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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行政复议申请书模板锦集八篇行政复议申请书 篇1申请人:关琳江性别:男民族:汉族诞生年月:1974年4月住址:成都市青羊区宁夏街207号电话:xx34888767786669693被申请人: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五分局申请事由:申请人因对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五分局在20xx年12月22日在红星路出具的编号为01122366495的惩罚确定不服,特此提出行政复议。事实与理由:1、01122366495号惩罚确定惩罚50元扣1分。惩罚依据为“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平安带”。但执行该惩罚的警官并没有证据能证明申请人在当时未系平安带。并且申请人认为该警官的惩罚依据与事实不符。2、01122366
2、495号惩罚确定书上对当事人的电话与其他联系方式未做询问,也未填写该两栏。由此申请人认为以上的行政惩罚所涉及的行政惩罚程序不合法。3、在此次事务中,申请人是在道路上正常行使状况下被警官拦下惩罚的。申请人认为这种惩罚方式欠妥,并且有违道法精神。另外在警官要求申请人在惩罚确定上签字时,申请人说是否可不在上面签字,警官便把此事搁置去处理其他事情,让申请人在一边等待。此种做法是否合适?复议目的与要求:申请人认为该惩罚确定1、证据不足。2、行政惩罚程序不合法。要求取消以上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五分局出具的01122366495号惩罚确定。并诚心希望一线警官能切实提高执法水平也在此对广阔交警的辛苦工作表
3、示感谢!此致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申请人:关琳江20xx年1月9日行政复议申请书 篇2申请人:安_,女,1967年诞生,汉族,个体工商户,住_省_县_镇_号。申请人因不服_省_县工商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确定一案,于XX年3月23日向_市工商局申请复议,现恳求撤回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书 篇3(行政复议机关):我(们/单位/组织)对(被申请人) 作出的(详细行政行为),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因(撤回申请的事由) ,现申请撤回该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人(签字盖章):申请日期:年月日行政复议申请书 篇4申请人:汪茂荣,男。汉族。1967年9月19日诞生,住舒城县城关镇沙埂村康居点,电话:159564087
4、28被申请人:舒城县人民政府,法人:张秀萍。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梅河路403号。原由: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20xx年9月29日作出的舒城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确定书(舒政征补6号),申请复议。申请事项:1、认定被申请人作出的舒城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确定书(舒政征补6号)违法。2、撤销舒城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确定书(舒政征补6号)。事实与理由:一、申请人房产为证件齐全的商品用房申请人于1995年购买沙埂村开发的商用房一套,并相继办理了国有土地运用权证(舒国用1997字第030xx6号)和房地产权权证(皖舒字第00045781号),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二、被申请人未能出具征收土地审批文件,其土地征
5、收行为是违法的20xx年,舒城县人民政府作出南溪河综合改造工程(一期)项目的确定。该确定确定征收总面积1742亩,征收范围包括申请人房产所在的国有出让土地以及周边大片的农用土地。舒城县人民政府指定县住建局为该项目中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部门,县住建局托付县房地产管理局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南溪河综合改造工程(一期)项目征收1742亩农用土地,审批权是国务院,应经国务院批准并取得附属建筑物拆迁许可证,并办理农用地转
6、用审批手续后方可实施征收。但申请人多次要求出具土地征收的批准文件均未果。20xx年房屋拆迁工作启动后,申请人多次要求相关单位出具南溪河综合改造工程(一期)涉及1742亩土地的审批文件及拆迁许可证,但作为实施及监管单位的舒城县人民政府和县住建局,始终没有出具。而且,舒城县国土局工作人员还声称“先拆迁再办理审批手续”(有录音证据)。20xx年9月2日,申请人再次向舒城县人民政府提出出具1742亩土地的审批文件及拆迁许可证的书面申请,但其在法定的时间内并未回复。由此,被申请人未能出具南溪河综合改造工程1742亩土地征收的审批文件,其征收行为是违法的。三、申请人房产所在区域用于商业性房产开发建设,被申
7、请人出具征收补偿确定书的行为是非法的20xx年9月29日,舒城县人民政府向申请人出具舒城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确定书(舒政征补6号),其主要内容为:依据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经北京宝孚房地产评估事务全部限公司评估,作出征收补偿确定。首先,申请人房产所在地为二类住房用地,不属于公益性用地范畴。依据六安市舒城县城市总体规划(20xx20xx),申请人房产所处土地性质为二类住房用地。从南溪河综合改造规划平面图来看,申请人房产及周边大面积土地都不在该项目规定的公共用地范畴,而是进行商业性的房产开发。因此,对申请人房产的征收应当是属于商业化行为,而非类似马路、医院、学校等公益性
8、建设须要。其次,对申请人房产的征收不适用国务院590号令的相关条例,应根据物权法的相关条例进行同等协商。舒城县人民政府在未出具国务院土地审批文件的前提下,擅自作出1742亩土地征收的确定已属于违法。而且,在违法征收的前提下,再次单方面对申请人的房产进行评估并出具强制执行的确定书,更属于非法的强盗行径。依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政府无权凌驾于法律之上,对申请人的私有财产单方面评估作价和强制执行,而应当是建立在市场化同等基础上的公允协商。综上可知,舒城县人民政府在违法的基础上作出的舒城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确定书(舒政征补6号)是不合法的。土地是国家的,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人民群众依法享有的土地
9、运用权受法律爱护。恳请六安市人民政府依法撤销舒城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确定书(舒政征补6号),依法爱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此致六安市人民政府申请人:二一三年十月二十日行政复议申请书 篇5复议恳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关于省道s268线XX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看法(粤发改788号)的详细行政行为。事实和理由:20xx年10月19日,申请人知悉,被申请人于XX年9月29日作出了关于省道s268线XX市歧江段改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看法(粤发改788号)的详细行政行为,核准省道s268线XX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项目。因该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包括申请人享有合法运用权的厂房,故与申请人存在法律
10、上的利害关系。申请人认为该详细行政行为违法、错误,依法应予撤销。详细理由如下:一、涉案详细行政行为违反有关立项的法律法规。1、未经用地预审核准立项,程序严峻违法。国务院关于严格改革深化土地管理的确定第九条规定,“?发展改革等部门要通过适当方式告知项目单位开展前期工作,项目单位提出用地预审申请后,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法对建设项目用地进行审查。项目建设单位向发展改革等部门申报核准或审批建设项目时,必需附国土资源部门预审看法;没有预审看法或预审未通过的,不得核准或批准建设项目。”广东省企业投资核准暂行方法第十条规定,“项目申请单位向项目核准机关提交申请报告时,应依据国家和省法律法规规定,附送以下文件:(
11、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看法;”然而,被申请人作出粤发改关于省道s268线XX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看法(粤发改788号)的详细行政行为前,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并没有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看法,这严峻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规定。2、欠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城市规划看法等核准立项的法定要件。广东省企业投资核准暂行方法第十条规定,“项目申请单位向项目核准机关提交申请报告时,应依据国家和省法律法规规定,附送以下文件:(一)环境爱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看法;(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看法;(四)依据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被申请人作出关于省道
12、s268线XX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看法(粤发改788号)的详细行政行为前,并未取得环境爱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看法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看法,属于程序严峻违法。二、未履行听证也未告知利害关系人申请听证,违反法定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须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实行听证。”第四十七条规定,“行政许可干脆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确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
13、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但X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出粤发改788号关于省道s268线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看法的详细行政行为时并没有告知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程序严峻违法。综上,被申请人作出的关于省道s268线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看法(粤发改788号)的.详细行政行为违法、错误,应予撤销。申请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订正被申请人的违法行为,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之规定,向贵处申请行政复议,望支持申请人的复议恳求。此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
14、委员会申请人:年月日行政复议申请书 篇6申请人:乔* 性别:男 身份证号:通信地址址:吉林省长春市东北师范大*联系方式:187440*被申请人:麻城市人民政府? 地址:黄冈市麻城市金桥大道特1号法定代表人:蔡绪安 职务:市长行政复议恳求:麻城市人民政府不作为,对我的信息公开申请置若罔闻;恳求黄冈市人民政府责令麻城市人民政府对我的申请作出明确的书面回复并向我致歉。事实和理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我的信息公开申请完全合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十一款,麻城市此种不作为的行政行为已然侵扰到我的合法权益,我向贵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又是完全合法的,希望
15、贵政府能尽快赐予我回复!为爱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激励更多的公民监督政府,请查明有关事实,依法支持申请人的恳求!此致黄冈市人民政府申请人:20xx年11月7日行政复议申请书 篇7申请人:* 性别:* 诞生年月*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被申请人:诸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住址:*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局长行政复议恳求:责令办理房产权转移事实和理由:近日,到诸城房管部门办理房产权转移,房管部门以自书遗嘱需公证为由拒绝受理。一、自书遗嘱,遗嘱人死亡后,依据继承法的规定,自书遗嘱就生效,因此这份自书遗嘱是一份有效文书。二、房产登记管理方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
16、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全部权转移登记:(四)继承、受遗赠;该条规定了遗嘱继承生效后或者遗嘱继承这个事实发生后就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权转移登记,无需自书遗嘱公证。三、被申请人的答复中提到“其真实性与合法性尚需供应其生效的有效的证明”,也就是说被申请人对自书遗嘱真实性和合法性产生怀疑,房产登记管理方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申请人应当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状况或者供应虚假材料申请房屋登记。”也就是说,自书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申请人负责,房管部门及登记人员不担责。对自书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不能保证的状况,房产登记管理方法第八十一条、第九十条也做了规定,
17、详细如下:“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委员会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件证明当事人以隐瞒真实状况、提交虚假材料等非法手段获得房屋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可以撤销原房屋登记,收回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或者公告作废;申请人提交织误、虚假的材料申请房屋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担当相应的法律责任”。继承法第七条也做了相应的规定:“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峻的继承人丢失继承权。”登记部门对自书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产生怀疑的,房屋登记管理方法第十八条也作出了规定。登记人员就“自书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对申请人询问,询问结果应当经申请人签字确认,并归档保留。四、答复中提到要申请人提交“有效继承证明”,莫非我们提交
18、的“继承证明”不是有效的吗?你房管部门怎么能断定我们提交的“继承证明”不是有效。房屋登记管理方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申请房屋全部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继承证明”,这个继承证明就自书遗嘱,这个自书遗嘱就是有效的,假如没有效,申请人担当一切责任。房屋登记管理方法有明确规定,无需你登记部门和登记人员负责。五、答复中强调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尚有效,这个通知的法律效力连“部门规章”都称不上的文件,我们并不否认无效。(一)、该通知与房屋登记管理方法冲突。房屋登记管理方法20xx年7月1日生效,本方法并未提出要求“继承证明”(自书遗嘱)公证。(二)、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前置许可由法律、行政法规
19、设置,部门规章无权设置,何况连部门规章都不是这个通知更无权设置前置许可。(三)、20xx年7月1日生效房屋登记管理方法第九条规定: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方法规定,。 91这个通知既不是法律,也不是法规,如何依照这个通知办理房产权转移?此致诸城市人民政府申请人:*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行政复议申请书 篇8申请人:乔* 性别:男身份证号:通信地址址:被申请人: 地址:法定代表人:蔡绪安? 职务:市长行政复议恳求:麻城市人民政府不作为,对我的信息公开申请置若罔闻;恳求黄冈市人民政府责令麻城市人民政府对我的申请作出明确的书面回复并向我致歉。事实和理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我的信息公开申请完全合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十一款,麻城市此种不作为的行政行为已然侵扰到我的合法权益,我向贵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又是完全合法的,希望贵政府能尽快赐予我回复!为爱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激励更多的公民监督政府,请查明有关事实,依法支持申请人的恳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