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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黄屋屯镇防台风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区防御台风工作,建立防台抗台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应急响应机制,保证防台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1.2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钦州市防洪条例、钦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钦州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钦州市钦南区实际,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基本情况(1)本预案适用于钦南区
2、黄屋屯镇范围内台风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2)黄屋屯镇属丘陵地貌,处于茅岭江下游,有东、西两条河流,亚热带气候,气候湿润,瀑雨洪水来势较猛。(3)黄屋屯镇总面积为218平方公里,辖16个村委会、1个居委会,总人口为57000多人,分布较为分散。有耕地面积39510亩,25个工矿企业,主要以农业为主。1.4工作原则(1) 坚持以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决策,合理调度,不断提高防台风的现代化水平。(2)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以确保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防台首要任务,立足于抗灾保安全,防患于未然。(3) 防汛工作实行各级政府
3、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按照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各村委会防台风工作的责任主体。(4) 发生台风及次生灾害时,当地政府应迅速响应,各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5) 防台防汛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镇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防汛指挥机构要服从上级防汛指挥机构的指挥调度。1.5 工作重点(1) 组织危险地带、危险地段人员安全转移;(2) 组织出海船舶及时回港避风;(3) 水库、水闸、堤防等水利工程保安;(4) 小流域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防范和人员避险;(5) 镇高层建筑工地、广告牌、铁塔、行道树、电线杆、天
4、线等高空设施防风保安,镇低洼地区的防洪排涝;(6) 风、雨、潮的预测、预报和预警,并及时向公众发布台风广播信息及标语;(7) 其他需要重点防范和处置的事项。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镇防汛防旱指挥部镇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全镇的防台抢险救灾工作。2.2 全镇防汛领导小组 镇人民政府城区防汛领导小组负责防汛防台排涝工作。2.3 镇防汛防旱指挥部按照属管理原则,防汛防旱指挥部负责当地的防台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由当地党委、政府部署防台抢险救灾工作,当地防指具体组织实施。2.4 镇防汛防旱指挥部组成一、指挥机构:黄屋屯镇水库防洪应急指挥部。指挥机构:黄屋屯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指 挥 长:
5、邓良峰 镇党委书记邓享流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副指挥长:郑豪葵 镇党委副书记、镇人大主席李胜楠 副镇长 成 员: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党办主任、镇党委委员、统战委员、武装部长、镇人大副主席、镇民政办主任、黄屋屯水利站站长、黄屋屯农业站站长、黄屋屯农机站站长、黄屋屯卫生院院长、黄屋屯林业站站长、黄屋屯交通站站长、黄屋屯财政所所长、黄屋屯国土资源所所长、黄屋屯信用社主任、黄屋屯供销社主任、黄屋屯水文站站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张元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曾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 2.5 镇防汛防旱指挥
6、部职责在区委、镇政府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全镇的防台和抢险救灾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指示、命令;编制完善防台预案,审定和批准江河洪水调度方案、重要水库控制运用计划等;协调部门、上下之间的工作;检查督促各有关各村委做好防汛准备工作;组织开展防汛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村委及时处理影响防汛安全的有关问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督促或组织河道清障工作,提高江河水库防洪能力;负责发布全镇汛情通告,宣布进入和解除紧急防汛期;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完善防汛指挥自动化系统,不断提高决策指挥水平,逐步实现防汛规范化、现代化。2.6 镇
7、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1) 镇水利站:承担镇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水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及时提供水情和水情预报;负责洪水的调度工作;组织指导抗洪抢险工作和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2) 由镇各单位成员:负责组织参加抢险救灾事宜,做好政府与执行抢险救灾任务之间的协调工作。(3) 预备役步兵师第三团第一营第一连:负责实施抗洪台风抢险,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4) 镇建设部门:负责乡村房屋、建筑工地的防汛安全监督管理和危房人员转移的检查指导工作。(5)镇企办:负责工业企业防台抗洪工作,提出灾后恢复生产措
8、施。(6)镇民政:负责灾害的救助工作,及时掌握灾情,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负责接收、发放救灾捐赠款物,安排好灾民生活。(7)交通站:负责水毁公路、桥梁灾情工作,以及提供道路通行情况信息。组织落实抢险物资运输车辆,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汛期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工作。(8)镇农业站:负责农业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指导,提供农情和灾情,提出农业抗灾、补救措施。(9)镇卫生院: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向区防指提供灾区疫情和防治意见,组织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10)水文水产站:做好灾害性潮位、预测、预报工作,及时向防指提供风暴潮位预报信息。负责养殖人员转移,以及渔业生产和
9、养殖业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11)土资源所:负责地质灾害地、地质灾害影响的人员转移等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向防指提供地质灾害信息,做好地质灾害的防灾避灾业务指导工作。(12)供销社:根据各自职能,负责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做好救灾物资、食品的供应工作。(13)供电所:负责调度解决抗灾电力,抢修灾损电力设施。确保政府首脑机关、防台防汛指挥机构、新闻媒体等重要单位以及重要防洪工程设施的正常用电。2.7 办事机构镇防指下设办公室,负责市防指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防指的指令、命令,拟订全镇防汛工作的政策、法规及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等;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编制防汛工作的
10、长期规划和计划;组织编制防御台风洪涝灾害的各种预案和洪水调度方案或突发事件的应急水源调度方案;建立全社会自防机制,总结推广经验,宣传先进事迹,组织做好下级防汛机构的防台风知识;组织防汛大检查,督查防汛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落实情况,查处督办各类危及防汛安全事件;负责防汛现代化系统建设;掌握防汛动态,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防汛工作;负责防汛值班管理,编制发布汛情通告,掌握雨情、水情、工情,为防汛指挥机构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江河洪水调度;负责台风洪涝灾害统计、上报,总结评价防台抗灾工作;组织指导防汛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调度,做好本级防汛责任制、技术措施、抢险物资和抢险队伍的落实工作。3 影响台风
11、分级根据气象部门预报,按照台风影响范围和程度,台风预警等级分为四级:级(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一般)。3.1 特别重大(级)6小时内可能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已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3.2 重大(级)12小时内可能受强热带风暴或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强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3.3 较大(级)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风暴或强热带风暴、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
12、续。3.4 一般(级)气象部门发布台风消息,热带低压可能影响我市,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4 预防和预警机制 4.1 水利工程巡查水库、海塘、堤防和其它险工险段等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与安全监测监管制度。4.2 山洪灾害预警员落实易发山洪和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的乡村(社区)、行政村,以及企事业单位应当确定预警员,落实预警职责。4.3 防台检查4.3.1 防汛防旱指挥部应在汛前组织有关单位开展防汛检查,发现防汛安全问题的,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和整改。4.3.2 建设、电力、交通、通信等部门应加强
13、市政、电力、交通、通讯等设施的防台检查,发现问题,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处理。4.4 台风及次生灾害预警4.4.1 台风影响预警气象部门发出台风警告时各村做好广播宣传工作,加强值班,研究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及时回报。4.4.2 降雨实时预警水文部门应加强降雨监测,当出现强降雨时,应及时向防汛指挥机构报告。防汛防旱指挥部收到水文部门的降雨信息后,应立即向乡镇政府和单位发出警报。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接到降雨警报后,应立即向各村委发出处置预警。4.4.3 山洪灾害预警山洪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村、组和相关单位的巡查预警员,台汛期坚持每天巡查制度,降雨期间
14、,加密观测巡查,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转移群众,并报防汛防旱指挥部。4.4.4 江河洪水预警 (1)当江河即将出现洪水时,各级水文部门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同级防汛防旱指挥部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当水库大流量泄洪时,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应向下游发出预警。(2)防汛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3)水文部门应跟踪分析江河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基本依据。4.4.5 水利工程险情预警当水利工程发生险情或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时,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防汛指挥机构按规定权限,通过广播、电话、警报等方式,向可能
15、受影响地区发出警报,政府应及时做好群众转移的有关工作。4.4.6 内涝灾害预警当气象部门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或水文部门监测到较大降雨时,防汛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督促有关部门确定内涝灾害预警区域、级别,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时转移财产。5 应急响应根据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的灾害分级,启动相应的级、级、级、级应急响应行动。应急响应级别的确定,以气象部门台风预警、预报为主要依据,综合海洋、水文等部门的预警、预报,充分考虑台风的影响程度、危害程度及防御能力等因素,较高级别的应急响应包含较低级别应急响应的所有内容。级应急响应由市防指指挥批准启动(必要时由市委、市
16、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启动),级应急响应由市防指副指挥或指挥批准启动,级应急响应由市防指办主任或市防指副指挥批准启动,级应急响应由市防指办副主任或主任批准启动。5.1 级应急响应(1)防指指挥主持会商,防指全体成员参加会议,并连线各村参加。部署台风防御和抢险救灾工作;提出防御目标、重点和对策建议;同时,发布人员梯度转移命令,根据需要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派出工作组指导工作,组织指挥重大险情的抢险救灾工作;向上级防汛指挥部汇报,听上级指挥部主要领导部署防台工作。(2)防指办密切监视台风发展变化和雨情、水情、工情,掌握人员转移和船只回港避风情况,做好江河洪水预报和重要流域的洪水调度,组织、监督指导重要江河
17、和重点区域洪水调度,调配防汛抢险物资,做好灾情核查和信息发布工作。防汛防旱指挥部和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根据台风影响程度,做好相应工作。5.2 级应急响应(1)防指指挥或副指挥主持会商,并连线各村委召开防御台风紧急会议,防汛、水利、建设、民政、渔业、国土资源、交通、教育、电力等防指主要成员单位参加。部署防台抢险工作,落实防台风各项措施。水利、水文等部门,加强水库、堤防、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做好洪水调度工作;加大监测力度、加密预报频次,随时将最新消息报告区防指及有关部门;对危险地区的各类人员实施梯度转移。(2)水利、国土资源、渔业、交通、建设、民政等部门派工作组到台风影响地区检查、督促和指
18、导防台救灾工作。预备役部队等各类抢险队伍集结待命,随时准备抢险救灾。各级防汛防旱指挥部和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根据台风影响程度,做好相应工作。(3)防指办及时将有关防台信息、灾情信息报告区防指领导。5.3 级应急响应(1)防指办主任主持会商,并连线各村委。水利、渔业、国土、建设等防指主要成员单位参加。明确防御重点,落实防御对策,掌握有关地区人员转移情况,监督指导台风影响区域水库、预排预泄和洪水调度,进一步落实防汛物资。各类检查指导组、抢险救灾队伍做好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2)根据台风影响程度,防汛防旱指挥部应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防汛防旱指挥部或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会商,部署防台工作
19、,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发布人员转移命令,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和水雨情,及时预报、预警,根据预案做好危险地区群众转移的准备工作,按照权限做好水库、预排预泄和洪水调度,组织水库、堤防、在建工程和险工险段、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及时将防台情况报上级防汛防旱指挥部。5.4 级应急响应(1)防指办组长或副组长主持会商,研究分析台风可能影响情况,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部署有关工作。渔业、水文等部门领导进岗、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做好各自的预测、预报工作,并及时向区防指报告。(2)水利部门重点做好水库、江河洪水承载能力分析,研究、制订预排预泄方案,
20、组织做好水库、堤防、在建工程等防洪工程的检查工作;国土资源部门重点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检查工作;其它防指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工作。(3)根据台风影响的程度,防汛防旱指挥部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防汛防旱指挥部领导主持会商,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部署有关防台工作。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动向,重点做好村民等人员的保安工作。(4)防指办及时将有关防台信息报告防指领导。5.5 社会动员与参与出现台风灾害后,事发地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当地政府批准,对重点村委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5. 信息发布与新闻报道(1)防台抗灾等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发布的主要形
21、式包括授权发布、广播标语等有关信息。(2)应做好抢险救灾、灾后恢复生产及先进事例的报道宣传工作。5.7 应急结束当台风及次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政府或防汛防旱指挥部可视情况宣布应急结束。6 应急队伍保障(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台抗灾的义务。预备役部队是抗台抢险的应急抢险队伍的主要力量。在抗洪抢险期间,政府和防汛指挥机构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2)应急队伍调动:一是防汛防旱指挥部管理的应急抢险队伍,由防汛防旱指挥部负责调动。在险情、灾情紧急情况下,防指提出抢险救助请求。 6.1 物资保障(1)防汛物资储备工作实行“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具体储
22、备要求见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2)防汛指挥机构、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易受洪、涝、潮水威胁的其它单位应按当地防汛需要和规范要求储备防汛抢险物资。防汛物资管理部门应及时掌握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3)水库、水闸、堤防、在建工程等工程管理单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防汛物资定额标准进行储备。6.2 资金保障镇财政、民政、水利、银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抢险救灾资金筹措、落实,并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以及相关金融机构落实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金的落实和信贷。6.3 治安保障公安部门负责
23、做好灾区和防灾人员转移后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防台抗灾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组织做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6.4 避灾场所保障政府组织建设、民政、教育、文化等部门确定本地区的避灾场所,设立标志,确保灾害来临时处于危险区域的群众躲避。6.5 电力保障电力部门负责防台抗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6.6 交通运输保障交通运输部门保障防台抗灾人员、救灾物资和车辆调配,负责洪水时河道航行和渡口的安全。6.7 医疗卫生保障卫生、农业等部门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
24、场所消毒工作。6.8 后勤保障灾害发生政府负责抢险物料、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等后勤保障。必要时、民政、交通、卫生等部门共同做好灾区急需物资的调配工作。7 善后工作台风灾害发生后,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1)水利部门负责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修复工作。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恢复主体功能,供水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2)公安部门负责做好水害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3)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调配用于抢险、救灾车辆、船舶,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救灾物资
25、运输。(4)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5)农业部门负责水害灾区群众的恢复生产工作,指导做好排渍除咸、洗苗追肥、田间管理等生产自救工作。(6)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7)教育部门负责做好水害灾区的校舍修复、正常复课等工作。(8)电力部门负责抗洪抢险、排涝等救灾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9)通信、水文等部门分别负责对遭受毁坏的涉及通信、水文等设施的修复工作,尽快恢复使用功
26、能。(10)防汛防旱指挥部及时总结防台抗洪抢险的经验教训,表彰奖励有功人员。根据台风、洪水灾害中暴露的问题,改进和加强预防洪涝灾害的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各级防指办要掌握抗台救灾情况,统计灾情,及时向上级防指和区委、区政府汇报。7.1 灾后重建灾害发生地应尽快开展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7.2 防台抗灾工作评估(1)每次台风过后,防汛指挥机构应针对防台抗灾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进一步做好防台抗灾工作。(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8 奖惩对防汛抢险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区委、区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防汛抢险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附则: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并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作出相应修改。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黄屋屯防汛抗旱指挥部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专心-专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