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规章制度.doc

上传人:飞****2 文档编号:56234355 上传时间:2022-11-01 格式:DOC 页数:64 大小:113.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职业健康规章制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4页
职业健康规章制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职业健康规章制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职业健康规章制度.doc(64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目 录一、职业危害防治领导组织机构图- 1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2 -二、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划- 7 -三、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11 -四、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20 -五、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22 -六、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24 -七、从业人员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 25 -八、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28 -九、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30 -十、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32 -十一、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 34 -十二、职业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 35 -十三、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38 -十四、职业危害事故

2、应急救援预案- 40 -十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46 -十六、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管理制度- 51 -十七、 职业病防治专项基金制度- 53 -十八、职业危害作业场所工作时间制度- 54 -十九、职业健康工作情况统计报表制度- 55 -二十、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57 -二一、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60 -一、职业危害防治领导组织机构图组长:岳振辉副组长: 宋彦生职业卫生科人员职责卫生培训档案蔡云监护档案管理王鹏飞资料档案管理毛剑雄二、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一、总则1、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

3、规、规章和标准,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危害防治水平,切实保障职工在作业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及职业健康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2、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员工明确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危害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3、本制度规定从矿级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危害防治的职责范围,凡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4、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

4、门和责任人。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二、主要负责人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职工在作业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职业危害防治工作。3、每年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员工对职业健康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和解决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健康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保证职业危害防治投入并有效实施。5、组织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6、督促、检查职

5、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7、组织建立并实施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和预案。8、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9、依法承担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责任。三、分管职业健康负责人职责在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具体职责:1、组织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完善和修订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各部门分工,明确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职责并组织具体实施,督促保证职业危害防治经费的落实和专款专用。2、组织对企业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法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普及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对在职业危害防治工

6、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3、定期组织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巡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的隐。4、定期组织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组人员会议,听取各部门、车间、员工关于职业健康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5、如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科学应对及妥善处理,及时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6、依法承担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直接责任。 四、技术部门的职责1、 编制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等,改善员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2、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

7、、技术规程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3、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4、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五、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职责 1、在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领导下,推动开展职业健康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 2、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健康管理先进经验。3、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4、认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 5、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岗位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 六、专(兼

8、)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责 1、认真履行职业健康管理部门相关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等法规标准、规章制度。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组织参与对员工开展职业健康培训教育,检查督促员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3、组织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4、协助有关部门制订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职业安全健康操作规程,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定期组织参与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6、参与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7、负责建立职业健康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七、 车间负责人

9、职责在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工作,具体职责: 1、把职业危害防治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 2、组织对本车间员工的职业健康培训、教育及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3、督促员工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 4、定期组织本车间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 5、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6、对本车间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 八、职业危害岗位防治职责 1、参加职业危害防治培训教育和活动、学习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2、正确使用、保管各种

10、劳保用品、器具和防护设施。 3、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企业负责人汇报。 4、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向监督管理人员报告,并停止作业,直到危险消除。 二、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划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加强我矿职业卫生与健康管理,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促进煤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编制本规划。本规划旨在阐明2013年期间,郭家山煤矿在职业病防治领域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明确主要任务,落实保障措施,动员全员共同参与,保障职工的健康权益,促进煤矿安全发展、和谐发展。一、工作

11、现状郭家山煤矿历来高度重视职工安全与健康工作,各单位加强粉尘和有毒有害物质监测、综合防尘措施落实、职业危害劳动合同告知、职业健康监护及个体防护用品配备等工作,着手建立技术支撑体系,加强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积极开展职业危害防治,煤矿全体职工职业危害防治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基础工作不断稳固,职业健康工作总体上不断发展进步。当前,煤炭生产行业进入危害较为严重的领域,国家有关部委不断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巩固煤炭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基础,高起点开展煤炭等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治理职业危害防治的薄弱环节,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

12、科学发展观,以保护劳动者健康为根本目的,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各级责任,加强领导,规范管理,依靠科技进步,立足煤矿实际,突出煤矿重点,全面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煤炭生产持续健康发展。(二)基本原则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治理,控制职业病危害源头,采取工程技术、个体防护和健康管理等综合治理措施,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2、突出重点,有序实施。既着眼长远,不断完善制度和监管体系,又立足当前,着力解决目前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煤矿企业按照“源头治理、科学防治、严格管理、依法监督”的基本要求,以防治煤矿尘肺病为重点,加强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

13、作基础建设,全面提高煤矿企业职业健康水平。3、依法依规,规范落实。全面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关于职业病防治和作业环境职业危害的有关部署和要求,规范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4、宣传动员,全员参与。广泛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增强各单位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充分发挥职工工会等监督作用。(三)规划目标建立煤矿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用人单位负责、规范管理、职工群众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着力提高职业病综合防治能力,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职业病防治意识,改善工作场所作业环境。三、主要任务(一)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机构一是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

14、构,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专业人员。二是加强各级管理人员培训,配备必要的设备,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三是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为我矿提供服务。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 各基层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职业健康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并切实抓紧、抓好。煤矿主要负责人是职业危害防治的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体系,严格管理,保障投入,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标准、规程,确保作业环境和防护达标。要制定本单位职业病

15、防治规划,层层分解目标,明确具体措施,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要逐步建立先进的职业卫生与健康管理体系,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和持续改进机制。(二)全面落实责任一是煤矿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认真履行职业卫生管理职责。安全生产部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卫生)监督检查,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不安全事件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参与、配合政府查处有关职业危害事故。工会负责群众性劳动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二是基层单位要针对本单位职业病危害特点,加大重点(煤炭)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人群的监督检查力度。要设置或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对本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的诊断与

16、鉴定工作。三是对职业危害事故,要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三项基本要求和“四不放过”原则,依法调查处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三)完善规章制度落实职业病防治法配套法规、规章。要制订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估与风险管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危害防护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性能评价、职业健康监护与职业病诊治等方面管理制度,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必须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危害告知制度、职业危害申报制度、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

17、理制度、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四)保证经费投入煤矿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投入,保证必需的工作经费。煤矿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煤炉职业安全健康和财务规定提取防治费用。工会必须适时开展规划实施的督查和评价工作。三、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为了搞好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促进经济发展,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经职业危害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研究,特制定职业危害防

18、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如下:一、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一、 工作目的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保护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各项工作的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二、 工作目标消除控制职业危险,努力实现职业病发生率为零。三、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内容1、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用人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产生的职业危害承担责任”的规定,制定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李国志总负责,部门分工负责和岗位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和责任保证

19、制度。2、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实上报职工的人数、工资总额、缴费情况以及财务会计帐册等有关情况,按时缴纳工伤社会保险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作好工伤社会保险工作,使职业作业过程中所发生的工伤、职业病以及因此而死亡,造成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职工或其家属能够从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和服务的社会保障,保证职工或其家属的基本生活,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等。3、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积极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工作,使工作场所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难;(2)有与职业病

20、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4、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建立在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基础上,即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规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进行申报,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填报好各种申报表。5、如有建设项目时(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引进项目)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6、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规

21、定的内容,建立或完善职业卫生防治管理措施:(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内容有:职工总人数、男女职工人数、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男女人数、患各种职业病人数;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数、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数、各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的浓度或强度及评价;各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备的名称、数量、运行状况、防护效果及对存在问题的治理;个人防护用品的种类、发放数量、是否有职业卫生检验报告书、实际配带情况等)和劳动者健康监

22、护档案(内容有: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及检测评价(定期检测、评价必须由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制度;(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括救援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应急措施、人员撤离路线和疏散方法、财产保护对策、事故报告途径和方式、预警设施、应急防护用品及使用指南、医疗救护等内容)。7、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使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23、严格按规范管理,使其制度化依据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内容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8、职业病报告制度。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及卫生部颁布的职业病报告办法的规定,报告办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急性职业病报告:医疗室接诊的急性职业病均在12-24小时之内向患者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凡有死亡或同时发生三名以上急性职业中毒以及发生一名职业性炭疽,医疗室立即电话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卫生监督机构。(2)非急性职业病报告:医疗室在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患者时,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非急性职业病或急性职业病紧急救治后的患者应根据

24、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及时转诊到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明确诊断,并按规定报告。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确认的非急性职业病患者如尘肺、慢性职业病和其他慢性职业病,应及时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逐级上报。各级负责职业病报告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必须树立法制观念,不得虚报、漏报、拒报、迟报、伪报和篡改。9、职业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及报警装置。(1)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场所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2)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3)对可能发生急

25、性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10、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告知的内容包括:(1)劳动过程中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2)危害后果;(3)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4)工资待遇、岗位津贴和工伤社会保险待遇;(5)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教育;(6)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四、工作措施和保障条件1、 从分利用广播、标语、黑板报等各种宣传舆论工具,大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制定和落实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制

26、度和管理措施。2、 结合一线生产部门工作实际,职能部门及本部门每月要不定期下车间、班组、作业现场,对职工的劳动保护用品穿戴情况进行检查监督。3、 年度内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开展一至两次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和预防职业病培训活动,不断增强广大职工的职业病防治意识。4、 按照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确定本年度体检时间和人数(离岗职工及临时工、合同工等)建立和完善职业卫生档案金和实施方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管理,最大限度将职业病危害控制在源头。5、 安全部做好岗位常规尘毒监测,本年度内请上级有关部门现场作一次监测。6、 不断完善产尘、产毒点的抽尘排毒设施和加强职业病隐患治理排查工作,确保抽尘排毒设施的良好运

27、行。五、职业卫生培训。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培训对象包括:公司的负责人、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的方式有:对员工进行的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其内容和目的是普及职业卫生知识。六、目标要求通过开展“职业病防治”活动,力争用1年左右的时间,使我矿员工增强职业病自我防护意识。在1年内无一例职业病患者,职工身体健康率人均达到100,至少每年全员进行一次体检。杜绝职业病危害,保护职工身体健康。七、时间进度与实施步骤1、2-6月份:进行职业卫生防治应急预案的修改工作;2、5-6月份: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工作;3、6-7月份:进行职业健康培训工作,要求全员参加,并参与个人考核;4、8-

28、12:月份由专职职业健康监测人员,按照日常监测制度的要求,进行危害因素日常,并如实汇报职业病防治领导组。3、各单位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真正做好这项工作,力争使泰山隆安煤业公司的职业卫生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八、技术要求1、要求在应急救援预案的修改工作中把握实际原则和时效原则,对预案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更改。2、要求在职业健康检查过程中,本着以人为本、认真负责的态度,与协议定点医院认真协调每一环节,使职业健康体检的结果保证真实有效,并将结果如实告知受检人。3、要求在职业卫生防治培训过程中,如实告知职工所从事的职业危害因素和可能导致的危害,经常通过广播、电视、黑板报、标语、讲座等形式进行

29、宣传教育,并使他们熟练掌握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及维护。4、要求在从事日常监测过程中,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和对职工健康负责任的态度,认真监测,做到无遗漏,保证数据的真实性。九、考核内容1、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未及时报告的,扣被考核部门或班组100-500元。2、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未正常运行,未向员工提供个人防护用品的,扣有关责任人100-500元。3、 未如实申报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的,扣有关责任人100-500元。4、 未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和建立制度的,扣有关责任人100-500元。5、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未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扣有关责任人100

30、-500元。6、 未按计划和方案进行实施的,扣有关部门或责任人100-500元。7、 未对员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的,扣有关部门及责任人100-500元。8、 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的,扣有关部门及责任人100-500元。9、 发现危及员工生命健康的情形时,未组织员工撤离危险现场,造成人员伤害事故的,扣有关部门及责任人500-1000元。10、 未建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扣有关部门及责任人100-500元。十、验收方法1、5-6月份进行职业危害应急救援预案的验收工作,将组织矿领导结合本矿实际情况,认真研讨预案的可行性。

31、对预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并督促整改。2、6-7月份进行职业卫生健康体检的验收工作,组织有关医学专家进行体检结果的分析,并提出职业健康体检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相应工作岗位的调整与危害因素的预防工作。3、7-8月份进行职业卫生防治培训的验收工作,组织相关人员与培训教师,对培训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与完善。4、每月月底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的分析验收工作,组织相关人员,结合国家规定,对监测结果中存在作业点危害因素超标的问题进行落实整改。5、认真听取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对职业危害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的预防。四、职业危害告知制度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止发生职业危害,切实保护员工健康

32、及其相关权益,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及职业健康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 岗前告知1、 人事管理部门与新老员工签订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危害劳动告知合同的,应按国家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2、 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时,人事管理、职业健康管理等部门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33、。 二、现场告知 1、 在生产作业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负责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以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的结果。各有关部门及时提供需要公布的内容。 2、 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三、检查结果告知1、 如实告知员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发现疑似职业危害的及时告知本人。员工离开本企业时,如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必须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2、 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

34、项职业危害告知事项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3、 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对接触职业危害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和在岗定期培训和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4、 因未如实告知从业人员的,从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并不得以从业人员拒绝作业而解除或终止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五、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结合本矿实际,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一、我矿职业卫生科负责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业的职业卫生培训人员,负

35、责本矿的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培训。二、教育培训内容: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2、职业卫生基本知识;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6、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三、教育培训的对象与方式:1、新员工的培训:新员工在上岗前应进行三级职业卫生培训,分别为矿级、车间级和班组级。矿级培训由矿职业健康安全科组织进行,车间级由车间主任组织,班组级由班组长组织。培训后应进行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2、员工在调动岗位时,应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卫生培训,培训后进行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岗。3、外来临时工人,应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卫生培

36、训,确保其从事劳动时不受到危害。4、各单位对其在职员工应进行定期的职业卫生教育学习,生产单位每2个月应进行一次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学习,辅助单位单位每季度应进行一次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学习,并有教育学习记录。5、所有的职业卫生培训应有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日期、培训内容、培训老师、培训地点,受培训人签名等。6、煤矿定期邀请卫生、疾控等部门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对单位职业卫生负责人、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的职业卫生培训,提高职业卫生管理业务能力。7、所有的培训资料要设立职业卫生培训台账,并有专人保管,各生产单位培训情况应每年1112月报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备案。8、未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的员工或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不得

37、上岗作业。四、各单位应每年制定职业卫生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经费。公司年度职业卫生培训计划需得到总经理的批准后实施。五、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职业健康安全部。每年按公司流程对其合规性进行评估修订。六、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关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职业卫生标准和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六、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为认真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使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经常保持良好工作状态,及时消除设施缺陷,保证检修质量,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一、 各车间、部门有职业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

38、所使用的职业健康防护设施应由使用部门安排专人负责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并建立相应的台帐。二、 企业应定期组织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的教育培训。员工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健康知识,遵守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防护用品,发现职业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三、 认真执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检修的有关规定,精心维护所属设备,定期进行自检自查,确保设备正常安全运行。四、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应会同设备管理部门按照企业实际,制定和实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检维修计划和方案,经常检查职业健康防护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以及检修的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五、企业

39、设备管理部门主要负责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检修。使用部门发现设施出现故障时,应迅速切断电源,及时向设备管理部门报告,不得擅自进行修理。六、职业健康管理部门每月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使用部门每周对防护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当班工人每天对设施运行情况进行记录。七、防护设施在检修时,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同时做好现场监护和有关人员的协调和指挥工作,悬挂安全警示标志牌,切断电源。八、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维护检修结束后,维护检修部门应做好现场的清理工作,并进行确认,确认合格后,方可与使用部门进行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签字。七、从业人员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40、,提高综合管理水平,打造安全矿井和谐矿井,保护员工身心健康,特制定了如下管理制度。一、劳动防护用品采购与验收:1、采购普通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或生产资格证、安全鉴定证和检验报告。采购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检验报告和LA标识等。严格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BG1165-89进行采购劳动防护用品。2、采购劳动防护品不仅要货比三家,选择质优价廉的产品,而且还要审查生产厂家和经销商的生产资质和经营资质,坚决杜绝三无产品进入公司。3、采购员不准采购无安全生产标志(LA标志)的劳动防护用品,禁止采购假冒伪劣和变质,失效过期的劳动防护用品

41、。4、采购回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由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验收。5、验收时认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LA标志、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生产资格证、安鉴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LA标志生产许可证、生产资质证、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及防护品有无破损缺陷,各项技术是否符合要求。6、验收劳动防护用品应做好记录,参加验收人员应人人签字。7、为了严把劳动防护用品进货关,采购人员必须先将劳动防护样品让主要负责人进行审定,审定通过后方可进货,成批的进货后必须经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退货。二、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1、所有劳动防护用品要存放一致

42、,分类编号,货物整齐干净,使库存的劳动防护用品100%处于适用状态。2、根据每月所需数量,统一办理入库手续和领用手续,做到日清,月结,季查,年终大清点。3、劳动防护用品仓库应配备两个以上灭火器,工作人员应对灭火器经常检查并熟练应用操作。严格执行仓库防火管理规定,仓库应做到低温,干燥,以及“四无”(无霉烂变质、无损坏丢失、无隐患、无老鼠)。4、库工应对劳动防护用品仓库每天进行打扫一次,保证仓库无灰尘和其他杂物。5、库工与劳动防护用品专管员各自建账,做到账务对口。三、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1、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家经贸委【2007】189号文件和省劳动部门颁发的劳动防护用

43、品配备标准。严格少发或超期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根据各工种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配备具有相应防护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各种劳动防护用品的材质、样式和颜色必须符合相关工种操作安全要求。2、严格按照山西省企业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与要求,按照不同的工种、不同的劳动条件免费配发给员工劳动用品。3、对从事易燃、易爆及有静电危害的工种,必须配备防静电劳动防护用品。对接触煤尘、岩尘和噪音危害的工种,必须配备防尘劳动防护用品以及隔音耳塞。4、安全员、爆破员、瓦斯员等发放特种劳动防护用品。5、生产管理人员按照实际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6、员工作业环境需要变动工种的,原员工种和现工种比较后,按照实际工种发

44、放劳动防护用品。7、劳动防护用品领料单一式三份,各班队需有本班队队长签字后,由办事员统一办理手续后方可领取,然后发到每个工人手中,其他部门需要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办理手续后方可领取。8、领料单一二联由库工记账留存、三联由防护用品专管员留存备查核对并上帐。9、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时,库工应严格审查领料单,防止冒领。如发现领料单有问题应及时和劳动防护用品专管员取得联系,以免失误。10、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劳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11、员工在作业和生产过程中必须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严禁其他服装代替劳动防护用品。12、生产管理人员要对员工防护用品的佩戴和使用随时进行检查

45、,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13、各部门严禁随意丢弃报废的劳保用品,必须集中收集,并于年底交回生产管理部门,并由生产管理部门统一收回处理。八、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一、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制订本制度:二、术语和定义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工作及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职业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相伴随,对从事该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造成健康损害或者影响的各种危害。职业禁忌症:是指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遭受职业危害和易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

46、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可能导致对他人健康构成危险的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有害作业:是指在施工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体健康的因素(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等)。三、职责1、工会负责对职业病防治实行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2、生产负责人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负责职业病的统计、报告和档案管理工作。3、人事部门负责对职业病患者调换工作岗位,安排休养。4、各部门负责职业病防治措施的实施,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经常检查、维护和定期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员工符合质量要求的个人卫生防护用品。5、劳动者在生产劳动

47、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享有获得职业病预防、保健、治疗和康复的权利。四、一般规定1、工会组织、各生产班组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经常性的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和培训。2、各部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对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和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本人。3、各部门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与禁忌相关的有害作业。4、各部门应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定期对有毒气体、粉尘、噪声等有害因素进行检测,并送检测结果。五、职业病管理 1、职业病的诊断鉴定,由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项目合同医院初步诊断,报公司劳保科,由公司劳保科报告市职业病防治所,由市职业病诊断鉴定组织诊断鉴定。2、当劳保科接到市职业病诊断鉴定组织的结论定为职业病后,填写职业病登记表,按国家有关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教案示例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