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买卖合同范文x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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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置房买卖合同范文x安置房买卖合同模板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缘由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运用的房屋。以下是我为大家细心打算的:安置房买卖合同相关模板, 安置房买卖合同模板一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甲方):_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_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_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_身份证号码: 以上_人是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的共有产权人。 买受人(乙方):_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

2、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同等、自愿、协商一样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状况: 甲方房屋座落在_,位于第_层,共_(套)(间),房屋结构为_,建筑面积为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并附带_一间,位于_,面积为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号)。乙方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情愿购买该房屋。 其次条、房屋内部设施设备: 包括_。 第三条、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_,是_的家庭(夫妻)共同财产。原建房售房单位允许转卖,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担当,乙方不负

3、任何责任。 第四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 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元整(大写:_拾_万_仟_佰_拾_元整)。 第五条、付款时间与方法: 甲乙双方同意以现金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并已在_ _年_月_日将首付款(定金)人民币_拾_万_仟_佰_拾_元整交付甲方,付首款付款当天甲方开出收款收条给乙方,并注明收款数额及款项用途。其次笔房款人民币_壹_拾_壹_万元整于_20xx_年_月_日付给甲方,第三笔(尾款)房款人民币_拾_万_仟_佰_拾_元整于甲方将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户口迁出当日(_20xx_年_月_日)付给甲方。 第六条、房屋交付: 甲方应在交房当日(_ _年_月_日)将拆迁安置房屋相关的全部手续、

4、余款、拆迁补偿款等一切和该出售房有关的文件及票据交付乙方(以各项文件及票据为证明)。甲方于房屋交付运用时将交易的房产及其附带_的钥匙全部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户口迁出: 甲方应在房屋交付(_ _年_月_日)前将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户口迁出。 第八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及逾期户口迁出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行抗拒的自然灾难等特别状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运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金。逾期不超过_叁拾_天,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其次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_壹_%(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合同接着履行;逾期超过_陆拾_天(大写数字),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_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 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贰拾_%(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接着履行,并在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实际交付之日起_玖拾_天内交付房屋。 2.终止合同,甲方将乙方累计已付款全额还与乙方,按_壹拾%_利率付给利息。 3. _。 如甲方有意隐瞒此房屋的原产权所属人、房屋位置、质量问题,影响乙方的居住及运用时,乙方有权要求退房,一切损失由甲方担当(是否要注明损失的范围?)。 甲方如在规定的此房屋户口迁出时间内未将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户口迁出,即视为甲方违约,并支付乙方违约金贰仟

6、元整,并应在三十天办理结束全部户口迁出手续。 第九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本房屋以后若遇到须要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其它手续,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以下第_种约定进行。 1、在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甲方帮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_天)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过户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天(大写数字)(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天(大写数字)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按_利率付给利息,并按已付款的_%(大写数字)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自愿在收到甲方的房屋及其手续后,延缓办理

7、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但如乙方有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的须要,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甲方应当供应一切与之有关的手续及资料(原房屋产权人的产权证及国土证,原房屋产权人结婚证及复印件,原房屋产权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看法等),并帮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_天)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绝阻挠。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起_天(大写数字)(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天(大写数字)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按_利率付给利息

8、,并按已付款的_%(大写数字)赔偿乙方损失 3、因本房建房售房单位及甲方缘由,此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尚未办理,但因甲方及其房屋共有人资金须要,甲方自愿将此房卖与乙方。但在办理此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时,甲方负责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_天)将此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产权干脆办理为乙方_(姓名)名下,并在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办理完毕后_天内交与乙方,所需费用,由_担当。 如因甲方缘由不能将此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产权干脆办理为乙方_(姓名)名下,甲方须为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所须费用由_担当。 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办理

9、完毕后_天内取得姓名标注为乙方_(姓名)的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按_利率付给利息,并按已付款的_%赔偿乙方损失 乙方如在本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无论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与否,将此房出租出售,甲方不得以任何方法方式阻挠。在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时,甲方应当供应一切与之有关的手续及资料(原房屋产权人的产权证及国土证,原房屋产权人结婚证及复印件,原房屋产权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看法等),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绝阻挠。 第十条、违约责任条款: 1、乙方没有根据约定的期限内将房款交付给

10、甲方,逾期达到一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首付给甲方的房款归甲方全部,其余款项退回给乙方。 2、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甲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接着履行合同或要求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房款,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根据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款,同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给乙方。 3、甲方不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将房屋和产权证书交付给乙方,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交付房屋和产权证书,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4、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向甲方提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甲方超过_叁拾_天不帮助乙方办理手续,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

11、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拾万元。 5、当房屋因城市规划再次面临拆迁安置时,拆迁补偿款归乙方全部。 6、当出现因继承、赠与或其他涉及房屋产权全部人改变时,新的产权全部人担当甲方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附件如下: 房屋实际全部人确认书 首付款(定金)收条确认书 房屋内财产一并转让清单、确认书 第十二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共_人,托付代理人为_即甲方代表人。甲方及甲方代表人保证出售本房屋,签定本合同的时候经本房屋全部房屋共有产权人同意。 2、乙方是_,代表人是_。 3、鉴于_系未成年人,_、_系其法定监护人,_、_承诺其有权出售该房屋并全权代理_签订本合同,且无其他纠纷,否

12、则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_、_自行担当。(注:本条适用于甲方安置户中有未成年人时运用。) 第十三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公证处公证;但本合同不经过任何法律公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在双方签字之日(_20xx_年_月_日)起生效。本合同中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需由甲方,乙方,见证方三方共同签字后方能生效。本合同一式_份,一份_张。甲方产权人及甲方托付代理人共持一份,乙方一份,见证方(中间人)_一份,留存备查。 第十五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公允合理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签定本合同后,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不得以任何理

13、由反悔。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解决纠纷。 1. 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由甲方,乙方,见证方三方共同协商解决,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 话:电 话: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 话:电 话: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 话: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见证方(中间人):_身份证号码: 日期:年_月_日 见证方(中

14、间人):_身份证号码: 日期:年_月_日 安置房买卖合同模板二 第 1 部分 合同背景 第 l 条 销售广告:买受人依据出卖人于_年_月_日刊登在_报第_版的广告,与出卖人取得联系,如双方无法在相关细微环节上有所说明时,则出卖人供应或发布的广告及宣扬品应当作为证据。 第 2 条 合同原则:出卖、买受双方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同等、真实、自愿的原则,就买受人购买出卖人商品房一事达成本合同。 第 3 条 合同定义:合同中所称"本合同"系指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其他合同则冠以合同的详细名称。第 4 条 合同目的:买受人购买商品房系为自己住用、通过出租获得利润或在商

15、品房升值时通过刚好转让获得利润,或通过其他相关的全部权或用益物权以获得利益。 第 5 条 合同标的:合同中所称"商品房"或"本商品房"系指买受双方_签订合同即将买卖的商品房。 第 6 条 协商地点:本合同由各方依次选择谈判地点,分别为出卖人销售场所或为买受人及买受人代理人指定的场所。 第 7 条 商品房地址:此商品房位于_,目前施工进度状况参照照片。 第 8 条 项目许可:本项目由本市政府有关机构批准立项,项目的批准文号为:_ 第 9 条 土地权利:土地运用权证:_ ,土地运用期限为;_,土地运用性质为:_。 第 10 条

16、 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_,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_ 。 第 11 条 销售许可:房屋销售许可证:_。 第 12 条 施工许可:开工证_。 第 13 条 建筑施工:总设计单位:_,建筑师姓名:_,注册建筑师号码:_,总施工单位:_,总监理单位:_。 第 14 条 商品房标准:_,适用标准为:_,作为本商品房的设计和建筑标准。 第 15 条 商品房验收:由_负责验收。 第 16 条 质量评价:由_负责进行质量评价。 第 2 部分 套内空间 第 17 条 商品房户型:_室_厅_卫_厨 第 18 条 平面图:见合同附件。 第 19 条 立面图:见合同附件。 第 20 条 起居室尺寸:长:_,宽

17、:_,高:_,其他:_(毫米);第 21 条 书房尺寸:长:_,宽:_,高:_,其他:_(毫米); 第 22 条 卧房尺寸:长:_,宽:_ ,高:_,其他:_ (毫米); 第 23 条 卫生间尺寸:长:_,宽:_,高:_,其他:_(毫米); 第 24 条 厨房尺寸:长:_,宽:_,高:_,其他:_,(毫米); 第 25 条 阳台尺寸:长:_,宽:_,高:_,其他:_(毫米); 第 26 条 过道尺寸:长:_,宽:_,高:_,其他:_(毫米); 第 27 条 其他尺寸:_ 。 第 28 条 房屋层高:_毫米 。 第 29 条 室内净高:_ 毫米 。 第 30 条 技术经济指标:_,运用率:_,容

18、积率:_。 第 31 条 套内楼梯:_,长度:_,宽度:_,高度:_,其他:_(毫米); 第 32 条 门窗:_,长度:_, 宽度:_,高度:_,其他:_(毫米); 第 33 条 贮藏空间:_,长度:_ ,宽度:_,高度:_,其他:_(毫米); 第 3 部分 商品房质量 第 34 条 沉降状况:出卖人保证房屋的沉降状况优于北京政府颁布的最高要求。 第 35 条 平直度:房屋的墙体及平面均应当平直,倾斜角度不得大于 0.1度,计算方法为:高度差/直线距离。 第 36 条 墙体裂缝:出卖人承诺商品房内部无任何裂缝;如双方无法对是否是裂缝达成共识的,由出卖人申请有关机构就此问题进行评价。 第 37

19、条 设计质量:商品房设计质量不应低于政府有关机构颁布的最有利于买受人的标准。 第 38 条 质量证明:出卖人在房屋交付时应当向买受人供应证明其质量的申报手续及质量评价报告。 第 39 条 质量评价:出卖人在交付商品房前应当供应质量评价报告;买受人有权查验与商品房质量相关的全部文件,有权托付相关机构对商品房质量进行评价。 第 4 部分 公摊面积 第 40 条 公摊内容:出卖人应当在说明公摊面积的内容与尺寸,依据目前的状况,公摊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部分:配电室、公共楼梯、电梯间、泵房。 第 41 条 面积尺寸:房屋的公摊部分、面积及细微环节尺寸应当说明,经过测量的应当供应测量报告,使买受人有权可以获得

20、精确的具体内容。 第 42 条 面积核实:买受人有权依据测量报告对任何一个尺寸进行核实,此等核实无需困难的测量工具,仅凭于随意一个市场上购买的米尺即可进行测量。 第 43 条 通知到场:当买受人对公共面积进行测量时,如发觉出卖人供应的尺寸与事实不符,可重新测量。 第 44 条 违约条件:买受人对任何一个尺寸的测量结果,与出卖人供应的图纸不符,则视为出卖人供应的公摊面积不合法,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公摊面积的费用。 第 45 条 违约责任:当出现上述违约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在 3 日内双倍退还公摊面积的价款,并每天支付总房价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 5 部分 商品房面积 第 46 条 公用面积:买受人购

21、买的各公用部分名称为:_ 。 各公用部分面积为:_ 。 第 47 条 专用面积:买受人购买的阳台建筑面积:_,室内墙风光积为:_, 室内运用面积:_,面积的数字以现有的出卖人供应的平面图纸为标准。第 48 条 露台面积:鉴于露台面积并不计算在买受人购买面积中,出卖人将面积为:_平方米的露台之永久运用权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在运用过程中无须支付物业管理费。 第 49 条 建筑面积: (1)面积范围: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约定建筑面积为 _平方米,如经过实际测量后,面积在_至_平方米之间的,则双方据实结算。 (2)面积误差: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大于_平方米的,买受人不支付多余价款,出卖

22、人应当据实办理产权登记。 (3)面积误差: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小于_平方米的,出卖人应当依据与约定建筑面积的差值,双倍向买受人支付多收价款,并应据实办理产权登记。 (4)面积差异:鉴于目前买受人所购商品房面积所适用的契税为 2%,如因为出卖人的缘由使面积扩大,导致买受人多支付的税费由出卖人担当;买受人不支付由于面积扩大所引起的各种费用的增加,必需支付的由出卖人担当。 第 50 条 套内建筑面积: (1)面积范围: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约定套内建筑面积为 _平方米,如经过实际测量后,面积在_至 _平方米之间的,则双方据实结算。 (2)面积误差: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

23、量后,大于_平方米的,买受人不支付多余价款,出卖人应当据实办理产权登记。 (3)面积误差: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小于_平方米的,出卖人应当依据与约定套内建筑面积的差值,双倍向买受人支付多收价款,并且应当据实办理产权登记。 (4)面积费用:交房后,套内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相比都发生增加的,应当按相同比例增加,建筑面积增加的比例大于套内建筑面积增加比例的,买受人无须为任何增加的面积支付费用。 (5)改变比例:交房后,套内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相比都削减的,应当按相同比例削减;建筑面积削减的比例小于套内建筑面积削减的比例的,出卖人应当根据最有益于买受人的原则退款,

24、买受人有权选择诸多方案中的一个。 第 51 条 运用面积:(1)面积范围: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约定运用面积为_平方米,如经过实际测量后,面积在_ 至_平方米之间的,则双方据实结算。 (2)面积误差: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运用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大于_平方米的,买受人不支付多余价款,出卖人应据实办理产权登记。 (3)面积误差: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运用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小于_平方米的,出卖人应当依据与约定运用面积的差值,双倍向买受人支付多收价款,并且应当据实办理产权登记。 第 52 条 面积测量:买受人有权在人住前或人住后对室内全部长度、高度尺寸进行测量;如须要对全楼进行测量的,出卖人有义务向买受人供应与本楼

25、相关的图纸。 第 53 条 测量方法:买受人人住前有权聘请有资质的机构人户进行测量,如双方测量结果存有差异,则有权提请法院或有关机构进行最终确定,在此以前买受人有权先行人住。 第 54 条 测量机构:测量机构应当是取得中心政府测绘专业管理机构颁发的测量资格的机构,没有专业资格的机构测量的数据无效。 第 55 条 改变通知:房屋室内任何长度或高度尺寸的任何改变均为合同的变更,出卖人应当于改变时 3 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第 6 部分 室内环境 第 56 条 日照时间:房屋全年在日照时间最短的一天(冬至日),其窗户能够接受的满窗日照时间为 _小时。 第 57 条 自然通风:室内通风不低于政府标准的

26、最高要求。 第 58 条 室内保温:室内保温不低于政府标准的最高要求。 第 59 条 隔热保温:外墙隔热保温不低于政府标准的最高要求。 第 60 条 噪音隔声:墙体隔声状况不低于政府标准的最高要求。 第 61 条 电磁辐射:室内电磁辐射不低于政府标准的最高要求。 第 7 部分 建筑设备 第 62 条 供水品质:出卖人在买受人入住时供应 24 小时供水,水源为_市政机构,压力为 _。 第 63 条 排水品质:出卖人在人住时保证买受人室内的排水设施可以运用。室内排水共有地漏 _个,分布在卫生间、厨房。 第 64 条 密封品质:出卖人应当在买受人人住时供应管道压力测试数据,并保证管道不会出现任何泄漏

27、;如室内出现液体或气体的泄漏,导致买受人的装饰装修家具损坏的,出卖人应当以 5 倍的上述总款额作为赔偿。 第 65 条 管线品质:出卖人承诺不在商品房内通行任何公用管线,所谓公用管线是指管线内的物、气体不干脆从今管内进入到买受人室内且供买受人单独运用,否则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任何费用,在修改完成以前,不视为商品房已经交付。 第 66 条 电梯品质:本单元共有电梯_部,型号为:_;保修时间为_年;买受人可以 24 小时运用电梯,并可以到达商品房所处层楼,平安责任由出卖人担当。 第 67 条 消防设施:出卖人供应的消防设施为:_;并在交房取得消防机构的认可。 第 8 部分 电气部分 第 68 条 电

28、源品质:负荷:_ kva,计费设备为:_,插座位置:_ ,插座数量:_ ,电平面图:_ ,运用时间:_年_月_日。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 第 69 条 通讯品质:线路数量:_条,出口位置:见图纸,运用时间为:_年 _月 _日。 第 70 条 其他线路:有线电视数据线:_,出口位置在:_,运用时间:_年_月_日。 第 9 部分 供暖燃气 第 71 条 供暖设备:供暖设备型号为:_,生产企业:_。 第 72 条 设备平安:平安运用时间 20xx 年,出卖人保证燃气设备的平安性,并担当由此产生的产品质量责任,在产品质量争议时由出卖人证明质量问题的责任归属人。 第 73 条 供暖效果:在

29、室温不低于 20 度时每个月用气量不高于 300 立方米,温度:_, 湿度:_, 暖气片数量_。 第 74 条 暖气计费:方式及价格:_。第 75 条 运用时间:_年 _月_日。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 第 76 条 燃气品质:燃气设备:_,计量设备:_,计费方式及价格:_。 第 77 条 运用时间:燃气可运用时间为_年_月_日。 第 10 部分 装修标准 第 78 条 室内装修标准为:见附件所列标准。 第 79 条 室内装修总价格为:见附件所列价格。 第 11 部分 周边环境 第 80 条 周边建筑:本商品房四周 _米外无其他建筑物,从本商品房各窗户、门及门外 50 米内没有垃圾

30、箱、污水处理站、供变电站、停车场等其他设施。 第 81 条 运用道路:本商品房可运用道路为宽度不低于 6 米,应当可以实现人车分别。 第 82 条 环境绿化:本商品房_米范围内不行能再建设任何非绿化设施。 第 83 条 气味条款:本商品房放开门窗后,不会闻到任何异味;室内在任何条件下均不会出现异味。 第 84 条 环保噪声:本商品房放开门窗后,白天来自室外的声音不高于60 分贝,夜晚不高于 50 分贝,室内原有设备不会产生任何声音。 第 85 条 自用车位:出卖人向买受人供应平安停车的车位一处,详细位置为:_,买受人无须为此车位支付任何费用,且在买受人于_年 _月_日时即起先运用。 第 86

31、条 电磁辐射:出卖人承诺房屋室外 500 米内及本商品房楼上建立或允许他人建立任何电磁放射装置,包括寻呼台放射台、移动电话放射台、广播电视转发台或其他有辐射的装置。 第 87 条 如不能达到上述各条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短暂不退房,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 12 部分 社区设施第 88 条 社区名称:本商品房所属社区名称为:_ ,本小区属于政府管理机构认可的合法社区。 第 89 条 用地面积:本社区总用地面积为:_,总建筑面积为:_平方米,其中商品房面积为 _平方米,公用建筑面积为_米。 第 90 条 建筑总量:社区共有楼房_幢,其中一期工程

32、_幢,二期工程_幢。 第 91 条 基本原则:社区所属的共用设施系为社区居民生活、工作便利而建设,其功能不得侵害买受人利益。 第 92 条 参考标准:本社区的公用设施的详细质量、数量由出卖人供应数据标准,不能供应的应当根据出卖人的各种广告资料作为标准。 第 93 条 绿地面积:社区绿地面积为:_平方米,可运用时间:_年_月_日,绿地率不应低于本市标准,交付时绿地率的计算方法为绿地面积与总建筑面积之比。 第 94 条 公共设施:幼儿园_ 个,面积为 _平方米,可运用时间:_年_月 _日;学校 _个,其中小学_个,中学_个,面积为_平方米,可运用时间:_年_月_日;医院_(级_等)个,面积为 _平

33、方米,可运用时间:_年_月_日;停车场 _个,面积为_平方米,可运用时间:_年_月_日;邮局_个,可运用时间:_年_月 _日;消遣设施:_可运用时间:_邮政可运用时间:_年_月 _日;电话接通时间:_年_月_日。 第 95 条 公共交通:交通马路等级为:_,马路宽度:_,道路质量:_,可运用时间:_年_月_日。 第 96 条 交通平安:社区内应当有人车分行的道路,以保证买受人与家庭成员平安交通,道路标识应当符合国家域本市最高标准。 第 97 条 居住平安:交付时社区内不应当有正在建设的建筑物,在买受人可能经过的道路肯定不允许有任何可以产生坠落的物品;道路平面肯定不得有可能导致行人或车辆的坑、沟

34、、井或其他产生危急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第 98 条 商品房标识:社区内的全部建筑物应当有明确的标识,以利于买受人的特别家庭成员能够顺当找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 第 99 条 建设标准:出买人承诺本社区的设计与施工标准不低于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的最高标准,如本市有更为有利的设计规范,买受人有权适用于此规范。 第 100 条 违约确定:对出卖人供应的各种设施是否合乎约定,应当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买受人与出卖人共同随机选择三人,由其对此争议做出仲裁裁定。 第 101 条 违约责任:出卖人违反上述约定的,应当接着履行合同,交房时间从承诺全部履行完毕之日起先计算。 第 13 部分 房屋交付 第 1

35、02 条 交付含义:本合同所称交付是指占有权及运用权的交付,以保证买受人可以正常运用,以实现居住目的,并不代表全部权的交付。 第 103 条 交付时间:商品房交付时间为_年_月_日,社区设施环境交付时间为_年_月_日。 第 104 条 交付程序: (1)入住通知:出卖人向买受人发出入住通知书; (2)书面签收:买受人书面签收"收到入住通知书" (3)钥匙收条:买受人书面签收"商品房钥匙收到条" (4)随附资料:出卖人供应商品房质量备案表、商品房长度高度细微环节尺寸及面积测量结果及其他合同中约定的条件。 (5)不视为交房:上

36、述条件缺少任何一条,均不构成商品房的交付。 第 105 条 交付验收:买受人在出卖人所建房屋完工后,可以进入室内进行视察,并可以聘请相关专家对如下项目进行评价:建筑质量、室内设施、室内外环境、社区质量及其他验收。 第 106 条 延迟交付:当出卖人无法按期交付时,则买受人可以做出如下选择:通知出卖人解除合同,或接着等待出卖人。 第 107 条 交付效力;出卖人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后,买受人即享有房屋的运用权、占有权、出租权、收益权,并有权对房屋进行装修。第 108 条 文件内容: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及商品房运用说明书,其内容不得低于政府最高标准。 第 14 部分 全部权证 第 109 条 全部权取得

37、 (1)取得标记:全部权的取得以房屋全部权证(简称全部权证)为标记。 (2)取得时间:从_年_月_日起先,即确认为无法取得。 (3)违约责任:一旦无法取得产权证后,出卖人应当 30 日内马上退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房屋款,并且赔偿买受人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4)选择权利:当无法取得产权证后,买受人有权选择是否退房,如买受人同意延长,则可向出卖人发出同意延长办证期的书面证明。 (5)全部权保证:出卖人保证出卖人目前的身份系合法的出卖人,出卖人经过审查后认为买受人目前的身份可以成为合法的购买人,因此出卖人保证买受人可在权属登记机构取得全部权证,如买受人无法取得上述证明,则应退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房屋款

38、。 (6)费用分担: 第 110 条 出卖人办理:出卖人提前 30 天通知买受人,在买受人供应材料后 60 日内出卖人将办全部权证的全部资料交付给权属登记机构,出卖人承诺在_年_月_日前为买受人办理完毕全部权证。 第 111 条 买受人办理 (1)出卖人承诺出卖人供应的资料足以使买受人通过个人行为取得有权证;买受人有权选择是否自己办理全部权证,出卖人在_年_月_日前将备案状况通知买受人,以保证买受人可独立办理全部权证。 (2)出卖人应当依据权属机构或买受人的要求供应资料,如自前述要求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出卖人无法供应所需文件,则买受人有权退房。 第 112 条 相关责任: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后

39、,出卖人除担当前述条款的义务外,还应当赔偿买受人的因取得全部损失所支付的其他相关费用。 第 15 部分 初步验收与保修 第 113 条 初步验收:鉴于商品房质量无法马上做出推断,双方认为质量的评价与验收将是一个比较长的过程,买受人仅能对外观部分进行初步运用性评价。 第 114 条 保修内容:主体结构、公用部分、环境设施、建筑外表部分、装修部分、室内电气部分、室内暖通部分及其他由出卖人供应的内容。 第 115 条 质量瑕疵:如人住后发生漏水、裂缝,应当由出卖人担当责任,并马上进行修复,出卖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此责任转移至第三方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 第 116 条 保修期间:_年,从_年_月_日到_年_月_日;不低于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修理方法的规定,当起先日期与交房日期不一样的,则从交房日期起先,按最益于买受人的时间进行计算。 第 117 条 故障通知:自买受人电话通知后 4 小时内修理人员应当到达现场,8 小时内将故障解除。 第 16 部分 前期物业管理 第 118 条 物管公司:出卖人应当保证物业管理公司有较好的声誉,有相应的资格与实力来维护买受人的各项权利,买受人有权对物业管理公司进行选择。 第 119 条 服务期限:首期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期限为 1 年,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期限届满后,由小区或本楼业主管理委员会另行确定。 第 120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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