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的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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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最新物业服务合同的范文物业管理的本质,是物业公共区域的维护和管理,业主的服务和帮助,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一下服务合同,有时间的来多多阅读哦最新物业服务合同范文甲方:_地址:_联系电话:_乙方: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资质等级:_,资质证书编号:_住所:_公司联系电话:_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物业名称)的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建筑区划(以下简称本建筑区划)基本情况建筑区划名称:建筑区划类型:_(住宅、别墅、商务写字楼、医院、学校、商业、工业、车站、码头、机场、其他

2、物业类型)座落位置:成都市_区(市、县)_路(街道)_段(巷)_号附_号;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东南西北占地面积: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_平方米;其中住宅_平方米,非住宅_平方米;物业构成见附件一,建筑区划划分意见书见附件二。第二条乙方为本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情况,详见附件三。第三条甲方应于(具体时间)向乙方提供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_平方米,位于_。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第四条建筑物专有部分损坏时,业主、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使用人承担。第五条乙方提供的物业公共服务事项

3、和质量应符合下列约定:(一)建筑物共有部位及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详见附件四;(二)公共绿化的维护,详见附件五;(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维护,详见附件六;(四)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详见附件七;(五)物业使用中禁止行为的告知、劝阻、报告,详见附件八;(六)物业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的帐务管理,详见附件九;(七)物业服务档案和物业档案的保管,详见附件十;(八)_。第六条乙方承接本建筑区划的物业服务时,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对建筑物共有部分及其相应档案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档案、物业服务档案、业主名册等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甲方、乙方、原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

4、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三。第七条乙方根据物业的使用性质和特点及下述约定,按房屋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公共服务费用。1、住宅建筑区划内:住宅用房: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元/月平方米;费用:_元/月平方米;费用:_元/月平方米。非住宅用房: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元/月

5、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元/月平方米;费用:_元/月平方米;费用:_元/月平方米;费用:_元/月平方米;费用:_元/月平方米;费用:_元/月平方米。集中供热、供暖等系统的运行与维护费、建筑物附属设施设备按规定需强制检测的费用,依据其实际支出,由业主在上述物业服务费用外合理分摊,具体费用标准由甲方、相关业主与乙方另行约定。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

6、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元/月平方米。2、别墅建筑区划内:住宅用房: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元/月平方米;费用:_元/月平方米;费用:_元/月平方米;费用:_元/月平方米;费用:_元/月平方米;费用:_元/月平方米。非住宅用房: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

7、费用: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元/月平方米;费用:_元/月平方米;费用:_元/月平方米;费用:_元/月平方米;费用:_元/月平方米;费用:_元/月平方米。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元/月平方米。3、建筑区划内:非住宅用房: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元/

8、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元/月平方米;费用:_元/月平方米;费用:_元/月平方米;费用:_元/月平方米;费用:_元/月平方米;费用:_元/月平方米。住宅(别墅除外)用房: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

9、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元/月平方米;费用:_元/月平方米;费用:_元/月平方米。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_元/月平方米。本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不含物业保修期满后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中列支,并按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比例分摊。第八条业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本合同的约定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第九条按照价格法相关规定,依据上年度成都市物价指数标准及物业服务质量的年平均业主满意度情况,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可以相应上浮

10、或下调;具体调整比例由甲、乙方双方另行约定。第十条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按下述第_种计费方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_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1、每(月/年)在应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按_%的比例提取酬金;2、每(月/年)在应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元的酬金。(三)_。第十一条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应在(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违

11、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_。第十二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每年月日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并接受审计监督。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一)_;(二)_。第十三条本建筑区划内按规划配建的停车场(库)、位,由乙方进行管理和维护的,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范设置相关标识,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停车场(库)的照明、消防、环境卫生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一。第十四条停车场(库)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一)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停车场(库),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元

12、/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乙方按以下第种方式提取报酬:1、按元/月;2、按费用收入%/月。乙方提取上述报酬后所剩下的停车场(库)的经营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二)机动车停车场(库)属于开发建设单位所有的,应当首先满足本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人停车需要;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委托乙方管理的,乙方按以下第种方式提取报酬:1、按元/月;2、按费用收入%/月。(三)机动车停车场(库)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承租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第十五条停车人

13、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由停车人与乙方另行约定。第十六条本建筑区划内下列共有部分委托乙方经营的,其经营收费约定如下:(一)网球场:(二)游泳池:(三)电梯轿厢:(四):(五):(六):上述经营收入扣除乙方经营成本后,收益按下列约定分配:1、_;2、_;3、_。乙方应当就上述共有部分的经营所得收入单独列帐,并至少每半年在建筑区划内书面公告经营所得收入的收支情况。经营所得收入扣除乙方经营成本、收益后,其剩下收益归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所有。第十七条物业服务费计费方式采用本合同第十条第二项或者第三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中按实结算的部分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_种方式处理

14、: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2、直接纳入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3、_。(二)年度结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种方式处理:1、由业主于次年第一个月底之前,按照其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追加补足;2、_。第十八条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乙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甲方提出下一年度维修计划和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甲方应当将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等在建筑区划内向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公布,并每个月定期向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公布一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第十九条本建筑区划内,乙方、业主应按照规定向供水、供电、供气、信息、环卫等专业单位交纳水、电、气、信息、环

15、卫等有关费用。业主自用的,由上述专业单位向业主收取;乙方使用的,由上述专业单位向乙方收取;部分业主共同使用的,由相关业主分摊;全体业主共同使用的,由全体业主分摊。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信息、环卫等专业单位的委托代收水、电、气、信息、环卫等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第二十条乙方应当协助业主配合有关部门、单位作好建筑区划内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犬只管理等工作。第二十一条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一)决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二)在其制定的管理规约中向业主明示物业装饰装修中的注意事项、禁止事项等事项;(三)督促业主、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对业主

16、或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四)授权乙方对业主、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依照管理规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五)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并每年对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物业服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评定;(六)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约定内容所进行的物业服务活动;(七)协助乙方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八)_;(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第二十二条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一)负责本建筑区划内的日常物业服务工作,并配备本合同第二条所列物业服务力量履行本合同;(二)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使用人及

17、他人的合法权益;(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问题;(四)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办事制度、办事纪律、收费项目和标准”等信息公开制度。(五)接受甲方、业主委员会的监督,定期向甲方报告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向甲方公告本建筑区划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采取酬金制计费方式的,应当每个月在本建筑区划内公布一次按实结算项目的物业服务资金收支帐目;(六)结合本建筑区划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服务方案、年度服务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等;(七)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建筑区划内的、的专项服务,但不得将本建筑区划内的整体服务责任转

18、让给第三方,并对专业公司的服务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八)协助有关部门制止违法、违规的行为;(九)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书面告知业主,并按规定与业主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十)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本建筑区划内共有部分的用途;如需在本建筑区划内改、扩、重建或完善配套项目,应与甲方协商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十一)本合同依法解除、协商解除、单方解除或者期满终止时,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退出本建筑区划的物业服务,并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办理移交手续和项目退出手续;(十二)_;(十三)法律、法规

19、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期限年,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日,甲、乙双方应就是否另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进行协商;经双方协商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日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自解除之日起日内,甲、乙双方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终止、解除时,乙方应将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档案、物业服务档案、业主名册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并按照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办理移交和项目退出手续。乙方逾期不按约定、规定办理移交工作、退出项目的,由乙方向全体业主每日支付违约金元,并从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

20、抵扣。第二十七条在物业服务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服务中断的;(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建筑物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三)因维修养护建筑物共有部分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附属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信息、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附属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五)_;(六)_。第二十八条乙方的物业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应以本合同第七条第_项约定收取的物业服务费用为基数向全体业主或相应业主支付_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业主造成的损失。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21、,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_倍返还。第三十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发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继续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其他情形,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其减少的服务支出予以赔偿;乙方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或物业服务费用应当返还给相应业主、使用人。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日内与甲方及其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完成交接手续。第三十一条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物业服务,导致业主、使用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赔偿金可从本合同第

22、三十三条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二。第三十二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全体业主应以本合同第七条第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为基数向乙方支付元的违约金,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全体业主应予经济赔偿。第三十三条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元,作为乙方履行合同的保证。本合同期间,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被动用后,乙方应当自上述履约保证金被动用之日起15日内足额补存。本合同期限届满后,甲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本息余额如数退还乙方。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条

23、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履行本合同,有违约行为发生的,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约定的违约金元,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第三十四条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一)_;(二)_;(三)_;(四)_;(五)_。第三十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第三十六条凡因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三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第三十八条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

24、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第三十九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一份由乙方向物业所在地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备案。自本合同备案之日起5日内,甲、乙双方应就本合同备案情况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在本建筑区划内公示,公示期限不低于30天。第四十条本合同自起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小区物业服务合同范本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市路号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第一章本合同当事人第一条:甲方(业主):地址:乙方(物业管理公司):地址: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第二章管

25、理服务事项第三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第四条共用设施、设备的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水泵房、消防设施、低压配电设施、避雷设施。第五条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沟渠、管道。第六条公共绿地、绿化、建筑设施等的养护与管理。第七条附属配套建筑、场地和设施的养护和管理:围墙、大门。第八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和垃圾的收集、清运。第九条维护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第十条配合、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实施小区的治安防范工作,配备保安值勤、巡视、

26、进行安全监控。第十一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与住户档案。第十二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第三章双方权利义务第十三条甲方权利义务。1.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享受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2.监督乙方管理服务工作及实施制度的执行情况。3.有权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乙方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4.有权向乙方投诉其管理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并知悉处理结果。5.向乙方递交物业产权证复印件一份作为备案材料。6.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文化活动。7.协助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他部门

27、或单位对物业管理遗留的问题。8.如需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必须遵守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填写申请表,缴纳装饰装修保证金,经乙方审查核准后方可施工;完工时,通知乙方检查有无违章、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乙方检查未发现上述现象,应将保证金返还甲方;若有上述现象,应要求甲方限期修复或扣除保证金作维修费用。9.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的颜色、形状和规格),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2)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畅?自行车房(棚)等共用场所(地)

28、;(3)占用、损坏或擅自移动供电、供水、供气、通信、排水、排污、消防、监控、路灯等公用设施设备;(4)违章搭建;(5)践踏、占用绿地,毁坏绿化,损坏、涂画公共标志和建筑小品;(6)随意倾倒、堆放、丢弃垃圾或杂物,高空抛物;(7)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或公共场所悬挂、张贴、涂写、刻画、设立广告牌;(8)放置超过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9)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置摊点;(10)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第十四条乙方权利义务。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规章。2.制止违反物业管理规章的行为,对业主和物

29、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3.对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规劝、警告、制止、与业主协商解决、索赔、起诉等措施。4.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安全检查、小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并由甲方委托我司落实实施。6.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1)物业管理服务费;(2)代收代支费用;(3)有偿服务费用。7.每6个月向甲方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账目。8.协助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他部门或单位对物业管理遗留的问题。9.对本物业的

30、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改变或完善配套项目,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第十五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1.房屋外观整洁,无乱搭建,房屋完好率达到90%以上。2.公共设施设备维护良好、正常运行,水电工每周巡查4次以上、每月定期保养,维护完好率达100%以上。3.公共环境整体美观洁净:(1)楼外公共场所每天清扫两次,实施8小时保洁;(2)楼内公共通道、走廊、楼梯、休闲场所每天清扫一次,每月清洁4次(含楼梯扶手),大堂实施8小时保洁;(3)公用蓄水池每季清洗、消毒一次,每半年向甲方提供一次水质化验报告,水质化验符合国家颁布的卫生标准;(4)化粪池每年清疏一次

31、,雨水、污水井每半年清疏一次,如发生堵塞及时处理,确保化粪池不外溢,下水道畅通;(5)每天定时上门收集生活垃圾,垃圾日产日清;(6)每月灭蚊、苍蝇一次,每季度灭鼠、灭蟑一次。4.公共绿化:(1)日常淋水,定期修剪、除杂草、灭虫害;(2)绿化地、园林小品每天清洁一次;(3)植物成活率达到95%以上,出现枯死苗木及时补种。5.保安服务:(1)小区内实行24小时保安制度,日夜巡逻;(2)保安人员有明显标志、工作规范,遇有险情,在接到报警后立即到达现场;(3)对出人小区车辆敬礼(戴白手套敬标准礼),以标准手势指挥车辆的进出停放;(4)区治安达到安全文明小区的标准。6.管理服务:(1)接住户投诉有记录、

32、有跟踪、有处理结果反馈;(2)管理员每日巡视两次以上,接电话投诉半小时内到现场处理。7.维修:(1)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维修及时率100%以上;(2)维修合格率100%以上。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和维修费用第十六条物业管理服务费,指为完成本合同第二章所规定的委托管理事项而发生的费用,由服务成本、法定税费、经理人酬金构成。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标准为元/月,管理费每半年结算一次,1月份缴交上半年、7月份缴交下半年。以上已包含乙方提取物业管理服务费总额的10%作为提供服务的经理人酬金和税金。第十七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费的l%.交纳滞纳金。第十八条甲方

33、同意乙方无偿使用本物业的配套管理用房,乙方不得将管理用房转作其他用途。第十九条乙方对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应当事先公布收费标准,由当事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第二十条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场地的维修、更新费用由乙方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及预算,经确认后乙方组织实施。第六章违约责任第二十一条甲方违反合同第十四条义务的约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限期内解决;导致乙方未能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第二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五条义务和第四章的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可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

34、管部门作出处理,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第二十三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五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第二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该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八条合同

35、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30日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甲方(签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年 月 日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年 月 日有关于物业服务合同范本委托方XX业主委员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_受委托方:_代表人:_注册地址:_联系电话:_物业基本情况物业类型:住宅及配套设施座落位置: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庄北路甲19号占地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_平方米第一条 根据怡清园业主公约、怡清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怡清园业主委员会委托_公司为怡清园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受托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区

36、域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遵守本合同约定。第二条 委托服务的事项受托方应提供以下服务: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包括:楼盖、屋顶、外墙、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2、共用设施、设备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运行管理,包括:道路、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停车场、污水管、共用照明、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门禁、电梯等;3、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4、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处理等;5、小区内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维护;6、用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手段维持公共秩序,阻止可疑之人进入本小区

37、,将在本小区内作案的犯罪嫌疑人送有司查办;7、保管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8、按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代收、代缴水电等费用;9、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根情节轻重采取规劝、制止(限于紧急状态且不得使用器械)向业主委员会报告、向法院起诉等必要措施;10、其他通常应当由物业服务公司提供的小区公共服务,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受托方可以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或服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嫁给第三方。受托方不履行上述某项义务或提前终止合同给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第三条 服务收费标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

38、应向受托方交纳以下费用:1、保洁费(含化粪池清掏费和垃圾清运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取;2、保安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 XX元收取;3、小区绿化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 XX元收取;4、门禁、监控、消防系统运行费公共照明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取;5、水泵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取,无水泵的二、三号楼不收;6、电梯费(含电梯检验费与电梯用电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取,无电梯的二、三号楼不收;7、公共设施维修费,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季XX元收取;8、管理费(含营业税与物业服务公司的利润),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季 X元收取;9、供暖

39、费,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个供暖年度 XX 元收取;10、停车管理费,由受托方按地上每车每季 XX元、地下每车每季 XX元收取;停车场地使用费,由受托方按地上每车每季XX元、地下每车每季 XX元收取;临时停车,每次逗留时间不超过2小时的来客免收,超过2小时的按地上每车每小时 1 元、地下每车半小时 1元收取管理费,超过半小时算一小时,不足半小时不算,大型车辆加倍。商铺的管理费、暖气费按套内面积收取。第1-6项收费按每100平米套内面积折算为一户,电梯费暂不收取。如商铺需要经常性地使用电梯,须事先与业主委员会商定电梯费价格。第四条 交费办法上述第1-7项收费及第9项供暖费、第10项车辆管理

40、费应与受托方完成相关任务的支出(含提供相关劳务的工人工资)相符,多余部分受托方应交给业主委员会,归全体业主共有。停车场地使用费应于收费后按季交给产权人或共同产权人(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受托方的利润与受托方管理层的工资只能从管理费中提取。管理费于提供服务后按季交纳,暖气费按供暖年度预交,其他费用均按季预交。相关服务开始提供满一月后尚未交纳的,受托方可以在公告栏公示催交。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或由物业代收、代交的费用逾期的,从享受服务满一月之日起受托方可以加收滞纳金:逾期的第一个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一的滞纳金;逾期的第二个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从逾期的第三个月起,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三的滞纳金。第五条 家庭服务受托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一周内制定各种家庭维修服务的收费标准(维修辅助材料如螺丝、钉子、凝结剂等包括在维修服务费内)与保证修理质量的时间,报业主委员会备案后公布。房屋自有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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