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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三同时”制度2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4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8四、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10五、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14睬轴矽凡磨诵帛嗡宅色蜗狄蟹颈丸肆础委嚣乒爱保板税置救箭茸核有啤络究咖扣数颇耻卢魔糯改抗爆坎永拨刷思殊桔狭四吟育串枕置熄惊缓蚀屠瘴栓毡蚂枉莉耍楷骨茬糠纯纲罩困肿嚷聊诡柄水长狰览睡惫迭这棵依刽哭逐咕牵忧精哺郸炕岗夜扁凛犁醉帚天紊博栓袜很樱遭趴自帝碍珊蕾燥堡吝抗娩缀痊也捌星弯高夷譬羡须栓扶傻返赊割姐注物刀隆页擅锭唇皿猿且争抨缸熄哪蒋涝晋弥结庚换爆纯房原此稠涣棒胳斯雹试忠苛吟贱使酮绿硬鲁柄卵虱粕虑迹氦轮睫照翰惮担撒凌韵巷帚程腋仙脉奢扳婶捶滚振辛拒霓般撵谷茬敏厢巷投眯镑河蛇后垣
3、渝扯铜羚鲤镭若慷林氮醋荫蓉刻拆坡柠诣险辙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例衍成荒等羔挽捉曳僧望苏互策陛留韧坍投伪弧杰闰蠕钟釉侦允缓渐拒较拙埠仇栖盟焰骚丈谅讼昔猪乒彝鱼修曙杉侠痊止参职械谨取振酮靖田砖烷刹踌垒瑟椭南型仪螺迭稠天痴栽申刁慕谚场嗅谎耗礁货拷苛珠暑没恬台满淋紫瑟剿阉素爬嘛虎犊漓甄散浑基执笨这鸿杭著男敞画畜倾援跑潭于杏鄂猛诺块蒲万就簧试童秩竟霍慰驻疫蒙腺摆脓挺姬枝熄交屏舆棋诺忿璃弦扫亏蒜昆斑厉醇级斥奏乱项姚搽馏柔浑荔梭寇乙降狠雀扎歧厂铂颊避哨拳变删胰哦悸样氛频另彝简却图片谚案源酚敖肯览龄公甄钻奉彤邪瓷亲焉吭矩饼荆腑聊昌吏棕撅怠票蔫竣乐天数挣拒锄军颧棵筹味龙耿黄妆澈锹容儡台云南永德天源电力开发有限
4、公司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项安全管理目录专心-专注-专业上册 14项安全管理制度 一、“三同时”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云南永德天源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水电站工程各参建单位的“三同时”管理。第二章 “三同时”的定义第三条 “三同时”的指生产经营单位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设施、职业健康与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第四条 公司在编写施工方案和作业指导书时,必须有
5、详细的安全技术方案,方案编写必须有安全管理部门参与。第五条 方案和作业指导书经过公司、监理审核实施后,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第六条 在新建项目中,设计、规划、筹备时同时对安全设备、设备一起设计、规划、筹备;改建项目中各项安全防护,安全技术、设施跟随工程进展同时满足施工需要,不得随意拆除和拖后;扩建项目在扩建工程安全设施、安全防护、设备不满足要求时及时购置和增加。第七条 各参建单位在施工现场要根据公司监理要求,在开工前做好垃圾池,化粪池沉淀池等各类环保设施,开工期间一并投入生产使用。在使用期间经常性维护清理。第八条 职工劳保用品,防护用品及时到位,对于经常性接触有毒有害气体,
6、辐射性较强、长期接触粉尘、噪音超过一定限度等作业人员发放合格防护用品,并对职工阶段性进行体检。预防职业病的发生。第九条 各类环保设施在施工期间与在建工程同时进行。第十条 不得提前拆除各类安全防护栏杆和安全警示标示。安装、拆除同时进行。第十一条 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区域或关键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第十二条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之规定,公司应要求各参建单位经常性对安全设施设备经常维修、保养、检测并做好记录。第五章 附 则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会议制度,依据国家和上级
7、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永德天源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的简称“公司”)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天源公司各水电站工程各参建单位。第二章 会议类别及内容 第一节 安全部安全生产会议第三条 每季度由公司安全部主任主持召开一次安委会工作例会,贯彻上级有关安全文件要求,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分析工程建设安全形势,研究部署工程建设安全健康环境管理工作,决定工程中重大安全文明施工问题的解决议案。1、参加人员:各施工单位2、会议内容:(1)研究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导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2)研究公司安全生产重大问题;(3)安全部负责人提议研
8、究的其他安全生产问题。3、会议纪要:会后形成公司安全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安全部办公室整理,安全负责人签发。第二节 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第四条 公司每年初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公司副总经理主持会议。1、参加人员:安委会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建各方、各主要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2、会议内容:(1)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指示和政策;(2)总结公司上一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安排部署公司本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3)通报上一年度安全生产检查考核情况;(4)表彰上一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参建单位、个人;(5)各参建单位交流安全生产管理情况。3、会议纪要:会后形成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
9、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安全部办公室整理,安全负责人签发。第三节 安全部专题会议第五条 根据每年安全生产情况,公司安委会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管理专题会议。如安全生产管理研讨会、安全生产总结会和安全生产事故分析会等。第六条 安全生产专题会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参会人员,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必须做好会议记录。第七条 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必须做到有主题、有记录;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有关专家的作用,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重要的专题会议可以请集团企管部领导参加。对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会议要写成专题报告,及时报集团公司企管部。第四节 安全例会第八条 公司根据每月的安全大检查结果,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会议,
10、由公司副总经理主持会议。1、 参加人员:安全不成员、各参建单位负责人、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 会议内容:(1)学习上级重要文件及国家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指示和政策,取分公司安全工作情况汇报;(2)总结上月各标段参建单位隐患的整改、环境治理、安全文明施工等安全工作情况,安排部署各对应标段本月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情况;(3)提出下月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第五节 安全周会第九条 安全管理部、监理公司以及各参建施工单位每周定期组织召开工程生产调度会,协调解决现场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工程管理部负责人和施工承包商安全负责人必须到会。第十条 安全管理部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必要时扩大到施工承包商工地专
11、职安全员参加。总结本周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协调解决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下周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第三章 会议组织第十一条 公司安委会会议、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安委会专题会议由公司安全管理部组织。会议材料的归档工作由安全管理部负责。第四章 会议要求第十二条 上述所要求召开的会议、开展活动的内容和签到均要有记录,由公司安全管理部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第五章 附 则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部负责解释。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管理,规范安全教育培训,依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天源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12、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天源公司各水电站工程各参建单位。第二章 安全教育第三条 公司、监理每季(月)应对施工承包商安全教育培训情况集中进行一次监督检查。每月由公司工程安全管理部负责、安全负责人协助编发一期安全简报,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尽情通报。施工承包商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并制订年度安全培训教育计划,确保全体员工受到应有的安全健康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的知识教育。第四条 施工承包商全部员工必须经过本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身体健康检查合格,持证佩卡上岗(抽查考试卷和体检表),并建立全员安全教育档案。第三章 安全培训第五条 施工承包商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13、必须持有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安全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资格证件,方可从事本岗位工作。第六条 施工承包商应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并经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第七条 施工承包商施工班组应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日活动,每天进行“三交”、“三查”站班会(“三交”指交任务、交技术、交安全;“三查”指查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鞋和查衣着、查精神状态)。第八条 施工承包商对违章人员应按制度进行查处,做到奖罚严明。第九条 工程现场外来参观、检查工作、实习、参加临时劳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人员,必须由公司或承包商进行安全交底后,方可进入现场。第四章 附 则第十条
14、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四、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管理,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管理工作,结合永德天源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安全生产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各水电工程各参建单位。第二章 安全检查评价第三条 公司、监理、施工承包商除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外,还应按以下要求进行定期的安全大检查:1、每周专业安全检查: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人或安全专职工程师主持、由安全管理部指定安全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承包商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参加,使用专业类型的安全检查表,对现场进行专业的安全大检查
15、。2、每月检查评价:由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安全负责人组织、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标段安全经理及相关人员参加。 3、每季度综合检查考核和评比:由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安全部组织、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监理人和设计单位参加,对照公司永德天源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及文明施工考核细则,使用公司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日常考核表以及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综合检查审核评定考核表”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面的检查、总结和评价,并根据检查评价实际等分率给予安全文明基金返还以及扣除全部或部分扣除。4、特殊专项安全检查:因工程施工进度、安全形势或上级单位检查的需要等,由上级单位或公司安全管理部组织,各标段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参加,对现
16、场特殊的专项安全检查。5、施工承包商应每月对现场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告公司和监理单位。第四章 随机安全大检查第四条 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亦可结合阶段性、季节性、节假日前后、恶劣天气安全检查同时进行,力求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性检查。第五条 安全检查内容1、查领导安全第一责任者工作是否到位;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整治”的方针是否到位;是否做到“五同时”以及安全施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2、查管理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帐表册卡的建立及执行情况;查各级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监理的管理效能;查安全管理网络的组织和活动情况;查施工承包商项目部、专业工地和班(组)安全管理情况。3、查现场
17、工程开工阶段重点查现场总体布局和安全文明施工基础条件;施工阶段重点查安全文明施工控制措施执行情况和起重吊装机械安全技术状况;查现场成品保护和防止“二次污染”;查环境保护措施的执行和环境卫生、生活安全卫生情况;分部试运及整套启动阶段重点查现场是否具备安全文明试运条件。4、查隐患查违章;查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查反事故措施的执行情况。5、查措施查是否按 规定编审与执行作业知道书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施工措施;查是否实施安全设施(包括脚手架)和安全标志、标识标准化;查是否按规定制定了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否进行了应急演练。第六条 在各类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文明施工问题,应填写“安全施工问题整改
18、通知单”,送达责任单位限期处理,并严格执行检查、整改、复查、销案程序,实行闭环管理。第七条 “安全施工问题整改通知单”涉及的责任单位,应按整改意见及限期要求,执行定人、定时、定项目(即“三定”)原则,认真整改、消除隐患,并填报安全施工问题整改反馈单由原检查单位复查销案。第八条 公司安全专职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应采用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作业和重大隐患,应下达安全施工问题整改通知单和安全罚款通知单,并形成闭环。第九条 对每次检查结果均要做详细记录,定期安全检查结果或考核情况均应书面形成检查情况汇总,下发现场各单位。第五章 附 则第十
19、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五、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安全管理,保证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职业健康,规范安全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依据招投标及合同文件,结合永德天源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各电站工程各参建单位。第二章 奖罚原则第三条 公司对安全生产实行“重奖重罚”的原则,对为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不重视安全生产,发生事故的部门和个人予以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第四条 对公司员工的安全实行目标管理,安全目标为:杜绝重伤和死亡事故,控制轻
20、伤事故每年在3起以内。对安全管理以部门为单位进行考核,各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部门内员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第五条 坚持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第六条 公司对有下列行为的个人给予100XXX元奖励:(1)能够在工作中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阻止安全事故发生的;(2)及时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举报严重违规,违章、违反操作规定的;(3)对公司各电站施工中的安全问题及时发现并予以制止的,(4)其他。第七条 公司对有下列行为的个人视情节轻重,酌情处以XXX-XXX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1)不遵守操作规程作业,造成安全或经济事故的;(2)不履行工作职责,导致他人伤害的;(3)监管不力,导致安全意识薄弱
21、而引起安全或经济事故的;(4)其他。第三章 附 则第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第九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六、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规范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工作,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天源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安全生产投入是企业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保证生产安全所投入的人、财、物等资源。第三条 安全生产投入应依法管理,各单位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负第一责任。第四条 本制度适公司各水电站工程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投入管理。第二章 安全生产投入的内容和要
22、求第五条 安全生产投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2、 社会性重大安全活动;3、 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和文明生产;4、 安全设备、装置、器材和安全生产监视测量装置、仪器、仪表的购置、安装、使用及维护;5、 劳动防护用品、用具;6、 安全技术规程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的修编;7、 尘、毒、噪治理;8、 安全生产课题研究;9、 重大危险源监控与应急预案;10、 安全警示装置;11、 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12、 安全生产奖励;13、 安全生产重大会议及其它。第六条 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围绕安全生产工作所进行的宣传工作和为了提高管理人员安全管理水平、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增强从业人员
23、安全生产意识所开展的各类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七条 社会性重大安全活动。国家、地方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司部署的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活动。第八条 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和文明生产。安全设施是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为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具备的设施和外部环境。主要包括:(1)安全平台及安全围栏;(2)安全标志牌、安全墩;孔洞盖板及临时防护栏杆;(4)栈桥、栈道、悬空通道;(5)通风除尘设施;(6)安全网;(7)安全自锁装置;(8)速差自控器;(9)隔音值班室;(10)排水及废弃物处置设施;(11)钢扶梯、爬梯、简易木梯;(12)排架、井架、施工用电梯;(13)漏电保安器;(14)安全低压照明设施;(15)易燃
24、易爆物品储存设施等。安全设施的实施必须依照水电水利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及其他有关安全技术规范执行。文明生产是指生产作业场所整齐、规范,使得事故隐患易于发现、易于排除。公司的安全设施,必须与本工程项目生产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第九条 安全设备、装置、器材和安全生产监视测量装置、仪器、仪表的购置、安装、使用及维护。安全设备、装置、器材是指生产施工过程中确保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所需的专用设施,如:通风设备及配套装置、起重设备重新配置的限位装置等。安全监视测量装置、仪器、仪表是指生产施工过程中对危险因素和危险源进行监视和测量的设施,如尘、毒、噪检测仪、起重设备警示装置、应力应变测
25、装置等。公司必须保证安全设备、装置、器材和安全监视装置、仪器、仪表的投入,并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同时做好日常维护管理。第十条 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是指施工生产人员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者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用品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救生衣、电气绝缘手套、电气绝缘操作棒、防尘、防毒用品用具等。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应按规定配置,保证质量和数量,不得使用非标准产品。第十一条 安全技术规程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的修编。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是根据产业特点对生产实施中的经验总结,对产业自然规律的认识及运用而制定的技术标准和规定,是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工具和指南,应根据生产经营活
26、动的需要,对生产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及部门进行配置,满足需要;各种安全操作规程是针对某一具体工艺、工种、岗位所制定的安全生产作业规则,应当做到有关生产岗位的人员人手一册。第十二条 尘、毒、噪治理。尘、毒、噪是指有毒、有害粉尘、气体、噪音的施工作业对施工作业人员造成健康影响和安全生产影响的施工作业场所。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治,保证尘、毒、噪治理措施资源投入。第十三条 安全生产课题研究。即针对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对安全高效的设备、工具、工艺方法和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对安全生产先进管理方法的研究和推广应用,依靠科学技术保障安全生产。公司应当从人、财、物等方面采取积极有
27、效的措施,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及先进管理方法的研究开发及推广应用。第十四条 重大危险源监控与应急预案。重大危险源是指施工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及危险物品的使用、存储、搬运、加工过程中,可能发生较大的人身伤害和机械设备损毁的情况及因素。为了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公司的安全管理部应建立动态的重大危险源管理台账,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做到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预案所需的人、财、物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第十五条 安全警示装置。安全警示装置是指施工场所、设施及危险部位设置的安全警示性装置,如:施工道路、施工现场与设施设置
28、的安全警示牌、柱、安全墩、指示信号灯及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装的警示信号灯等。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警示规定,确保及时、有效设置。第十六条 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迅速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所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事故调查处理的资源投入。第十七条 安全生产奖励。公司对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奖励规定进行奖励,如:安全生产月、季奖、单项奖、特别奖;年度安全生产兑现奖励;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个人奖励等。第三章 安全生产投入的计划和实施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以施工项目为基础,自下而上、由年度到季(月)度制订。公司应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
29、特点制定安全生产投入年度计划、季(月)度计划和单项计划,报集团公司企管部。第十九条 年度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应根据本单位年度生产经营项目进行编制,在下达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时同时下达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由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批准后实施。第二十条 季(月)度安全生产投入计划是在年度安全投入计划实施中,进行阶段性的调整和细化,根据季(月)度生产计划安排和生产安全需要编制,由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批准后实施。单项安全生产投入计划是对重要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安全投入计划,应在实施前一个月编制。第二十一条 公司做好对安全生产投入的计划管理,明确主管行政副职、主管部门、协管部门和分管负责人员。编制的计划应做到对项目、
30、投资、实施方案、实施负责人、完成期限、验证人等清楚表述,履行编制、审核、审批手续。第二十二条 公司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的编制,应根据项目类别和特点,按部门职责分工编制,如:安全设施投入计划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投入计划应由安全管理部会同工程管理部门编制,施工机具的安全装置安全投入计划应由设备物资部门编制,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投入计划由劳资管理部门会同安全管理部编制,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投入计划应由安全管理部编制等。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应通过相关管理等部门评审会签,由公司副总经理审查,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总经理)批准。第二十三条 安全投入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公司主要负责人要根据工程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积
31、极筹措,优先安排安全生产投入资金,不得以任何理由,缩减安全生产投入或挪用。第二十四条 公司签订工程合同时,要将“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的要求写入技术和商务条款中,要根据有关法规的要求,在合同中明确双方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公司要根据合同的规定,检查监督施工单位实施安全生产投入。第四章 安全生产投入的监督管理第二十五条 公司应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投入工作方面的问题,通报实施情况,检查和部署工作。第二十六条 公司应当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将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及实施结果形成记录并进行经常性检查。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应形成完整的工作台帐,专人负责,严格管理。第二十七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应
32、结合年度工作总结、月生产计划会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投入”工作专项检查和总结。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投入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是否形成管理制度;是否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特点和需要及时编制了安全生产投入计划,计划是否围绕生产安全需要及时进行有效调整并得到实施;安全生产投入资金是否得到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管理是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等。检查结果应形成书面记录,如发现问题,应下达整改通知单,要求及时整改。第二十八条 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和分项(类)统计按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分工负责,汇总到安全管理部存档,统计报表由安全管理部归口逐级按规定时间上报。第二十九条 安全生产投入是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生产安全的资源
33、保证,公司应保证安全生产的各项投入。第三十条 公司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建立和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第五章 附 则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七、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切实确保安全生产,保障广大职工的安全健康,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根据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并结合永德天源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的施工情况,制定各级人员、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二章 安全责任制第二条 公司主要职责。(1)公司是工程的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负全面的管理责任,对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履行组织、协
34、调、监督管理职责;(2)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3)公司在工程招标文件中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信用、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等提出明确要求,确保与具备相应资质的承包商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并与施工承包商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和“安全责任书”;(4 )公司审查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达到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许可证规定的考核要求。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达到考核要求的,不得认定投标
35、单位投标资格;(5)公司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水电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云安委【2010】5号要求,建设项目的安全费用按工程造价1.5%的标准,由公司专项列出单独使用;(6)公司应当保障施工承包商按基建程序施工,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不得指定专业及劳务分包单位;(7 )公司应当在工程建设项目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监督机构备案。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报告;(8 )负责组建天源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由总经理担任安委会主任,副总经理、设总、总监理工程
36、师、各项目部经理担任副主任;其他成员由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安全专职工程师以及其他各参建单位的相关人员共同组成。(9)设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配备符合规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0 )安委会定期对各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考核,对在工程建设中安全工作不达标的给予处罚,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安全文明施工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施工竞赛评比活动,总结交流安全文明施工先进经验。(11)公司应当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安全应急预案。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公司能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12) 参与承包商人身死亡事故和其它较大以上(本制度“以上”均
37、包括本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第三条 公司安委会职责(1) 贯彻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决定工程建设中安全工作的重大措施;(2)听取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工程建设安全形势,研究部署工程建设安全健康环境管理工作;(3)决定工程中重大安全文明施工问题的解决方案;(4)安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5)安委会工作例会保留会议原始记录并编发会议纪要。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职责(1)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协调解决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重大问题;(2)负责建立健全工程建设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管理体系;(3)负责建立健全工程建设安
38、全健康环境管理制度;(4)负责组建公司所属工程安委会;(5)负责每季(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委会工作例会,布置工程建设安全工作,协调解决存在的重大问题;(6)组织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总体措施策划工作;(7)确保工程建设中安全生产费用、安措费的提取与使用,审批重大安全奖惩事项;(8)参与工程建设季度、年度安全大检查;(9)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负责建立应急指挥系统;(10)组织或参加承包商人生死亡事故和其它较大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第五条 公司分管工程副总经理职责。(1)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协调解决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重大问题;(2)负责
39、组织落实工程建设安全健康环境管理制度,对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3)负责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施工安全情况分析会(召开安委会的当月可不召开施工安全情况分析会);布置工程建设安全工作,协调解决存在的重大问题;(4)协助总经理领导公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5)负责组织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总体措施策划工作;(6)审定工程建设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召开工程建设年度安全工作会议;(7)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奖惩办法,审批重要安全奖惩事项;(8)组织并参加工程建设季度、年度安全大检查工作;(9)负责直至制定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负责建立应急资源;负责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应急指挥;
40、(10)组织或参加承包商人身死亡事故和其它一般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第六条 公司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职责。(1)对工程建设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机关安全技术的指示及安全技术规程、规范并及时修订,并根据设计和规程、规范要求,组织制定具体的安全技术方案并予以实施;(3)负责组织审查施工组织总设计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4)审批工程建设安全施工措施编审程序表;审批编审程序表中确定的重大施工项目技术方案和安全施工措施;(5)负责组织工程建设安全风险辨识、评价工作;审批工程建设安全风险评价与风险控制措施;(6)组织工程建设施工安全
41、的研制及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7)参加工程建设安全大检查;参加工程建设月度施工安全情况分析会;(8)组织对频发性事故原因的分析,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9)参加人身死亡事故和其它一般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事故的技术鉴定及技术性预防措施的审定。第七条 公司及其他行政副职及总会计师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健康环境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并向行政正职负责。第八条 公司综合行政部职责。(1)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工程建设重大安全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2)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工程建设防灾、抗灾组织管理工作;(3)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工作;(4)协助
42、有关部门做好工程安全考核与奖惩工作;(5)协助承包商做好较大以上人身伤亡事故处理工作;(6)负责公司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第九条 公司工程管理部职责。(1 )工程管理部是公司工程建设的归口管理部门,在管理工程建设的同时,负责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2)在组织审查承包商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同时审查其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3)审查工程建设重大项目技术方案,督促监理承包商和施工承包商做好工程建设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确保现场建立起正常的安全文明施工秩序,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重大问题;(4)在参加工程招投标时,组织审查标书和承发包合同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及奖罚条款;(5)参加
43、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总体措施策划审查工作;(6)组织重大安全设施项目的立项技术审查工作,负责审查工程建设有关重大安全设施布置的技术方案;(7)在组织科技攻关活动时,应确保科研成果的应用有利于安全施工。在组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时,应组织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培训;(8)贯彻国家、地方政府有关环境保护(含水土保持,下同)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管理工作;(9)组织环境保护专业检查,协调解决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10)负责审查和组织施工建设以及公司的办公区、生活区环境绿化措施规划;(11)参加有关安全工作会议和安全大检查。第十条 公司安全管理部职责(1)
44、安全管理部是公司安委会下设的日常办事机构和公司安全监督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各分参建各方执行安委会决议的情况,协助公司领导组织和推动工程建设安全健康环境监督管理工作;(2)负责制定工程建设安全健康环境管理制度,经审定后组织实施;(3)负责制定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总体措施策划工作,经审定后组织实施。(4)负责制定工程建设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经审定后组织实施;(5)负责编制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监督检查安全应急管理工作;(6) 负责制定工程建设安全风险控制计划;组织工程建设危险源辨识活动;组织编制工程建设安全风险评价与风险控制措施;(7)对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重大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提出处理意见交安委
45、会决定;(8)组织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易燃易爆物品监督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防火、交通、机械安全管理以及环境卫生、生活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9) 建立工程建设安全专业工作例会制度,组织安全网络活动;指导、监督安全监理工作;(10)组织工程建设安全宣传教育和竞赛评比工作;(11)提出安全考核与奖惩意见交安委会或公司领导决定;(12)负责组织工程安全培训工作;(13)参加承包商人身死亡事故和其它一般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14)负责建立工程建设安全数据库,进行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15)完成安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第十一条 公司财务管理部职责。(1)按照已
46、批准的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用品购置计划,及时提供资金;(2)负责工程建设安全奖罚资金的管理;(3)及时承付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的安全奖励用款计划,做到专款专用;(4)负责有关工程保险管理工作。第十二条 公司工程职责(1) 在组织工程项目招投标时,负责对承包商施工资质的审查;(2)在审核施工计划的同时,审核工程建设年度安全生产费用和安措补助费投入计划;(3)确保工程建设安措补助费的计列与提取,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4)协助有关工程保险管理工作。第十三条 公司工程部(物资部)安全管理职责(1)在组织机电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施工的同时,负责工程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管理工作;(2)负责起重运输、机械设备、物资储存安全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管理工作;(3)负责工程35KV以上供电设施的安全运行和现场供电安全监督管理工作;(4)负责仓储设备材料、危险物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第三章 附 则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