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刑事诉讼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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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刑事诉讼法)单选: 1、 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坚持不偏不倚、不枉不纵、秉公执法原则,反映了我国刑事诉讼“惩罚犯罪及保障人权并重”的理论观点。如果有观点认为“司法机关注重发现案件真相的立足点是防止无辜者被错误定罪”,该观点属于下列哪一种学说?( ) A.正当程序主义 B.形式真实发现主义 C.积极实体真实主义 D.消极实体真实主义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实体真实主义及正当程序主义。实体真实主义可分为积极实体真实主义和消极实体真实主义。积极实体真实主义认为凡是出现了犯罪,就应当毫无遗漏地加以发现、认定并予以处罚;为不使一个犯罪人逃脱,刑事程序以发现真相为要。消极实体真实

2、主义是将发现真实及保障无辜相联系的目的观,认为刑事诉讼目的在于发现实体真实,本身应包含力求避免处罚无辜者的意思,而不单纯是无遗漏地处罚任何一个犯罪者。题干中提到的“防止无辜者被错误定罪”的观点属于消极实体真实主义学说。 2、 在刑事诉讼中,法官消极中立,通过当事人举证、辩论发现事实真相,并由当事人推动诉讼进程。这种诉讼构造属于下列哪一种类型?( ) A.职权主义 B.当事人主义 C.纠问主义 D.混合主义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刑事诉讼构造。当事人主义诉讼将开始和推动诉讼的主动权委于当事人,控诉、辩护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居于主动地位,适用于程序上保障人权的诉讼目的;而职权主义诉讼将上述的

3、主动权委于国家专门机关,适用于实体真实的诉讼目的。题干中提到的“通过当事人举证、辩论发现事实真相,并由当事人推动诉讼进程”的诉讼构造属于当事人主义。 3、 赵某因绑架罪被甲省A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后交付甲省B市监狱执行。死刑缓期执行期间,赵某脱逃至乙省C市实施抢劫被抓获,C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赵某不服判决,向乙省高级法院上诉。乙省高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判决。此案最终经最高法院核准死刑立即执行。关于执行赵某死刑的法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市中级法院 市中级法院 市中级法院 D.乙省高级法院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死刑案件的执行法院。刑诉解释第417条第

4、2款规定,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的,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4、 高某涉嫌抢劫犯罪,公安机关经二次补充侦查后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审查发现高某可能还实施了另一起盗窃犯罪。检察机关关于此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再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要求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 B.要求公安机关收集并提供新发现的盗窃犯罪的证据材料 C.对新发现的盗窃犯罪自行侦查,并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D.将新发现的盗窃犯罪移送公安机关另行立案侦查,对已经查清的抢劫犯罪提起公诉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384条规

5、定,人民检察院对已经退回侦查机关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在审查起诉中又发现新的犯罪事实的,应当移送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对已经查清的犯罪事实,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5、 关于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及一些国家的陪审团制度存在的差异,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人民陪审员制度目的在于协助法院完成审判任务,陪审团制度目的在于制约法官 B.人民陪审员及法官行使相同职权,陪审团及法官存在职权分工 C.人民陪审员在成年公民中随机选任,陪审团从有选民资格的人员中聘任 D.是否适用人民陪审员制度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陪审团适用于所有案件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人民陪审员制度及一些国家陪审团制度的区别。 选项A错

6、误。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开头引言描述:为了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公正,特作如下决定。据此可知,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目的在于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而不是协助法院完成审判任务。这是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的一种形式,体现了司法民主精神。 选项B正确。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1条规定,人民陪审员依照本决定产生,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 选项C错误。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8条规定,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向基层人民法院推荐,或者本人提出申请,由基层人民法院会同同级人

7、民政府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审查,并由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提出人民陪审员人选,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据此可知,人民陪审员并非随机选任。 选项D错误。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第一审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原告或者被告、行政案件原告申请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进行。人民法院征得前款规定的当事人同意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审判案件的,视为申请。据此可知,只有部分案件的是否适用人民陪审员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且仅仅是刑事案件的被告人一方,及被害人无关。 提示根据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1条的规定可知,选项B表述不是很严谨

8、,即人民陪审员及法官的权利还是存在差别的,至少人民陪审员不得担任审判长,而法官可以。但是最佳答案是选项B. 6、 检察院在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刘某贪污贿赂案件中,发现刘某还涉嫌伙同其同事苏某利用职权实施非法拘禁犯罪。关于新发现的犯罪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将刘某涉嫌的两个犯罪以及苏某涉嫌的犯罪并案处理,由检察院一并侦查 B.将刘某涉嫌的两个犯罪并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C.将刘某和苏某涉嫌的非法拘禁犯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D.将刘某涉嫌的两个犯罪以及苏某涉嫌的犯罪,移送公安机关一并侦查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立案管辖。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和民主权利的非法

9、拘禁案件也属于由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因此,在本案中,刘某涉嫌的贪污贿赂案件、刘某及苏某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案件,都由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不用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7、 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赵某在最后陈述时,以审判长数次打断其发言为理由申请更换审判长。对于这一申请,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赵某的申请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院长应当驳回申请 B.赵某在法庭调查前没有申请回避,法院院长应当驳回申请 C.如法院作出驳回申请的决定,赵某可以在决定作出后五日内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 D.如法院作出驳回申请的决定,赵某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回避制度。刑诉解释

10、第30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回避被驳回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回避申请,由法庭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 8、 鲁某及洪某共同犯罪,洪某在逃。沈律师为鲁某担任辩护人。案件判决生效三年后,洪某被抓获并被起诉。关于沈律师可否担任洪某辩护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沈律师不得担任洪某辩护人 B.如果洪某系法律援助对象,沈律师可以担任洪某辩护人 C.如果被告人洪某同意,沈律师可以担任洪某辩护人 D.如果公诉人未提出异议,沈律师可以担任洪某辩护人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辩护人。刑诉解释第38条第2款规定,一名辩护

11、人不得为两名以上的同案被告人,或者未同案处理但犯罪事实存在关联的被告人辩护。本案中,鲁某及洪某属于同案的两名犯罪嫌疑人,沈律师已经担任了鲁某的辩护人,则不得再担任洪某的辩护人。 9、 在一起聚众斗殴案件发生时,证人甲乙丙丁四人在现场目睹事实经过,侦查人员对上述四名证人进行询问。关于询问证人的程序和方式,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在现场立即询问证人甲 B.传唤证人乙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C.到证人丙租住的房屋询问证人丙 D.到证人丁提出的其工作单位附近的快餐厅询问证人丁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询问证人的程序和方式。刑事诉讼法第122条第1款规定,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

12、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据此可知,让证人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的方式用的是“通知”,而不是“传唤”。因此,选项B说法错误,应选。 10、 关于取保候审的程序限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保证金应当由决定机关统一收取,存入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B.对于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不得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C.对同一犯罪嫌疑人不得同时使用保证金担保和保证人担保两种方式 D.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

13、予以逮捕的,不得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取保候审。 选项A错误。刑事诉讼法第70条第2款规定,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据此可知,保证金由提供保证金的人直接存入执行机关指定的银行,而不是先交给决定机关,再由决定机关存入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选项B错误。刑事诉讼法第65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

14、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据此可知,对于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如果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也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选项C正确。刑事诉讼法第66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据此可知,对同一犯罪嫌疑人不能同时适用保证人和保证金作为担保方式,只能选择适用。 选项D错误。刑事诉讼法第69条第4款规定,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11、 王某被姜某打伤致残,在开庭审判前向法院提起附

15、带民事诉讼,并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法院对于该申请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不予受理 B.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财产的措施 C.只有在王某提供担保后,法院才予以财产保全 D.移送财产所在地的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措施。 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选项C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中财产保全,法院责令申请人提供的担

16、保的,才需要提供担保,如果法院没有责令提供担保的,则不需要提供担保。 选项D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中财产保全,由受诉法院采取保全措施,而不是由财产所在地的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12、 关于刑期计算,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 A.甲被判处拘役六个月,其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154天的期间折抵刑期154天 B.乙通过贿赂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其在监外执行的267天不计入执行刑期 C.丙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脱逃的78天不计入执行刑期 D.丁被判处管制,其判决生效前被逮捕羁押208天的期间折抵刑期416天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刑期的计算。 选项A说法错误。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

17、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据此可知,甲被判处的是拘役,被监视居住154天应折抵刑期77天。 选项B、C说法正确。刑事诉讼法第257条第3款规定,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选项D说法正确。刑法第41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13、 卢某坠楼身亡,公安机关排除他杀,不予立案。但卢某的父母坚称他杀可能性大,应当立

18、案,请求检察院监督。检察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 A.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 B.拒绝受理并向卢某的父母解释不立案原因 C.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可以立案并交由公安机关侦查 D.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建议公安机关立案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检察院的立案监督职能。 选项A正确,选项C、D错误。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

19、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选项B错误。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553条第1款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行政执法机关,认为公安机关对其控告或者移送的案件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或者当事人认为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并进行审查。 14、 对侦查所实施的司法控制,包括对某些侦查行为进行事后审查。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事后审查的对象主要包括逮捕、羁押、搜查等 B.事后审查主要针对的是强行性侦查措施 C.采取这类侦查行为不可以由侦查机关独立作出决定 D.对于这类行为,公民认为侦查机关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寻求司法途径进行救济 正确

20、答案 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侦查的司法控制。 选项A错误。事前(而非事后)审查的对象主要包括逮捕、羁押、搜查。 选项B错误。事前(而非事后)审查主要针对的是强行性侦查措施;事后审查主要针对的是任意性侦查措施。 选项C错误。对于事后审查可由侦查机关独立地作出决定。 选项D正确。对于事后审查,公民对于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对其合法权益的侵害,可以寻求司法途径进行救济,也可以是采取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进行。 15、 只要有足够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检察机关就必须提起公诉。关于这一制度的法理基础,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起诉便宜主义 B.起诉法定主义 C.公诉垄断主义 D.私人诉追主义 正确

21、答案 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刑事公诉的一般理论。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刑事公诉案件是否必须向审判机关起诉的问题,存在两种不同的原则:一是起诉法定主义或起诉合法主义,即只要被告人的行为符合法定起诉条件,公诉机关就必须起诉,不享有自由裁量的权利,且不论具体情节;二是起诉便宜主义或起诉合理主义,即被告人的行为在具备起诉条件时,是否起诉,由检察官根据被告人及其行为的具体情况以及刑事政策等因素自由裁量。现代刑事诉讼普遍强调起诉法定主义及起诉便宜主义的二元并存、相互补充的起诉原则。 16、 开庭审判过程中,一名陪审员离开法庭处理个人事务,辩护律师提出异议并要求休庭,审判长予以拒绝,四十分钟后陪审员返回法庭继续参

22、及审理。陪审员长时间离开法庭的行为违背下列哪一审判原则?( ) A.职权主义原则 B.证据裁判规则 C.直接言词原则 D.集中审理原则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刑事审判的原则。 选项A、B错误。刑事审判的原则包括:审判公开原则、直接言词原则、辩论原则及集中审理原则四种。不包括职权主义原则及证据裁判规则,此属于干扰选项。 选项C正确。直接言词原则是指法官必须在法庭上亲自听取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及人的口头陈述,案件事实和证据必须由控辩双方当庭口头提出并以口头辩论和质证的方式进行调查。直接言词原则可再分为直接原则和言词原则。其中的直接原则要求法官审理案件时,公诉人、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及人应

23、当在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如果上述人员不在场,不得进行法庭审理,否则审判活动无效。同时要求法官对证据的调查必须亲自进行,不能由他人代为实施,而且必须当庭直接听证和直接查证,不得将未经当庭亲自听证和查证的证据加以采纳,不得以书面审查方式采信证据。本案中,一名陪审员离开法庭处理个人事务长达40分钟,没有做到亲自听证和亲自查证的要求,其违反的是直接言词原则。 选项D错误。集中审理原则,又称不中断审理原则,是指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应在不更换审判人员的条件下连续进行,不得中断审理的诉讼原则。其主要含义之一是法庭成员不可更换,而没有强调法庭成员必须亲自听证和亲自查证。 17、 在法庭审判中,被告人翻供,否认

24、犯罪,并当庭拒绝律师为其进行有罪辩护。合议庭对此问题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被告人有权拒绝辩护人辩护,合议庭应当准许 B.辩护律师独立辩护,不受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约束,合议庭不应当准许拒绝辩护 C.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的,合议庭不应当准许拒绝辩护 D.有多名被告人的案件,部分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的,合议庭不应当准许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被告人拒绝辩护后的处理。 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刑诉解释第254条第1款规定,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指派律师的,合议庭应当准许。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后,没有辩护人的,应当宣布休庭;仍有辩护人的,庭审可以

25、继续进行。 选项C错误。刑诉解释第254条第1、4款规定,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指派律师的,合议庭应当准许。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后,没有辩护人的,应当宣布休庭;仍有辩护人的,庭审可以继续进行。被告人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重新开庭后再次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的,不予准许。据此可知,若被告人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被告人第一次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的,合议庭应当准许,并让其另行委托辩护人或为其另行指派辩护人。重新开庭后被告人再次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的,才不予准许。 选项D错误。刑诉解释第254条第2款规定,有多名被告人的案件,部分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后,没有辩护人的,

26、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对该被告人另案处理,对其他被告人的庭审继续进行。 18、 检察院以抢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查明被告人构成抢劫罪。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应当建议检察院改变起诉罪名,不能直接以抢劫罪定罪 B.可以直接以抢劫罪定罪,不必建议检察院改变起诉罪名 C.只能判决无罪,检察院应以抢劫罪另行起诉 D.应当驳回起诉,检察院应以抢劫罪另行起诉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及法院认定的罪名不一致情形的处理。刑诉解释第241条第1款第(二)项规定,检察院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及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按照审理认定的罪

27、名作出有罪判决。 19、 法院就被告人“钱某”盗窃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生效后检察院发现“钱某”并不姓钱,于是在确认其真实身份后向法院提出其冒用他人身份,但该案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关于法院对此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可以建议检察院提出抗诉,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加以改判 B.可以自行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加以改判 C.可以撤销原判并建议检察机关重新起诉 D.可以用裁定对判决书加以更正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裁判文书的补正。刑诉解释第390条规定,原判决、裁定认定被告人姓名等身份信息有误,但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通过裁定对有关信息予

28、以更正。 20、 公安机关在案件侦查中,发现打砸多辆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何某神情呆滞,精神恍惚。经鉴定,何某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关于公安机关对此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检察院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 B.撤销案件,将何某交付其亲属并要求其积极治疗 C.移送强制医疗机构对何某进行诊断评估 D.何某的亲属没有能力承担监护责任的,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强制医疗。刑事诉讼法第284条规定,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

29、制医疗。据此可知,何某的行为还不满足强制医疗的条件,公安机关应撤销案件,将何某交付其亲属并要求其积极治疗。 21、 法院受理叶某涉嫌故意杀害郭某案后,发现其可能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经鉴定,叶某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法院审理后判决宣告叶某不负刑事责任,同时作出对叶某强制医疗的决定。关于此案的救济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对叶某强制医疗的决定,检察院可以提出纠正意见 B.叶某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C.叶某对强制医疗决定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D.郭某的近亲属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强制医疗。 选项A说法正确。刑诉解释第543条

30、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强制医疗决定或者解除强制医疗决定不当,在收到决定书后二十日内提出书面纠正意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并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 选项B、D说法正确,选项C说法错误。刑事诉讼法第287条第2款规定,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 12 页多选64、 社会主义法治的公平正义,要通过法治的一系列基本原则加以体现。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是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关于这一原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明确了定罪权的专属性,法院以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一权力

31、B.确定被告人有罪需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C.表明我国刑事诉讼法已经全面认同和确立无罪推定原则 D.按照该规定,可以得出疑罪从无的结论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选项A、B正确。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该原则包括以下含义:(1)明确规定了确定被告人有罪的权力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2)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有罪,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在保障被告人享有充分的辩护权的基础上,依法组成审判庭进行公正、公开的审理。 选项C、D错误。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有罪推定的观念还有相当的影响,该原则仅仅表明我国刑事

32、诉讼法在一定程度上吸收了无罪推定原则的精神,不能表明我国刑事诉讼法已经全面认同和确立了无罪推定原则。因此,根据该原则不能得出疑罪从无的结论。 65、 周某采用向计算机植入木马程序的方法窃取齐某的网络游戏账号、密码等信息,将窃取到的相关数据存放在其租用的服务器中,并利用这些数据将齐某游戏账户内的金币、点券等虚拟商品放在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上进行售卖,获利5000元。下列哪些地区的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 ) A.周某计算机所在地 B.齐某计算机所在地 C.周某租用的服务器所在地 D.经营该网络游戏的公司所在地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地域管辖。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

33、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刑诉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针对或者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网站建立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其管理者所在地,被告人、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以及被害人财产遭受损失地。 66、 法院审理郑某涉嫌滥用职权犯罪案件,在宣告判决前,检察院发现郑某和张某接受秦某巨款,涉嫌贿赂犯罪。对于新发现犯罪嫌疑人和遗漏罪行的处理,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 A.法院可以主动将张某、秦某追加为被告人一并审理 B.检察院可以补充起诉郑某、张某和秦某的贿赂

34、犯罪 C.检察院可以将张某、秦某追加为被告人,要求法院一并审理 D.检察院应当撤回起诉,将三名犯罪嫌疑人以两个罪名重新起诉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对于新发现犯罪嫌疑人和遗漏罪行的处理。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458条规定,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被告人的真实身份或者犯罪事实及起诉书中叙述的身份或者指控犯罪事实不符的,或者事实、证据没有变化,但罪名、适用法律及起诉书不一致的,可以变更起诉;发现遗漏的同案犯罪嫌疑人或者罪行可以一并起诉和审理的,可以追加、补充起诉。 67、 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下列哪些情形存在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 A.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前后反复且及其

35、他证据矛盾 B.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机关当面陈述 C.侦查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36小时以后将其送交看守所羁押 D.犯罪嫌疑人是聋哑人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305条第1款规定,侦查监督部门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四)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的; (五)犯罪嫌疑人系未成年人的; (六)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

36、精神病68、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屠某、沈某和证人朱某提出在侦查期间遭到非法取证,要求确认其审前供述或证言不具备证据能力。下列哪些情形下应当根据法律规定排除上述证据?( ) A.将屠某大字型吊铐在窗户的铁栏杆上,双脚离地 B.对沈某进行引诱,说讲了就可以回去 C.对沈某进行威胁,说不讲就把你老婆一起抓进来 D.对朱某进行威胁,说不配合我们的工作就把你关进来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刑事诉讼法第54条第1款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

37、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刑诉解释第95条第1款规定,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或者采用其他使被告人在肉体上或者精神上遭受剧烈疼痛或者痛苦的方法,迫使被告人违背意愿供述的,应当认定为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 69、 在侦查过程中,下列哪些行为违反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 A.侦查人员拒绝律师讯问时在场的要求 B.公安机关变更逮捕措施,没有通知原批准的检察院 C.公安机关认为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有错误,提出复议前继续拘留犯罪嫌疑人 D.侦查机关未告知犯罪嫌疑人家属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理由和处所 正确答案 答案解

38、析本题考核侦查行为及措施。 选项A错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97条第1款规定,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侦查人员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据此可知,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侦查人员进行,律师不得在场。 选项B正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55条规定,公安机关发现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犯罪嫌疑人在押的,应当及时释放。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选项C正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36条规定,对于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如果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应当

39、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并将执行回执送达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人民检察院。 选项D错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09条第1款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制作监视居住通知书,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由决定机关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据此可知,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家属的机关是决定机关,并非一定是侦查机关。另外,被监视居住的理由不用告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70、 被告人徐某为未成年人,法院书记员到其住处送达起诉书副本,徐某及其父母拒绝签收。关于该书记员处理这一问题的做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邀请见证人到场 B.在起诉书副本上注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该书记

40、员和见证人签名或盖章 C.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 D.将起诉书副本留在徐某住处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留置送达。刑诉解释第167条第3款规定,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拒绝签收的,送达人可以邀请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将诉讼文书留在收件人、代收人的住处或者单位;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处,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71、 李某因琐事将邻居王某打成轻伤。案发后,李家积极赔偿,赔礼道歉,得到王家谅解。如检察院根据双方和解对李某作出不起诉决定,需要同时具备下列哪些条件?( ) A.双方和解具有自愿性、合

41、法性 B.李某实施伤害的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 C.李某五年以内未曾故意犯罪 D.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选项A正确。刑事诉讼法第278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选项B正确,选项D错误。刑事诉讼法第279条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

42、告人从宽处罚。 选项C正确。刑事诉讼法第277条第2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72、 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童某涉嫌犯罪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决定附条件不起诉。在考验期间,下列哪些情况下可以对童某撤销不起诉的决定、提起公诉?( ) A.根据新的证据确认童某更改过年龄,在实施涉嫌犯罪行为时已满十八周岁的 B.发现决定附条件不起诉以前还有其他犯罪需要追诉的 C.违反考察机关有关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管规定,情节严重的 D.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附条件不起诉。 选项A正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492条第1款

43、规定,对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据此可知,附条件不起诉针对的对象是未成年人,若童某在实施犯罪时已满18周岁的话,则其不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条件,应对童某撤销不起诉的决定、提起公诉。 选项B、C、D正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500条规定,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撤销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提起公诉:(一)实施新的犯罪的;(二)发现决定附条件不起诉以前还有其他犯罪需要追诉的;(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多次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四)违反考察机关有关附

44、条件不起诉的监督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多次违反考察机关有关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督管理规定的。 73、 下列哪些情形下,合议庭成员不承担责任?( ) A.发现了新的无罪证据,合议庭作出的判决被改判的 B.合议庭认为审前供述虽非自愿,但能够及其他证据相印证,因此予以采纳,该供述后来被上级法院排除后而改判的 C.辩护方提出被告人不在犯罪现场的线索和证据材料,合议庭不予调查,作出有罪判决而被改判无罪的 D.合议庭对某一事实的认定以生效的民事判决为依据,后来该民事判决被撤销,导致刑事判决发回重审的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议庭的活动规则及其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议庭职责的若干规定第10

45、条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存在违法审判行为的,应当按照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合议庭审理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议庭成员不承担责任: (一)因对法律理解和认识上的偏差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 (二)因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认识上的偏差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 (三)因新的证据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 (四)因法律修订或者政策调整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 (五)因裁判所依据的其他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 (六)其他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不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形。 74、 被告人刘某在案件审理期间死亡,法院作出终止审理

46、的裁定。其亲属坚称刘某清白,要求法院作出无罪判决。对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应当裁定终止审理 B.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能够确认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刘某无罪 C.根据刘某亲属要求,应当撤销终止审理的裁定,改判无罪 D.根据刘某亲属要求,应当以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该案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终止及无罪宣告。刑诉解释第241条第1款第(九)项规定,对第一审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审理后,被告人死亡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能够确认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75、 张某因犯故意杀人罪和爆炸罪,一审均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张某未

47、上诉,检察机关也未抗诉。最高法院经复核后认为,爆炸罪的死刑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但故意杀人罪死刑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关于此案的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对全案裁定核准死刑 B.裁定核准故意杀人罪死刑判决,并对爆炸罪死刑判决予以改判 C.裁定核准故意杀人罪死刑判决,并撤销爆炸罪的死刑判决,发回重审 D.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死刑复核程序。刑诉解释第351条规定,对一人有两罪以上被判处死刑的数罪并罚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其中部分犯罪的死刑判决、裁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认为其中部分犯罪的死刑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可以改判,并对其他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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