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等级证明精选.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医疗机构等级证明精选.doc(10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医疗机构等级证明 篇一:医疗机构评审标准 【医疗机构评审标准】 城镇根本医疗保险住院定点医疗机构治理方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标准对根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的治理,按照国务院建立城镇职工根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城镇职工根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治理暂行方法和河北省建立城镇职工根本医疗保险制度总体规划,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 本方法所称的住院定点医疗机构,是指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经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资历审定,并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定,为参保人员提供住院、特别门诊和一般门诊医疗效劳的医疗机构。 第三条 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审查和确定的根本原那么是: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并便于治理;兼顾专科与综合、中医
2、与西医;促进医疗卫生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医疗卫生资源的利用效率,合理操纵医疗效劳本钱和提高医疗效劳质量。 第四条 凡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非营利医疗机构,以及经军队主管部门批准有资历开展对外效劳的军队医院,可申请医疗保险住院定点医疗机构: (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 (二)社区卫生效劳中心、街道卫生院、乡(镇)卫生院; (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医院。 (四)对社会效劳的军队医院。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历的医疗机构,应当作为独立的主体申请定点资历。 对少数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专科营利性医疗机构,劳动保障部门可采取购置专项医
3、疗效劳的方式,为参保人员提供指定医疗效劳。 第五条 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收费许可证; (二)符合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医疗机构评审标准和医疗机构设置标准; (三)遵守国家有关医疗效劳和药品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有健全和完善的医疗效劳治理制度; (四)严格执行国家、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效劳和药品的价格政策,经物价部门监视检查合格; 度健全; (五)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必须是按医疗机构根本标准到达一级及以上水平的医院(包括专科医院) (六) 严格执行城镇根本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规定,建立与根本医疗保险要求相适应的内部治理制度,并装备专门的治理机构和人员及计算
4、机系统。 第六条 具备以上条件,愿意承担为本统筹地区根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根本医疗效劳的医疗机构,应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所属医疗机构提供中国人民解放军事业单位有偿效劳许可证; (二)收费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所属医疗机构提供中国人民解放军事业单位有偿收费许可证; (三)大型医疗仪器设备清单及收费标准; (四)上一年度业务收支情况和门诊、住院诊疗效劳量(门诊诊疗人次、人均次医药费;住院人数、出院者平均住院日、出院者人均住院医疗费及日均医疗费等),以及可承担的医疗效劳才能(人员编制、
5、定编床位数和实际开设床位数、各类专业技术人才配置情况、专科技术特色等); (五)符合医疗机构评审标准的证明材料(等级证书); (六)药品监视治理和物价部门监视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 (七)医疗机构法人代表、医疗保险治理机构负责人专(兼)职治理人员、治疗科室负责人名单,卫生技术人员名册、技术职称、执业证书复印件;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 审查根本医疗保险住院定点医疗机构资历的方法及程序。定点医疗机构资历审定工作采取本统筹地区审批的方法,省劳动保障厅、设区市劳动保障局、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分别审批省直、市本级、县级统筹地区定点医疗机构资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的
6、申请及提供的各项材料进展审查,符合条件确实定为定点医疗机构。详细审批程序如下: (一)愿意承担根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效劳的医院,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规定及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二)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申请定点报送的材料进展审查,医疗机构提交的书面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通知其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补正,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并在此根底上进展现场核查,劳动保障部门应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意见。审查合格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以书面方式通知申请定点的医院。 (三)对审查合格符合定点条件的医院,发放城镇根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历证书。 第八条 医疗保险经
7、办机构在获得定点资历的医疗机构中确定定点医疗机构,被确认的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必须按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求装备计算机和网络系统,安装规定的医保软件,建立药品及医用耗材进销存软件治理系统,并按要求进展药品及收费工程的对照工作;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对其医保软件的对照和调整工作进展验收,验收合格报本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放河北省城镇根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标牌,并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与住院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协议。协议内容包括效劳人群、效劳范围、效劳内容、效劳质量、医疗费用结算方法、医疗费用支付标准以及医疗费用审核与操纵的方法以及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等,协议有效期
8、为1年。任何一方违犯协议,对方均有权解除协议,但须提早1个月通知对方,并报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协议到期后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应及时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续签协议。 第十条 住院定点医疗机构的定点资历有效期为自批准之日起3年,到期验证续效。定点资历有效期期满前2个月内,定点医疗机构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续效申请,并按本方法第 六条的规定提供有关材料。到期不提出续效申请的视作放弃续效。 续效的条件和程序按照本方法第 五条、第 七条有关规定。准予续效的医疗机构接着作为住院定点医疗机构。不予续效及放弃续效的医疗机构,自动丧失定点医疗机构资历,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停顿与其结算医疗保险费用。 第十一条 定
9、点医疗机构的合并、分立或机构性质、执业地点、医疗效劳范围等经卫生行政治理部门批准同意变更的,定点医疗机构应自批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批准文件及本方法第 六条规定的有关材料,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重新办理资历审查手续。 经卫生行政治理部门批准同意变更单位名称、法人代表等内容的定点医疗机构,应自批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定点医疗机构不按时办理以上手续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停顿其结算医疗保险费用。第十二条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实行计算机实时联网治理。为确保医保网络的平安,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安装病毒防火墙,定时查毒、杀毒;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连接的效劳
10、器不能与互联网(INTERNET)相连;效劳器IP地址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设定后,不得擅自修正;定点医院应按要求保证医疗保险软件的正常运转和网络的畅通,保证参保人员的正常就医,及时、准确地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供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发生情况等有关信息。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觉察恶意攻击医保网络的行为时,有权立即切断该住院定点医疗机构的网络连接,并及时报警,由公安部门依法进展处理。 第十三条 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应按照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建立根本医疗保险治理组织,装备专职医疗保险治理人员,健全内部医疗保险治理制度,定期自查和考核。 (二)在本单位明显位置悬挂河北省城镇根本医疗保险定点医
11、疗机构标牌,并妥善治理,不得转让或损坏;设立医保专用窗口;对优质效劳便民措施、常用药品及收费工程价格进展公示,为就医人员提供清洁温馨的就医环境。 (三)对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要单独建账,并有义务提供审核医疗费用所需的全部诊治材料及账目清单。 (四)按照统筹地区规定的根本医疗保险诊疗工程、医疗效劳设备和用药范围以及支付标准,为参保人员提供根本医疗效劳,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收费。 (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得无故回绝、推诿或滞留就医的参保人员。 (六)在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效劳时应认真核验就诊人员的病历、医疗保险证及医疗保险卡(IC卡)(以下统称“证、卡”),为保证参保人员治疗的连
12、续性和用药的平安性,接诊医师应查阅门诊病历上的前次就医配药记录,对本次患者的检查、治疗、用药等医疗行为应在病历上明确记录。参保人员因行动不便委托别人代配药的,由被委托人在专用病历上签字。 (七)严格遵守药品处方限量治理的规定,定点医院不得限制患者持医保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八)在收治住院病人时应严格掌握住院指征并按照因病施治的原那么进展治疗。住院期间的所有医药费用必须进入住院费用累计,持卡结付,不得挂名住院、分解住院。 (九)尊重参保人员对就医费用的知情权,在使用自费药品或自费诊疗效劳工程时,非紧急情况下应事先征得本人或家属的同意,并履行签字手续。医院方应主动为住院病人提供每日医疗费用的
13、明细清单。 (十)加强对药品的治理,建立药品效期警示制度,对药品进销存及效期实现计算机动态治理,加强对药质量量的监控,确保参保职工的用药平安。 (十一)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有关药品和医疗收费的政策和价格规定,不得擅立收费工程、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和重复收费。 第十四条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住院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生实行医保处方权备案制度,对医保处方实行跟踪监控。对定点医院医师屡次严峻违犯医疗保险及卫生部处方治理方法有关规定,开大处方、超量配药、冒名配药等造成医保基金流失的,暂停该医师6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或取消医保处方权,并按照有关规定进展处理,上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通报卫生行政部门。被取消医保处方权的医
14、生在6个月内不得重新进展医保处方权备案。 第十五条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按照协议对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的日常监控工作,按时足额与定点医院结算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对不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不予支付,已经支付的费用予以追回。 第十六条 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必须遵守职业道德,不得以返现金、礼券、购物卡及商品等进展医疗消费的促销活动。 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效劳和治理情况定期进展监视检查,必要时可会同卫生、药监、物价等有关部门进展结合检查。对发生以下行为之一被查实的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视不同情况,责令其限期改正,或通报卫生行政部门给予批判,或
15、取消定点资历。 (一)处方超出处方治理方法有关规定的; (二)医保药品库、收费库对照治理混乱的; (三)以定点医疗机构名义进展商业及性病广告宣传的; (四)药房或药库内觉察假冒、伪劣、过期、失效药品的; (五)违犯临床诊疗技术常规,人为地将应一次连续住院治疗过程分解成二次或屡次住院的分解住院行为; (六)尽管办理了住院手续,但病人不住院接受治疗的挂床住院行为; (七)未严格掌握住院指征,将可在门诊治疗或门诊观察治疗的病人收治住院,降低入院标准的行为; (八)挂参保人员姓名、虚假伪造住院医学文书的虚假住院行为; (九)患者或医院串通,冒用参保人员身份住院治疗的冒名住院行为; (十)采取虚假宣传,
16、擅自减少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或以现金返还等方式诱导参保人员住院的诱导住院行为; (十一)违犯“首诊负责制”,推诿拒收可在本院住院治疗病人的推诿病人行为; (十二)私自将医保专用线路接驳未经同意的计算机等相关设备; (十三)将科(诊)室出租、并为承租科(诊)室或分支机构提供IC划卡效劳的,将科室承包,并将仪器检查、化验等开单提成、处方回扣、医务人员收入分配与医疗收入直截了当挂钩; (十四)违犯物价规定,分解工程、超标准、虚假、转嫁、串换收费的行为; (十五)当年被卫生、物价、药监等相关行政部门处分超过两次的;篇二:医疗机构申办条件和提交材料清单 医疗机构申办条件和提交材料清单 一、申报条件 (一)申
17、办医疗机构 1、单位或个人申办医疗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根本条件: (1)符合本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符合本市医疗机构设置标准; (3)医院与同类医疗机构间隔不少于2公里,门诊部与同类医疗机构间隔不少于1公里,诊所与同类医疗机构间隔不少于0.5公里; (4)总投资诊所不少于5万元,门诊部不少于10万元,医院每张床位不少于20万元;有满足执业需要的注册资金。 2、申办门诊部以上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资历证书; (2)身体健康且能亲身主持医疗工作; (3)至申请日止,5年内未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 (4)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
18、; (5)年龄:男性不超过70周岁,女性不超过65周岁; (6)非在职人员。 3、申请设置个体诊所,除应当具备以上根本条件外,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2年以上; (2)在医疗机构从事同一专业临床工作5年以上; (3)外地户口的人员除具备(2)外,职称必须是副主任医师以上。 4、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不得申请设置社会医疗机构: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个人,不得申请设置社会医疗机构: (1)无民事行为才能或者限制民事行为才能的人员; (2)正在服刑或者劳动教养的人员; (3)在职人员(包括停薪留职人员);(4)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5年的直截了当责任人员; (5)被撤消执
19、业证书的医务人员; (6)被撤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满5年的医疗机构的原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7)患传染病未愈或者其他健康缘故不宜从事医疗执业活动的人员; (二)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1、医疗机构申请办理执业登记手续,应当具备以下根本条件: (1)获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设置企事业内部医疗机构同意备案书; (2)符合郑州市医疗机构设置标准; (3)有符合规定的组织机构; (4)有与所开展的业务相适应并符合规定的资金、仪器设备、卫生技术人员以及通讯、供电、上下水道等必要设备; (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6)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 (1)
20、与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准的事项不符; (2)不符合郑州市医疗机构设置标准; (3)投资资金不到位; (4)通讯、供电、上下水道、环境卫生等公共设备不能满足医疗机构正常运转;消防设备不符合要求; (5)污水、污物处理设备、医疗废物及X光室验收不符合要求; (6)消毒供应室设置不符合要求,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根本知识的技能考核不合格。 二、医疗机构提交材料清单 (一)申请诊所企事业医务室(卫生所)程序及需提交材料: 第一步:申请设置诊所企事业医务室(卫生所)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2、医疗机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 3、医疗机构分类登记审核表; 4、法人代表(负责人)的资历证明材料 填写法人代表(负责
21、人)根本情况表,并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医师资历证书、医师执业证书、非在职证明(退休证、退伍证、失业证、辞职证明、未返聘证明等)、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守法证明等。 5、资信证明 包括投资总额证明及流淌资金银行存款证明等 6、筹建医疗机构场地的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意向书(合同)等。 7、选址方位图(附照片)。 8、企事业单位申办诊所所提交的材料除上述规定外,应增加企事业单位关于成立内部医疗机构的文件及申办单位的根本材料:(1)事业单位:提供政府批文、机构登记证、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等。(2)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法定代表人资历证明及身份证等。(3)主要负责人的根本材料还应包
22、括在编证明、任命文件等。 9、所在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效劳中心)的初审意见。 第二步:诊所和企事业医务室(卫生所)申请执业登记需提交材料 1、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申请; 2、医疗机构筹建情况的自查报告; 3、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设置企事业内部医疗机构同意备案书 4、医疗用房的合法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5、建筑平面图、科室规划平面图(附照片); 6、所内人员花名单和人员资历证明材料 提供所内其别人员花名单,同时提供每个人员的(医护技根本情况表)并附身份证、毕业证、技术职称证、医师资历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等,诊所提供非在职证明(退休证、退伍证、失业证、辞职证明、未返聘证明等)等。企事业内部医务室还需提
23、供的在编人员提供在编证明,聘用人员提供聘用合同书和非在职证明。8、医疗机构技术操作规程; 9、医用污水、医疗废物的处理情况; 10、所在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效劳中心)的初审意见。 (上述表格均可在市卫生局网站下载,网址)。 注:所有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须符合以下要求: (1)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为正本;纸张:A4纸;填写内容须电脑打印;装订顺序:封面目录申报材料其它。 (2)资历证明证件、营业执照、产权证明、租赁合同均为审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上需本人签字或单位盖章;资信证明、非在职证明等须提交原件。 (二)申请门诊部、医院需提交材料: 第一步:申请设置门诊部、医院需提交材料清单 1、设
24、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2、医疗机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 3、医疗机构分类登记审核表; 4、设置医疗机构可行性研究报告(另附,单独装订成册); 5、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的资历证明材料 填写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根本情况表,并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医师资历证书、医师执业证书、非在职证明(退休证、退伍证、失业证、辞职证明、未返聘证明等)、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守法证明等。 6、申办单位的根本材料 包括营业执照(正副本)、法定代表人资历证明及身份证等。 7、选址报告 8、由两个以上法人或组织共同申请设置的医疗机构,以及由两个自然人以上合伙申请设置的医疗机构,还须提交由各方共同签署的协议书。股份制医院提交
25、组织章程。 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单位或个人的根本情况;(2)所在地区的人口、经济和社会开展等概况; (3)所在地区人群健康情况和疾病流行及有关疾病发病率; (4)所在地区医疗资源分布和利用情况以及医疗效劳需求分析; (5)拟设医疗机构的名称、地址、所有制方式、类别、功能、任务、效劳半径、效劳方式、效劳对象、效劳时间、诊疗科目、科室设置、床位数(牙椅数)、组织构造、人员装备、仪器、设备装备、占地和建筑面积、业务用房面积。 (6)拟设医疗机构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通讯、供电、上下水道、卫生设备、消防设备设置方案,资金来源(投资方式、投资总额、注册资金、投入预算)及5
26、年内的本钱效益分析; (7)拟设医疗机构在效劳半径中与其他医疗机构的关系及互相阻碍情况; (8)申请人的资信证明。包括投资总额证明及流淌资金等(提供银行存款或资产评估证明)。 注:门诊部以下医疗机构可以省去(2)、(3)、(4)、(7)项内容。 选址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选址的按照; (2)选址所在地的环境和公用设备情况; (3)选址与四周托幼机构、中小、食品消费运营单位等规划的关系。提供医院选址方位图; (4)筹建医疗机构场地的土地产权或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意向书(合同)等。 (5)拟设医疗机构业务用房或用地是否符合医疗、卫生要求。提供建筑设计平面图、科室规划平面图和立体效
27、果图。 第二步:门诊部和医院申请执业登记需提交材料 1、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2、医疗机构筹建情况自查; 3、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设置企事业内部医疗机构同意备案书; 5、机构用地、用房的合法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6、建筑设计平面图和科室规划平面图; 7、验资证明或资产评估报告;篇三:医疗机构设置及执业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医疗机构设置许可 许可按照:医疗机构治理条例、医疗机构治理条例施行细那么、河南省医疗机构治理方法、河南省城市社区卫生效劳机构根本标准 许可受理范围:在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权限范围内申请设立医疗机构者。 一、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条件: 1、单位或个人申办医疗机构,应当具备以下
28、根本条件: (1)符合本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医院与同类医疗机构间隔不少于2公里,门诊部与同类医疗机构间隔不少于1公里,诊所与同类医疗机构间隔不少于0.5公里; (3)有满足执业需要的注册资金:一般诊所投资不少于5万元,口腔诊所不少于10万元,医疗美容诊所不少于50万元;一般门诊部不少于10万元,口腔门诊部不少于20万元,医疗美容门诊部不少于100万元;医院每张床位不少于20万元。 2、申办门诊部以上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身体健康且能亲身主持医疗工作; (2)至申请日止,5年内未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 (3)男性不超过70周岁,女性不超过65周岁(中医、中西医
29、医疗机构除外); (4)非在职人员。 3、申请设置个体诊所,除应当具备以上根本条件外,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2)获得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机构从事同一专业临床工作5年以上; 4、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不得申请设置社会医疗机构。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个人,不得申请设置社会医疗机构:(1)无民事行为才能或者限制民事行为才能的人员; (2)正在服刑或者劳动教养的人员; (3)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停薪留职或者被开除公职、擅自离任的医务人员; (4)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5年的医务人员; (5)被撤消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 (6)被撤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
30、构的原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7)患传染病未愈或者其他健康缘故不宜从事医疗执业活动的人员。 申请材料: (一)申请设置门诊部、医院需提交材料: 1、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2、医疗机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 3、医疗机构分类申请书; 4、申办单位的根本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正副本)、法定代表人资历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等; 5、主要负责人根本情况表,并附资历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医师资历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在职证明(退休证、退伍证、失业证、辞职证明、未返聘证明等)、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守法证明等; 6、设置医疗机构可行性研究报告; 7、选址报告;
31、8、由两个以上法人或组织共同申请设置的医疗机构,以及由两个自然人以上合伙申请设置的医疗机构,还须提交由各方共同签署的协议书;股份制医院提交组织章程; 9、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初审意见。注: 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单位名称、根本情况以及申请人姓名、年龄、专业履历、身份证号码; (2)所在地区的人口、经济和社会开展等概况: (3)所在地区人群健康情况和疾病流行以及有关疾病患病率; (4)所在地区医疗资源分布情况以及医疗效劳需求分析; (5)拟设医疗机构的名称、选址、功能、任务、效劳半径; (6)拟设医疗机构的效劳方式、时间、诊疗科目、床位编制(牙椅数); (7)拟设医疗机构的
32、组织构造、人员装备; (8)拟设医疗机构的仪器、设备装备; (9)拟设医疗机构与效劳半径区域内其它医疗机构的关系和阻碍; (10)拟设医疗机构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 (11)拟设医疗机构的通讯、供电、上下水道、消防设备情况; (12)拟设医疗机构的资金来源、投资方式、投资总额、注册资金(资本); (13)拟设医疗机构的投资预算; (14)拟设医疗机构5年内的本钱效益预测分析。 附申请单位或者设置人的资信证明。门诊部以下医疗机构可以省去(2)、(3)、(4)、(7)、 (9)、(13)、(14)等项内容。 选址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选址的按照; (2)选址所在地区的环境和公用设备情况;
33、(3)选址与四周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消费运营单位规划的关系,由区卫生局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提供选址方位图);(4)筹建医疗机构场地的土地产权或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意向书()等; (5)拟设医疗机构业务用房或用地是否符合医疗、卫生要求,提供建筑设计平面图、科室规划平面图或立体效果图. (二)申请设置诊所需提交材料: 1、设置医疗机构; 2、医疗机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 3、医疗机构分类申请书; 4、负责人的资历证明材料,填写负责人根本情况表,并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医师资历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在职证明(退休证、退伍证、失业证、辞职证明、未返聘证明等)、6个月内的
34、健康体检证明、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守法证明等; 5、近3个月的资信证明,包括投资总额证明及流淌资金银行存款证明等; 6、筹建医疗机构的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意向书(合同)等; 7、选址方位图(由区卫生局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科室规划平面图; 8、执业医护人员资历证明材料,填写医护人员根本情况表,并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医师资历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士资历证、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在职证明(退休证、退伍证、失业证、辞职证明、未返聘证明等)等; 9、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初审意见。 (三)申请设置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医务室(卫生所)需提交材料: 1、设置企事业内部医疗机构申请书,按照申请书内容
35、提供申办单位根本材料。事业单位:提供政府批文、机构登记证、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等;企业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法定代表人资历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等;2、主要负责人的根本材料,填写主要负责人根本情况表,提交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医师资历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编证明、任命文件等。 3、在编医护人员情况,填写医护人员根本情况表,提交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医师资历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编证明或调令等; 4、聘用医护技人员情况,填写医护技人员根本情况表,提交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医师资历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在职证明、劳动
36、合同等; 5、资信证明,包括投资总额证明及流淌资金银行存款证明等; 6、建筑设计平面图、科室规划平面图; 7、企事业单位关于成立内部医疗机构的文件; 8、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初审意见。 (四)申请设置社区卫生效劳机构需提交材料: 许可受理范围:我市的公立一级以上(含一级)医疗机构在郑州市所属区内申请设置社区卫生效劳机构,非公立医疗机构需参加设置权招标,个人申请暂不受理。 申请材料: 1、社区卫生效劳机构设置申请书; 2、可行性报告:所在社区的区域图、人口分布、人口构成、疾病构成、常见病患病率、社会高危人群及危险要素、社区居民健康档案等概况; 3、效劳机构负责人的资历证明材料:填写负责人根本情况表,并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医师资历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派驻单位的任命文件(原件); 4、筹建社区卫生效劳机构场地的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意向书(合同)等; 5、新机构选址的方位图,科室规划规划平面图; 6、人员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