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股权交易中心会员管理规则.doc

上传人:飞****2 文档编号:56215927 上传时间:2022-11-01 格式:DOC 页数:12 大小:25.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上海股权交易中心会员管理规则.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上海股权交易中心会员管理规则.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上海股权交易中心会员管理规则.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上海股权交易中心会员管理规则.doc(12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会员管理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上海股交中心”)会员管理,根据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业务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会员参与上海股交中心股份转让业务,包括推荐挂牌、定向增资及其他相关业务,应遵守法律法规、政策性规定和上海股交中心相关业务规则,诚实守信,规范运作,接受上海股交中心管理。第二章 会员资格及管理第三条 申请成为上海股交中心会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依法设立的机构或组织;(二)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经营业绩;(三)认可并遵照执行上海股交中心业务规则,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四)最近二十四

2、个月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未受到监管部门或其他部门的行政处罚;(五)上海股交中心要求的其他条件。第四条 上海股交中心会员分为推荐机构会员和专业服务机构会员。第五条 申请成为推荐机构会员,除应具备本规则第三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为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证券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或经上海股交中心认定的投资机构,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最近一期末经审计机构确认的净资产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二)最近一年度或一期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三)具有开展企业挂牌上市、投资咨询或资信调查等尽职调查相关工作经验;(四)具有财务、法律、行业分

3、析等方面的专业人员;(五)上海股交中心要求的其他条件。第六条 申请成为专业服务机构会员,除应具备本规则第三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为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或资产评估事务所。第七条 申请成为会员,应向上海股交中心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书;(二)自律承诺书;(三)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执业证照;(四)公司章程或设立协议;(五)上海股交中心要求的其他文件。上述文件中的有关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有效公章。第八条 申请成为推荐机构会员,除应向上海股交中心提交本规则第七条所规定的文件外,还应提交下列文件:(一)经审计机构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报告(设立未满一年的,应提交最近一次验资报告);(二)推荐

4、业务管理部门设置及人员配备方案;(三)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制度设置及运作情况说明。上述文件中的有关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有效公章。第九条 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上海股交中心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上海股交中心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全部内容。申请材料补充完毕后再次提交的,受理时间自上海股交中心收到补充材料的下一工作日起重新计算。 第十条 申请成为会员,由上海股交中心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上海股交中心审查同意的,申请人与上海股交中心签订入会协议书后,由上海股交中心授予会员资格证书。第十一条 会员申请名称变更登记,应向上海股交中心提交下列文件,并由上海股交中心换发会员资格证书。(一)申请书

5、;(二)名称变更的批准文件;(三)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执业证照;(四)会员资格证书;(五)上海股交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第三章 会员权利与义务第十二条 会员拥有如下基本权利:(一)对上海股交中心业务开展的建议权;(二)在开展非上市公司挂牌、挂牌公司定向增资、挂牌公司转境内外有关资本市场上市或挂牌业务中得到上海股交中心的指导;(三)参与上海股交中心组织的市场宣介和开发活动;(四)取得上海股权托管交易市场的创新业务资格;(五)享受上海股交中心提供的其他服务。第十三条 会员承担如下基本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政策性规定及上海股交中心相关业务规则;(二)依法依规开展业务,促进上海股交中心与会

6、员共同发展;(三)按时缴纳会费;(四)上海股交中心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十四条 推荐机构会员在享有本规则第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权利并承担本规则第十三条规定的基本义务的同时,应勤勉尽责地履行下列职责:(一)负责实施拟推荐挂牌有限责任公司改制设立股份公司;(二)在开展推荐非上市公司挂牌等相关业务时进行尽职调查和内部审核,编制申请文件,并承担相应责任;(三)对拟推荐挂牌非上市公司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辅导,使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性规定和推荐机构会员推荐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协议书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四)负责实施所推荐挂牌公司的定向增资;(五)指导

7、和督促挂牌公司依照上海股交中心信息披露规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各项信息;(六)发现挂牌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对公司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风险事件时,应及时警示挂牌公司及其相关人员,同时报告上海股交中心;(七)按照上海股交中心的要求,调查或协助调查指定事项,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向上海股交中心报告;(八)上海股交中心要求的其他职责。第十五条 专业服务机构会员在享有本规则第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权利并承担本规则第十三条规定的基本义务的同时,应勤勉尽责地为非上市公司挂牌、挂牌公司定向增资等提供法律、审计、验资、评估及其他专业服务。第十六条 推荐机构会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

8、得从事该非上市公司推荐或挂牌公司定向增资等业务:(一)持有该公司百分之七以上的股份,或者是其前五名股东之一;(二)该公司持有推荐机构会员百分之七以上的股份,或是其前五名股东之一;(三)推荐机构会员前十名股东中任何一名股东为该公司前三名股东之一;(四)推荐机构会员与该公司之间存在其他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关联关系。第四章 日常管理第十七条 会员应设会员代表一名,组织、协调会员与上海股交中心的各项业务往来。会员代表由会员高级管理人员或会员指定的具有履职能力的人员担任。第十八条 会员设会员业务联络人一至二名,协助会员代表履行相应职责。第十九条 上海股交中心根据需要对会员业务联络人进行培训。第二十条 会

9、员代表、会员业务联络人应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管理会员事务; (二)组织与上海股交中心业务相关的会员内部培训;(三)每日浏览上海股交中心指定网站会员专区,及时接收上海股交中心发送的业务文件,并协调落实;(四)及时更新上海股交中心指定网站会员专区中的会员信息;(五)督促会员及时交纳各项费用;(六)上海股交中心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第二十一条 会员代表或者会员业务联络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会员应及时更换:(一)会员代表不再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或不再具有履职能力;(二)连续三个月不能履行职责;(三)在履行职责时出现重大错误,造成严重后果;(四)上海股交中心认为不适宜继续担任会员代表或者会员业务联络人

10、的其他情形。会员对存在前款规定情形的会员代表或者会员业务联络人未及时更换的,上海股交中心可以要求更换。第二十二条 会员更换会员代表或者会员业务联络人,应及时告知上海股交中心。第二十三条 会员代表空缺期间,会员负责人应履行会员代表职责。第二十四条 会员应按规定及时缴纳会费等相关费用,收费标准由上海股交中心制定。会员拖欠上海股交中心会费等相关费用的,上海股交中心可暂停受理或者办理其相关业务。第二十五条 为支持中小型推荐机构会员开展推荐挂牌业务,培育中小型推荐机构会员做强做大,上海股交中心可视其推荐挂牌项目情况给予其适当扶持。第五章 业务资格及管理第二十六条 会员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两年。会员需要维持其

11、会员资格的,应在资格证书失效前三个月内,向上海股交中心提出申请并报送最近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相关业务开展情况和上海股交中心要求的其他文件,经上海股交中心复核通过后换发资格证书。第二十七条 会员由于经营状况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会员资格条件,但不影响其正常经营的,上海股交中心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内会员不再从事上海股交中心相关业务,但应继续履行对挂牌公司的督导职责。会员在宽限期内如重新具备会员资格条件,可向上海股交中心提出申请,经上海股交中心审查同意后可恢复开展相关业务。第二十八条 会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上海股交中心取消其会员资格:(一)入会申请材料存在虚假内容;(二)依法被停业整顿、撤销、解散

12、或宣告破产; (三)丧失本规则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相关条件,但本规则第二十七条规定情形除外;(四)宽限期届满未能具备会员资格条件;(五)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或违反本规则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六)上海股交中心认定的其他情形。会员因存在上述第(一)项、第(五)项所列情形而被取消会员资格的,上海股交中心在其被取消会员资格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再受理其入会申请。第六章 纪律处分第二十九条 会员违法违规或违反上海股交中心有关规则,上海股交中心责令其改正,视情节轻重给予其以下处理,并记入会员诚信档案:(一)谈话提醒;(二)警告; (三)通报批评;(四)谴责;(五)暂停受理其报送的申请文件或出具的相关报告

13、;(六)取消会员资格。第三十条 会员对处理决定有异议,可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股交中心申请复核,复核期间该处理决定不停止执行。复核的有关事项按照上海股交中心相关规定办理。第三十一条 会员申请终止会员资格或被上海股交中心取消会员资格,已缴纳的会费不予返还。第八章 附则第三十二条 本规则由上海股交中心负责解释。第三十三条 本规则经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批准后实施。四、上海融贷通为中小企业提供挂牌上市一条龙服务 上海融贷通本着为全国广大中小企业服务的宗旨,组成强大的专家团队用专业的知识与资源,为中小企业提供上海股权交易中心及其他省市股权交易中心快速挂牌上市一条龙服务: 1、定位挂牌上

14、市的目的:(a)提升企业品牌形象?(b)吸引风投融资?(c)发行债券融资?(d)股权质押贷款(e)加快股票上市进程?(f)用股权激励骨干员工?(g)用股权促进招商?(h)用股权促进销售促进回款?(i)挂牌上市合法募集资金? 2、初步评估企业情况,确定到哪个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上市。 3、根据确定的股权交易中心的挂牌要求,指导企业准备申报材料,包括管理团队介绍材料、符合挂牌标准要求的又有企业自身特色的挂牌文案。 4、对条件还不具备的企业,通过组织科研力量帮助企业快速研究开发软件著作权、商业模式版权、国家专利权等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快速变成创新型企业,快速达到挂牌上市标准。 5、对于注册资本比较小的企业

15、,组织科研力量指导企业快速研发、评估软件著作权、商业模式版权、国家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用知识产权增加注册资本、快速放大企业资产、进行资本运作,更有效招商引资融资、增资扩股、并确保控股权。 6、向确定的股权交易中心申报、保荐挂牌上市。 7、企业在十五个至三十个工作日内挂牌上市。 8、指导企业用股权融资、发行债券融资、用股权质押贷款、增资扩股。 9、指导企业用知识产权放大注册资本后的股权对骨干、员工进行股权激励。 10、指导招代理加盟经销商的企业用知识产权放大注册资本后股权对代理商经销商进行激励约束管理。 五、服务流程 1、各县市区金融办、经信局、中小企业局、总商会、行业协会推荐。 2、企业也可自主向上海融贷通申请、委托。 3、企业到上海融贷通总部详细咨询了解。 4、签订服务协议。 5、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复印件、企业组织代码复印件、12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年度报表复印件、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名的委托书、公司简介、管理团队简介、公司商标、专利证书、荣誉证书等照片。 6、开始服务。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项目经理:肖祥勇手机:私人微信:A主营一、推荐优秀的全国中小企业挂牌、上市、融资,欢迎各位企业主来电咨询!二、承销原始股权,欢迎各位投资者来电咨询!另外:诚招代理、渠道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教案示例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