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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第一章总则1.1 为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企业会计准则 、 企业财务通则 、 企业会计制度 ,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1.2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 XXXX 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各部门、人员在财务会计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第二章会计机构 、会计人员的管理2.1 公司设立财务部作为财务会计机构 ,财务部的职责: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包括:财会人员的管理、指导检查各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协助公司领导筹集资金、合理分配使用资金;做好与仓库部门的对帐工作,指导仓库保管员建帐、对
2、帐;指导车间统计员做好工时、材料消耗额编制工作、建立车间工序流转程序、建立适合自己企业需求与发展的成本核算模式、制定成本管理制度与控制制度;做好财务分析工作,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各种信息资料,当好领导的参谋。2.2 财务部下设财务科、供应科、仓储科、审计科;岗位设置为: 部长、科长、主管会计、各岗位会计、出纳员、成本核算员、采购员、内勤管理员、保管员。2.3 各岗位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和资格,持证上岗。2.4 财务会计人员调换工作时,按会计法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原材料库、产成品库的核算工作和车间统计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业务管理。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调换工作时,由财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3、。2.5 财务会计人员、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制度,按绩效考核结果,兑现劳动报酬。第三章流动资产的管理3.1 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3.2 现金管理3.2.1 现金出纳会计要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现金的管理规定。要严格控制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个人借款、对外付款等要实行总经理一支笔签字批准制度,要有经办人员签字和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注明用途。总经理外出或因生产经营急需等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授权的人员也可签批,但是总经理归来后补办有关手续。|3.2.2 出纳员不得兼管有关债权、债务、收入、费用的帐务登记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收付款凭
4、证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报销凭证必须是国家印制的发票及单据,不得使用白条或其他不规范的凭证报销各项费用,凭证经审核后方可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日记帐要逐日结出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月末与总帐相核对。出现长、短款且又无法查明原因的,长款归公,短款由责任人赔偿。3.2.3 有关人员因公外出时要做好出差登记,方可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出发归来后的三天之内及时到财务部门结算,做到一次一清,不允许跨月结算和几个地方出差混合结算,对于前帐未清或跨月拖欠占用公款者,可按月息 10%计收利息并扣发工资。3.2.4 企业可根据业务大小核定合理的库存现金限额(三天零用量) ,当日收取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不得留
5、存超限额的过夜现金,以确保财产的安全。3.2.5 企业职工报销费用时,出纳人员要及时扣除各种借款,不允许职工长期占用企业资金,各种借款条月底必须入帐,不允许出现跨月白条顶库现象。3.2.6 现金出纳是企业的资金结算中心,企业应将营业收入、下角料变现,职工罚款等款项及时交付财务部门,以便及时处理帐务。3.3 银行存款管理3.3.1 会计人员要认真执行银行结算办法的暂行规定 ,银行支票等结算凭证和印鉴要由两人分开保管。3.3.2 财务人员要严格银行存款支出控制,银行付款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手续齐备,不准携带空白支票外出,确须携带空白支票外出者,须经领导批准,办理领用登记手续,要建立支票领用登记簿,空
6、白支票必须填写日期并在预计最高金额位画人民币符号,因使用支票不当造成企业损失时,应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携带空白支票办理结算后,要当天将存根和有关凭证带回,并到财务部门及时结算,不准将空白支票留存其他单位。凡前帐未清者,不准再领用支票。3.3.3 银行存款日记帐逐笔逐日登记,每日结出余额,定期与银行对帐单相核对,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调整未达帐项,出现长期未达帐项时要查明原因,上报领导。3.4 应收帐款及预付帐款的管理3.4.1 企业要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和户别设置应收帐款明细分类帐,即按债务人的具体名称设置登记明细分类帐,不准笼统的以地名代替。应收帐款的发生和确定必须有索取价款的凭据(包括合同
7、、收到条、欠款条以及业务经办人员的保证书等) ,不得单方入帐。|财务部门要会同供应、销售部门建立健全销售商、供应商的客户档案。3.4.2 各项债权,债务要定期进行清理核对,每年最少进行一次发函或派员核对,每季末要编制帐龄分析表,并上报有关领导。对发生的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预付帐款等应收款项,按照谁经办谁回收的原则,损失者或已采取各种必要措施确实无法收回的坏帐损失,由当事人按责任赔偿相应损失后及时处理账务。3.4.3 收回的帐款要及时上交财务部门,如发现货款已被私自挪用不交者,交司法部门处理。3.4.4 企业要严格控制内部职工的业务借款和生活借款,健全借款审批制度,职工调离时财务部门应当与其他
8、部门搞好各种债权债务的清算工作。3.4.5 支付预付帐款必须有合同、协议书等书面文件,根据合同需预付帐款时,须经办人签章,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付款,并同时向财务部门提拱有关合同协议书等有关材料。3.4.6 本企业采用坏帐准备金制度,每年年末按应收帐款余额的 5计提坏帐准备金,年终调整。3.5 存货的管理3.5.1 存货是指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原材料主要包括:主要材料如钢板、焊材、钢管、原料油等;辅助材料如扎丝、油漆、螺栓、螺帽等;备品备件扳手等;福利劳保类如扫帚、手套、毛巾、肥皂、洗衣粉等;其他类。3.
9、5.2 存货的计价、按实际成本计价。3.5.2.1 原材料的购入价格包括买价,装卸费、包装费、运输途中的损耗,入库前的挑选费,市外运输费,保险费以及缴纳的税等。3.5.2.2 原材料出库以加权平均法计算出库材料的成本。3.5.3 原材料的购入材料购入必须持有生产或仓库、供应部门的购物申请单,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到财务部门借款。严禁无计划采购,超定额库存。3.5.4 供应部门按购物申请单所购材料送达企业后,须持总经理签批的采购单、购货发票,购销合同(协议)合格证等到质检部门(化验)进行质量检验,检验合格后签发一式两联检验报告单随发票到仓库部门办理入库手续。3.5.5 仓库部门在将材料验收入库前,
10、应详细核对发票所载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与实际是否相符,同时对照检验(化验)部门出具检验报告,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验收入|库,填制材料验收入库单,并对无名牌的配件用口取纸载明名称、规格、型号。3.5.6 材料验收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留存做为仓库部门记帐凭证,一联随发票及采购单等经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门处理帐务,一联为供货方证明。3.5.7 对于货已到而发票未到的材料,仓库部门可以根据检验单据办理临时入库,做好入库材料台帐登记工作,填制一式三联估价入库单,仓库留存一联据以入帐,一联送交财务处理帐务,月初用红字入库单冲回估价入库,待发票到达时填制正式入库单。 3.5.8 材料出库管理3.5.8.1
11、 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和设计预算用料开具领料单,由统计员填制,填制内容要全面、真实、准确,领料单用途要根据生产计划填清产品批号,作为归集成本费用的依据,领料单一式三联,车间统计一联,财务一联,仓库一联,超出预算或计划处的用料由生产部长签批,月底统一报总经理审批,非生产性的用料属售后服务的由营销部提出申请,其他用料,由行政部提出申请,会计开票经总经理签批后,仓库方可发货。3.5.8.2 月末车间统计根据材料领料单编制材料消耗汇总表,仓库部门编制材料出库汇总表,车间、仓库与财务部门都要对帐并核对相符。3.5.9 产品入库管理,车间产成品生产完毕,要会同仓库、质检部门填制检验合格单,仓库据以填制产成
12、品入库单,产成品入库单一式三联(注明生产令号) ;一联仓库记帐,一联送交财务,一联送车间统计据以核算工资等各项考核指标。3.5.10 产成品出库管理,仓库部门根据盖有财务专用章的发货单或提货联据以发货,同时在出门联签字,保卫人员只有见到盖有财务专用章并且有仓库人员签字的出门证方可对车辆等运输货车检查放行,月末时,由保卫人员、仓库人员将提货联,出门联汇总,于每月 30 日前到财务部门核对相符后据以存档。3.5.11 仓库部门要做到见单付货,及时登记有关帐簿,设立材料、产成品收、发、存明细帐或暂收货台帐,严禁白条顶库现象。3.5.12 月末在产品和自制半成品的管理。月末生产部和车间统计员要搞好在产
13、品和自制半成品的盘点、登记工作,及时编制、报送盘点登记表,确保月末成本核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3.5.13 凡大宗原材料都要签订购销合同,使用票据结算,各种材料采购验收入库后,不论是否付款,都要在入库时填制入库单,将发票或入库单交财务处理帐务,以便真实反映各项债权债务,以避免发生帐外资产。3.5.14 各部门领用的低值易耗品,一律采用五、五摊销法计入成本费用。对于能多次周转使用或长期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如办公用品(桌、椅、档案橱等)各种工具等,必须在领用时由总经理签批,行政部总务科按部门(人员)进行登记,生产用|具由生产部长签批,设备管理员及仓库同时进行登记并建立在用低值易耗品登记簿,做到谁使用谁
14、负责,谁丢失谁赔偿。3.5.15 企业应加强对已销产成品退货、返修制度的管理,建立完善的退货、返修审批制度,实行退货、返修产品的责任倒查制度,属于生产部门、质检部门、销售部门或运输部门、仓储部门的责任查证属实,落实赔偿份额(原则上责任全额赔偿) 。已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货物销后退回的,必须有购货方当地税务机关出具的退货证明,否则,不予办理退货手续。3.5.16 企业存货必须定期或不定期盘点,最少在年中、年末进行两次全面财产清查,对盘盈、盘亏或报废的存货要分类填制盘盈盘亏表。对于出现盘盈、盘亏的材料物资要及时查明原因,报公司领导批准处理并及时调整帐务,以保证帐实相符;对于盘亏、毁损物资能查明原因的由
15、当事人负责赔偿。3.5.17 代销商品的管理。财务部门要建立代销商品明细帐和保管帐,及时与对方对帐以确保帐帐、帐物相符,同时要与代销单位签订代销协议,明确相关责任。3.5.18 包装物的管理。企业外销产品所用包装采用押金制度,本市区内押金期限为 15天,市区外 30 天,过期包装物原则上不再退款,企业转为当期营业外收入。3.5.19 委托加工材料的管理 本公司设置“委托加工材料”会计科目核算外协加工材料的材料成本、加工费、运费、装卸费等实际成本费用。3.5.19.1 企业需外出加工材料时,必须办理有关出入库手续,由业务经办人员到财务部门开具外出加工材料通知单。通知单一式三联,财务一联、仓库一联
16、据以发货,受托单位一联。财务、仓库、供应设立专账,月底核对。3.5.19.2 业务经办人员到受托单位后,应将外出材料加工通知单交由受托单位签收后带回财务部门。3.5.19.3 外出材料加工完毕后,由业务经办人持发票到检验部门检验后由仓库部门办理委托加工材料验收入库手续,然后持有关单据到财务部门办理报帐及核销事宜。3.5.19.4 委托加工材料的买价加工费、运费以及有关税金等计入委托加工材料成本,按实际收回数量,重新计算入库单价。3.5.19.5 委托加工材料原则上要与受托单位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协议)以明确价格、质量、交期等责任。|3.5.20 其他存货物、资管理。氧气、乙炔等出入库手续按原材料
17、的有关出、入库手续办理。3.5.21 因特殊原因,临时借用工具或材料,属生产用由生产部长签批,不得带出公司大门以外,需带出或外单位借用时,按 3.5.19.1 办理手续(注明用途、单位、经办人、地址、电话及归还日期) ,并由总经理签批归还时由仓库检验无损,办理有关部门核消手续,到期不还先由仓库督促,通知二次不还时报总经理。因业务关系需要或其他非生产需要材料出库实行总经理签批制。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管理4.1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仪器仪表等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单位价值超过 1000 元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必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
18、2000 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做为固定资产。4.2 企业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包括固定资产的安全使用制度,维修保养制度,定期盘点制度和折旧计提制度。公司财务要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并制定固定资产目录,生产车间安全设备科应当建立固定资产使用登记卡。4.3 固定资产的计价4.3.1 外购的固定资产,不需安装就可直接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发票价格和运输费用价格为固定资产记帐价格,对于外购需安装、调试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外购价格加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等合理有关的费用为计帐价格。4.3.2 需外单位承建的基建工作或设备的安装调试工程时,承建单位要搞好预算工作和合同的签订工作,基建合同和预
19、决算书要送财务部门留存一份。购置机器设备时要搞好市场调查,搞好设备的技术分析和经济性分析。4.3.3 对已经竣工交付使用的未办理决算的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等,要根据预算书或合同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工程决算后,再调整原估价和已提折旧。对于现已使用而没有档案资料的固定资产(没有建帐)可以采取重置价进行入帐。4.4 折旧方法。我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管理,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分类计提折旧,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为 30 年,机械、设备折旧年限为 10 年,车辆折旧年限为7 年,电子设备和仪器仪表等为 5 年。4.5 本公司固定资产残值率 5%。|4.6 全部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由财
20、务部牵头生产部设备科、行政部总务科参与,具体盘点时间由财务部根据年终决算的要求决定。第五章负债管理5.1 企业的流动负债是指将在一年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帐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其他应付款以及预提费用等。5.2 企业各种流动负债应按期偿还,以提高企业信誉和知名度,按期发放 工资,无特殊原因职工工资必须于次月十五日前发放,以提高职工的积极性,增加企业凝聚力。5.3 企业购进货物应付未付的款项,业务经办人员应及时将发票等有关单据送交财务部门,以便及时处理帐务,正确体现企业负债,正确核算材料物资等的计价和产品成本。第六章成本费用的核算管理6.1 本公司按照制造成本法核算产品成本。6.2
21、本公司产品按订单生产,以生产部门下发的生产通知单为核算依据,以批量法为核算方法结合分步法进行成本核算。6.3 生产部门要与财务部门积极配合,产品生产通知单应按购货单位,产品规格型号,下发生产批号。车间统计以生产批号填制领料单来领用原材物料,月末以生产批号为基本单位汇总原料、动力和人工的消耗。企业财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分门别类地制订科学合理的材料、动力消耗定额及计件工资和产品质量指标,制定有效措施将工资与产量、质量、消耗联系起来,以提高劳动效率,降低材料和人工消耗,逐步实行目标成本管理,加强对成本的比较与分析,为创造一个高效、低耗的企业奠定良好的基础。6.成本与费用要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计提。要
22、正确划分和核算各项成本费用,严格按规定的核算内容和要求使用跨期摊销帐户(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等) 。企业制定合理完善的定额费用和报销制度,本企业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都要按规定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并进入当期损益。有关费用报销程序和标准的制度由财务部另行制定。 第七章收入、利润和税金的管理7.1 企业销售收入实现的标志是收讫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对于现款交易实现的销售收入,由开票员开票后到出纳会计交款后方可凭盖有款收讫章的提货联及发货清单到仓库提货,仓库凭此发货并签发出门证。凡赊销产品,一律实行领导签批制,领导签批后方可到开票处开具产品发货通知单办理有关手续(写好欠条、办理担保、登记好
23、客户档案) 。|7.2 已销产品的降价,必须由总经理等有关领导签批后,方可到财务部门办理冲帐手续。7.3 企业要按税法规定正确计提各种税费,准确核算和反映各项税金的提取和上交。每月 10 号前将计算正确的有关税务报表上报有关税务部门。7.4 利润总额可按以下公式计算利润总额=销售利润+ 投资收益+ 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销售利润=产品销售利润+其他销售利润- 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收入- 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 -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其他销售利润=其他销售收入- 其他销售成本-其他销售税金及附加7.5 企业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是指与企业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7.6
24、企业实现利润后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利润应按以下顺序分配:1、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2、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第八章财务报表、会计科目和发票的管理8.1 根据会计工作一致性和可比性原则,本公司结帐时间为每月 30 日下午:为结帐时间,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及有关附注报表应于次月 8 号前上报公司总经理及有关部门。8.2XXX 和各控股公司,应分别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各企业之间要实行严格的财务制度,严禁混报乱报费用现象。企业之间往来帐可设“内部往来”科目核算有关经济业务,企业的资金、物资往来要办理有关转帐手续。8.3 公司所有购进货物,原则
25、上元以上都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水、电、运输费、油料费和维修车辆时都要利用增值税(或合法)发票结算。 |8.4 企业出入库单、收据等有关凭据采取领用登记制度,用完的有关单据存根及时交回财务部门,财务部门要认真检查,凭旧本领用新本不得乱领乱用有关单据。8.5 销货发票(含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发货通知单)要有专人到税务机关领取。开票、制单、保管、登记实行专人负责制。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有关票据的登记制度,严禁向非购货单位开具发票。8.6 本企业根据版企业会计制度建立会计科目。第九章会计档案管理9.1 本企业要搞好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财务部门应于每月月末将有关会计凭证等会计档案装订成册,做好
26、封面整理入档。9.2 企业财务部门建立会计档案目录,严格档案调阅手续。9.3 企业财务人员、保管员、统计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手续,造具移交清单,分清前后责任,确保会计档案的连续完整。9.4 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会计凭证类 15 年;总帐 15 年、明细帐 15 年、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25 年、辅助帐簿 15 年、固定资产卡片(清理报废后)5 年;月、季度财务报告 3 年,年度财务报告(决算)永久;会计移交清册 15 年、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永久。第十章罚则10.1 对现金出纳会计违反 3.2.1 之规定,一经查处每笔业务处罚现金出纳会计 5 元。102 对违反 3.3.1、3.3.
27、2 款责任人,一经发现或查处每次罚款 10 元。103 公司往来账会计违反 3.4.2 款,对责任人每次罚款 20 元。104 对仓储管理员违反 3.5.5 款,每次处罚责任人 10 元。105 对违反 3.5.8.1、3.5.8.2 款,对有关责任人每次罚款 20 元,并限期在 2 天之内完成(统计员和仓储人员) 。106 反 3.5.10 款之规定,对仓储人员及保卫人员每次罚款 20 元。107 对仓储管理人员违反 3.5.11 之规定,处罚直接责任人每次 20 元.108 对车间统计员违反 3.5.12 之规定,处罚直接责任人每次 20 元.|109 对会计报税人员违反 7.3 之规定,每次罚款 20 元,并自行承担滞纳金。10.10 对违反 8.1 款之规定处罚直接责任人每日 10 元.10.11 对开票人员违反 8.5 款之规定,每次处罚责任人 20 元。第十一章附则11.1 本管理制度自董事会批准公布之日起执行,不完善之处另行文补充规定,凡与本制度规定不一致的以本管理制度为准。11.2 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公 司XXXX 年XXXX 月 XXXX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