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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年第三季度报告 1 1/1717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2022 年第年第三三季度报告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重要内容提示:内容提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
2、完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一、主要财务数据主要财务数据 (一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营业收入 4,671,636,948.54-0.58 14,830,952,247.66-2.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5,151,609.86-3.39 226,394,665.62-20.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49,205,444.36 5.52 168,649,281.96 2.55 20222022 年第三季
3、度报告年第三季度报告 2 2/171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不适用 不适用-7,971,894.93 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432-18.36 0.1988-28.0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432-21.79 0.1988-26.5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3 减少 0.41个百分点 5.43 减少 2.85 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变动幅度(%)总资产 23,124,024,834.86 20,831,128,531.99 11.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4,945,330,986.28 3,871,735,
4、541.85 27.73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 3 个月期间,下同。(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189,199.47 2,095,955.76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3,289,141.12 27,811,377.74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
5、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2022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年第三季度报告 3 3/1717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
6、、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53,383,444.98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5,415,789.08-5,143,162.1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 1,843,119.79 18,604,162.5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05,132.72 1,798,070.13 合计 5,94
7、6,165.50 57,745,383.66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变动比例(%)主要原因 货币资金_本报告期末 34.43 本期融资规模扩大,留存货币资金金额较大。应收票据_本报告期末-87.05 本期票据到期兑付金额较大。2022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年第三季度报告 4 4/1717 预付账款_本报告期末 81.61 公司预付材料采购款、预付分包工程款增加。其他应收款_本报告期末 64.12 本期保证金增长。
8、在建工程_本报告期末 301.16 公司所属子公司宁波东兴沥青制品有限公司于本期进行办公楼装修。长期待摊费用_本报告期末 93.29 公司所属子公司市政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新增特许资产所致。合同负债_本报告期末 38.06 本期项目结算进度大于去年同期。应付职工薪酬_本报告期末-80.11 本期发放 2021 年年终奖。长期借款_本报告期末 42.54 本期新增长期银行贷款。其他收益_年初至报告期末 34.19 本期收到政府补助增长。投资收益_年初至报告期末 57.80 本期应收账款保理产生的费用较上年同期有所降低。信用减值损失_年初至报告期末-437.23 上年同期存在较大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转
9、回的情况。资产减值损失_年初至报告期末 72.86 本期存在较大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的情况。资产处置收益_年初至报告期末-98.40 上年同期,公司下属子公司宁波冶金勘察设计研究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办公楼拆迁补款,致使处置固定资产收入大幅增长。营业外收入_年初至报告期末 56.56 本期收到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增长。营业外支出_年初至报告期末 300.90 本期公益性捐赠支出较多。二、二、股东信息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12,290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持
10、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宁波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92,000,000 26.87 0 无 宁波广天日月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4,250,000 3.15 0 无 徐文卫 境内自然人 6,000,000 0.55 0 无 毕月菊 未知 4,510,000 0.41 0 未知 2022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年第三季度报告 5 5/1717 王一丁 境内自然人 4,270,000 0.39 0 无 王善波 境内自然人 3,046,690 0.28 0 无 李长春 境内自然人 2,3
11、10,000 0.21 0 无 李佳 未知 2,219,000 0.20 0 未知 周成 未知 2,012,209 0.19 0 未知 程秀花 未知 2,000,000 0.18 0 未知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宁波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9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92,000,000 宁波广天日月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34,2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4,250,000 徐文卫 6,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000,000 毕月菊 4,51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510,000 王一
12、丁 4,2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270,000 王善波 3,046,690 人民币普通股 3,046,690 李长春 2,31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310,000 李佳 2,219,000 人民币普通股 2,219,000 周成 2,012,209 人民币普通股 2,012,209 程秀花 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徐文卫为宁波广天日月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王一丁为宁波广天日月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除前述情况外,未知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中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13、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说明(如有)1、毕月菊持有公司 4,510,000 股股份,全部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2、李佳持有公司 2,219,000 股股份,其中 1,800,400 股股份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3、周成持有公司 2,012,209 股股份,全部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三、三、其他提醒其他提醒事项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1.本公司与宁波艾迪姆斯运动用品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011 年 7 月 28 日,法院判决宁波艾迪姆斯运动用品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及逾
14、期利息 45,517,598.82 元,并承担判决日后逾期还款相应的利息。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因无财产可供执行,目前处于程序终结,待有财产时,可恢复执行。2.本公司与吉林白山和丰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 2012年 11 月 9 日出具调解书,2015 年 5 月 8 日,白山和丰置业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订协议,承诺以部分房产折抵执行款 38,464,504.00 元。2021 年 6 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民事判决书,判决撤销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吉民初 11 号民事调解书中部分登记证下的抵押物行使抵押权的内容。双方不服上述判决,均提起上诉,现审理中。
15、2022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年第三季度报告 6 6/1717 3.本公司与兰溪市喜瑞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公司于 2019 年 8 月收到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在 125,299,046 元工程款范围内对涉案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截止本报告披露日,累计收款 98,536,559.26 元。4.本公司与宁波香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014 年 6 月 25 日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确认截止 2014 年 6 月 26 日尚欠本公司工程款 32,200,000.00元。截止报告期末,累计收款 1000 万元。5.本公司与盛宏永(
16、九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产生合同纠纷。2018 年 12 月,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判决盛宏永返还本公司垫资款 1800 万元并支付本公司剩余工程款 3,834,785 元及支付本公司停、窝工损失 398,868 元,本公司对涉案工程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 21,834,785 元范围内享受优先受偿权。盛宏永公司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19 年 6 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公司已将折抵工程款的房产过户至本公司名下,剩余款项继续执行中。6.本公司与镇江深国投商用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根据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2017 年 3 月 28 日下
17、发的执行裁定书,深国投公司以其房产作价 4,027.9488 万元交付给本公司抵偿债务。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向破产管理人申报了债权,2021 年 9 月深国投破产管理人核定本公司相应债权。7.本公司与宁波广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经北仑区人民法院 2015 年5 月 18 日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确认广隆房地产应支付本公司工程款、配合费、水电费及利息共计 5300 万元,且案外人宁波汉通餐饮发展有限公司、竺成忠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8 年 6 月,公司起诉要求广隆房地产支付 21,354,661 元并支付违约金 2,217,243 元,并要求确认对涉案
18、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在上述确定金额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2018 年 8 月,北仑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支付本公司工程款 21,354,661 元及违约金 2,217,243 元。2018 年 10 月,因第三方申请,广隆房地产启动破产程序,公司已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截止报告期末,累计收到 32,637,690.60 元。8.因债务纠纷,经上海融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宁波南南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本公司就债权申报事项申报债权。因破产管理人未核定公司债权,为确保公司利益,公司于 2016 年 2 月向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公司破产债权。201
19、7 年 2 月镇海区人民法院裁定确认本公司优先债权 169,022,736 元,普通债权 6,352,726 元。截止报告期末,累计收到破产债权 154,069,036.71 元。9.本公司与宁波千和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020 年 3 月,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下发民事判决书,判决解除双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判决千和置业支付工程款39,432,865 元,确认本公司在上述工程款范围内对涉案工程折价或拍卖所得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因债务纠纷,千和置业于 2021 年 9 月被申请破产清算,公司已申报相应债权。10.本公司与苍南浙福数码家电城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因苍南浙
20、福数码家电城开发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公司子公司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申请人于 2016 年 1 月25 日向温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2018 年 1 月,公司收到温州仲裁委员会下发的裁决书。2018 年12 月 12 日,本公司与苍南万顺置业有限公司(原苍南浙福数码家电城开发有限公司)达成和解协议,约定万顺置业支付本公司相关款项。截止报告期末,累计收到 1.08 亿元。11.本公司与第五医院、太仓康来特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015 年 7 月镇海区人民法院主持双方达成调解。2016 年 1 月,本公司又与第五医院、太仓康来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第五医院、太仓康来特于 2
21、016 年 6 月 30 日前支付 6100 万元,若未按时支付则按照62,686,553.38 元执行。因第五医院、太仓康来特未按约支付,公司已申请强制执行。因第五医院破产,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申报债权 89,687,437 元。截止报告期末,累计收款 17,448,876.60元。2022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年第三季度报告 7 7/1717 12.本公司与叶庆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于 2016 年 12 月下发民事判决书,判决叶庆峰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公司支付欠款 13,676,789.12 元及相应利息。现执行中。13.本公司与宁波金地置业有限公
22、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因金地置业拖欠工程款,公司向鄞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金地置业支付宁波建工工程款 16,166,538 元及相应利息,判决后双方均上诉,二审法院判决维持原判。2017 年 2 月公司再次提起诉讼,要求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判决金地置业支付拖欠工程款 9,040,752 元及支付逾期违约金 1,124,268 元并确认本公司就工程款 25,207,290 元在该项目享有优先受偿权。2017 年 6 月 5 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支付工程款 8,696,936 元及违约金 235,343.78 元及相应利息,判决本公司在 24,863,47
23、4 元范围内对该项目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后双方未上诉,现执行中。14.本公司与黄山市新徽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017 年 12 月,黄山仲裁委员会下发 裁决书,裁决黄山新徽投资收到裁决书之日起 10 日内支付本公司工程款 10,433,152.32元及违约金。2018 年 8 月,收到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对方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裁定执行终结,待对方有可供执行财产时恢复执行该案。公司已提交债权申报资料。15.本公司与宁波甬邦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8 年 10 月下达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支付工程款 8,346,560 元及违约金 3,91
24、1,213.10 元及相应利息,判决本公司在 8,346,560 元范围内对该项目享有优先受偿权。截止报告期末,累计收到 6,117,515.78元。16.公司子公司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宁波汉通餐饮发展有限公司、宁波广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往来款纠纷。建工集团于 2018 年 8 月向鄞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汉通餐饮归还欠款 11,300,000 元及相应利息,要求广隆房地产对汉通餐饮的相应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鄞州区人民法院已受理,由于广隆地产破产,公司同时就该笔款项向广隆地产的破产管理人申报了债权。17.本公司与宁波日地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020 年 4 月公
25、司收到北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日地太阳能支付本公司 11,086,519 元及相应利息,公司提起上诉后,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9 月下发民事判决书,改判日地太阳能支付本公司工程款 11,276,519 及相应利息。公司不服上述判决,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2021 年 7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公司再审申请。18.本公司与河南百通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018 年 12 月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民事判决书,判决百通置业支付工程款 28,904,231 元及相应利息。本公司提起上诉。2019 年 5 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民事判决书,判
26、决本公司在 28,904,231 元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涉案工程享有拍卖或者折价价款的优先受偿权。截止报告期末,累计收款 4,129,830元。19.公司子公司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舟山阿鲁亚大酒店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019 年 6 月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判决阿鲁亚公司支付工程款(进度款)66,348,667元并返还履约保证金 1,800 万元,建工集团对上述工程款(进度款)66,348,667 元在阿鲁亚大酒店工程折价或拍卖价款中享有优先受偿权。20.本公司子公司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西传奇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020 年 9 月,收到南昌市中级人民法
27、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判决传奇置业支付 10,614,605 元及利息,同时享有对涉案工程在上述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传奇置业提起上诉后,未及时缴纳上诉费,法院裁定驳回上诉,原判决生效。2021 年 11 月,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民事裁定书,将传奇置业名下部分房产折抵 744.487632 万元债务。2022 年 8 月,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部分房产折抵 649,026.56 元债务。21.本公司子公司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张耘借款纠纷。鄞州区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92022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年第三季度报告 8 8/1717 月判决张耘返还建工集团上述 980 万
28、元本届及利息 4,635,993 元。张耘提起上诉,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 年 4 月下发民事判决书,驳回张耘上诉请求,维持原判。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收款 3,123,323.94 元。22.公司子公司建工集团与慈溪市排水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因慈溪市排水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公司子公司建工集团于 2020 年 12 月向宁波仲裁委提起仲裁申请,要求慈溪市排水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 24,816,393.80 元及相应利息。宁波仲裁委受理后,慈溪市排水有限公司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公司向宁波仲裁委申请变更请求支付工程款 6,332,564.30 元。23.公司子公司建工集团与开封新区绿城
29、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因开封新区绿城置业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建工集团向河南省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封绿城置业支付工程款 30,176,406 元及相应利息、违约金,并支付履约保证金及相应利息共计35,352,074 元,并请求判决对涉案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河南省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于 2020 年12 月受理,开封绿城于 2021 年 3 月提起反诉。2022 年 1 月,收到河南省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判决开封绿城支付工程款 26,904,965.11 元及逾期违约金,并归还 400 万元履约保证金及逾期利息,建工集团在涉案工程折价或拍卖所得价款 26,9
30、04,965.11 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开封绿城不服上述判决提起上诉,2022 年 6 月,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开封绿城上诉,维持原判。2022 年 7 月公司收到执行款 34,802,368.89 元,该案已执行完毕。24.公司子公司建工集团与宁波嘉龙恒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建工集团向宁海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嘉龙恒业支付工程进度款及相应利息,并对涉案工程甘肃省宁波商会总部经济项目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2021 年 11 月,宁海县人民法院下发民事判决书,判决嘉龙恒业支付工程进度款 13,065,911.30 元并支付逾期利息,建工集团有权在
31、工程价款的范围内,对甘肃省宁波商会总部经济项目工程的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嘉龙恒业不服上述判决提起上诉。2022 年 4 月,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嘉龙恒业上诉,维持原判。建工集团又于 2021 年 4 月提起诉讼,要求嘉龙恒业支付工程款 45,762,931.71元及相应利息,2022 年 4 月宁海县人民法院下发民事判决书,判决嘉龙恒业支付工程款款22,461,017.26 元及相应利息,建工集团对涉案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嘉龙恒业不服上述判决提起上诉。25.公司子公司市政集团与安顺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因安顺交建投资拖欠工程款,市
32、政集团于 2021 年 9 月向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安顺交建投资支付工程款 140,122,596.46 元及逾期违约金,并请求判令市政集团在工程价款140,122,596.46 元范围内对“安顺市西客运枢纽站工程”拍卖或折价所得款享有优先受偿权。2022 年 3 月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黔 04 民初 11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安顺交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市政集团支付尚欠工程款 140,122,596.46 元、违约金10,595,879.67 元及以 140,122,596.46 元为基数,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33、 1.3 倍为标准,自 2021 年 8 月 26 日计至款项付清之日期间的违约金。26.公司子公司市政集团与温州市瓯海大道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因温州市瓯海大道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市政集团于 2021 年 11 月向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瓯海大道建设开发公司支付工程款 27,153,859 元及相应利息,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已受理。27.公司子公司建工集团与余姚盛建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因余姚盛建置业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为维护合法权益,建工集团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余姚盛建支付原告工程款 128,003,174.40 元及相应利
34、息并要求对涉案项目折价或以拍卖所得价款在上述诉请范围内优先受偿。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12 月受理。28.公司子公司建工集团与宁波御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因宁波御城置业有2022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年第三季度报告 9 9/1717 限公司拖欠工程款,为维护合法权益,建工集团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景顺房地产支付原告工程款 80,961,853.44 元及相应利息并要求对涉案项目折价或以拍卖所得价款在上述诉请范围内优先受偿。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12 月受理。29.公司子公司建工集团与舟山景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35、因舟山景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为维护合法权益,建工集团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景顺房地产支付原告工程款 23,038,079.60 元及相应利息并要求对涉案项目折价或以拍卖所得价款在上述诉请范围内优先受偿。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12 月受理。30.公司子公司建工集团与宁波奉化盛建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因宁波奉化盛建置业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为维护合法权益,建工集团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奉化盛建支付原告工程款 64,326,558.08 元及相应利息并要求对涉案项目折价或以拍卖所得价款在上述诉请范围内优先受偿。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36、于 2021 年 12 月受理。31.公司子公司建工集团与宁波创意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因宁波创意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为维护合法权益,建工集团向宁波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创意建设支付原告工程款 23,114,707.48 元及相应利息并要求对涉案项目折价或以拍卖所得价款在上述诉请范围内优先受偿。宁波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于 2022 年3 月受理。32.平阳安众混凝土有限公司与公司子公司建工集团买卖合同纠纷。安众混凝土起诉要求建工集团、朱定明支付混凝土款 13,336,336.06 元及相应利息。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6 月
37、已受理。33.公司子公司建工建乐与宁波国美安迅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因国美安迅科技拖欠工程款,建工建乐向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国美安迅科技支付工程款39,475,644.26 元及相应利息,并请求在工程价款范围内对涉案工程拍卖或折价所得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7 月已受理。34.公司子公司建工集团与宁波穗华置业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上海盛建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因宁波穗华置业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为维护合法权益,建工集团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穗华置业支付所欠工程款(未含保修金)210,395,241.70 元及工程款
38、逾期利息 7,500,803.20 元(暂计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请求判令穗华置业支付停窝工损失2,305,590 元,请求确认建工集团对涉案工程拍卖或折价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请求恒大地产集团上海盛建置业有限公司承担上述债务的连带责任。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7 月受理。35.公司与重庆涪陵驰川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因重庆涪陵驰川置业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公司向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驰川置业支付工程款及违约金,并要求对涉案工程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受理后,于2022 年 7 月下发民事判决书,判决驰川置业
39、支付工程款 16,040,591.54 元及违约金,并判决公司在 16,040,591.54 元范围内对涉案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涪陵驰川置业不服上诉判决已于 2022 年8 月提起上诉。36.公司子公司建工集团与宁波景顺置业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上海盛建置业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因宁波景顺置业拖欠工程款,为维护合法权益,建工集团向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宁波景顺置业支付工程款 44,770,489.32 元及相应利息 1,251,446.6 元、停窝工损失 3,276,763.75 元,并请求对涉案项目折价或以拍卖所得价款范围内优先受偿,请求恒大地产集团上海盛建置业有限公司承担上
40、述债务的连带责任。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8 月受理。37.公司子公司建工集团与安吉银凯置业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因安吉银凯置业拖欠工程款,为维护合法权益,建工集团向安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安吉银凯置业支付工程款47,473,810.10 元及相应利息,并返还履约保证金。安吉县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8 月受理。2022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年第三季度报告 1010/1717 38.马彦平与公司子公司市政集团和宁夏西海湖牛肉制品开发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马彦平向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市政集团和宁夏西海湖牛肉制品开发有限公司解除协议,并要求支付工程款
41、 16,870,000.00 元。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9 月受理。(二)报告期内签订的重大合同 1、公司子公司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赣州发展城镇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赣州市中心城区武陵大道快速路(含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二标段项目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23,134.75 万元。2、公司子公司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宁波甬创科东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东部新城核心区以东片区 C2-2-1#地块项目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97,999.79 万元。3、公司子公司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签订鄞州大道-福庆路(东钱湖段)快速路二期工程项目合同
42、,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20,366.77 万元。4、公司子公司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无为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签订无为经济开发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经二路、福成路、模范路)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30,776.19 万元。5、公司子公司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冯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石碶街道冯家村新村建设一期工程(施工)项目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78,008.53万元。6、公司子公司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金华金义新区新城建设管理中心签订东华街地下综合管廊项目(金港大道至孝川路)工程项目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30,594
43、.86 万元。7、公司子公司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通途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订邵家渡大桥及接线工程(新园路-北环快速路)土建施工标段项目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47,922.67万元。8、公司子公司宁波建工建乐工程有限公司与宁波开投坤盛置业有限公司签订江北区 JB16-02-3、JB16-02-4a 地块项目(一标段)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108,414.86 万元。四、四、季度财务报表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 年 9 月 30 日 编制单位: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
44、审计 项目项目 20222022 年年 9 9 月月 3 30 0 日日 2 2021021 年年 1 12 2 月月 3 31 1 日日 流动资产:流动资产:货币资金 3,493,929,750.32 2,598,999,842.78 结算备付金 2022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年第三季度报告 1111/1717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29,902,936.33 230,855,036.00 应收账款 4,029,028,148.91 3,830,830,288.49 应收款项融资 59,326,634.12 62,846,753.96 预付款项 418,909,
45、246.59 230,669,043.76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1,155,245,590.46 703,909,232.65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888,375,286.53 747,899,375.19 合同资产 7,458,552,482.70 7,017,776,198.34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745,115,638.04 883,290,952.69 流动资产合计 18,278,385,714.00 16,307,076,723.86 非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46、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326,704,602.34 426,954,084.20 长期股权投资 90,546,250.68 74,600,876.1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43,579,500.00 243,879,5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192,857,724.98 1,254,031,964.81 在建工程 29,793,635.80 7,426,847.57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30,779,489.76 23,635,139.31 无形资产 272,027,712.35 279,533,479.91 开发支出 商誉 164,5
47、38,013.20 164,538,013.20 长期待摊费用 70,005,022.10 36,218,398.22 递延所得税资产 303,174,528.55 296,369,611.47 其他非流动资产 2,121,632,641.10 1,716,863,893.34 非流动资产合计 4,845,639,120.86 4,524,051,808.13 资产总计 23,124,024,834.86 20,831,128,531.99 2022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年第三季度报告 1212/1717 流动负债:流动负债:短期借款 2,586,401,379.83 2,194,836,3
48、97.21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226,716,150.03 1,050,924,274.44 应付账款 5,348,818,572.34 5,921,877,706.17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4,167,119,529.25 3,018,350,919.2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 28,081,300.68 141,157,527.16 应交税费 83,470,322.56 76,445,308.98 其他应付款 1,686,745,972.39 1,574,972,395.92
49、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989,545.89 989,545.89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4,000,000.00 64,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1,025,999,202.25 1,286,994,450.09 流动负债合计 16,217,352,429.33 15,329,558,979.25 非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955,000,000.00 670,000,000.00 应付债券 508,902,993.14 506,101,171.03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31,373,485.
50、19 28,255,555.80 长期应付款 1,400,000.00 1,400,00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50,535,607.55 51,723,769.46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547,212,085.88 1,257,480,496.29 负债合计 17,764,564,515.21 16,587,039,475.5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实收资本(或股本)1,086,798,590.00 976,091,545.00 2022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年第三季度报告 1313/1717 其他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