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例-个人独资.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例-个人独资.doc(5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例3(适用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此范例根据公司法的一般规定及公司的一般情况设计,仅供参考,起草章程时请根据公司自身情况作相应修改!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 公司名称:玉林市有限公司第二条 公司住所:玉林市路号室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旅业,正餐服务,生活美容、美发、桑拿、按摩、足浴服务,日用品、副食品、饮料零售。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万元公司注册资
2、本一次性缴足,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由股东作出书面决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书面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认缴出资期限第五条 公司为自然人独资(或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认缴出资期限如下:股东(发起人名称或姓名)证件名称及号码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认缴出资比例(%)认缴出资期限李*身 份 证45*货币100%20*-2-19 第六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决
3、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任为执行董事或监事; ()对外聘任执行董事、监事,决定其酬劳;()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查阅公司财务报告;第八条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遵守公司章程;() 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第六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九条 股东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第十条 股东对外转让出资由股东作出决定。第十一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
4、让的出资额等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签发出资证明书。第七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行使下列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任命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任命和更换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定;()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定;()修改公司章程;()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第十三条 公司不设
5、股东会,股东做出十二条的决定时,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第十四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负责,由股东决定和罢免。执行董事任期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第十五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提名公司经理人选,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
6、,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报告;第十六条 公司设经理名,由股东聘任或解聘。经理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第十七条 公司设监事人,由公司股东选举产生。监
7、事对股东负责,监事任期每届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行使下列职权:()检查公司财务;()对执行董事、经理行使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当执行董事、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经理予以纠正;第十八条 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第八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第十九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应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股东。第二十条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第
8、二十一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九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第二十二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第二十三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股东决定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宣告破产。第二十四条 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第十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二十五条 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股东决定。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第二十六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第二十七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第二十八条 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股东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第三十条 本章程一式三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股东签名、盖章:有限公司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