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项目安全生产教育教学与~培养训练规章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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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为加强和规范我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 高职工安全素质,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职工安全 意识和防护能力,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安 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 (安委201210 号) 、煤矿化工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进一步加 强安全培训工作决定的通知 (煤矿化工20121147号) 、 煤矿关于做好2013年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及指导意 见 (煤矿201365号、66号) ,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 订本制度。 第一条 指导思想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树立 “培训不到位,就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

2、识,秉承“从零 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坚持“管理、装备、培训” 并重原则和“依法培训,按需施教”工作理念,依照“干 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学什么考什么、考什么用什 么”的要求,遵循“安全为天、培训为本”的教学方针, 明确培训职责,强化培训管理,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 质量,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综合素质,为矿井安 全、和谐发展提供必要的人才保障。 第二条 培训目标 确保全体员工培训一遍,实现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三项岗位人员100%持证上岗,班组长 100%持证上岗,以新工人、劳务工为重点的企业从业人员 100%先培训合格后上岗,承担安全培训的教师100%参加知

3、 识更新培训,提高安全培训基础保障能力和安全培训质量。 第三条 领导小组 为做好员工培训“一把手工程” ,矿井主要领导亲自抓, 切实做好培训工作统一管理、统一考核,特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矿长 党委书记 副组长:安全副矿长(分管)副矿长及副总工程师 成 员:矿属各单位党政正职和技术负责人以及矿医 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培训办主任兼任。 第四条 职责落实 按照“系统抓,抓系统”的工作要求和“管业务管生 产必须同时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类、各级、各 部门的培训职责,建立“分类别、分层次” ,实现“纵向到 底、横向到边”的培训责任体系。 1矿长负责领导全矿员工教育培训工作。 2党

4、委书记负责指导全矿思想政治、企业文化、安全 形势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工作。 3安全副矿长负责协助矿长分管并指导全矿员工安全 教育培训工作,负主管领导责任。|4其他副矿长、总工程师协助矿长指导对应业务的培 训工作。 5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协助矿长抓好安全教育,积极 组织开展形势教育和技术比武、岗位练兵工作。 6副总工程师协助分管副矿长做好本专业安全培训。 7培训办牵头具体负责全矿员工教育培训的计划制定、 实施、指导、监督检查与考核工作;编制员工培训中、长 期规划以及制定各项培训管理制度;负责“培训示范”基 地建设、培训资源的整合利用;建立适合本矿实际的培训 机制;抓好各级领导上讲台授课工作;保存培训

5、记录,向 上级部门报送相关培训报表和资料;做好培训档案管理工 作。 8安检科负责协助培训办对全矿员工培训工作进行监 督检查,完成相关的教学任务及“三违”人员的教育培训。 9生产科负责做好全矿一通三防、采煤、开拓掘进、 巷修、防治水、质量标准化等专业的教育培训。 10机电科负责做好全矿机电、运输专业、技术创新、 节能减排及质量标准化等专业的教育培训。 11调度室负责全矿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监控检测等 专业的教育培训。 12劳资科负责劳动合同、劳动保护、职业卫生、人 力资源管理等业务的教育培训工作。 13企管科负责对精细化管理、内部市场化、管理创|新等工作的教育培训工作。 14政工科负责全体员工的思

6、想政治教育、企业文化 教育、见习大学生教育培训、矿教育培训宣传、基层干部 培训等工作。 15矿工会负责全矿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的组织、监 督、考核及奖励兑现,负责群监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16行政办负责档案管理教育培训 。 17保卫科负责加强员工准军事化管理、矿井消防和 治安综合防治、员工军事化训练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 18纪检监察科负责全矿党员干部、管理人员的党风 廉政教育工作。 19矿医院负责职业病防治、创伤急救等专业培训工 作。 20其他科室做好相关专业的教育培训工作。 21各基层单位党政正职负责本单位员工培训管理工 作。成立培训领导小组,建立“队长讲堂”授课制度,经 常性地组织培训研讨会

7、;按时向矿培训部门报送切合实际 的年度、月度员工教育培训计划和总结,并按计划实施培 训;积极配合全矿开展各项培训工作。 第五条 工作重点 1构建“四步三维一突出”培训模式。 (四步:培训 需求分析、课程开发设计、培训实施、效果评估;三维: 态度、知识和技能;一突出:突出员工操作能力) ,规范和 优化安全教学模式。|2健全完善落实各项教育培训制度。根据公司安全管 理新形势、新任务,结合矿井实际,对培训制度进行修订, 使其更规范、更实用、更有针对性、更有可操作性,努力 强化基层区队安全教育培训的服务、指导、监督和过程跟 踪管理,及时改进完善,进一步提高职工培训实际效果。 3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本矿实

8、际,编制年度和月度培 训计划,认真组织落实,做好教学管理。 4做好“三项人员”培训。即:主要负责人、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坚持全员安全培训,班组长、 一般工种,以增强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和现场操作技 能为重点,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经过安全培训或考 核不合格者,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5按照教学大纲要求,所有在岗职工必须依法接受培 训,确保培训课时数达到上级要求,取得安全资格证的员 工,必须按要求参加复训。 6丰富培训形式。结合矿井安全生产实际和职工队伍 结构,充分利用多媒体、视频、图文并茂的直观方法进行 培训,坚持安全培训与学历登高相结合、针对性教育与系 统讲解相结合、 “一对一

9、”新与老“传、帮、带”相结合。 7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培训资源整合。根据理论水平、 实际工作经验、语言表达能力聘任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及技 术工人作为专兼职教师,技师、高级技师必须按要求参与 授课。根据培训对象、目标和要求,选取、整合和编订适 度的教材,丰富教学资源,为员工安全技术培训做好基础|工作。 8开展全员素质提升培训。紧密结合矿井和岗位实际 需要,通过各种方式开展各类专题讲座,积极开展“双创” 、 节能减排和“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培训,提高矿井 创新能力,提高员工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水平。 9发挥实操基地的示范作用。实施“1+1”即“实操+ 拓展训练”模式,通过实操训练、案例分析、故障处理,

10、 提高员工操作能力。通过拓展训练强化团队凝聚力和向心 力。 第六条 培训对象及时间 安全生产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要求接受相关安全培 (复)训,培(复)训时间按照上级规定为准。 1企业主要负责人、五职矿长要根据上级安排必须参 加培训或年审,正职矿长培训时间不少于148学时,副职 矿长培训时间不少于122学时;副总级、下井带班人员按 照上级安排每年接受安全培训和复训,确保持有相应安全 资格证、五职矿长证、职业卫生证。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安排必须接受培训,时 间不得少于90学时,每年接受一次复训,时间不得少于24 学时,确保有相应安全资格证、职业卫生证,经考核合格 持证上岗。 3特种作业人员根

11、据公司安排培训不得少于90学时, (包括实操24学时) ,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每 三年接受一次复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4班组长培训不得少于90学时,并经考核合格后持证 上岗,每年接受一次安全复训,时间不得少于42学时。 5一般工种人员培训不得少于72学时;并经考核合格, 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每年接受一次安全复训,时 间不得少于20学时。 6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按 规定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 7新入矿的井下员工必须按规定接受培训,岗前培训 不少于72学时,区队培训不少于24学时,班组实习即导师 带徒不少于四个月,并签订师徒合同书,待掌握

12、煤矿安全生 产基本常识和一定劳动技能后,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 第七条 安全培训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矿井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矿井概况、工作环境及井下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 可能造成的职业健康伤害和伤亡事故,该工种的安全职责、 操作技能及岗位标准; 3掌握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的危害,紧急情况下停止 作业和撤离现场的责任、义务与权利; 4应急救援预案和发生瓦斯爆炸、水灾、顶板等灾害 的自救、互救方法与避灾路线; 5自救器、安全避险装备、设施的使用和安全指示标 志;|6瓦斯等有害气体的性质、危害及瓦斯积聚的预防; 7职业卫生健康与劳动保护等专业知识; 8五大自然灾害、各类事故案例,

13、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9其他相关知识等。 第八条 考核应用 1按照区队月度工资总额的10%作为安全培训工资, 与本单位的安全培训考核结果挂钩,采取“月度考核、当 月兑现、对标排序”的形式。各区队结合实际自主管理进 行合理分配,制定本区队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培训工资分 配办法。2考核实行百分制,按照煤矿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管 理考核细则逐项打分,每项分值扣完为止。考核内容分为 通用规范性指标和特性指标两方面。通用规范性指标包括企 业文化和规章制度、素质提升、安全管理、岗位(职位)规范 由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规范和制定;特性部分是指培训形式 和内容创新,由单位根据自身特点,结合实际制定。培训考 核指标体系与

14、权重,分为基础管理(占20%) 、培训实施 (占60%) 、培训效果(占20%)三个维度。 培训考核项目分为三部分:全员培训基础管理占20分, 培训实施占60分(安管人员、特种工种、班组长、一般工 种、新工人、专题讲座、实操训练、日常持证检查等) ,培 训效果占20分(其中:MAS网络系统答题成绩占10分,计 算机考试成绩占10分) 。|3根据区队从事作业性质不同分组考核等级划分如下: 系统专业 A B C D E F 采煤组 92 91-85 84-80 79-75 74-60 60以下 开拓组 92 91-85 84-80 79-75 74-60 60以下 综掘组 92 91-85 84-

15、80 79-75 74-60 60以下 辅助组 95 94-90 89-85 84-80 79-70 70以下 地面组 99 98-97 96-95 94-93 92-91 90以下 执行说明:1.考核系统分为5个组:采煤组(综采一队、综采二队、综采三队、综采准备 队、安装二队) 、开拓组(开拓一队、开拓二队、开拓三队、开拓六队、开拓七队、 巷修一队) 、综掘组(综掘一队、综掘二队、综掘三队、综掘六队、综掘七队、综 掘八队、巷修二队) 、辅助组(机电一队、机电二队、安装一队、通风队、探防队、 运输队、机修厂) 、地面组(服务公司不参与排名) 。 2.矿对区队考核结果进行对标排序,前两名的区队,

16、矿分别给予2000元、1000 元的奖励,最后一名给予2000元的处罚。 3.考核结果以正向激励为主,采煤、开拓、掘进组,各区队考核分数达到96分 (含96 分)以上,辅助组各区队考核分数达到97分(含97分)以上,排名最后 一名的不予处罚。 4.奖罚金额由责任单位进行二次分配(队长、书记、培训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 承担) 。 4培训工资根据考核结果不同按照10%-20%的比例 进行浮动。其浮动比例与考核等级对应关系如下: 考核等级 A B C D E F 奖浮比例 10% 5% 0% -5% -10% -20% 5为鼓励各单位积极推进培训创新,对在员工培训方 面创新形式、开发新课题、精品课件、

17、创新管理、提高培 训效果的,视上报项目情况给予考核加分奖励。 6培训办每月7日前将上个月的安全培训考核结果进 行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企管科;企管科按照培训工资浮动 比例进行兑现,报送劳资科;劳资科对培训工资二次分配 进行管理。|第九条 相关要求 从业人员入职培训考核,依据“统一规划,归口管理, 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分类实施”的工作原则,按照“谁 主管谁组织、谁使用谁落实”的工作要求,分级、分层、 分类组织实施。 1提高对培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单位一定要把培 训工作作为基础性工程,作为安全生产的前提和保障,切 实加强领导和日常管理工作。 2各单位都要根据培训需求周密制定年度培训学习计 划、月度计

18、划,认真实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学习制度 和管理措施,切实做到计划、人员、时间、制度、措施、 考核、奖惩、责任追究落实到位,严格培训过程控制,规 范培训档案。 3各单位要成立培训领导小组,加强对培训工作的领 导和管理,把员工安全培训和培训奖罚紧密挂钩,加大考 核力度,考核结果当月兑现。 第十条 培训实施和考核根据相应的具体制度和细则执 行。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城矿201252 号文件自行废止。 第二章 培训班管理 第十二条 举办培训班的依据:举办各类培训班应依照 年度培训计划和分解的月度培训计划进行。特殊情况下,|需在计划外举办培训时,由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分管领导 同意,培训

19、部门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认真组织培训。 第十三条 学习方式:学习方式分为脱产、半脱产、业 余三种。 第十四条 教学考勤管理:采用点名、签字或不定期抽 查方式,根据培训班的特点和学习内容可采取不同的方式 考勤。 第十五条 对学员的要求:学员在培训期间应遵守学 员守则 ,听从教师和培训管理人员的管理,遵守纪律。做 好课程预习,除接受课堂学习时间外,要坚持自学做好复 习。 1学员在上课学习期间,无故迟到或早退一次,月度 考核本单位扣2分;旷课一次,月度考核本单位扣5分;迟 到或早退累计3次按旷课1次论处,旷课两次以上取消学 习资格,资格证作废。参加公司、矿安全资格证书培训、 复训考试(一次补考)不及格

20、者,不准再从事特种作业、 关键岗位,由原工作单位及时调整工作岗位。 2学员因有事不能上课,必须提前写请假条,注明请 假原因、起止日期等;由队长或书记签字,交培训管理人 员批准;在培训期间,培训管理人员批假只有一天权限, 超过一天由培训办主任审批,关键性培训须由矿分管培训 领导签字,方可准假;请假未被批准而缺课者,视为旷课; 请假超过培训时间三分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 3学员实际操作期间,严格遵守各项有关制度、规定,|自觉服从现场实习所在单位的各项管理,保证学员人身安 全。 第十六条 坚持教考分离。在我矿现有条件基础上,充 分利用培训资源,尽可能采用机考,确保考试客观、公正、 方便;对巡考、监考

21、失职者,给予一次罚款50元,并取消 其参加巡考、监考的资格;泄漏试卷、试题秘密者,给予 责任者罚款100元,并不准其从事与此相关的工作;考试 成绩不及格可根据情况给予补考,补考仍不及格者,本次 培训无效,并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三章 教师管理 第十七条 教师的选聘。按照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相结 合的原则,选聘那些专业知识渊博、具有丰富现场经验、 传授知识能力较强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担任教师。 第十八条 教师的职责。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遵循教学 原则,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教师应根 据教学计划的要求制定授课计划。应有完整的教案(PPT课 件),教案应按规定认真编写,应尽可能采用

22、多媒体教学, 提高学员学习的积极性,使学员理解、掌握更多煤矿安全 知识要点。 第十九条 授课教师要熟悉所讲的内容,提前备课并制 作PPT课件,服从培训部门的课程安排,严格课堂管理,确 保培训质量。 第二十条 强化师资队伍管理,根据公司安排分期分批|参加知识更新培训,提升教师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对教 师教学管理按照煤矿教师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章 培训管理 第二十一条 培训部门依据年、月度培训计划与安全实 际情况,及时开班培训,开班前应将培训时间、地点、参 加人员等信息及时下发通知,参加培训单位在接到通知后 应按照时间节点上报或安排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合理安排 好参加培训人员的工作时间。没按要求参加

23、培训的,根据 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第二十二条 培训管理人员要按计划做好各班的开课准 备工作,提前通知讲课教师备课,并协调好教师的授课安 排。 第二十三条 努力完成矿下达的年、月培训任务及上级 安排的其他培训任务,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区队内部培 训的落实情况及培训后的考核工作。自觉接受上级部门及 领导的检查与监督。 第二十四条 培训办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试卷命题, 监考等,及对考后的试卷、教案、考勤表等资料进行归档 管理。对考试合格者及时协调办理有关证件。 第二十五条 培训结束后,依据煤矿安全培训效果评 价体系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培训档案的内容要齐全

24、,资料包括:|培训通知、学员点名册、试卷、教案、成绩单、培训有效 性评估表等,缺少一项罚责任人100元。 第二十七条 参加外培人员考核不合格未取得有效证件 的,培训期间所发生一切费用自理;凡经补考不合格者, 不得从事本工种作业;凡持证件与本工种不相符的,按照 有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八条 培训办要加强对区队内部培训的指导监督, 并参与审查教材、教案制定等,及时配备学习用具,保障区 队培训工作按时顺利开展。 第五章 煤矿安全培训效果评价体系 第二十九条 安全效果评价是检验职工参与培训的一项 有效措施,必须由各单位、受训者全面参与。 第三十条 评价范围:凡举办的矿内各类安全培训班 (一般工种培(复)

25、训;新工人岗前培训;其他专项培训) 均应进行效果评价。 第三十一条 确定培训评估层次,内容包括反应层、学 习层、行为层、结果层四个层次。 (一)培训效果反映评价(反应层) 1.评估的内容包括:教师讲解、课堂板书、课程内容 设置、结合实际程度、教材适用性、时间安排、培训班管 理、考场纪律和学员收获,以及对组织培训单位的意见和 建议等。 2评估采用向参加培训学员发放对于培训项目反映|评估问卷的形式,或采用走访,座谈的形式,征询学员 对培训的意见和建议。 3培训主管部门或有关管理人员要亲临课堂听课,现 场观察学员的反应、培训场所的气氛和培训教师的讲解组 织水平,获得现场跟踪的评估材料和信息,特别注意

26、重大 培训项目,要获得完整数据,一般在培训结束后进行评估。 4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四类。 (二)教学过程评估(学习层) 培训效果反映评价主要是对授课教师、培训内容合理 性、结合实际程度、教学形式、教案编写、教学气氛、语 言表达能力以及学员收获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价。主要是由 学员在培训过程中对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评价。 (三)教学效果评估(行为层)1安全和技能培训教学效果评估。 2培训结束后,由学员所在单位,对学员培训后的操 作技能、安全行为进行评价。 3评估结果:根据学员平时的出勤情况、理论与实践 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4实际操作采取“双向”评估或技术比武的形式进行 评

27、价。 5学员所在单位应对学员培训后的工作给出正确评价, 并及时反馈给培训部门,以便更有效地开展培训工作。 (四)全员学习培训效果评价(结果层)|培训效果主要通过学员掌握知识的程度,培训内容、 方法是否合适有效等。评价指标以学员的考核成绩、知识 应用、操作能力、行为改变为主要内容。是从需求分析、 课程设计、培训实施、评价结果、员工行为、安全效果而 得出的结论。 第三十二条 考核评价对象和办法 考核评价对象包括:各科室、各区队、各岗位(管理层、 培训主管、受培训人员、受训人员的直接领导) 。对员工反 映层:各种培训项目及时进行评估;对员工学习层:理论 考核评价每办班一次评估一次,对全员学习每旬检查

28、一次, 每月考核一次,并纳入“双基”考核,年度总评;对员工 行为层:全员学习效果日日评价,天天通报,每月一总结, 由矿分别组成考核评价组实施。考核评价依照查阅资料、 现场抽查、打分评级的程序进行。考核评价采用百分制, 按照分项考核、量化计分、综合评价的方式进行。根据考 核评价得分情况,做出考核评价结论,分优秀(100分90 分) 、良好(89分80分) 、一般(79分60分) 、不合格 (低于60分)四个等次。被考核单位与“双基”挂钩,每 月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奖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票否 决:(1)各单位凡发生一起重伤事故的;(2)本季度发生 二级非伤亡事故的。 第三十三条 安全培训效果评价

29、日常管理 1有关科室及安全管理人员,到区队会议室或入井时 对各单位、各岗位人员应知应会进行抽查提问,抽查结果|由副值班人员每日在早调度会上通报。 2培训办负责对各单位、各岗位现场应知应会抽查情 况,并将当月考核结果进行汇总,纳入培训“双基”考核。 3对新工人入矿岗前培训、一般工种培(复)训、专 题讲座等,将每次培训效果评价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存 档管理。 4对各区队全员学习跟踪管理,实行月初查计划、月 中查过程、月末查结果,并将存在问题及时通报,监督区队 及时整改。 5.各区队负责对本单位进行安全效果评价,将从业人 员培(复)训、每周集中学习教案、点名册、成绩单、评 估表、评估报告(总结)由培

30、训部门归档管理。 6对全矿安全培训效果评价进行监督落实,发现评价 内容不全或效果评价不实的,要求单位负责人重新评价并 给以100元/次处罚,各单位要将此项工作责任到人。 第三十四条 评估效果的处理及运用 1教学评估达不到有效和学员合格率低于80%的培训, 应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室讲授、考试卷等进行分析, 找出不足,提出改进意见。 2培训不合格的职工必须停止工作,脱产学习,直到 考核合格为止。 3教学评估反馈不理想的培训,应与学员单位进行沟 通,分析原因,提出解决对策。|4反馈评估结果,在全部工作完成以后,需要将本次 培训的评估结果反馈给有关人员,具体包括培训管理人员、 相关领导、受训员工,

31、受训者的直接主管领导。要知道效 果如何,进步在哪、不足在哪,不至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 培训项目的质量提高。培训效果评估及时反馈到培训部门。 5对年度考核评价获得优秀、良好的区队、科室及个 人(兼职教师)予以表彰奖励。同时,对年度中在安全培 训创新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6对评价为不合格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本年度不得 评先。 第三十五条 撰写培训评估报告 在培训评估完成后,是整个培训工作的尾声,对此次 培训项目应写出公正合理的评估报告(总结) 。受训员工的 单位领导则关注培训时期员工的效果,撰写评估报告要提 供培训的有关情况、评估结论及其建议,同时也是影响培 训评估效果的重

32、要环节,因此,要用客观公正的态度撰写 评估报告,保证评估的价值性。 第三十六条 培训评估几点要求 1.要明确培训效果评估的目的。评估是为了改进培训 质量、提高培训效果、降低培训成本,针对评估结果,重 要的是要采取相应的纠偏措施并不断改进和提高。 2.要树立正确的评估观念。培训者应该以积极的态度来|面对评估,通过评估可以检查教学的得失,改善、调整教 学内容,强化激励功能,更为充分的发挥培训在教育人和 提高效益的作用。 3.要注意接受调查受训者的代表性。必须保证学员能代 表整个受训群体回答评估者提出的问题,例如对多个项目 员工进行统一培训时,应抽调不同项目的受训者进行评估 调查,避免因调查样本缺少

33、代表性而作出不充分的归纳。 4.要实事求是撰写评估报告。对员工培训投入大量的时 间和精力,必然力图通过评估来证明培训的价值,在这种 情况下,评估者在撰写评估报告时要实事求是。 5.要建立良好的反馈系统。评估是要为培训计划的执行 中或以后的培训中提供关于怎样改进培训工作的相关信息。 因此,在实施评估的同时必须建立起良好的反馈系统。 6.要使评估制度化。在培训中的任何一项评估都应该是 长期的、连续不断的,才能真正发挥评估的功能作用。一 次评估,可能提供无数的改进培训工作的有效信息,但却 难以形成对管理者、学员、教师和培训机构持续的动力和 压力。只有让评估科学化、制度化,评估才有意义,有价 值。 第

34、六章 煤矿员工学习激励制度 第三十七条 为提高企业员工整体素质与劳动技能水平, 激发员工参与培训的积极性,满足矿井安全生产对人员培 训需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矿属所有单位的员工。 第三十九条 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一般 工种从业人员、转岗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做到持证上 岗,没取得相关证件的一律不得上岗,凡发现证件有问题 者,按照煤矿安全资格证管理制度执行。 第四十条 对“三违”人员的培训,依照 煤矿安全 “双规”学校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十一条 安全管理人员培(复)训,根据职工培训 学校对矿井考核排名及学员考试成绩,按照关于开展规 章制度和专

35、业技术知识学习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职业技能鉴定,根据鉴定通过等级,按照 煤矿关于加快技术工人队伍建设实施办法执行。 第四十三条 为调动各级人员的学习积极性,凡参加月 度公司“双基”抽考人员,每人奖励500元,对无故不参 加考试人员,罚款500元,并根据公司对标排序结果,按 照关于开展企业文化学习和安全知识培训考核的通知 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 外出学习培训、考察人员,按照煤矿管 理人员外出考察学习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十五条 区队内部培训,培训结束后,培训部门将 抽取不低于培训人数510%的学员进行复试,及格率达不 到90%时,取消培训教师的讲课费,并对单位责任人处以 500100

36、0元罚款。 第四十六条 月度被评选为优秀学员给予200元/次奖|励,月度被评选为优秀老师给予300元/次奖励,年终被评 选为培训先进个人或优秀教师给予10002000元奖励,被 评选为培训先进单位给予30005000元奖励。 第四十七条 学历教育,鼓励职工积极参加有利于矿井 安全生产的各类资质培训,如:注册安全工程师、工程经济 系列职称、学历教育(大专班、技校班)等,培训合格后取 得相应资格证书,矿给予报销一定比例学习费用。 第七章 煤矿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制度 第四十八条 职工教育经费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 计提, 1由集团公司统一管理,0.5留矿使用。 第四十九条 教育培训经费必须严格管理,

37、专款专用, 提高员工教育经费的投资效益。当年节余的部分可按照有 关文件规定,结转到下一年使用。 第五十条 教育培训经费使用范围包括:岗位培训发生 的培训费、教材费、资料费、实习指导费,各类培训中发 生的兼课教师津贴、带徒费、教材稿酬,外聘教师的交通 费、食宿费,员工技能比赛等考试、考核工作的命题、评 卷、监考的考务费,不属于固定资产的教具和教学设备购 置费,教学设备维修费,员工教育理论研究费等。 第五十一条 培训费报销标准 1经批准参加的各种外委培训所发生的培训费、资料 费等,予以报销;无故中止学习和未取得培训合格证书者, 上述费用自理。委外培训取得的相应证件须交回培训部门|复印件一份,建立个

38、人电子档案。 2凡报销所有培训费用,必须由培训办审核,并有证 明材料或培训通知单,方可按规定报销。 第五十二条 培训兼职教师津贴及酬金 1各种培训班聘请单位在职员工和离、退休职工授课 津贴按照煤矿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 (煤矿2011324号)标准执行,三级培训师每学时40 元;二级培训师每学时55元;一级培训师每学时80元; 高级培训师每学时110元;特级培训师每学时160元。 2培训师课酬实行浮动课酬制,综合考虑课酬基数、 满意度系数和单位效益等因素,按以下标准执行: 满意度分值 浮动课酬标准 满意度 97% 课酬基数1.2单位效益系数 85%满意度97% 课酬基数1.0单位

39、效益系数 满意度85% 课酬基数0.8单位效益系数 学员效果反馈在70分以上全额发放教师津贴,学员效 果反馈在70分以下不发放教师津贴(员工培训效果评估表) 。聘请集团公司及以外教师授课津贴标准应根据授课教师 层次、授课内容等不同情况来确定授课酬金标准。第五十三条 编写教材、题库酬金标准:编写员工培训 教材酬金按每页30元50元支付,并考虑编写内容的难易 程度进行调整;编写题库,每道题1元。 第五十四条 考务费:命题、组卷(含计算机人工组卷) 支付酬金100元/套,批阅试卷按1元/份,监考、主考、 巡考按每场次100元/人。其它工作人员参照执行。|第五十五条 军训补贴:矿内组织的新工人、由矿领

40、导 审批等准军事化训练,每期150人以下者按200元/天, 150人以上按400元/天,具体训练安排及军训补贴由保卫 科实施二次分配并报培训办,经矿长审批后执行。 第五十六条 实操培训费:实操培训标准班为20人, 每位教师课酬按100元/天支付,人数低于标准班的按100 元/天支付,高于标准班的按每学员5元/天增加,实操管 理人员每期50元。 第五十七条 拓展训练费:拓展训练师由公司培训学校 统一调配,每名拓展训练师按200元/天支付课酬。 第五十八条 班主任补贴标准:为了加强员工培训班的 管理,每个教学班指定班主任1人。按照培训班时间长短 支付班主任补贴,50人以内3天(含3天)的培训班,每

41、 班100元;超过50人或4-10天(含10天)的,每班200 元。 第五十九条 区队内部培训要求每月达到30课时以上 (含30课时) ,低于30课时的不发放讲课费,讲课费按下 表执行: 考核分数 95100分 85 分94分 80分84分 79分以下 课酬标准 30元/课时 20元/课时 15元/课时 无 注:以上补贴费用从培训费用中支出,经矿长审批后执行。 第六十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煤矿,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原城矿201252号文件自行废止。|第八章 煤矿安全资格证管理制度 第六十一条 为了加强我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班组 长、特种工种、一般工种人员的证件管理工作,确保从业 人员100%持证上

42、岗。 第六十二条 安全资格证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 “五 职矿长”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一 般(工种)从业人员。 第六十三条 特种作业工种和一般工种范围 1.特种作业工种(名称)明细,详见附件表二; 2.一般工种(名称)明细,详见附件表三。 第六十四条 安全资格证的考核与办理 1. 企业主要负责人、 “五职矿长” 、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必须经过国家二级或以上安全培训机构培训,经考核 合格后取得煤矿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具有三级或以上安全培训机 构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3.一般工种从业人员,必须经企业安全培训机构进行 培训,经

43、考核合格后取得一般工种安全资格证书; 4.安全管理人员没有明文规定的副队长,不得从事跟 值班,必须提前上报培训计划,由培训办负责安排培训, 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后方可行使跟值班权力。 第六十五条 各单位要结合全年生产计划统筹考虑安 全资格证书是否能满足生产需要。每月18号前无论有无新|增作业人员,各区队必须向矿培训办报书面材料,说明有 无培(复)训需求。培训办根据各单位培训申请,向煤矿 公司职工培训学校申请培(复)训班。逾期不报书面材料, 对本单位队长、书记、培训负责人各罚款200元,并承担 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第六十六条 证件管理 1.企业主要负责人、 “五职矿长” 、管理人员安

44、全资格 证原件由培训部门统一管理。 2.特种作业操作证、班组长资格证、一般工种安全资 格证原件由培训部门集中保管、统一制作证书副本,发放 到持证人员,由本人负责保管证书副本。 第六十七条 安全资格证书的复审 1.煤矿管理人员、班组长安全资格证书有效期3年, 1年复审一次,年度不参加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证书自行作 废; 2.特种作业资格证,有效期为6年,3年复审一次, 资格证需复审时,由培训办制定复审计划报职工培训学校, 由职工培训学校组织培训。逾期不参加复审或复审不合格 者证书作废; 3.一般工种安全资格证,有效期为3年,每年复审一 次。资格证需复审时,由培训部门制定复审计划并通知相 关单位,按

45、时参加复审,逾期不参加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 证书作废。 第六十八条 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无效证|件: 1.无证人员,即没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又没有一般工 种安全资格证的; 2.转借、转让、冒用他人证件的; 3.证件期满或未按时复审的; 4.复审培训考核不合格,经补考仍不合格的; 5.新工人入矿四个月实习期满,未办理任何证件的; 6.岗证不匹配,随意安排或调整工作岗位的; 7.从业期间造成责任事故未通过复审的; 8.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2年内违章操作记录达3 次以上,未通过复审的; 9.从业人员在培训合格后,未领取证件的; 10.从省外调入本矿的员工并持有外省办理的操作证。 第六十九条 持

46、证要求 1.本矿安全管理人员(科队长) 、班组长、特种作业 人员、一般工种从业人员,必须持有煤矿培训中心发放的 资格证书(副本)上岗,并随身携带有效证件,其它证书 一概视为无效证件,严禁携带和使用; 2.有效证件不随身携带者,按无证上岗处理; 3.凡发现无证上岗、岗证不匹配、持假证者,执行以 下处理: (1)无证上岗者或岗证不匹配者, (岗证不一致)对 当班安排工作的区队长或班组长视为严重“三违” ,停工学|习,并按照煤矿相关文件执行; (2)持假证件者,对本人罚款1万元,没收证件, 按严重“三违”处理,对责任单位队长、支部书记各罚款 1000元/人次; (3)各工种证件名称与上级规定一致,若

47、有变动者, 在限期时间内及时更新,否则,对培训办责任人罚款1000 元/人次。 第七十条 持证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资格证书副本,并 妥善保管,如丢失或损坏、证书模糊不清无法辨识的,由 单位培训负责人及时到培训部门补办证书副本,同时,对 丢失证件的罚责任人50元/次,否则,罚责任人1000元。 第七十一条 安检科每日要进行持证上岗检查,重点 检查井下所有记录、台账签字人员岗证是否一致。发现问 题次日在调度会进行通报,并按规定进行处罚,对签字模 糊不清的人员每次罚款100元。 第七十二条 从业人员工作调动 1.各单位不得随意调整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工 种;因特殊情况需调换岗位的,由本人申请,经矿领

48、导审 批和转岗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证件后方可调换工作; 2.特种作业人员因工作需要在矿内调动的,工种不变 可以从事原工种的操作;工种变动的,需重新培训经考核 合格、取得证件后,方可上岗; 3.省内、省外调入本矿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需把特 种作业操作证原件交至培训办统一管理,由培训办验证是|有效证件后方可从事该工种工作;如果是无效证件,不准 上岗,需重新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证件后,方可上岗; 4.因工作关系调出本矿或劳务工合同到期的,由劳资 科出据工作调动通知单,本人持调动证明到培训办领取原 证。 第七十三条 取得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证书的员工,统 一到培训办领取,由本人自主保管,丢失、损坏由本人自

49、负。 第七十四条 责任追究 1.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一般工种 从业人员(转岗人员)每月由各单位上报培训计划(纸质 版、队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未按时上报计划的由责任 单位承担; 2.每月培(复)训计划,未按时上报职工培训学校、 未安排培(复)训的由培训部门承担; 3.凡发现无证上岗、岗证不匹配、不随身携带、证件 丢失、伪造涂改、持假证者由责任单位承担;证件名称与 上级要求一致,未在限期内及时更新的由培训部门承担; 4.新工人入职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由培训部门负责 办理上岗实习证,未办理实习证上岗者由培训部门承担; 实习4个月期满未办理特种工种或一般工种证件的由责任 单位承担; 5.因证件丢失、损坏、模糊不清的及时到培训部门补|办,三日内到培训办领取副证,否则,由责任单位承担; 6.因非正常原因调整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岗位所造成的 一切后果由所在单位承担; 7.因工种证件名称有变动的,在限期时间内及时更新, 否则,由培训部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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