1 0707-2007 输变电设备缺陷管理标准Q/CSG1 0702-2007 电网调度及变电运行交接班标准Q/CSG1 0703-2007 接地装置运行维护规程南方电网公司供电企业人力资源配置标准(试行)南方电网公司输变电主设备运行评价暂行管理办法南方电网公司视觉识别系统管理手册2.13 应用文件S.00.00.05/PM.0500.0090 广东电网公司 35kV 及以上变电站运行管理标准实施细则2.24 术语和定义34.1 变电运行部门是变电运
4、行业务实施主体,是变电运行管理的直接责任者,包括:市局变电部、县局输变电部。3.14.2 变电运行班组负责变电站运行管理的生产班组,具体指集控中心、巡维中心和有人值班变电站。3.24.3 集控中心负责管辖范围内变电站监视、遥控、遥调、巡视、现场操作和设备管理的班组。3.34.4 监控中心负责管辖范围内变电站监视、遥控及遥调操作的班组。一个监控中心可按规模设置多个监控子站。3.44.5 巡维中心负责管辖范围内变电站的巡视、现场操作和设备管理的班组。3.54.6 变电运行人员具体负责变电站运行管理的生产人员,包括集控中心、巡维中心和有人值班变电站中从事监控、巡维、操作及管理的人员。3.64.7 日
5、常巡视运行人员根据巡视周期对设备进行外观检查、打开箱门检查、简单清扫维护工作。3.74.8 电话值班是指巡维中心运行人员在等待现场工作期间,离开中心基地就近休息电话待命的值班方式。3.85 职责45.1 分管生产副局长对本指引的建立负责。5.2 生产技术部主任对变电站运行的归口管理负责。5.3 变电部主任对所辖变电站运行管理的依从性、充分性负责。6 管理内容与方法56.1 管理模式、值班方式、人员岗位配置及岗位职责5.16.1.1 管理模式5.1.16.1.1.1 变电运行管理分有人值班变电运行管理和无人值班变电运行管理两种模式。管理模式框架见S-FEA1X1。5.1.1.1 S-FEB1X1
6、6.1.1.2 无人值班变电站运行管理可采取“集控中心”或“监控中心+巡维中心”模式。5.1.1.2 6.1.1.3 集控中心或巡维中心到达所辖变电站行车时间不宜超过40 分钟,偏远的110kV 变电站可适当延长。5.1.1.3 6.1.1.4 一个集控中心所管理的变电站不宜超过15 座。5.1.1.4 6.1.1.5 监控中心的一个监控子站监控的变电站不宜超过15 座。5.1.1.56.1.1.6一个巡维中心所管理的变电站不宜超过15 座。5.1.1.66.1.2 值班方式5.1.2 6.1.2.1 有人值班变电站应采取三值不间断轮换值班方式,每值值班时间不应超过48 小时(供电局至变电站行
7、车时间超过2 小时,轮班方式和值班时间可适当调整,但每值值班时间不宜超过72小时),值内监视人员必须连续监视,但不应超过8 小时。5.1.2.1 6.1.2.2 集控中心应采用三值不间断轮换值班方式,每值值班时间不应超过48 小时。值内监视人员必须连续监视,但不应超过8 小时;夜间非监控人员应保留一组人员集中值班,其余人员可采用电话值班方式。5.1.2.26.1.2.3 监控中心宜采用四值三倒不间断轮换值班方式,监视人员连续监视时间不应超过8 小时。5.1.2.36.1.2.4 巡维中心采用三值不间断轮换值班方式,每值值班时间不宜超过48 小时(供电局至巡维中心行车时间超过2 小时,轮班方式和
8、值班时间可适当调整,但每值值班时间不宜超过72小时)。夜间宜保留一组人员集中值班,其余人员可采用电话值班方式。5.1.2.46.1.3 运行人员及岗位配置5.1.36.1.3.1 人员配置有人值班变电站、集控中心、监控中心、巡维中心、无人值班变电站人员配置见S-FEA1X2。5.1.3.1S-FEB1X26.1.3.2 岗位设置有人值班变电站、无人值班变电站岗位设置见S-FEA1X3。5.1.3.2S-FEB1X36.1.3.3 兼职“六大员”变电运行班组应设置兼职“六大员”,具体如下:(1)兼职安全员:协助站长做好班组的安全活动、两票管理、安全工器具管理、反事故演习及事故预想、现场安全管理及
9、履行安全区代表职责。(2)兼职培训员:协助站长编制培训计划,组织开展职工个人应知、应会能力训练等日常教育培训工作。(3)兼职考勤员:协助站长落实班组员工的出勤考核,统计、报送员工绩效考核结果。(4)兼职资料员:协助站长做好班组资料(清单见S-FEA1X4)的整理、收发、归类存放以及报送工作。(5)兼职工器具管理员:协助站长落实班组仪器仪表、生产工器具、备品备件及材料的管理工作。(6)兼职五防管理员:协助站长做好本站防误闭锁装置系统验收工作、台帐更新维护、定期检查、维护等工作。5.1.3.3S-FEB1X46.1.4 岗位职责变电站(巡维中心)岗位职责按照韶关供电局岗位职责说明书执行。5.1.4
10、6.2 运行管理5.26.2.1 运行监视5.2.16.2.1.1 集控中心、监控中心和有人值班变电站制定设备监视工作规范(W-FEB1X5设备监视工作规范模板),包含以下内容:(1)运行监视人员及监视时间安排;(2)运行监视主要项目及异常处理措施;(3)运行监视要求;(4)遥视系统监视要求。5.2.1.1W-FEB1X56.2.1.2 集控中心、监控中心和有人值班变电站必须24 小时不间断监视。5.2.1.26.2.1.3 运行监视主要项目及异常处理措施表(S-FEA1B6)。5.2.1.3S-FEB1B66.2.2 设备巡视5.2.26.2.2.1有人值班变电站、集控中心、巡维中心制定设备
11、巡视工作规范( W-FEB1X7设备巡视工作规范模板),明确设备巡视时间、巡视方式(手段和工具)及巡视性质和巡视项目。5.2.2.1W-FEB1X76.2.2.2 设备巡视根据性质分为日常巡视、特殊巡视。5.2.2.86.2.2.3 日常巡视5.2.2.9(1) 有人值班变电站的日常巡视:a)每天至少一次,宜安排在下列时间:交接班时,高峰负荷时。b)站长(或副站长、技术负责人)每月进行一次监察性巡视检查。c)电气设备测温宜结合设备巡视进行,每月一次。夜间巡视每周一次。d)值班长每值要进行1次设备巡视。5.2.2.9.1(2) 220kV 无人值班变电站的日常巡视:a)每月一次。(运行部门可视变
12、电站设备情况缩短巡视周期)b)站长(或副站长、技术负责人)每两个月进行一次监察性巡视检查。c)电气设备测温宜结合设备巡视进行,每月一次。夜间巡视每月一次。5.2.2.9.2(3) 110kV 及以下无人值班变电站的日常巡视:a)每月一次。(运行部门可视变电站设备情况缩短巡视周期)b)站长(或副站长、技术负责人)每季度进行一次监察性巡视检查。c)电气设备测温宜结合设备巡视进行,每月一次。夜间巡视每月一次。5.2.2.9.3(4)遇有下列情况,应进行特殊巡视,巡视次数由变电运行班站负责人按照现场运行规程并结合设备运行情况等进行安排,发生变化时及时调整,下列情况要进行特巡:a)设备过负荷时。b)特殊
13、运行方式、调度发布电网星级风险时。c)设备经检修、改造或长期停用后重新投入系统运行,新安装设备加入系统运行。d)设备缺陷近期有发展时。e)雷雨、台风、雨雾、灰霾、冰冻等恶劣气候前后。f)事故跳闸和设备运行中有可疑现象时。g)重要节假日和启动特殊、特级及上级通知的其他保供电任务时。5.2.2.9.4FEB1R1(5) 巡视标准见S-FEB1X8,设备巡视流程见S-FEB1L30。5.2.2.9.5S-FEB1X8S-FEB1L306.2.3 交接班5.2.36.2.3.1 有人值班变电站交接班5.2.3.1(1) 交接班流程有人值班变电站交接班流程框图见S-FEB1L9。5.2.3.1.1S-F
14、EB1L9(2) 交班准备工作交接班准备工作内容见W-FEB1X10。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方可进行交接班: 交接班双方人员均全部到达。 电气操作指令执行完毕。 无正在办理许可手续的工作(票)。 事故处理完毕或告一段落(在交接班过程中发生事故或电网有紧急操作时,应立即停止交接班,由交班人员进行处理或操作,接班人员可在交班负责人的指挥下协助工作)。 交接班双方负责人发布交接班命令。5.2.3.1.2W-FEB1X10(3) 交接班a)交班工作应由交班负责人组织,交班人员和接班人员全员参加,交班负责人对交接班内容的完整性、正确性负责。b)交接班内容以交接班记录为主,重点交接对人身、电网、设备、健康、环
15、境、社会责任有较大影响的事项。5.2.3.1.3(4) 现场检查现场检查由接班负责人安排,必要时可要求交班人员参加,重点检查现场情况是否与交接班记录相符。5.2.3.1.4(5)交接班结束a)交接班双方人员签名后,交接班结束。b)交接班期间,交班人员对变电站运行承担安全责任。交接班结束,接班人员即对变电站运行承担安全责任。5.2.3.1.56.2.3.2 巡维中心站交接班5.2.3.2(1) 交接班流程集控中心/监控中心/巡维中心交接班流程框图见S-FEB1L11。5.2.3.2.1S-FEB1L11(2) 交班准备工作交接班准备工作内容见W-FEB1X10。5.2.3.2.2W-FEB1X1
16、0(3) 交接班条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方可进行交接班:a)交接班双方人员均全部到达;b)若遇交班人员外出操作,交班负责人确认其操作完毕后可以进行交接班;c)电气操作指令执行完毕;d)无正在办理许可手续的工作(票);e)事故处理完毕或告一段落(在交接班过程中发生事故或电网有紧急操作时,应立即停止交接班,由交班人员进行处理或操作,接班人员应在交班负责人的指挥下协助工作);f)交接班双方负责人发布交接班命令。5.2.3.2.3(4) 交接班5.2.3.2.4a) 交班工作应由交班负责人主持,其他交班人员可作相应补充,交班负责人对交接班内容的完整性、正确性负责。5.2.3.2.4.1b) 交接班内容以
17、交接班记录为主,重点交接对人身、电网、设备、健康、环境、社会责任有较大影响的事项。5.2.3.2.4.2c)接班检查。由接班负责人安排本值人员进行,必要时可要求交班人员参与。5.2.3.2.4.3(5) 交接班结束5.2.3.2.5a) 交接班双方签名后,交接班结束。5.2.3.2.5.1b) 交接班期间,交班人员对变电站运行承担安全责任。交接班结束,接班人员即对变电站运行承担安全责任。5.2.3.2.5.26.2.4 事故、异常处理5.2.46.2.4.1 电气设备的事故、异常处理必须严格按照调度管理规程及现场运行规程的规定执行。5.2.4.16.2.4.2 有人值班变电站、集控中心、巡维中
18、心事故处理流程,参见S-FEB1L12。5.2.4.10S-FEB1L126.2.4.3 变电站出现设备异常状况时,立即派人到现场检查设备运行情况,确定影响的范围,并按规定进行汇报和处理。5.2.4.116.2.4.4 在确定异常可能影响无人值班变电站设备和电网安全,必要时派人值守。5.2.4.126.2.5 电气操作管理变电班站按照韶关供电局电气操作导则实施管理指引和广东电网公司变电电气操作行为规范执行。5.2.56.2.5.1 有人值班变电站5.2.5.1(1)值班负责人负责发布一切电气设备操作的执行指令,同时有权发布非调度管辖设备(站用电设备、直流设备)和调度许可的电气设备操作的指令,并
19、对其正确性负责。5.2.5.1.4(2) 特别重要和复杂(如倒母线、全站停电)的电气操作,由值班负责人或具备值班负责人资格的人员担任操作监护人,变电运行部门安排进行第三方监护。5.2.5.1.6(3) 基建、扩建中未经启动的变电一、二次设备操作,若不涉及运用中设备由施工单位自行完成;若涉及运用中电气设备则由工程管理部门与变电运行班组共同管理,施工单位派人操作、运行人员监护,并做好记录;若操作影响变电站主设备和电网运行时,需获得调度同意,方可进行操作。5.2.5.1.96.2.5.2 集控中心5.2.5.2(1) 操作人员应在检修工作开始和结束前到达变电站,并与集控中心取得联系。5.2.5.2.
20、2(2)集控中心受值班调度员统一指挥。集控中心值班负责人向监护人下达操作指令,指令必须使用三重命名(变电站站名、设备名称、设备编号,下同)。5.2.5.2.3(3) 操作人员到达现场后,必须再次向集控中心发令人确认操作任务,核对运行方式,方可执行操作。5.2.5.2.4(4) 多组人员可以配合进行所辖站间有逻辑关系的操作,由当值值班负责人统一安排。5.2.5.2.56.2.5.3 监控中心5.2.5.3(1) 监控中心受值班调度员统一指挥。监控中心当值正值班员及以上人员有权接受、回复调度指令。5.2.5.3.2(2)监控中心值班负责人向监护人下达操作指令,必须采用三重命名。5.2.5.3.36
21、.2.5.4 巡维中心5.2.5.4(1)操作人员应在检修工作开始和结束前到达变电站,并与调度取得联系。5.2.5.4.2(2)调度下令前,由值班负责人安排人员到站做好接令准备工作。巡维中心受值班调度员统一指挥。操作人员到达现场后,联系调度。调度向操作人员下达操作指令、操作人员接受、回复指令均必须使用三重命名。5.2.5.4.3(3) 集控中心、监控中心执行遥控操作时,设备名称必须严格使用三重命名。5.2.5.4.56.2.5.5 调度指令流程图见S-FEB1L13。5.2.5.5S-FEB1L136.2.6 设备维护有人值班变电站、集控中心、巡维中心必须制定变电站的设备维护周期表,并按月、周
22、开展维护工作。维护项目应包含以下内容:(1)防小动物短路措施的落实和检查;(2)各种信号试验,交、直流熔断器检查更换;(3)设备标志的更新;(4)安全用具、消防器材检查整理;(5)各种锁具、铰链加注润滑油;(6)蓄电池测试及清扫;(7)气动操作机构排水。5.2.66.2.7 设备定期试验及轮换5.2.76.2.7.1 有人值班变电站、集控中心、巡维中心必须制定设备定期轮换、试验检查周期表,并编写设备试验、轮换操作方法。5.2.7.16.2.7.2 定期检查试验的设备包括:变压器冷控电源试验及切换、高频保护通道、音响信号、事故照明、站用系统备用电源自投装置、直流充电机电源、设备室通风装置、逆变电
23、源等。5.2.7.26.2.7.3 定期轮换的设备包括:站用变、变压器冷却器等。5.2.7.36.2.7.4 定期检查的设备:消防设施、五防设施、安防设施、防小动物设施、降温设施、安全工器具等。5.2.7.46.2.7.5 对运行设备影响较大的切换试验,应安排在适当的时间进行,并做好事故预想、落实安全措施。5.2.7.56.2.7.6 变电站设备定期试验和轮换的项目和周期见S-FEB1B14:5.2.7.6S-FEB1B146.2.8 电量抄录管理5.2.86.2.8.1 有人值班变电站、集控中心、巡维中心必须按照本企业要求准点、正确地抄录各种表计指示,并做好电量及功率的平衡计算。5.2.8.
24、16.2.8.2 装有电量、功率自动采集的综合自动化变电站可不抄表,但自动采集系统运行维护部门应定期核查站内远抄系统运行工况,发现异常,及时抄表核准,并作为缺陷上报处理。5.2.8.26.2.8.3 电能表、互感器更换后,运行人员立即抄录新旧电能表的示数,并要求计量工作人员做好工作记录。5.2.8.36.2.8.4 计量回路故障或异常时,运行人员及时作好电量追补工作。5.2.8.46.2.8.5 旁路代路运行前后,运行人员立即抄录电能表的示数,做好电量的平衡计算工作。5.2.8.56.2.9 作业表单5.2.96.2.9.1 作业表单的编制对于变电运行巡视、维护类作业表单,各变电站(巡维中心)
25、应参照省公司变电运行作业表单模板,根据各变电站实际情况,按站建立作业表单库,由站长审核,变电运行部门审批。变电运行班组应具备的作业表单见S-FEB1X15。5.2.9.1FEB1R6S-FEB1X156.2.9.2 作业表单的执行5.2.9.2(1) 变电运行人员应熟悉掌握作业标准内容,在作业前选取合适的作业表单。在作业过程中,工作人员应手持作业表单严格逐项执行,并做好记录。5.2.9.2.1(2)工作人员在作业前应按照作业表单的作业步骤,对现场作业环境、作业条件进行风险评估,明确符合现场实际的控制措施。必要时,可对内容进行完善,并履行审批手续,执行后的作业表单应存档管理。5.2.9.2.2(
26、3) 变电运行班组每月应对当月执行后的作业表单进行分析,分析现场实际的作业步骤、作业方法和风险控制措施与作业表单存在的差异性,必要时把有关情况和修订意见以书面形式向变电运行部门反映。5.2.9.2.36.2.10 无人值班变电站验收和审批管理5.2.106.2.10.1 验收的组织工作5.2.10. 1(1)对于新建变电站,在验收启动委员会下设无人值班验收工作组。5.2.10.1.1(2)220kV及以下变电站无人值班由市局生产技术部组织,500kV变电站无人值班由省公司生产技术部组织。5.2.10.1.26.2.10.2 验收应具备的条件5.2.10. 2(1) 必须是按无人值班进行设计、安
27、装或改造的变电站。5.2.10.2.1(2) 按规定设置集控中心、监控中心、巡维中心,并运作正常;集控员、监控员、巡维人员已通过上岗考试。5.2.10.2.2(3) 无人值班验收应具备以下资料:a)工程竣工图纸;b)四遥量配置表,表中有信号分类;c)站端设备调试报告;d)电能量采集装置调试报告;e)变电站自动化系统调试报告;f)现场运行规程。5.2.10.2.36.2.10.3 验收工作程序5.2.10.3(1) 安装(或建设)单位汇报变电站一二次设备的安装调试情况。5.2.10.3.1(2) 验收组分别进行验收测试和资料审查工作,填写变电站实施无人值班试运行验收表,详见S-FEB1B16。5
28、.2.10.3.2S-FEB1B16(3) 验收组进行内部评议,得出验收意见。5.2.10.3.3(4) 验收组向验收启动委员会或相应的部门书面报告验收意见。5.2.10.3.4(5)运行部门向生技部申请投入试运行,生技部审核后由分管副局长批准试运行。5.2.10.3.56.2.10.4 无人值班变电站试运行的审批程序和试运行时间(流程图详见S-FEB1L17)5.2.10.4S-FEB1L17(1) 属于中调调管的220kV新建变电站,工程建设部门在投运后2个工作日内,将无人值班站验收合格文件、管理模式、计划实施时间报地调,地调报省中调,经省中调批复后,由工程建设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无人值
29、班试运行申请,经局生技部审核,分管生产局领导批准后,抄送省公司生技部和省中调备案,可投入无人值班试运行。对于相应的改造变电站,由变电运行部门负责报送相关资料和提出无人值班试运行申请。5.2.10.4.1(2)属于地调调度的220kV终端新建变电站和110kV及以下新建变电站,由工程建设部门在投运前提出无人值班试运行申请,经市局生技部审核,分管生产局领导批准后,可投入无人值班试运行。对于相应的改造变电站,由变电运行部门负责提出无人值班试运行申请。5.2.10.4.2(3) 220kV 无人值班站必须试运行3 个月,110kV 及以下的试运行24 小时,试运行期间的无人值班站应有值班人员值班,调度
30、、操作方式可按无人值班站运作(无人值班站试运行期间的指标要求见S-FEB1X18)。5.2.10.4.3S-FEB1X186.2.10.5 无人值班变电站正式运行的审批程序5.2.10.5(1) 220kV 无人值班站,由变电部运行专责在试运行期满后3 个工作日内提出无人值班正式运行申请,经市局生技部审核,分管市局领导批准后,属于中调调管的220kV 无人值班变电站报省公司生技部和省中调备案,可投入无人值班运行。5.2.10.5.1(2) 110kV 及以下无人值班站由市局主管领导批准实施无人值班试运行,试运行期间如未发现异常,试运行结束后可正式实施无人值班运行。5.2.10.5.26.3 设
31、备管理5.36.3.1 设备状态评价及风险评估5.3.16.3.1.1 变电运行人员按照韶关供电局设备状态评价与风险评估管理指引开展设备状态评价及风险评估。5.3.1.16.3.1.2 变电运行部门根据风险值大小和设备风险级别,作为变电设备运行、维护、检修、试验、技改的决策依据,安排有关生产工作时应考虑设备继续运行对风险值改变的影响。5.3.1.26.3.2 设备验收5.3.26.3.2.1按照韶关供电局设备验收管理指引执行。6.3.2.2变电运行人员必须参与设备的检修、试验验收工作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一次设备:操作部分、机械闭锁、阀门、设备外观、设备
32、标识、电缆封堵设备外壳接地情况等;(2)二次设备:保护及自动装置工作状况、保护及自动装置连接片,屏柜及屏内设备标识、屏柜封堵情况、电气闭锁、电能量采集系统直流系统(含充电机、蓄电池)等;(3)防误闭锁装置,监控系统,遥视系统;(4)巡视及操作小道、平台;(5)建筑物、构筑物及环境绿化;(6)消防设施、生活设施等;(7)设备技术资料;(8)操作工器具和钥匙。5.3.2.16.3.2.3 变电站设备检修、试验及改建、扩建工程进行到以下阶段运行人员必须参与阶段性验收。(1)电缆敷设、电缆埋地等隐蔽工程结束;(2)新设备与运行设备连接;(3)进入或通过装置的电流、电压等电气量已接入运行设备。5.3.2
33、.26.3.2.3 变电运行人员执行规范化验收文档,做好设备验收相关记录,并明确设备验收结论。5.3.2.36.3.2.4 变电站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验收,生产技术管理部门督促项目管理部门在投产后3个月内提交电子图册。对涉及电气图册改动的检修维护工作,变电运行人员督促检修维护人员做好相应的电气图修改工作。5.3.2.46.3.3 设备缺陷管理5.3.36.3.3.1设备缺陷管理按照韶关供电局设备缺陷管理指引执行。5.3.3.16.3.3.2 变电运行人员在巡视(监视)、试验、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及时录入变电站生产信息系统,并按规定立即进行汇报和处理。5.3.3.26.3.3.3 变电运行人员根据
34、设备缺陷状态的变化,及时启动设备缺陷升级或降级流程,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临时措施。暂不具备条件处理的缺陷,增加设备巡视次数并进行危险点分析,拟订危险点控制措施,进行跟踪管理。5.3.3.36.3.3.4 值班负责人在设备停电检修前,及时核对停电间隔设备的缺陷,督促检修人员消缺。5.3.3.56.3.4 备品备件管理5.3.46.3.4.1 变电运行班组配备运行人员有权限自行更换和调整的备品备件,例如:熔断器、压板连接片等,耗材不列入备品备件清单。5.3.4.16.3.4.2 备品备件定置存放,根据存放要求采取相关措施,确保备品备件完好,严禁存放不合格的备品备件;对已超过使用年限的备品备件或因运行
35、设备的变更已无需再储备的备品备件,及时处理。5.3.4.26.3.4.3 变电运行班组按站实时建立备品备件台帐,台帐内容包含型号、用途、数量、入库时间等。格式参见S-FEA1B19。5.3.4.3S-FEB1B196.3.4.4 变电运行班组每月对所存备品备件进行一次检查,发现备品备件储备不足或不合格时,及时向变电运行部门申请进行补足和更换,检查记录表见S-FEA1B20。5.3.4.4S-FEB1B206.3.4.5 变电运行班组及时对领用的备品备件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物品及时退回,并做好记录。备品备件入仓后,在5 日内更新备品备件台帐。5.3.4.56.3.4.6 工器具管理员负责管理备品
36、备件出入仓,并建立领用登记表,在特殊情况下(如事故抢修)可先发备品备件,但事后必须补办手续,做到不多发、不少发、不错发。5.3.4.66.3.5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管理5.3.56.3.5.1 变电运行人员在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新投入或定值改变前,必须向值班调度员核实该装置有效定值通知书的编号,正确无误后方可投入运行。5.3.5.16.3.5.2 继电保护定值通知书定置存放、统一管理,变电站不得保留作废定值通知书。5.3.5.26.3.5.3 各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屏必须配置以下资料:连接片功能说明、正常投切情况说明、保护及自动装置跳闸及报警信息说明、保护及自动装置信息报文的调阅说明。5.3.5.
37、36.3.5.4 变电运行人员根据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配备的资料进行操作、维护、检查和管理。5.3.5.46.3.5.5 变电运行班组定期核对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连接片及转换开关投切情况,确保与运行方式相对应。有人值班变电站由站长或值班长组织完成,每月一次;无人值班变电站结合日常巡视进行检查核对,每月一次,核对后应在值班记录中予以记录。5.3.5.56.3.5.6 能取下的备用连接片应取下,妥善收存在变电站备品备件室(柜)内。5.3.5.66.3.5.7 站长督促检修人员在一个月内将退役的保护及自动装置屏拆除(其它屏柜同此标准)。5.3.5.76.3.5.8 变电运行人员加强继电保护室空调维护管理
38、,继电保护室温宜控制在10-26 摄氏度。5.3.5.86.4 安全管理5.46.4.1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变电运行班站韶关供电局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管理指引执行。5.4.16.4.2 应急预案5.4.26.4.2.1 变电运行班组根据变电站在电网中的地位,配备以下相关应急预案:(1)南方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黑启动应急预案;(500kV变电站)(2)省级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黑启动应急预案;(220kV及以上变电站)(3)地区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黑启动应急预案;(4)主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预案;(5)自然灾害应急预案。5.4.2.16.4.2.2 变电运行班组根据应急预案要求,配合调度机构开
39、展应急预案演练。5.4.2.26.4.2.3 变电运行班组制定本变电运行班组事故处理预想,明确具体处理步骤和方法,交部门审批。5.4.2.316.4.2.4 变电运行班组事故处理预想,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人身触电事故;(2)站用系统全停事件;(3)直流系统故障;(4)火灾事故;(5)自然灾害处理预案;(6)其它可不待调令处理的事故。5.4.2.46.4.2.5 变电运行班站每季度进行1次针对事故处理预想开展事故演习,全体人员参加。演练结束后,针对演习情况进行评价、总结,制定改进方法,并作好记录。5.4.2.56.4.2.6 变电运行班组每月开展一次针对变电站某一种设备或者某一种运行方式的事
40、故预想,全体人员参加,并作好记录。5.4.2.66.4.2.7 变电运行班组在电网运行方式发生改变或者设备运行环境发生改变时,按照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事故预想,确保电网和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5.4.2.76.4.3 安全活动5.4.36.4.3.1 变电站每周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活动,并将安全活动作为日常性安全例行工作之一,原则上安排在星期五进行,活动时间一般不少于 2 小时。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开展活动的,可作适当调整并及时补回,保证每周不少于1 次安全活动。5.4.3.16.4.3.2 原则上由班站长主持安全活动,兼职安全员在安全活动之前应做好计划,包括活动的目的、议题、
41、内容以及学习资料、人员等准备工作。5.4.3.26.4.3.3 变电站的安全活动应切实围绕本班组每年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进行,确保安全生产目标实现。5.4.3.36.4.3.4 变电站安全活动全员参与, 不得无故缺席,因生产或私人原因请假的,事后要补学,并在安全活动记录上补签名。对于偏远的变电站或巡维中心,允许分批开展安全活动,但每人必须参与。5.4.3.46.4.3.5 安全活动主要内容有:(1)传达上级有关安全指令、规定、会议精神;(2)学习上级及局颁发的安全文件、事故通报、安全信息和反事故措施。对照检查各自工作范围内类似的问题、隐患,举一反三,吸取教训;(3)学习各类安全工作规程和其他安全
42、工作规章制度。对照有关规程制度的要求,找出班组或个人的偏差、存在问题并落实整改措施;(4)对本班组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包括人员、设备、设施及制度等)进行分析,并提出控制措施,包括本周存在问题分析和下周安全注意事项;(5)总结分析本班组安全情况,重点是“两票三制”的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5.4.3.56.4.3.6 兼职安全员负责记录安全活动,填入安全活动记录簿。记录应认真、详实,由站长审核签名后,作为班组存档资料妥善保存。5.4.3.66.4.4 “两票”管理5.4.46.4.4.1 “两票”管理按照韶关供电局电气操作导则实施细则管理指引和韶关供电局电气操作票管理指引及韶关
43、供电局电气工作票管理指引执行。5.4.4.16.4.4.2 变电运行班组“两票”实行周检查、月统计分析制。5.4.4.26.4.4.3 “两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纳入工作质量考核,并及时提出整改措施。5.4.4.36.4.4.4“两票”情况每月进行统计分析、加封面装订归档、上报执行情况。“两票”存放在变电运行班组,无人值班变电站“两票”按站归类存放在集控中心、巡维中心。“两票”保存期三个月。5.4.4.46.4.5 防误闭锁系统的管理5.4.56.4.5.1防误闭锁系统的管理按照韶关供电局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运行管理指引执行。5.4.5.16.4.6 安全工器具管理5.4.66.4.6.1安全工器具管理按照韶关供电局安全工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管理指引执行。5.4.6.16.4.6.2 变电运行班组的安全工器具配置遵照“按站配置、就地存放”的原则,实行定置管理。5.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