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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程序目录1 监理工作流程1.1 监理工作总流程(框图1-1) 1.2 准备阶段工作流程(框图1-2) 1.3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工作流程(框图1-3) 1.4 施工阶段进度控制工作流程(框图1-4)1.5 施工阶段费用控制工作流程(框图1-5)1.6 工程交工及缺陷责任期工作流程(框图1-6)框图 1-1 监理工作总流程专心-专注-专业建立监理机构熟悉合同、图纸及规范编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组织监理交底框图1-2 准备阶段工作流程承包商分项工程开工申请审批工程材料核查机械设备审批施工方案复核测量放线检查质保体系必要时进行监理内部交底审批分项工程开工申请
2、监理过程控制工序质量验收 框图1-3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工作流程确定工期控制目标审批总体工程进度计划监督工程进度计划实施核查工程进度计划、进度误差分析进度滞后时采取弥补措施严重滞后时调整进度计划框图1-4 施工阶段进度控制工作流程严重滞后时调整进度计划进度滞后时采取弥补措施计划、进度误差分析核查工程进度工程进度计划实施 费用控制准备工作核查中间交工证书承包商填写中间计量表承包商按月(期)汇总分项计量表并提出中期支付申请监理审核并签发中期支付证书业主批准向承包商中期支付缺陷责任期结束承包商提出最终付款申请总监理工程师审核业主批准向承包商最终支付框图1-5 施工阶段费用控制工作流程承包商提交工程交(
3、竣)工(预)验收申请监理审查竣工验收条件,评价工程质量监理参加(预)验收总监办提出质量评估报告参加业主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各方主体签署竣工验收报告及工程保修书审批缺陷责任期工作计划最终检查和评审提交检查报告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签发最终支付证书框图1-6 工程交工及缺陷责任期工作流程2 施工图会审与设计交底程序2.1 施工图会审 (框图1-7)框图1-7 施工图会审工作流程2.1.1 工程承包合同协议书签署后,业主应向总监办和承包商提供合同规定数量的施工图纸。承包商、总监办的有关人员在收到施工设计图纸和有关资料后,应严格细致地审查施工设计图纸及说明,并对各个部位的尺寸、高程、线型及所用材料标准进行
4、核对,查对图纸与现场实际情况是否相符,是否具有施工可操作性。在收到设计图纸后7天内(或规定时间内)由总监办将承包商、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意见收集、整理、汇总后报送业主项目经理部,由其送交设计单位。2.1.2 设计单位在收到总监办汇总的审查意见后,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审查提出的问题进行研究,以书面形式答复,业主项目经理部将设计单位答复意见通知总监办、承包商及其他有关单位。2.2 施工图设计交底(框图1-8)业主组织设计交底(开工前)设计单位介绍设计意图设计代表对图纸会审问题进行答复或澄清业主整理设计交底纪要参加交底单位对纪要进行签认框图1-8 施工图设计交底工作流程2.2.1 工程开工前,设计对图
5、纸审查意见答复后,由业主组织施工图设计交底。设计代表、承包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及有关监理人员参加。2.2.2 设计交底的主要内容为介绍工程概况、工程特点、工程地质、水文、主要设计标准、采用的设计规范、施工要求、施工现场及各种管线情况、施工注意事项等。2.2.3 设计代表简要介绍对图纸审查意见的答复并回答或澄清承包商和监理工程师所提出的问题。2.2.4 设计交底会议纪要由业主单位负责整理,参加交底会的监理负责人与其他与会单位代表一起对会议纪要签认。3 施工组织设计报审程序(框图1-9)3.1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 承包商在接到设计图纸后应组织有关人员在认真熟悉图纸、审查图纸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依
6、据相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3.2 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但不限于以下内容)3.2.1 工程概况(地理位置、工程地质、当地气候条件、水文条件、主要设计指标)、工程造价、工程特点、工期要求、施工总体部署、质量要求、施工技术措施、施工工艺、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法等。3.2.2 施工平面布置图:注明主要构造物、施工便道、生活区、料场、拌和场、仓库、临时占地等位置。开工前28天不同意 不同意 不同意 框图1-9 施工组织设计报审工作流程3.2.3 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包括工期目标(工期总目标和阶段性工期目标)。时间计划、费用计划、工、料、机计划。 3.2.4 质量目标:描述本工程项目达到的
7、质量标准。 3.2.5 组织机构: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构成情况,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3.2.6 施工措施:主要施工技术措施、施工工艺、关键工序的控制手段,施工测量方案。3.2.7 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质量控制系统组织机构、人员构成及岗位职责,自检的控制程序、控制手段及保证措施,防治质量通病措施。3.2.8 试验检测:说明试验室建设、配备的试验、检测设备及其主要性能指标,试验、检测人员的资质情况。3.2.9 冬季、雨季施工保证措施。3.2.10 拟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情况。3.2.11 消防、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保证体系和保证措施。(必要时附临时用电计算书)3.2.12
8、专项施工方案: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3.3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要点 3.3.1 编制内容和内部审查手续是否齐全有效。 3.3.2 施工组织与部署是否合理。 3.3.3 施工质量、进度、费用、安全、环保目标是否与合同一致。 3.3.4 质量、安全、环保等保证体系是否健全有效。 3.3.5 施工方案和措施是否合理。 3.3.6 施工设备是否符合施工工艺及安全生产的要求。 3.3.7 施工进度计划是否满足合同要求,施工安排是否连续、均衡,进度安排与资源配置是否协调。3.3.8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全面、可行、合理、先进而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3.4
9、施工组织设计申报承包商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编制完成施工组织设计,并在开工之前28日内,经承包商中标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将施工组织设计及申报表报总监办。3.5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总监办在收到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后14日内应进行审批。首先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进行初审,提出书面意见后提交给总监办,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复审并签署意见。审批未通过的,承包商应在7日内予以完善,重新上报。经总监办审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应报业主签署意见。 承包商应按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如需对其内容做较大变更,应在实施前将变更内容书面报送总监办重新审定。 对规模大、 危险性大、结构复杂或属新结构、特
10、种结构的工程,总监办应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后,与业主协商,必要时召开专家论证会。4 施工测量控制程序(框图1-10)4.1 基准点的控制4.1.1 参与交桩工作。工程开工前业主组织交桩工作,由勘测设计单位向承包商和总监办实地进行测量基准点交桩,并提供基准点详细资料。4.1.2 基准点复测。承包商在接到上述交桩资料后7天内,组织测量人员对上述基准点进行复测,(并延伸至相邻标段基准点),将测量人员资质证明、测量仪器检定证书等资料上报总监办,复测后将复测原始记录、计算结果、精度评定上报总监办审批。 业主组织交桩(开工前)不合格勘测单位向承包商、总监办进行交桩,并提供基准点详细资料承包商对基准点进行复核
11、,并上报复核成果 承包商与监理联合复测不合格 测量监理工程师复核 业主备案合格基准点保护 承包商进行测量控制网加密并上报测量成果 不合格测量监理工程师复核承包商施工放样测量并上报不合格测量监理工程师抽查复核 竣工测量框图1-10 施工测量控制工作流程4.1.2 基准点复测。承包商在接到上述交桩资料后7天内,组织测量人员对上述基准点进行复测,(并延伸至相邻标段基准点),将测量人员资质证明、测量仪器检定证书等资料上报总监办,复测后将复测原始记录、计算结果、精度评定上报总监办审批。 4.1.3 测量监理工程师复核及批复。总监办在接到承包商上报的复测报告后7天内,应组织测量监理工程师对上述基准点进行复
12、核,当总监办的复核结果和承包商的复测结果均满足设计和规范的精度要求时,总监办应对承包商的复测结果予以批复。若承包商的复测结果不能满足设计和规范的精度要求时,承包商应与总监办联合校验。若再不能满足要求时,总监办应尽快书面报业主,请求重新交桩。总监办应将承包商的复测报告和总监办的复核报告报业主备案。4.1.4 基准点的使用和保护。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使用的基准点作为承包商测量定线的依据,承包商应对其进行妥善保护,并定期进行校核,报总监办备案,总监办随机进行复核。当监理工程师认为基准点不能满足施工放线精度要求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商对上述基准点进行重新测量,并以监理工程师重新批复的结论为准。4.2
13、测量控制网的控制 4.2.1 承包商在基准点复核成果合格并经测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应及时进行测量控制网的加密测量,并将测量成果报告及相关资料报总监办审核批准。 4.2.2 总监办在接到上述资料后,由测量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的测量控制网点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决定是否采用,5日内予以批复。 4.2.3 当测量控制网点发生变化或丢失,应按以上程序及时补测。4.3 施工测量放线的控制 4.3.1 在分项工程开工前,承包商根据设计图纸从基准点或控制网点进行施工放样,并将施工测量放线的成果及测量复核资料报总监办,供监理工程师抽查。4.3.2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的施工放样项目进行100%复核,依据放线部位
14、的重要性,对一般部位复核频率不低于30%,重点部位应100%复核。复核合格后批复承包商的测量放线报验资料。5 工程开工管理程序5.1 总体工程开工(框图1-11)5.1.1 承包商申报总体工程开工申请。在承包商认为已经具备总体工程开工条件并在合同规定开工之前,按程序表格向监理工程师申报总体工程开工申请,阐明临建、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工、料、机械准备及到位情况,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立情况,工地试验室建设、测量复核等情况。5.1.2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商提交的总体工程开工申请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监理人员核查承包商的开工条件。核查要点如下: (1)已经具备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开工手续和资信证明(
15、开工许可证、外地企业进津施工许可证、企业资质证明、专项施工许可证等)。 (2)施工组织设计和总体工程进度计划已经得到监理工程师批准。开工前准备不同意承包商提交总体开工申请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核查开工条件同意参加(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报业主备案承包商实施方案框图1-11 总体工程开工工作流程 (3)施工图会审和设计交底已完成。 (4)基准点测量复核已经得到监理工程师批准。 (5)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已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 (6)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械设备、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7)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8)有关分包单位的资格
16、已获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确认。 (9)安全技术措施、环保措施已经制定并准备实施。5.1.3 签发总体工程开工令。经过核查,如承包商具备总体工程开工条件,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总体工程开工令。总体工程开工令应报业主备案。开工令的签发日为合同期的起算日。5.2 分项工程开工(框图1-12)5.2.1 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承包商应在分项工程开工前7天向专业(驻地)监理工程师提交分项工程开工申请。分项工程开工申请的主要内容为:开工前准备不同意 同意重要分项工程方案报总监办备案承包商实施方案框图1-12 分项工程开工工作流程 (1)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主要包括: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组织(包
17、括人员组织机构、施工部署等)、施工方法、技术措施、特殊和重要工程的专项说明(包括模板设计、排架设计、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自检方法和手段、质量标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分项工程进度计划等。 (2)分项工程测量放样计算成果。 (3)分项工程材料、标准试验审批情况。 (4)分项工程机械设备配备情况。5.2.2 专业监理工程师接到承包商提交的分项工程开工申请后3天内予以审批。重要分项工程审批材料报总监办核查备案。5.2.3 分项工程开工申请审批要点:施工方案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质量标准是否准确;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得力;准备工作(工、料、
18、机)经过检查是否已经落实;分项工程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安全技术措施、文明施工措施是否得当。6 工程材料、施工设备进场报验程序 1 报验范围 1.1 凡属用于永久性工程的原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均应进行进场的合格验证。1.2 承包商投标书中注明的,为保证本工程正常施工的自有或新购或租赁的全部施工设备。重要设备应提供设备清单、出厂合格证,进口设备应提供商检证明文件。2 工程材料进场报验(框图1-13)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单承包商复试报告现场检查承包商填写工程材料进场报验单监理工程师审查取样复试(见证、平行)双倍复试不合格清除出场禁止使用不合格合 格批准使用 监理工程师签认报验单框图1-13 工程
19、材料报验程序2.1 材料进场之后,承包商应认真组织对供应商的进货检验,认真核对材质的出厂合格证和质量检验单,并按规定的批量和频率进行抽样复试试验。2.2 符合要求后填写“工程材料进场报验单”,载明进场材料的名称、种类、规格、数量、进场时间、存放地点、拟使用部位等,报监理工程师检查。2.3 监理工程师接到材料报验后应进行材料出厂证明、试验报告的检查以及现场检查,并对材料进行抽样试验及见证取样送检。2.4 对于已进现场尚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应督促承包商单独存放,对其检验状态建立标识区域,禁止用于工程。2.5 被监理工程师批准使用的工程材料,如在使用过程中生产厂家、生产批次、进场批次、规格、
20、配比等发生变化,或实际使用数量已经超过规范规定允许代表数量,则承包商应重新提交工程材料使用申请,报监理工程师审批。3 施工设备进场报验(框图1-14) 3.1 施工设备进场后,承包商应填写“施工设备进场报验单”,并附报验设备的相关材料,报监理工程师检查。3.2 监理工程师接到施工设备进场报验资料后,应到现场核实承包商进入现场的施工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台数及生产能力、完好率与承包商投标书是否相符,与批准的施工方案是否适应,以及是否满足施工需要。同时要求承包商提供设备的出厂合格证、年检合格证等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证书,安全不达标的设备禁止进场使用。重要设备可要求承包商现场试运转,验证其完好状况。3.3
21、 经监理工程师核查状态完好的设备,签署意见后批准承包商投入工程使用。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承包商不得擅自将现场设备更换或撤离现场。承包商填写施工设备进场报验单品种、规格型号设备性能、数量出厂合格证年检合格证等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不同意撤离现场禁止使用批准使用监理工程师签认报验单框图1-14 施工设备进场报验程序6.7 分项工程验收程序(框图1-15)7.1 承包商自检。承包商在分项工程完工后应先组织自检,按照质量检验标准中规定的检验项目认真进行检查、核实,必要时进行测量和现场试验工作。在承包商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承包商负责人填写检验申请批复单或报验审批表,并附自检资料、试验检测报告及必要的施工记录
22、,报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7.2 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专业监理工程师接到报验表后,应及时对报验资料进行验证,确认合格后,对该工序或分项工程按规定的抽检频率进行现场检测,验收合格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署合格意见,承包商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的施工。验收不合格,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填写不合格项目通知单,承包商对不合格项目整改后,重新报验。7.3 签认中间交工证书。分项或分部工程完工后,承包商应汇总其各工序或分项工程的自检资料及检测、试验报告,(公路工程应对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的,统一进行分项工程及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并填写中间交工证书报专业(驻地)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对报验资料进行核查,确认齐全、合
23、格后,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签认中间交工证书。承包商整改工序(检验批)施工完成不合格承包商自检合格填写工序检验申请批复单(报验审批表)检查工序施工质量资料检查填写抽检资料不合格专业(驻地)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签认工序合格意见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承包商整改分项工程完成不合格承包商自检不合格合格填报分项工程检验申请批复单检查分项工程施工质量资料检查质量评定填写验收资料专业(驻地)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签认分项工程检验申请批复单签认中间交工证书框图1-15 分项工程验收程序8 工程暂时停工及复工程序(框图1-16)8.1 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可签发工程暂停令:8.1.1 建设单位要
24、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的。 8.1.2 施工过程存在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行为或合同约定需要进行停工处理的。8.1.3 施工过程存在安全隐患或安全问题需要进行停工处理的。工程施工中业主、监理提出暂停施工承包商提出暂停施工专业(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核经业主同意框图1-16 工程暂时停工及复工程序8.1.4 承包商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的。 8.2 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应根据暂停工程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按照施工合同或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签发,并应事先征得业主同意。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业主作出书面报告。工程暂停令应明确工程暂停范围、期限及工程
25、暂停期间承包商应做的工作。 8.3 承包商接到暂停令后,必须马上通知施工现场负责人按暂停令的批示全面落实执行,并应妥善保护已完工程。 8.4 由于非承包商原因停工时,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之前,应就有关工期和费用等事宜与承包商进行协商,总监办应如实记录所发生的实际情况,在施工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指令承包商继续施工。8.5 由于承包商原因导致工程暂停工,在具备恢复施工条件时,总监办审查承包商报送的复工申请和有关材料,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指令承包商继续施工。9 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框图1-17)9.1 当发生质量事故时,承包商
26、应立即暂停该项目的施工,保护好现场,并采取有效措施不使后果扩大。总监办立即下达工程暂停指令,并及时向业主报告。9.2 质量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按有关规定逐级上报,承包商应立即填写质量事故报告单,迅速通知总监办及有关部门,并以书面形式提交质量事故调查报告,说明事故发生时间、发生部位、初步认定原因、事故的性质、造成的损失、采取的应急措施。9.3 承包商于事故发生后3日内,提出经设计单位认可的质量事故补救措施或处理方案,报总监办审批。9.4 总监办应及时审批,并按规定上报业主。由业主邀请有关部门或专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讨论,会后总监办以书面形式批准讨论通过的处理方案,下令施工单位实施。9.5 重大质量
27、事故,在召开方案论证会以前,总监办还应召开预备会议。9.6 承包商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处理方案实施。总监办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9.7 对每一起质量事故,总监办应建立专门的档案,详细记载从发生、发展、处理到验收的整个过程和结果。向业主报告总监办下发工程暂停指令承包商采取应急措施承包商填写质量事故报告单12小时内事故发生后3日内逐级上报承包商编制经设计单位认可的质量事故补救措施或处理方案提出修改意见不同意总监办及时审批同意上报业主不同意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总监办应提前召开预备会业主组织召开专家研讨会同意总监办以书面形式批准承包商整改承包商按批准的方案实施总监办建立档案详细
28、记录工程事故的发生、发展、处理和验收情况不同意总监办对质量事故处理的过程和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及验收同意签署工程复工令框图1-17 质量事故处理程序10 工程分包报审程序(框图1-18)业主指定分包商承包商提出工程分包申请征求承包商意见分包商资格报审不同意专业(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 不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不同意 业主批准分包承包商签订分包合同 分包合同报监理及业主备案分包商进场框图1-18 工程分包报审程序10.1 工程分包的提出10.1.1 承包商提出工程分包。承包商根据承包合同的约定,为弥补本身施工能力的不足,可提出本合同内的部分工程分包。分包工程的内容应符合国家、地方的有关规定。10.1.2
29、 业主指定工程分包。业主根据与承包商签订的施工合同,或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承包商施工能力不足认为有必要对该合同项目内部分工程进行指令性分包。10.1.3 分包商应提供的审查资料:分包商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以及企业介绍、近几年承包工程业绩、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资质、机械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及完好情况、出厂合格证、年检证书、财物状况以及所承担过的工程情况等详细资料。10.1.4 分包商资格的报审。承包商在对分包商(包括业主指定的分包)所报材料审查合格后,应按合同或监理工程师要求的期限填报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报专业(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后,上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10
30、.1.5 对分包商资格的重点审查内容:分包商承担过与拟分包工程相同或类似工程的业绩和履约能力、分包商拟投入工程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资质和具体单位、分包商对本合同规范的理解和对执行本合同规范的承诺,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10.2 分包商资格确认 10.2.1 监理工程师在接到上述分包申请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对分包申请中的内容进行审查,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对分包申请报审表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后报业主审批。10.2.2 业主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对分包申请予以审批。分包批准后,承包商方可同分包商正式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应符合合同法及投标书、原承包合同的规定和要求,分包合同应报送总监办和业主备案。10.2
31、.3 分包合同生效后,分包商才能进入工地施工。10.2.4 业主指定的分包商,如经审定不合格,总监理工程师书面建议业主更换。11 施工进度计划报审程序(框图1-19)承包商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每月25日前上报监理分项工程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阶段施工进度计划总体施工进度计划下达阶段工程目标后编制3天内审 批专业(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专业(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专业(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专业(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业主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商修改完善后重新上报不同意不同意不同意不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实施计划报业主备案报业主备案报业主备案实施计划实施计划实施计划框图1-19 施工进度计划报审程序11.1 施
32、工进度计划的编制 承包商应根据监理工程师的要求,结合工程项目实施的阶段、层次,分别按规定的内容、格式编写总体工程进度计划、阶段工程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分项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资源配置计划和保证措施,供监理工程师审批。施工进度计划编写内容和要求如下: 11.1.1 工程概述。包括:本进度计划所涉及的工程项目内容、工程数量、工程特点、施工环境、施工方法、合同工期等,并应考虑以下问题: (1)有利和不利因素分析及措施:要充分考虑到工程质量的特殊要求,征地、拆迁、切改、交通导行问题,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问题,民扰、扰民问题,以及相关单位的相互干扰等不利因素对工期的影响,并有相应的防范性措施。
33、(2)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本进度计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建议。11.1.2 进度计划的格式。 (1)横道(条)图:总体进度计划、阶段进度计划、月度计划及分项工程进度计划都必须配备进度横条图。总体进度计划、阶段进度计划和月进度计划按分项工程列项,分项进度计划必须按工序列项。 (2)网络图:工程规模较大、工艺较复杂的项目,总体进度计划应配备网络图,必须计算时间参数并标注关键路线。11.2 各种进度计划的审批程序11.2.1 总体工程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一同上报监理,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批。总体工程进度计划在批准以前应征得业主同意。未获批准的总体进度计划应由承包商修改完善后重新上报。获
34、得批准的总体工程进度计划应报业主备案。11.2.2 阶段工程进度计划由承包商在接到下达的阶段工程目标后编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若不符合要求将提出审查意见后返回承包商并保存一份备查,承包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修改完善后的阶段工程进度计划重新上报直至审查通过,经总监办审批后报业主备案。经审批的阶段工程进度计划将做为阶段工期目标控制考核依据。11.2.3 月进度计划由承包商每月25日前上报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月进度计划后3天内审批,审批合格的月进度计划是当月进度控制的依据,报业主备案。11.2.4 分项工程进度计划应在承包商申报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时一并上报监理,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批。审批合
35、格的分项工程进度计划作为部位工程进度控制的依据。11.3 进度计划的审批要点11.3.1 总体进度计划是否符合施工合同中总工期的要求。11.3.2 工程项目的划分及分项工程开工顺序、各工序之间的衔接是否合理。11.3.3 工艺工期是否合理(是否满足规范要求)。11.3.4 工期安排是否合理(是否满足合同工期或阶段工期)。11.3.5 工程的季节安排是否合理(将工程安排在有利季节施工,尽量错开不利季节)。11.3.6 考虑不利气候的影响是否合理。11.3.7 施工的节奏是否合理。11.3.8 考虑分包对工期的影响是否合理。12 施工进度计划控制程序(框图1-20)监理工程师审批施工进度计划实施进
36、度对比分析检查现场进度计划调整进度计划 提出延期申请 进度严重滞后进度一般滞后非承包商原因 召开专题会专业(驻地)监理工程师发监理通知承包商调整施工计划总监办发文专业(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不同意按合同约定处理不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审定 业主批准不同意 承包商按调整后计划执行框图1-20 施工进度计划控制程序12.1 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批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批按照“施工进度计划报审程序”办理。12.2 施工进度计划实施中的检查与监督在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承包商、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应定期、经常地对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收集实际施工进度的有关数据,与计划目标相比较,找出差异并分析进度偏差产
37、生的原因,为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提供必要的信息。12.2.1 核查进度(1)核查进度应以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进度计划为基础,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核查,并建立进度计划统计台帐,对进度计划的落实情况实行一天一记录,一周一汇总,一月一总结。(2)承包商应严格按照监理工程师规定的时间和报表内容,填写进度报表,供监理工程师了解工程实际进度情况。(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每天检查工程实际进度,并填写周工程进度统计表。每周一次核定工程实际进度是否与月、分项工程进度计划相符。(4)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进度核查的情况,及时进行数据统计,并通过分析和整理,每月末将实际进度状况、进度偏差产生的原因分析及监理工程师对此提出的建议
38、,以工程进度报告形式上报总监办。12.2.2 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对比分析(1)承包商应随工程项目的进展,绘制实际工作网络图或表格,并与原进度计划进行比较,分析工程进展现状。当出现进度偏差时,必须认真分析产生的原因、存在的问题及对后续工作和总工期的影响,并提出合理的补救措施或计划调整方案,报专业(驻地)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代表。(2)专业(驻地)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报送的施工进度报表(告)除进行检查分析外,还应结合自己所采集的数据资料,进行对比分析,客观、公正地提出产生进度偏差的原因及对后续工作和总工期的影响,以工程进度报告形式报总监理工程师。(3)总监理工程师应在专业(驻地)监理工程师的工程进度报
39、告基础上,采用监理月报的形式向业主提交有关工程进展情况的报告。重点工程当出现进度严重偏差,必要时应单独报告业主。(4)业主应对影响进度目标实现的外部干扰、设计和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对非承包商原因造成的进度偏差应予以认可,并积极帮助承包商协调解决问题。12.3 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12.3.1 在工程进度计划实施期间,如果发现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发出监理通知,要求承包商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加快工程进度。12.3.2 当工程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专业(驻地)监理工程师发文通知要求加快进度不能奏效时,应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业主报告,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需要调整进度计划的,总监办要以文件形式通知承包商调整进度计划,调整后的工程进度计划必须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并报业主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