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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古代选官制度制作人:潘燕敏201470050324中国古代选官制度在我国封建社会长期发展的过程中,中国古代历朝统治者都很懂得,国家的法律政令的贯彻与实施,是通过官吏进行的。官吏的才能及其对整个统治阶级的忠诚程度,是干脆关系到国家政权能否巩固的问题。历代统治者为巩固其统治地位,都特殊重视培育和选拔人才,并逐步建立了一套考试和选官的制度。尽管在不同历史时期,统治者选拔人才的标准及方法途径不尽相同,但它们有相同的历史作用,即对维护地主阶级的统治地位,促进封建社会发展有着巨大作用。中国古代主要的选官制度世卿世禄制选贤任能和嘉奖军功制察举制征辟制九品中正制科举制其他选官制度世卿世禄制“世卿世禄制”,
2、盛行于夏、商、周时代。所谓世禄世卿,就是最高统治者按血缘关系的远近,分封自己的亲属;中心和地方的各级权力,分别驾驭在大大小小的贵族手中。而且世代相传,不能随意任免。这种世禄世卿制度,是与当时的宗法制和分封制互为一体的,其主要特征是嫡长子继承王位,余子分封,逐级逐层类推下去,形成一个金字塔式的权力结构体系。世卿世禄制担当官员的大小贵族必需经国学教化,学习相关礼仪学问方可上任。即“三代以上出于学”。凡定爵位与官职者都世代享有采邑和封地。应当确定,这种世袭制的出现,是国家产生的重要标记和缘由之一,是人类由野蛮向文明的一种过渡,也是原始公有制向私有制演化的必定产物。但它在对社会文明进步起到确定推动作用
3、后,日益暴露出内在的弊端,又成为社会文明进步的阻碍。选贤任能制选贤任能的选官制度集中体现在战国时期,主要依据人的才能和功绩任命官吏。如李悝在魏国变法实行“食有劳而禄有功”;韩国申不害也实行“见功而于赏,因能而授官”的选官制度;齐国在军队中实施“明爵禄”措施;秦国商鞅变法实行按军功授爵等。这样就打破了奴隶主贵族世袭爵位的制度,有利于新兴地主阶级势力的增加。嘉奖军功制依据在斗争中战功的大小来选拔官吏的制度,很多军官多是通过这种途径被选拔上来的。商鞅变法明确规定按军功大小授予爵位和官职,成为制度,历代奉行不替。一方面激励社会上很多有指挥才能的人投笔从戎,有利于加强军力,提高军事素养。另一方面也有效地
4、鼓舞士气,使军人为立军功而奋身于疆场。史记记载,秦国规定“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即依军功大小定贵族身分之凹凸。察举制察举即选举,是一种由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是两汉选用官吏最主要的途径。主要科目有贤良方正、秀才(茂才)、孝廉、明经等。察举制,初期以“乡举里选”为依据,留意乡里舆论对某位士人德才评判的权威性,在选官制度日趋腐朽的状况下,出现了一批世代为官、把持中心或地方政权的豪门大族,累世公卿的世家地主因此形成并发展起来。后期,宦官把持用人大权,选官制度更加腐朽,出现“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的腐
5、朽局面。另外,西汉皇帝还征召才能之士,令官吏陪伴入京,授予官职。四四三三一一二二 皇帝下诏指定荐举的科目(孝廉、茂才、察廉、光禄四行、贤良方正、贤良文学、明经、明法、至孝、有道、敦厚、尤异、治剧、威猛知兵法、明阴阳灾异)丞相、诸侯王、公卿和郡国守相按科目的要求进行考察和荐举 应举者按不同科目考试;或由皇帝出题策问;或由丞相、御史(东汉为尚书)及九卿策试(考试地点为太常寺或公车司马署 依据对策的成果高下,分别授予官职或选入郎官接着深造。或主管部分加试一些熟悉官事和书法,按“四科”的不同标准分别授予不同官职 汉代的察举方法 征辟制征辟制是一种自上而下选拔官吏的制度,主要有皇帝征聘与公府、州郡辟除两
6、种方式。皇帝征聘是实行特征与聘召的方式,选拔某些出名望的得才兼备的人士,或备顾问,或委任政事。汉高帝十一年(公元前196年)发求贤诏,以后自西汉武帝以至东汉,相沿成例。如武帝即位之初,即“使使者束帛加璧,安车以蒲裹轮,驾驷迎申公”,可谓开了汉代安车蒲轮以迎贤士的先例。皇帝征聘,为汉代最尊荣的仕途,被征者来去自由,朝廷虽可督促,如坚不应命,亦不能强制;且于既征之后,地位也不同于一般臣僚,大都待以宾礼。征辟制公府、州郡辟除又叫辟举。辟除之制则分两部分:一为公府辟举,试用之后,由公府高级官或由公卿荐举,可补为内官或州郡官。二为州郡辟举,由州郡官吏,积功久次,或试用之后以能被荐举或被察举,亦可升至中心
7、官。续汉书百官志云:“汉初掾史辟皆上言之,故有秩命士,其所不言,则为百石属。其后皆自辟除,故通为百石之。”九品中正制九品中正制,又称九品官人法,是魏晋南北朝时期重要的选官制度,是魏文帝曹丕为了拉拢士族而接受吏部尚书陈群的看法,于篡汉前夕即延康元年(220年)由命其制定的制度。此制至西晋渐趋完备,南北朝时又有所变更。它上承两汉察举制,下启隋唐之科举,在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上占有特殊重要的地位,乃中国封建社会三大选官制度之一,从曹魏始至隋唐科举的确立,这其间约存在了四百年之久。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源于东汉末年曹操“唯才是举”的思想。正式推行的是魏文帝曹丕。曹丕创立这一制度是在借鉴和反思两汉察举制度
8、的基础上提出来的。九品中正制又称为九品官人法,其主要内容有:朝廷在各州设立大中正,在各郡设立小中正,而这些职务由在朝廷任职而又贤能兼备的本地官吏担当。中正官访察民情,充分了解本地人士的家谱、家世、官位、言行、品德、才学等方面的综合状况并以此做出简要的评语,确定等第。等第共为九品: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品中正制中正官的设置,既保留了汉代乡闾评议的传统,又变更了汉末名士请议左右乡议和地方大族操纵选举的局面,把品评与选官的权力收归中心。这对杜绝朋党,破除门阀起了确定的作用。特殊在实行初期,对加强曹魏政权起了确定的主动作用。起初,这一制度是致力于解决朝廷选官和乡里清议的
9、统一问题,是对汉代选官传统的持续,也是对曹操用人政策的继承。但到魏晋之交,因大小中正官均被各个州郡的“著姓士族”所垄断,他们在评定品级时,偏袒士族人物,九品的划分,已经背离了“不计门第”的原则。此后的三百年间,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门阀士族垄断政权的局面,而九品中正制始终是疼惜士族世袭政治特权的官僚选拔制度。因此当士族没落以后,九品中正制也被彻底废除了。科举制 科举制度是国家依据须要,设立若干科目,实行公开而统一的考试,以考试成果作为主要标准的选官制度。由科举制度是国家依据须要,设立若干科目,实行公开而统一的考试,以考试成果作为主要标准的选官制度。由礼部主持考试,择优录用,取得做官
10、资格。再吏部试以礼部主持考试,择优录用,取得做官资格。再吏部试以“身言书判身言书判”,合格可以授予官职。释褐试。,合格可以授予官职。释褐试。科举制度是中国封建王朝设立科目进行考试、用以选拔官吏的制度。这一制度始创于隋科举制度是中国封建王朝设立科目进行考试、用以选拔官吏的制度。这一制度始创于隋,形成于唐形成于唐,中经宋、辽、中经宋、辽、金、元、明金、元、明,始终持续到清末始终持续到清末,与封建王朝相终了与封建王朝相终了,在中国历史上存在了一千三百年。在这段漫长的历史时期在中国历史上存在了一千三百年。在这段漫长的历史时期,科科举制度对我国传统的政治、经济、学术、文化以及社会风习等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
11、举制度对我国传统的政治、经济、学术、文化以及社会风习等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都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都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科举制的历史沿革初创贞观年间,增加考试科目,以进士、明经两科为主。武则天时,增加科举取士的人数,首创武举和殿试。开元年间,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科举考试地位,后成定制。考试分为乡试、省试、殿试三级,严格科举考试程序,录用权由皇帝驾驭,殿试成为定制。考试科目渐渐削减,进士科成为最主要科目。实行糊名制,实行“弥封誊录”即将试卷上的姓名、籍贯密封,防止考官舞弊。录用名额比唐朝大大增加。明清为严厉限制士人的思想,实行八股取士制度,科举试卷仅从儒家的四书、五经中命题,而且只准用程、朱
12、理学的观点,不许发挥个人见解;答卷的文体,有严格的规定,分八个部分,称为“八股文”。1905年,清末新政清政府废除了科举制度。完善发展僵化结束隋文帝废除九品中正制,起先接受分科考试的方法选拔官员。隋炀帝时,始建进士科。科举制的影响主动:开放考试,吸取了不少寒士进入政权,有益于扩大和巩固封建统治的政治基础,变更了封建前期世族门阀把持朝政的局面;广袤庶族地主通过科举入士做官,给封建政权注入了朝气和活力;选拔官吏从今有了文化学问水平的客观依据,有利于形成高素养的文官队伍;读书、考试、做官三者联系,把权、位与学识结合起来,营造了中华民族尊师重教的传统,刻苦勤奋读书的氛围;促进了文学的旺盛,如唐以诗赋取
13、士,促进唐诗旺盛。科举制的影响消极:明清实行八股取士,束缚了学问分子的思想,带来的脱离实际的学风,对学术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极为消极的影响;清末科举制度严峻阻碍了科学文化的发展,是导致近代中国自然科学落后的重要缘由之一;八股取仕不利于学问创新,更不利于创新人才的培育。其他选官制度荫袭是指勋贵子弟依靠父兄的权位得以进入仕途的制度。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它是世袭制的一种变态遗留,在中国古代长期保留这种选官方式。荫袭制与世袭制有根本的区分。世袭制是继承父兄原有的官职。而荫袭的子弟不是荫袭父兄的原有官职,而是只得到比原有官职低下的职务,甚至只任虚衔职称,或仅仅取得入仕的资格。汉代时,除皇室宗亲世袭王侯之外,
14、吏二千石以上视事三年,得任(荫)同产若子一人为郎。后来发展到荫及家人,既不限制视事三年,又不完全限制官秩,退休的官僚也可以享受这种待遇。荫袭制经过历代的发展,至清代时有三种形式:恩荫、难荫、特荫。荫袭博士弟子和国子 这是通过教化系统培育人才,经过考试合格而入仕的途经。西汉武帝立五经博士,开弟子员,设科射策,劝以官禄。考试有学童、博士弟子、明经、明法等,合格者分别授以官位。博士弟子初为50人。西汉后期达到3000人。东汉初年修建太学,校舍和博士弟子员额不断扩大,最多时达30000余人。魏晋南北朝,经过学校教化的国子、太学生通过经学、文学、童子、策试、监试等途经,可以进入仕途。各地方学校的学生,为
15、州郡长官辟署掾属供应大量人选。隋唐至明清,各级学校的学生有一部分通过学校升贡而进入仕途。赀选制度公府以财产多少为入仕的标准,称之为赀选。秦代已有,韩信公府以财产多少为入仕的标准,称之为赀选。秦代已有,韩信“贫无行,不得推贫无行,不得推择为吏择为吏”。史记。史记淮阴侯列传淮阴侯列传汉初规定,家有财产汉初规定,家有财产10万以上才能仕宦。万以上才能仕宦。汉景帝时降低标准,改为汉景帝时降低标准,改为4万。万。汉武帝时废除赀选,但没有从根本上变更以家世资财取人的观念。汉武帝时废除赀选,但没有从根本上变更以家世资财取人的观念。东汉至隋唐,很多世家大族的子弟释褐便可以为官,阻碍寒门仕进。东汉至隋唐,很多世
16、家大族的子弟释褐便可以为官,阻碍寒门仕进。损纳 亦称纳赀,用财物向朝廷购买官爵的入仕途径。亦称纳赀,用财物向朝廷购买官爵的入仕途径。秦代激励入粟拜爵,开纳赀取官的先河,也是卖官的先导。汉武帝因用兵匈奴,财用不足,始令吏得入谷补官,郎至六百石。卜式,因纳赀升任御史大夫。秦代激励入粟拜爵,开纳赀取官的先河,也是卖官的先导。汉武帝因用兵匈奴,财用不足,始令吏得入谷补官,郎至六百石。卜式,因纳赀升任御史大夫。自此以后,各代在国家财政困难进,常常以卖爵、卖生员、卖监生来补充经费,特殊时期也出卖实职官以解决一时的财政危机,但变官场为市场,严峻腐蚀吏治。清自此以后,各代在国家财政困难进,常常以卖爵、卖生员、
17、卖监生来补充经费,特殊时期也出卖实职官以解决一时的财政危机,但变官场为市场,严峻腐蚀吏治。清代有一布商,捐了一州通判,按例要引见,皇帝问他为什么要捐官,答:代有一布商,捐了一州通判,按例要引见,皇帝问他为什么要捐官,答:“窃以为做官较贩布生涯更好窃以为做官较贩布生涯更好”。(朱梅叔埋忧集卷八捐官)。(朱梅叔埋忧集卷八捐官)康熙十三年(康熙十三年(1674年),宣布开捐纳,三年时间年),宣布开捐纳,三年时间500多人捐为实职知县,占全国的三分之一。以后规定,除举人、进士的功名不能出卖之外,国子监生以下,京官多人捐为实职知县,占全国的三分之一。以后规定,除举人、进士的功名不能出卖之外,国子监生以下
18、,京官各司郎中以下,外官道、府以下,均可有银捐买。各司郎中以下,外官道、府以下,均可有银捐买。中国古代选官制度变更规律古代选官和用人是否得当,干脆关系到社会兴衰。因此,选官制度是保证和巩固统治者统治的重要举措;历代选官制度在执行初期都主要起到巩固统治的主动作用,但这些制度在执行的后期,渐渐影响和阻碍社会的发展;选官制度的主要标准由家世、财产、门第渐渐发展到才学,选拔方式渐趋严密科学,标准逐步趋向公开、公允、客观;影响我国时间最长的选官制度是科举制度,也是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选官方式。明朝之前的科举制度推动了我国教化和文化事业的发展,主动性占主导地位;但明朝之后的科举制度消极作用占据主导地位,成为一项愚民政策,阻碍了社会进步和文化事业的发展。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特点官吏选拔方式的多样化。比较重视考试制度,严化考试规则。留意品德道德。因地制宜。留意学校教化。留意政治上层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