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医药公司企业风险管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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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泓域/生物医药公司企业风险管理生物医药公司企业风险管理目录一、 保险的选择与购买3二、 保险的职能9三、 建立意外损失基金12四、 建立信用额度16五、 风险证券化16六、 短期债券融资20七、 风险评价的原则20八、 风险评价的概念和特点22九、 确定风险评价标准需要考虑的因素24十、 评价损失程度的几个概念26十一、 风险回避常用的方法28十二、 风险回避适用的情形30十三、 工程物理法31十四、 规章制度法33十五、 公司概况34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35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35十六、 项目概况35十七、 SWOT分析38十八、 项目风险分析43十九、 项目风险对策46二十、 法人

2、治理结构47二十一、 人力资源配置分析57劳动定员一览表58一、 保险的选择与购买(一)企业投保决策的约束企业风险管理人员在进行投保决策时要受到以下约束。1、法律约束有些保险,如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法定保险,企业必须投保。有些保险虽不是法定保险,但是一些法规中规定如企业损害他人利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如产品责任、公众责任、职业责任等,企业应该根据自己所面临的风险大小作出投保决策。2、行政约束目前财政部门规定不再拨款或核销因灾害事故造成的非常损失,这样可保而没保的灾害事故损失只好在企业发展基金、利润留成中开支。行政部门的这些规定实际上是促使企业参加有关保险。3、其他外部约束银行、客户、消费

3、者的行为等也影响着企业的投保决策。银行加强贷款风险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是要求借款人提供抵押品,银行因此会关心抵押品的保险问题。合资企业的外方投资者一般都关心工程项目的保险问题,进口商或购货方也会关心货物的运输保险。4、企业内部约束企业内部约束包括企业领导的自身约束,企业主管部门或董事会、企业职工的约束。在现代企业制度中,企业领导对企业财产负有维护和保管的责任。而且,这同他们的职务任免、奖惩有关,这就形成了企业领导的自身约束。在股份制企业中,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任命,他们要向董事会负责,如果经营中发生重大失误,董事会会追究他们的责任。如果企业的灾害事故损失得不到补偿,致使生产或营业中断不能

4、及时恢复,这将影响到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因此企业职工也会关心保险问题。此外,企业工会把职工家庭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作为增加职工福利的重要项目。 当然,在进行投保决策时,企业风险管理人员要按轻重缓急确定投保险种,要在比较投保方案的成本和效益后确定风险自留还是保险,或者自留风险和保险相结合,或者采取其他对付风险的方法。(二)确定投保方案决定投保之后,下一步就要考虑投保方案。对于一个特定企业来说,有些风险存在,有些风险并不存在;有些风险大,有些风险小。这就决定了企业面临一个选择保险险种的问题。有些险种是必须投保的,这包括法定保险、由合同规定的保险项目和威胁企业生存的巨灾损失保险,后者如企业财产保险。有些

5、风险是某些企业特有的,可以选择相关的险种和附加险,例如,企业对外承包工程,可以选择履约保证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建筑安装工程保险、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大型企业或特大型企业自己承担风险的能力强,可以选择投保风险较大的险种和保险标的,并且可以自留相当大部分风险,使用高的免赔额或投保超额损失保险,甚至自保。例如,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专门设立了“安全生产保证基金”,规定所属企业按财产价值2%提取自保基金,并制定了一套管理办法,设立了组织机构。不同的险种有不同的保险金额确定方法,就是同一个险种有些也有不同的保险金额确定方法。例如,我国企业财产保险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保险金额确定方法分为账面计算法和

6、估价计算法两类。在账面计算法中,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保险金额确定方法不同,就是固定资产的保险金额也有按账面原值、原值加成和重置价值确定数种方法。因此,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应根据财产的种类、企业财务制度的健全与否采用不同的方法确定。而且,不同的保险金额确定方法使用不同的赔款计算方法。例如,企业财产保险中固定资产的保险价值是出险时重置价值,如果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那么就是不足额保险,发生损失只能得到部分赔偿。所以,如何确定保险金额的问题也是制订投保方案所要仔细考虑的重要问题。(三)选择保险公司投保人选择保险公司的标准是多方面的,其中最重要的标准有以下几种。1、偿付能力这是指保险公司支付赔款和给

7、付保险金的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具有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最低偿付能力。保险公司的实际资产减去实际负债的差额不得低于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数额;低于规定数额的,应当增加资本金,补足差额。”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章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管理作了专门规定:保险公司的实际偿付能力为其会计年度末实际资产价值减去实际负债的差额。实际资产种类及其认可比率由中国保监会规定,实际资产价值为各项认可资产价值之和。另分别规定财产保险、短期人身保险业务和长期人身保险业务的最低偿付能力额度。保险公司的实际负债为总资产减去实收资本金、公积金和未分配盈余后的余额。对偿付能力低于标准的按照不足差

8、额占最低偿付能力比例大小分别作出办理再保险、业务转让、增资扩股、限期整顿、实行接管等方式处理。了解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的另一种简便方法是查看资信评估公司对保险公司评定的级别。2、盈利状况保险公司的盈利状况能够反映其财务稳定性和管理水平。保险公司的利润主要来自承保和投资业务。在国际上,财产保险公司有时会发生承保亏损,但投资利润可以弥补其亏损。人寿保险公司利润的重要来源是投资业务。一般来说,由于竞争的原因,利润高的保险公司往往会降低费率。投保人一般应选择利润高的保险公司,争取以优惠费率承保。3、保险费率它是保险商品的价格,无赔款优待和浮动费率的规定也是费率的构成部分。一般来说,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

9、,投保人总会选择费率低的保险公司。但是,投保人不能把费率作为选择保险公司的唯一标准或主要标准。购买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得经济保障,投保人还应该注意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品种和服务的质量。4、保险品种和服务质量各家保险公司所提供的同一险种的保险单在条款设计、保险责任范围、除外责任、附加险、免赔额规定等方面不一定都是相同的。所以,投保人要把各家保险公司的保单加以比较,选择最能满足自己保险需要的先进保险品种,如综合的或一揽子的财产和责任保险单,能对付通货膨胀的寿险品种。保险公司除了承担赔偿或给付责任外,还提供有关的服务,如风险管理咨询、防灾防损、理赔、诉讼、代位追偿等服务。投保人在选择保险公司时必须考

10、虑其服务设施和业务人员或代理人的专业水平,以及服务是否全面、周到和耐心细致。各家保险公司在其长期经营中都形成了自己在保险品种和服务方面的特色。例如,有的擅长于工程保险,有的擅长于年金保险,这是选择保险公司时必须加以考虑的。(四)保险合同谈判保险合同一般是要式合同,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无须商谈合同条件。但是,对大型公司或大的保险项目来说,投保人可以与保险公司就保险条款和费率进行谈判,使用特约保险单,使保险方案符合自己的需要,甚至关心保险公司在承保之前对再保险的安排。在国际上,有时这种保险合同谈判是投保人委托保险经纪公司进行的。由保险经纪人根据投保人的需要设计投保方案,征求公司风险经理的意见并取得同

11、意后,再由保险经纪人与保险公司商谈。作为投保人的代理人的保险经纪人,应根据客户的需要,按照偿付能力、信誉、保险责任范围、服务质量、保险费率等标准,选择最好的保险公司和保险品种。保险经纪人的佣金一般按保险费收入计收,通常由保险人支付,佣金率由保险人和保险经纪人按业务种类和所花费的劳务协商确定,一般在10%20%的比率内。保险人也可以根据保险经纪人提供的业务质量和赔付率支付利润,分享佣金。因此,如果通过保险经纪人投保,公司也存在一个选择保险经纪人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已对保险经纪人制度作了原则性规定。近年来,为了开拓保险市场,建立和完善保险中介制度,中国人民银行在1998年2月颁发了保险经纪

12、人管理规定(试行)。1999年12月16日,中国保监会首批批准北京江泰、上海东大、广州长城3家全国性保险经纪公司筹建。到2001年年底,已开业和批准筹建的保险经纪公司有17家。中国保监会在2001年又颁发了保险经纪公司管理规定,于2002年1月1日起实施。欧洲最大的保险经纪人英国塞奇维克集团在1993年5月成为进入我国保险市场的第一家外资保险经纪公司。许多国际上著名的保险经纪公司在我国已设立了代表处。二、 保险的职能(一)基本职能保险的基本职能可概述为用收取保险费的方法来分摊灾害事故损失,以实现经济补偿的目的。分摊损失和经济补偿是保险机制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1、分散风险或补偿损失保险将某一单位

13、或个人因偶然的灾害事故或人身伤害事件造成的经济损失,以收取保费的方式平均分摊给所有被保险的人,实现分散风险的职能。通过这一职能,可以实现风险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充分分散。保险是一种分摊损失的方法,这种分摊损失是建立在灾害事故的偶然性和必然性这种对立统一基础上的。对个别投保单位和个人来说,灾害事故的发生是偶然的和不确定的,但对所有投保单位和个人来说,灾害事故发生却是必然的和确定的。保险机制之所以能运转自如,是因为被保险人愿意以缴付小额确定的保险费来换取大额不确定的损失补偿。保险分摊损失职能的关键是预计损失,运用大数法则可以掌握灾害事故发生的规律,从而使保险分摊损失成为可能。大数法则是保险合理分摊损失

14、的数理基础。根据大数法则,当试验次数不断增加、事件发生的频率趋近某一个常数时,其差额逐渐接近于零。大数法则在保险经营中的意义是,风险单位数量越多,实际损失的结果会越接近无限风险单位数量的预期损失。因此,保险公司通过集合大量同质风险单位可以使在保险期内收取的保险费和损失赔偿及其他费用开支相平衡。换言之,当风险单位增加时,平均损失的标准差会减少。预期的损失将变为没有偏差的必然事件。这也意味着保险人对保险费的估计变得精确,个别和少数保险标的受损的不确定性变为多数保险标的可预见的损失。2、经济补偿按照保险合同,对遭受灾害事故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经济补偿是保险的目的。分摊损失是经济补偿的一种手段,没有分

15、摊损失就无法进行保险补偿,两者相互依存。需要说明的是,经济补偿职能主要就财产和责任保险而言,人身保险存在非补偿成分,因为人的生命价值不能以货币表示。再则,许多种人身保险具有返还的储蓄性质,人身保险的补偿一般称为给付保险金。(二)保险的派生职能保险的派生职能是在保险固有的基本职能基础上发展的,归根结底,是伴随着保险分配关系的发展而发生的。主要有基金积累职能和风险监督职能。1、基金积累职能现代保险运用稳健的精算方法计算保险费率,通常是缴纳保费在先,履行赔付或给付责任在后,保险人在一定时间内持有资金并可以加以投资,形成保险资金,为分散风险提供了坚实的基础,这就是保险的基金积累职能。如果现代保险没有这

16、一职能,就难以正常维系和发展保险分配关系。2、风险监督职能分散风险的对价是分摊保险费,被保险一方必然要求以尽可能低的保费获取同样的保险保障。因此,被保险人之间、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必然会对风险加强相互监督,以期尽量减少乃至消除不利的风险因素,达到减少损失和减轻负担的目的。这就是保险的风险监督职能。在行业协会保险和相互保险中,风险监督是在其会员之间进行的,对于商业保险,则是在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进行的。如船舶保险,投保的船舶必须是适航的,不适航不保;已经投保但违反适航条件的不予赔付。保险的最大诚信原则也是一种保险监督。可见,保险的风险监督职能是广泛存在的。三、 建立意外损失基金意外损失基金又称自

17、保基金或应急基金,是企业基于对所面临风险的识别和衡量,并根据其本身的财务能力,预先提取,用以补偿风险事故所致损失的一种基金。建立意外损失基金是一种自保行为。通常,这种办法用于处理那些可能引起较大损失,但这一损失又无法直接摊入经营成本的风险。建立意外损失基金的方法不同于将损失直接摊入经营成本。从风险损失产生的背景来看前者是损失发生之前所采取的措施,而后者仅指损失发生时或者发生以后将损失摊入成本;从采取措施的性质来看,前者是对风险损失进行补偿的计划措施,而后者是对损失补偿的实施措施。此外,前者往往是在后者无法实施,或者有诸多限制时进行的预先计划。所以,一般认为,建立意外损失基金(自保)的做法比将损

18、失摊入经营成本更容易,更能解决问题。建立意外损失基金也不同于保险:保险是集合众多同质风险单位分担损失的一种风险处理方法,属于风险聚合与转移技术,而自保属企业本身单独承担风险的一种技术;企业参加保险,在事故发生时可随时获得补偿,但自保在基金积累形成之前发生事故则无法获得充分的补偿;企业参加保险,在保险责任终止后其已付保险费不能返还,但自保的剩余财产仍属企业自身所有。意外损失补偿基金的建立既可以采取一次性转移一笔资金的做法,也可以采取定期缴款长期积累的方式。基金的规模取决于企业净现金流的规模和分布。建立意外损失基金作为风险自留的一项措施,其优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节省附加保费。由于保险费中含有

19、保险人的经营费用,包括保险人经营管理费、经纪人和代理人的佣金、保险人的正常利润、对不确定事件的安全边际等,各项之和称为附加费用,约占总保费的30%40%。如果企业采取自保即自行建立意外损失准备金,就可以节省投保所需发生的附加保费。(2)促进企业经营稳定。建立意外损失基金可以增强企业补偿风险损失的能力,弥补将损失直接摊入经营成本的不足。当预期损失发生时,企业可以通过预先提存的基金进行补偿,而不影响当期的损益。这样,既稳定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又稳定了企业的盈利。(3)获取投资收益。对于所积累的意外损失基金,企业可以充分利用提存和支出的时间差进行投资,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时间越长积累越多,投资收益

20、越大。(4)降低道德风险。意外损失基金是企业内部自设,自留自用,利害与共,道德风险因此减少,而且还能促进防灾防损。(5)理赔迅速。如果企业参加保险,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企业需要进行调查、勘察、定损,如遇争议,还要仲裁、诉讼,因而常常不能迅速得到补偿。然而,如果采用自保,上述理赔程序几乎全可免除。当然,采用自保方法处理自留的风险也存在多种劣势,常常受到以下限制。(1)基金规模的限制。意外损失基金的规模要受到企业年净现金流动情况的限制,而基金的规模又与风险损失补偿的有效性直接相关,否则,会影响企业经营。这一限制对众多的企业来说是一个不小的障碍。一般来说,企业不可能抽取已投入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来建立

21、意外损失基金,而将税后收益作为建立意外损失基金的基础对某些重大损失的补偿来说显得过于缓慢,尤其是实力不强的中小企业。(2)可能发生财务周转困难。意外损失基金往往是逐年积累的,如果在基金积累初期发生了超过其累积基金额的损失,就需要动用企业其他的资金来源予以弥补,从而可能造成企业财务周转困难。因此,在进行意外损失基金积累的初期往往要购买超过其自身累积额之外的保险,作为必要的补充。(3)风险单位数目有限。由于自保方法只针对企业本身,所拥有的风险单位数目非常有限,使得难以运用大数法则来预测潜在的风险损失。因此,采用自保方法的企业除了借鉴保险企业的一些做法外,需要提留更多的应急基金。(4)不利的税收制度

22、。一般地,意外损失基金的来源只能是税后利润,而对这些利润的提存方式尽管类似于缴付保险费,但仍有差别。保费是可以免税的,在税前列支。也就是说,企业建立意外损失基金,无法享受免税或递延纳税的好处。四、 建立信用额度信用额度是指在损失发生前安排好企业可以得到贷款的条件。事实上,这是企业与银行就一项期权进行谈判,内容是在某一约定时期内按约定利率融通约定金额的贷款。企业可以在需要时动用信用额度来支付损失。信用额度只能缓解现金需求的压力,因为贷款必须如期偿还,支付损失的负担最终还是由企业股东来承担。此外,银行对企业作出提供资金(尤其是当资金量较大时)的保证,可能会收取一个相对较高的利率。五、 风险证券化风

23、险管理具有重大创新的一个领域是对自然巨灾风险的规避和证券化。巨灾风险证券从产生到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果。目前,巨灾证券的年发行量已超过10亿美元,预计到2010年,这一数字将超过100亿美元。风险证券化为风险融资和风险管理提供了新的思路。(一)巨灾风险证券化的需求分析对巨灾风险证券化的需求分析可以从传统再保险的缺陷和巨灾风险证券化对投资人的好处这两大方面加以分析。(1)传统再保险的缺陷。对于诸如自然灾害等巨灾风险,保险人通常无法依靠大数法则加以分散。这类风险可能几年、几十年不发生。一旦发生,过去几年、几十年的累积盈余都不足以赔付,严重时可能引起企业破产及整个保险业的偿付危机和信任危机。面对这种

24、风险,保险人通常求助于传统的再保险市场。由于再保险人通常在更广泛的地理领域经营业务,其分散风险的能力明显高于一般保险人。然而,自从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严重的自然灾害接连发生。据Sigma统计,在1970年至1999年中,全球保险损失最大的40起灾祸中有26起发生于90年代,损失金额超过20亿美元的17起中有14起发生于90年代,其中高居榜首的“安德鲁”腿风(1992年8月24日),损失达190亿美元,名列第二的“北里奇”地震(1994年1月17日)损失达141亿美元。这些巨灾事故的频频发生使得保险人、再保险人的盈余急刚减少,对新业务的承保能力降低。损失影响到了再保险人的承保能力,使再保险变

25、得稀缺而且昂贵起来。随着巨灾风险分析模型应用的不断增加,对损失的估计出现了上升的势头,保费也随之增加。从市场的另一面来看,公众对自然灾害的意识以及保障需求也增加了。面对市场供给的减少和需求的增加,出现了新的将保险和金融联结起来的规避风险的工具:巨灾风险证券化。(2)巨灾风险证券化给投资人带来的好处。巨灾风险证券化或保险联结型证券可以为投资人提供更多的投资渠道和机会。在一个完全市场中,任何一种现金流均可以由该市场中交易的某些证券组合加以复制。而保险联结型证券的现金流取决于洪水、腿风、地震等自然灾害,通常无法由股票、债券等传统资产的组合来复制。因此,保险联结型证券处于非完全市场中。利用Markow

26、itz的均值方差模型可以证明,将保险联结型证券引入非完全市场,可以提高资本市场效率,投资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投资目标和偏好,构筑成本更低、风险更小的资产组合。更为直观的解释是,保险事故的发生与股票、债券市场的回报率之间不存在相关关系,而保险联结型证券属于一种高收益证券,投资于此类证券既可以获得较高的收益,又可以降低投资组合的总体风险,随着这种交易成本的不断降低,投资人会越来越感兴趣。(二)巨灾风险证券化的避险工具巨灾风险证券化的形式包括巨灾期权、巨灾债券、保单条款与相互制、巨灾权益卖权等。(三)巨灾风险证券化的运作方式证券化技术可以应用于多种风险,而不仅仅是巨灾风险。巨灾风险承保能力的严重不足推动

27、了这一领域的率先发展。保险人向资本市场上的投资人发行巨灾风险证券,将筹集到的资本用于设立一个专门的再保险机构,称为“特殊目的机构”。类似于一家自保公司,然后由它向母公司出具传统的再保险合同。整个交易过程通常涉及4个经济主体:投保人、保险人、特殊目的机构及投资人。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的交易关系是通常意义的直接保险业务。投保人按合同规定预缴或分期缴纳保费,保险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提供相应的保险保障,如果在保险期限内发生约定保险事故(如财产损失、身故、残疾、医疗事故等),保险人遵照补偿性原则给予理赔,合同因履约而终止,如果保险期限内未发生约定事故,合同期满终止。保险人与SPV之间缔结的再保险合同通常以某

28、一地区、某一时期内的行业损失指数为参照标准,当实际损失指数超过约定值时即保险事故发生,SPV就提供相应的补偿,否则合同期满终止。通过这一交易,保险人相当于购买了一个买入期权。当保险人对投保人进行赔款时,SPV未必需要向保险人补偿,只有当原保险业务的损失金额累积到一定程度,保险人的资本和盈余难以承受时,才会行使买入期权,得到SPV的支持和补偿。SPV与投资人签订证券交易形式上类似于普通的证券发行和交易,但预期现金流具有更大的不确定性,如果合同中定义的巨灾事故没有发生,或保险人未行使买入期权,利息收入将高于纯粹债券;否则,得不到任何利息,部分本金甚至全部本金都可能丧失(取决于所投资的证券类型)。当

29、SPV将剩余的资金偿还投资人后,整个风险证券化交易宣告结束。通过这一运作方式,保险人的巨灾损失能够得到完全或足够的保障,投保人也因此得到完全或足够的保障,投资人承担了巨灾风险,其好处是得到了较高的风险报酬,并进一步分散了投资组合的总体风险。在资本市场、保险市场欠发达,基础设施、政府监管薄弱的发展中国家,通过巨灾风险证券化的方式分散风险面临着种种制约因素,比如巨灾证券化的交易成本过高,巨灾风险证券的流动性难以保证,巨灾风险证券化的透明度限制、监管制度不完善、监管不力,资信评级机构不够发达等。六、 短期债券融资短期债券通常是短期需求的融资手段,如存货融资、短期拆借。短期债券绝不能用于长期融资。短期

30、债券包括发行商业票据、大额存单、担保贷款、从金融机构获得信贷额度。尽管短期债券的风险通常低于长期融资(因重大损失导致企业违约的可能性较小),但短期债券确实增加了利率风险,从而占用了部分风险资本,因此也不能轻视。七、 风险评价的原则风险评价的原则是贯穿于风险评价过程中的基本原则,风险评价需要遵循以下几方面的原则。(一)整体性原则整体性原则是风险评价的最基本原则。风险造成的损失往往是多方面的,风险评价必须考虑整体,系统地考虑造成损失的各种因素,并研究这些因素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因此,在评价潜在损失程度时,由同一事件所引起的各方面的财务损失必须一起考虑。例如,某集团企业的一个分企业办公室发生火

31、灾,火灾会使企业财产遭受损失、员工受伤、重要文件遗失,其他分企业需要提供一些重要物资设备,以保证该分企业维持最低程度的运转。因此,在评价风险时,不仅要考虑直接损失,还要考虑由此而带来的间接损失和责任损失。(二)统一性原则风险评价是针对某一风险事件或者风险单位进行的,这就要求风险评价要保持统一性的原则,不能将与风险因素或者风险单位无关的材料考虑进去,作为风险评价的依据。例如,考察某建筑物发生火灾的概率,与该建筑相邻的单位发生火灾风险的概率是考察这幢建筑发生火灾的因素;相反,与该建筑不相邻的单位发生火灾的概率不在风险评价的范围内。只有坚持统一性的原则,才能客观、准确地评价风险。(三)客观性原则风险

32、评价的方式和方法是多种多样的,不同的衡量和评价风险的方法可以获得不同的结果,这是不可避免的。风险评价的原则是尽可能使风险预测、评价的结果与实际发生的损失相一致,尽可能反映客观存在的风险。偏差过大,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例如,风险管理者对某一风险评价过高,会提高管理成本,造成风险管理单位不必要的浪费;评价过低,会忽略风险,造成未预见的财产和人身的损失。(四)可操作性原则风险评价是涉及面广、管理难度较大的项目。这就要求风险管理人员掌握评估方法,灵活运用风险评价方法,对风险的评价要具有可操作性和通用性,避免使用高深繁杂的评价方法。这一方面可以减少风险评价的工作量,另一方面可以为风险管理提供重要依据。八

33、、 风险评价的概念和特点风险评价是指在风险识别和风险衡量的基础上,把损失频率、损失程度及其他因素综合起来考虑,分析风险的影响,并对风险的状况进行综合评价。风险评价是风险管理者进行风险控制和风险融资技术管理的基础。风险评价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型。按照风险评价的阶段划分,风险评价可以分为事前评价、事中评价、事后评价。按照评价的角度划分,可以分为技术评价、经济评价和社会评价。按照评价的方法划分,可以分为定性评价、定量评价和综合评价。尽管风险评价分类方式不同,风险评价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一)风险评价是对风险的综合评价在引起损失的各类风险中,有些风险是相互联系的。不同风险之间的联系可

34、能提高或者降低这些风险对风险主体的影响。在风险评价的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各种风险因素的影响,对可能引起损失的风险事件进行综合评价。例如,失业的增加可能导致员工索赔诉讼、犯罪活动和公司利润的减少等。在预期的这些损失中,单独评价某一风险造成的影响,对于风险管理决策的作用不大,这就需要风险管理者能够综合考虑这些风险因素,评价风险的危害。(二)风险评价需要定量分析的结果随着风险管理越来越复杂,很多企业试图更准确地评价风险。然而,在风险管理中,很难找到统一的评价标准评价各种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运用数学模型进行定量分析,为风险评价提供了重要的依据。例如,保险人承保时,必须对标的的风险进行综合评价,才能确定

35、是否承保或者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确定保险费率,对被保险人或者保险标的进行风险评价,也是保险人对保户提供风险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三)风险评价离不开特定的国家和制度风险主体往往以发生损失的频率和程度来评价风险,但是,对风险单位的风险评价又离不开特定的国家、社会经济和政治制度。例如,在欧洲,星罗棋布的古老建筑物成为财产损失评价的特有问题,而环太平洋国家因台风和其他风暴引起的灾难性损失也是风险评价的重要方面,同时,对正在经历恶性通货膨胀的国家(如巴西和阿根廷)进行风险评价就面临很大的挑战,因为对这些国家财产价值的评估会迅速失效。政局不稳定的动态风险使风险管理面临着很大的挑战。(四)风险评价受到风险态度

36、的影响风险评价者的风险态度也会影响风险评价的结果。例如,风险评价者的人类属性、个性和风险的类别等,都对风险评价的结果有很大影响。又如,风险评价者对自然风险、社会风险和经济风险的反应不同,风险评价的结果也是不同的。九、 确定风险评价标准需要考虑的因素预测正常期望损失、可能的最大损失和最大可能损失,需要考虑以下几方面的因素。(一)财产的物质特性和财产对损害的承受力确定财产的物质特性和财产对损害的承受力是确定正常期望损失、可能的最大损失和最大可能损失的依据。例如,保险公司风险经理认为,某幢楼房在装有喷水装置和防火墙的情况下,发生火灾的正常期望损失将不超过大楼价值的10%,而在喷水装置发生故障的情况下

37、,楼房可能的最大损失是其价值的30%,最大可能损失是其价值的60%。如果这幢楼房没有安装防火墙和喷水装置,那么,楼房的正常期望损失、可能的最大损失和最大可能损失就会更高一些。(二)损失评价的主观性正常期望损失、可能的最大损失和最大可能损失的确定具有主观性。尽管在多数情况下,风险经理对于正常期望损失、可能的最大损失和最大可能损失的估计,会受到主观因素的影响,人们还是发展了一些复杂的模型化方法,来帮助风险经理和保险公司估计正常的期望损失、可能的最大损失和最大可能损失。如果有些风险经理不能容忍实际损失超过最大可能损失,那么风险经理确定的最大可能损失就比较大;有些风险经理对实际损失超过最大可能损失持较

38、宽容的态度,那么风险经理确定的最大可能损失就可能小一些。(三)损失评价可以是单独物体,也可以是许多物体正常期望损失、可能的最大损失和最大可能损失估计的对象可以是单独的物体,如一幢大楼;也可能是许多物体,如汽车队、一个楼群、一段时间(如一年或几年)。(四)损失的管理成本确定正常期望损失、可能的最大损失和最大可能损失是估计风险管理成本的依据。例如,某保险公司在给某个地区的居民楼签发保单时,需要估计单个事件如风暴、地震等带来的最大损失。在这种情况下,最大可能损失是一种灾害对许多财产造成的损失逐项累计估算出来的,而不是许多灾害对单个财产造成的损失。正常期望损失、可能的最大损失和最大可能损失不仅是保险公

39、司核定风险管理成本的依据,也是保险公司确定保险费率的依据之一。如果以年作为衡量损失的时间单位,就可以得到年度正常损失期望、年度可能的最大损失和年度最大可能损失。年度正常损失期望是指客观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经过长期观察的年度正常损失得出的,年度正常损失期望等于年度平均事故发生次数与每次事故的平均损失金额的乘积。年度最大可能损失是指在某一特定年度内,单一风险单位或多个风险单位在最不利的条件下遭受一种或多种事故所致损失的总额。年度可能的最大损失额是指在某一特定年度内,单一风险单位或多个风险单位在一般情况下遭受一种或多种事故所致损失的总额。十、 评价损失程度的几个概念正常损失期望是指风险管理单位在正常的

40、风险防范措施下,遭受损失的期望值。例如,某一建筑物在私人、公共消防设施都能够正常启用的条件下,遭受损失的期望值。在风险衡量中,根据过去发生的损失数据进行加权平均计算的期望损失,就是风险评价中的正常损失期望指标。风险衡量中的期望损失指标侧重于损失程度的计算和测量,而风险评价中的正常期望损失偏重于对风险的评价,侧重于对风险管理决策提供对策建议。例如,评价风险造成的损失风险管理单位是否可以承受;建议如何加强风险管理降低损失等。可能的最大损失是指风险管理单位在某些风险防范措施出现故障的情况下,可能遭受的最大损失。例如,某一建筑物在消防系统出现故障时(如自动喷水枪故障),遭受最大损失的程度。可能的最大损

41、失评价可以矫正风险管理人员未曾预见的风险因素带来的损失,是风险管理的重要依据。最大可能损失是指风险管理单位在最不利的条件下,估计可能遭受的最大损失额。例如,某一建筑物在所有私人消防设施和公共消防设施都不起作用的情况下,可能遭受的最大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大火可能把一切可燃物烧光,直到遇到防火墙或者直到消防队赶到现场扑灭大火为止。最大可能损失为风险管理部门提供了评价损失造成最坏影响的依据,也是风险管理单位可能遇到的最大损失。一般来说,超过最大可能损失的风险事故很可能不会发生,但是,也不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十一、 风险回避常用的方法风险回避常用的方法有剥离、禁止、终止、锁定、筛选和消除。(一)剥离剥

42、离是指通过退出某市场或地域,或出售、清算,或分立某产品类别或业务等措施剥离资产。剥离资产方式常常发生在经济不景气、资源紧缩、产品滞销甚至出现重大的内部矛盾、财务状况恶化及原先的经营领域处于明显劣势的时候。当企业现有经营领域的市场吸引力微弱,获利丧失而趋向衰退时,市场占有率受到侵蚀,企业经营活动受阻,或者企业发现了更好的领域和机会时,为了捕捉和利用这一机会,有意从原来的领域脱身,转移阵地,另辟新径。企业在采取减少投资、压缩开支、削减人员的同时,也会考虑将经营领域或是生产线出售给该领域的市场追随者或市场新进入者,从而实现企业长远的经营目标。当战略失效,企业受到全面威胁、濒于破产时,企业也会选择清算

43、方式将企业的资产转让、出售。通过出售,企业可以去掉经营赘瘤,快速回收资金,有的放矢,合理配置资源以发展新的事业领域,从而转移风险。出售财产转移风险,是因为实体的权属问题与风险概念是密不可分的。通常以实体所有权转移的时间作为风险转移的时间,其理论依据在于:转移实体所有权是买卖合同的主要特征和法律后果,风险和利益都是基于所有权而产生的,是所有权的法律后果。因此,当实体所有权因买卖合同生效而发生转移时,风险也随之发生转移。这类似于货物买卖中的“物主承担风险”的原则。当实体(货物、权力或服务)本来在卖方手中时,他无可避免地承担着占有或经营该实体的风险。通过出售,所有权从卖方手中转移到买方手中,买方就需

44、要对该实体承担全部的风险后果。在大多数情况下,谁拥有实体的所有权,风险就在谁手中。但是在某些特殊的场合,虽然实体处于卖方手中,但风险却已经转移到买方手中,或者实体在买方手中,但风险仍由卖方承担。出售的风险转移问题,当事人可自行规定,并不需要强行规定。只有当事人选择法律规定或未自行约定时,法律规定才有效。在出售实践中,风险转移条款并未在合同中订立。基于出售方式的风险转移以实体交付为标准,这是风险转移的基本条件,因此如何判定实体交付是通过出售方式来实现风险转移的基础。通常情况下是卖方将实体的占有和实际控制权移交给买方。(二)禁止禁止是指企业通过适宜的企业政策,风险限额架构及标准,禁止企业从事风险性

45、大的,或产生财务损失和资产敞口的活动和交易。(三)终止终止是指企业通过重新确立目标,调整战略和政策的重心或者改变资源配置方向,终止某些业已进行的活动和交易。(四)锁定锁定是指企业提高业务发展和市场扩张的针对性,避免追逐偏离企业战略的机会。(五)筛选通过对企业的资本项目和投资活动进行筛选,以回避低收益、偏离企业战略或高风险的行动计划。(六)消除消除是指通过规划和实施内部预防流程,从源头上消除风险,使风险事件的发生概率降低为零。十二、 风险回避适用的情形风险回避是处理风险的有效办法,通过风险回避,风险管理者可以明确知道风险不可能发生,风险主体也不会承受某些潜在的风险。风险回避适用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

46、个方面。风险回避适用于发生损失频率和损失程度较大的特大风险;风险回避适用于损失频率虽不大,但是损失后果严重,并且无法得到补偿的风险;风险回避适用于采用其他风险管理措施的成本超过进行该项活动预期收益的情形;某些风险的损失是不可避免的,采取风险回避的方法无效。例如,地震、海啸、暴风等自然灾害给人类造成损失是不可避免的,而且造成的损失较大;又如,生老病死风险是没有回避风险可能性的。对于这类风险采取风险回避的办法是无效的。十三、 工程物理法损失预防的措施如果侧重于风险单位的物质因素,则称为工程物理法。例如,防火结构的设计、防盗系统的设置、机器的安全检查等都属于工程物理法。按照工程物理法的理论,损失预防

47、所采取的具体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预防风险因素的产生。例如,造纸厂在堆草垛时,应该严格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使每一草垛的重量、体积及草垛之间的间隔距离等都能够满足风险防范的要求,防止某一草垛燃烧,引起所有草垛的损失。(2)减少已经存在的风险因素。例如,用新的电线替换已经老化、破损的旧电线,可以减少已经存在的风险因素,达到降低损失的目的。又如,通过限制生产车间易燃、易爆物质的存放量等措施,可以减少发生火灾的风险因素,防止风险事故的发生。(3)防止已经存在的风险因素释放能量。例如,保持汽车刹车系统处于良好状态,以保证其功能不致失控,减少风险事故的发生。又如,在建筑工程中,限制工人登高的人数

48、,可以预防工人摔伤的风险。(4)改善风险因素的空间分布和限制能量释放的速度。例如,在建筑工程中,安装防护栏,可以防止登高工人摔下来。又如,使用限制能量释放速度的缓冲装置,能量一旦释放出来,就能够采取通风、排气等措施,使能量无法积累到引发风险事故发生的能量下限。(5)在时间、空间上将风险因素与可能遭受损害的人、财、物隔离。例如,用道路护栏、过街天桥分离行人和机动车辆,可以避免机动车撞人的风险。又如,遇到大雾天气关闭机场和高速公路等,可以将风险因素与可能遭受损失的人、财、物分离。(6)借助物质障碍将风险因素与人、财、物隔离。例如,利用防火墙将两栋紧挨的房子分开,其中一栋房子发生火灾时,防火墙可以起到阻止火势蔓延、减少损失的作用;而对于未遭受火灾的房屋而言,防火墙可以起到损失预防的作用。(7)改变风险因素的基本性质。例如,在容易产生静电的绝缘材料中,加入少量抗静电的添加剂,以增强材料的吸湿性,减少风险事故的发生。又如,在有爆炸性粉尘飞扬的空间,使空间通风、减低浓度可以减少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8)加强风险单位(或个人)的防护能力。例如,为了防止粉尘危害职工身体健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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