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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四川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对于缓解企业困难、提升企业活力、增强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四川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的出台有什么意义?下文是四川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欢迎阅读!四川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全文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缓解企业困难、提升企业活力、增强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xx48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总
2、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决策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始终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一主线,将营造良好外部环境与挖掘企业内在潜力相结合,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税费负担、融资成本、制度性交易成本、人工成本、用能用地成本、物流成本,提高企业资金周转效率,鼓励引导企业内部挖潜,加快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增强企业和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二)目标任务。经过12年的努力,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融资成本有效降低,税费负担合理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明显降低,人工成本上涨得到合理控制,能源成本显著降低,物流成本较大幅度降低,企业综合经营成本低于中西部平均水平,管理和技
3、术水平明显提高,企业活力有效激发,经济发展质量显著提升。到20xx年,资源配置效率进一步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进一步增强,经济效益处于西部先进水平。二、合理降低企业税费负担(三)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继续落实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营造简洁透明、更加公平的税收环境,进一步减轻企业税收负担。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大力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行动,对符合国家规定条件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按照国家部署,扩大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覆盖范围;加强协调配合,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和首台(套)政策,做好西
4、部地区鼓励类产业认定,对符合国家规定条件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按照国家部署,适时将新材料、关键零部件纳入首批次应用保险保费补偿机制实施范围。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责任单位:财政厅、省地税局、省国税局。列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四)继续加强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全面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等项目清单,在地方政府和省级相关部门网站常态化公示。贯彻落实国家新一轮取消、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实现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对国家规定收费标准有浮动幅度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按标准下限执行。
5、对新办工业企业、小微企业实行事权范围内“零收费”政策。加强涉企收费监督管理,制止乱摊派、乱收费等违规行为,坚决取缔强制企业付费参加考核评比、表彰、赞助捐赠等项目。研究制定我省司法鉴定、公证、律师收费等管理规定。(责任单位: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五)落实取消减免政府性基金政策。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设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上限标准。研究制定我省贯彻落实中央授权地方自主减免政府性基金工作方案。强化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已出台各项政府性基金减免措施执行到位。(责任单位: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三、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6、(六)营造适宜的金融环境。综合运用宏观审慎管理和各类金融政策工具,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等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全国性银行在川分支机构结合四川实际,向各总行争取信贷支持和资源倾斜。(责任单位:省金融工作局、财政厅、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七)创新金融支持方式。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探索互联网金融、“股权投资+银行贷款”“园保贷”“天府知来贷”等新型融资方式,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保理、融资租赁、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保证金质押、存单和仓单质押、经济林木(果)权质押等金融业务试点,推广“银税互动”“双基联动”“网格服务”等新型服务模式。建立常态化的银企
7、对接机制,建设全省工业企业融资大数据平台,完善产业融资需求清单,促进产融信息对接。支持成都、绵阳建设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责任单位:省金融工作局、财政厅、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八)降低融资中间环节费用。完善信贷资金向实体经济融通机制,严禁“以贷转存”“存贷挂钩”等变相提高利率行为。加大违规收费清理规范和督查处罚力度,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执行服务价格相关政策法规和银监会“七不准”“四公开”要求。规范企业融资担保、评估、登记、审计等中介机构收费行为,清理不必要的资金“通道”和“过桥”环节。健全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加快构建以四川再担保为龙头,融资担保机构为主体,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依托,中小微企
8、业、“三农”、新兴产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信用担保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市(州)设立政府性担保基金。(责任单位:省金融工作局、财政厅、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九)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及时调整考核导向和指标体系,审慎调整中间业务收入增速指标,适当提高风险容忍度,落实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容忍度要求。完善小微企业信贷人员尽职免责政策。支持和督促商业银行补充资本,按市场化方式及时核销不良贷款,做到应核尽核,增强对实体经济的信贷资金投放能力。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使用债务重组和转让、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处置、资产证券化等手段提升多元化、综合化处置不良资产能力。充分发挥全国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四川
9、发展资产管理公司、四川金融资产交易所等市场主体作用,统一处置或盘活不良贷款、不良担保形成的相关抵质押资产,提高不良资产转让的效率和灵活性。支持有发展潜力的实体经济企业之间债权转股权。(责任单位:省金融工作局、财政厅、省国资委、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十)积极推动地方金融改革。支持省级金融控股平台建设,加强对全省金融资源的统筹运用。推进已批准民营银行的筹建工作,推动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稳妥开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试点。加快四川银行、国宝人寿等地方法人机构的筹建进程,四川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的重组进程和四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重整进程。(责任单位:省金融工作局、省国资委、人行
10、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四川保监局)(十一)大力发展股权融资。深入实施鼓励直接融资的扶持政策和奖补措施,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股权、债券融资。实施“创业板行动计划”,完善上市、挂牌企业后备资源库,加强企业上市培育。推动成都(川藏)股权交易中心等交易场所规范发展。鼓励企业发行项目收益债、永续债、专项企业债、资产支持证券等创新型债务融资工具。支持企业利用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股债结合品种优化融资结构。加大信息披露力度,规范债券发行企业信息披露行为,提高市场透明度。推进实体经济经营性资产证券化,鼓励实体经济企业将符合条件的经营性资产证券化,或通过金融租赁、融资租赁方式盘活存量资源。
11、(责任单位:省金融工作局、财政厅、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四川证监局)(十二)支持重点企业资金周转。推动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对钢铁、化工、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中产品有竞争力、有市场、有效益的优质企业,继续给予信贷支持;对兼并重组企业,进一步扩大并购贷款规模,合理确定并购贷款期限,通过组建银团贷款或联合授信等方式予以支持,防范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传导。统筹置换债券资金在内的预算资金,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偿还经清理甄别属于地方政府债务的拖欠工程款。通过出让资产等方式获得的增量资金,优先用于清偿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责任单位:省金融工作局、财政厅、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十三)清理规范涉
12、企保证金。按照国家部署,依法依规开展保证金清理工作,取消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涉企保证金项目,坚决制止将保证金资金挪作他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涉企保证金实施清单制度和常态化的公示机制。对建筑企业在工程建设中需缴纳的保证金,除依法依规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省能源局、省通信管理局、成都海关)(十四)加强资金清欠化解企业债务链风险。鼓励企业加强往来款项管理,引导企业加快付款,减轻企业债务负担。发挥财务公司在提
13、高资金使用效率方面的作用,引导大型企业在川设立财务公司,推动已有财务公司创新发展,拓展核心企业上下游产业链,加快产业链企业间资金周转。对债务规模较大且涉及债权银行较多的企业,协调各债权银行成立债权人委员会,统一行动、妥善处置。(责任单位:省金融工作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省国资委、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十五)引导企业利用境外资金。在合理调控外债规模、促进结构优化和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鼓励资信状况良好、偿债能力强的企业赴境外发行本外币债券。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引导商业银行改善金融服务,提高企业在跨境贸易中使用本币结算的比例,降低汇兑成本和汇率波动影响。(责任单位:省金融工作局、省发
14、展改革委、人行成都分行)四、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十六)加强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建设。按照国家部署,加快电力、电信、石油、天然气、交通、市政公用等垄断行业改革,放开自然垄断行业竞争性环节。开展市场准入限制专项清理,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连锁企业要求设立非企业法人门店和配送中心的,所在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设置障碍。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强化价格检查,健全经营者自主定价领域的市场规则。(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能源局、四川能源监管办)(十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中介服务机构去行政化,开展行业协会
15、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试点,支持行业协会商会转型发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规范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事项,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前置审批事项、中介服务事项、收费项目,优化审批事项办事流程。健全完善省、市、县三级并联审批体系,推进投资项目全程线上并联审批。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和报建手续先建后验试点,建立“多评合一”“统一评审”新模式,推进联合勘验、会商会审。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探索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深入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鼓励开展“商务秘书企业托管”试点,全面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简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程序。加强事中
16、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动态调整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编办、省法制办、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十八)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全省统一的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加快完善行业(部门)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信用记录,强化信用产品(服务)应用,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在投融资、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工作中对守信企业予以便利和支持。将注册登记、行政审批、行业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通过信息化手段推送至四川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记于企业名下,依法向社会统一公示。加强
17、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专利、注册商标、商业秘密等方面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降低企业维权成本。(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知识产权局、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省国税局、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成都海关、四川能源监管办、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十九)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制定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细则,完善交易制度和服务标准。加快建设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数据统计分析制度,建设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信息系统。推动远程异地评标制度化。(责任单位: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
18、易服务中心、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二十)大力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推进“三互”大通关和“单一窗口”建设,完善关检合作“三个一”、实施部门“一站式”作业机制。创新监管及通关模式,对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降低出口商品查验率,降低企业货物的通关成本。编制进出口环节收费目录清单,明确收费范围,规范收费行为,合理降低服务收费标准。(责任单位:省政府口岸与物流办、财政厅、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成都海关)(二十一)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建立政府和国有企业合理分担成本的机制,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全面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
19、剥离企业办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机构,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解决好厂办大集体等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责任单位:省国资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五、合理降低企业人工成本(二十二)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缴费比例。从20xx年5月1日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阶段性降低至19%;失业保险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从1.5%降至0.6%、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从0.5%降至0.4%。以上两项社保费率降低期限暂按两年执行。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按程序申请缓缴养老保险费,累计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期间不收取滞纳金。在国家统筹安排下,结合我省实际
20、,开展基金投资运营,以及支持各地通过拍卖、出租政府公共资源资产等方式筹集资金,为降低企业社保缴费比例创造条件。(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省国资委)(二十三)缓解困难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压力。从20xx年5月1日起两年内,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经申请批准,可阶段性适当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住房公积金,待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人行成都分行)(二十四)帮扶企业缓解工资成本上涨压力。统筹兼顾企业承受能力和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合理确定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和调整频率。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根据情况与职工协商确定薪酬和实行弹性工
21、时。提高职业培训政府补贴标准,增加对企业职工培训的补贴支出,鼓励各类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免费为企业提供培训场所、设施和师资,降低企业职工培训成本。完善户籍制度改革各类配套保障措施,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覆盖范围,降低劳动力自由流动成本。(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安厅、财政厅)六、进一步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成本(二十五)深化油气价格改革。按照国家部署,择机放开成品油价格和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理顺居民用气价格,推进油气市场化交易,建立健全市场化交易机制。研究制定城镇燃气经营企业配气价格管理办法及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
22、息化委、四川能源监管办、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公司、中国石化西南油气分公司)(二十六)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推进输配电价改革,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根据电煤价格变化调整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加大直购电市场交易力度,扩大直购电试点参与范围,有序缩减发用电计划,扩大市场化交易电量比例。完善富余电量消纳政策,对用电量达到一定规模且用电增长的大工业用户,其用电增量部分实行市场化交易。探索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留存电量通过市场化方式实施,用好用足留存电量政策。全面清理随销售电价征收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省能源局、财政部驻
23、四川专员办、四川能源监管办、国网四川电力)(二十七)完善土地供应制度。推进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供应,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期内可依法转让、转租或抵押。工业用地的使用者可在规定期限内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可按合同约定在1年内缴清。保障物流业用地供应,科学合理确定物流用地容积率。(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七、较大幅度降低企业物流成本(二十八)降低物流成本。进一步畅通进出川物流通道,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建立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健全现代物流标准体系,强化物流标准实施。加强物流园区、交
24、通物流枢纽建设,发展多式联运、甩挂运输和集装箱运输,提高一体化运输服务能力。推进“互联网+”物流,加强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在物流领域的应用,提高物流服务效率。研究制定城市配送车辆管理指导意见,督导地方制定城市配送运输与车辆通行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通行环境,为配送车辆进入城区道路行驶提供通行便利。鼓励发展统一配送、共同配送、夜间配送,打通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降低配送成本。(责任单位:省政府口岸与物流办、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二十九)规范公路铁路机场港口收费项目。承接对应国家政策,对大件特种运输企业收取的道路损失补偿费、对道路运输企业收取的事故车辆拖车费、对进出港(场)企业收
25、取的机场货站操作费和安检费、码头闸口费以及港口、机场、铁路等进出口环节收费进行清理规范,对进出口环节海关查验没有问题的外贸企业免除吊装移位的仓储费用,增强口岸查验针对性和有效性。(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交通运输厅、省政府口岸与物流办、成都海关、成都铁路局)八、鼓励引导企业内部挖潜(三十)引导企业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降低成本。鼓励企业充分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手段,实现内部管理升级,创新营销模式,提高效益水平。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发展智能制造和智慧流通,提高产品的成品率、优质品率和精准营销匹配率。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推进制造业绿色化改造和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大幅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实现降本增效。推进
26、小批量、多批次、低库存、少环节的柔性化生产和作业成本法应用,提高企业供应链管理水平。(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三十一)鼓励企业加强目标成本管理。完善鼓励和支持企业转型和技术创新的政策,支持推广可有效降低企业成本的各种技术,促使企业持续提高生产效率。支持和鼓励企业培育高价值专利,加快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优化技术供给。引导企业加强目标成本管理,对生产经营全过程和各环节耗费实施严格的全面控制,制定相应降成本目标。(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知识产权局)九、健全降成本工作推进机制(三十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四川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
27、省降成本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项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跟踪督促落实。省直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细化政策,抓好落实。各市(州)政府作为本地区降成本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要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做到分工明确、进度有序、措施有力,确保取得实效。(三十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最大程度释放政策效应作为降成本工作的中心内容,借助各种平台和媒体,全方位宣传解读政策措施,提高政策知晓面和影响力,引导企业用好用足优惠政策。积极回应企业关切,加快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降成本工作的良好氛围。(三十四)狠抓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将降成本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加强对降成本工作的考核。省降成本领
28、导小组加强跟踪督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按有关规定严格问责。在省降成本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各地、各部门加强专项督查,加强企业运行情况动态监测和常态化监督检查。(三十五)做好评估总结。省降成本领导小组在20xx年6月底前组织完成对全省各地、各部门政策落实情况及效果评估,总结经验做法。从20xx年6月起,各地、各部门每季度向省降成本领导小组报送1次政策落实情况和成效评估测算,由省降成本领导小组汇总后报省政府。根据工作进展,适时进行阶段总结和协调,对后期常态化工作提出要求;在阶段性完成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任务后,组织进行全面工作总结,完善推进降成本工作的长效机制。解读四川
29、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为企业“减负” 这些费用有优待为了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细则从实际出发,在诸多费用方面提出优惠政策。-税费优惠。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大力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行动,对符合国家规定条件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落实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和首台(套)政策,做好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认定,对符合国家规定条件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贯彻落实国家新一轮取消、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实现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对国家规定收费标准有浮动幅度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按标准下限执行。对新办工业企业、小微企业实行事权范围内“零收费”政
30、策。-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缴费比例。从20xx年5月1日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阶段性降低至19%;失业保险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从1.5%降至0.6%、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从0.5%降至0.4%。以上两项社保费率降低期限暂按两年执行。-缓解困难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压力。从20xx年5月1日起两年内,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经申请批准,可阶段性适当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住房公积金,待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为企业“指路” 这些措施来“撑腰”不仅在费用给予优待,为确保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能落地,细则还在各方面进行引导并加以支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探索互联网金融、“
31、股权投资+银行贷款”“园保贷”“天府知来贷”等新型融资方式,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保理、融资租赁、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保证金质押、存单和仓单质押、经济林木(果)权质押等金融业务试点,推广“银税互动”“双基联动”“网格服务”等新型服务模式。-加快四川银行、国宝人寿等地方法人机构的筹建进程,四川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的重组进程和四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重整进程。-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引导商业银行改善金融服务,提高企业在跨境贸易中使用本币结算的比例,降低汇兑成本和汇率波动影响。-按照国家部署,加快电力、电信、石油、天然气、交通、市政公用等垄断行业改革,放开自然垄断行业竞争性环节。按照国家部署,
32、择机放开成品油价格和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理顺居民用气价格,推进油气市场化交易,建立健全市场化交易机制。-对兼并重组企业,进一步扩大并购贷款规模,合理确定并购贷款期限,通过组建银团贷款或联合授信等方式予以支持,防范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传导。-建立完善全省统一的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加快完善行业(部门)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信用记录,强化信用产品(服务)应用,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在投融资、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工作中对守信企业予以便利和支持。-推进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供应,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期内可依法转让、转租或抵押。-成立四川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项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跟踪督促落实。各市(州)政府作为本地区降成本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