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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9年结算文件2008 年辽宁省建设工程结算工作会议纪要 一、贯彻执行 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 )的有关问题 1.2008 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与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 )的关系。 我省在编制 2008 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时,已充分考虑了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 )的相关规定,因此, 2008 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与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 )的有关要求是一致的。在辽宁省应将 2008 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做为国家标
2、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 )的附录。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按照 2008 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名称、清单编码、计量单位进行编制,上述四要素应与 2008 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的规定相一致;工程项目名称与计价定额不一致的,应在项目特征栏目中描述。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表格应按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编制说明规定的表格执行。 2.2008 年建设工程费用标准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计算问题。 根据新修编的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 )的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是不可竞争的费用,因此该项费用必须按 2008 年建设工程费
3、用标准的规定费率全额计取。 二、综合部分 : 1. 使用 2008 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由业主缴纳水电费如何扣减问题。 有计量表,按计量表读数计算;没有计量表,按计价定额分析出的水电总量乘以系数 1.1 计算水电费进行扣减。 2. 由业主指定价格的分项工程如何计取费用问题。 由业主指定价格的分项工程,应按 2008 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相应定额子目的基价计算出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作为基数,计取各项费用。 3. 周转性材料是否允许找价差问题。 执行 2008 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没有“材差”的概念,清单计价形式综合单价中的材料费或定额计价形式的材料费,施工企业应按市场价格或 辽宁省
4、工程造价信息网刊确定 材料价格。周转性材料也应该按照市场价格进入材料费。 4. 关于修缮和市政维修等定额如何使用问题 执行 1996 年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辽宁省单位估价表、 1993 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辽宁省单位估价表(市政维修)、 1988 年全国统一仿古建筑预算定额的工程,人工工日按综合单价 45 元 / 工日,材料单价按市场价格,机械单价按 2008 年相应计价定额中的单价进行换算。 5. 土方开挖、回填、运输工程项目费用计算问题。 土方开挖、回填、运输工程各项费用一律按 2008 年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规定费率的 35 计取。 6. 材料检验试验费计算问题。 材料检验试验
5、费应该由业主承担,其费用组成包括检验试验费,还应该包括被检验材料样品本身价值。 7. 计日工人工单价和机械台班单价问题。 工程招投标时有约定的,按约定价格进行计算;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清楚的按辽宁省工程造价信息网刊价格计算,网刊没有的按市场价格计算,仅计取税金进入工程结算。 8. 关于 2008 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规定调整和勘误执行时间问题。 2008 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执行时间为 2008 年 3 月 1 日 ,因此计价定额调整规定和 勘误表的执行时间也是 2008 年 3 月 1 日 。 9. 油漆、防火涂料等涂刷工程,定额消耗量与实际不一致问题。 油漆或涂料用量与定额消耗量差超过
6、 15% ,可按产品说明书或实际消耗量调整,其他不变。 三、土建部分: 1. 垂直运输 20 米 以下没有塔吊子目,只有卷扬机如何计算问题。 计算 20m 以下建筑物的垂直运输费,不论搭设塔吊还是卷扬机,都执行 A 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的 20m 以下垂直运输项目。如实际使用塔吊的工程,可以计算塔吊的安拆费、塔吊场外运输费和塔吊基础部分的费用。 2. 以建筑面积为基数计算超高折层问题。 计算单层或多层建筑物的综合脚手架、垂直运输费、水泵加压台班费等以建筑面积为基数计算的费用应该折层计算。 折层办法:单层或多层建筑物层高超过 3.6m 时,按檐高除以 3.6m ,整数部分为层数;余数部分折层超过 2
7、.2m 算一个增加层,少于 2.2m (含 2.2m )舍去不计。 单层建筑物折层计算后增加的建筑面积乘系数 0.6 。 3. 不能计算建筑面积的构筑物的垂直运输费计算问题。 高度超过 3.6m 的挡土墙、水池等不能计算建筑面积的项目,按该工程项目的人工费 + 机械费之和乘以系数 0. 15 做为垂直运输费。 4. 如何区分阳台和室内问题。 如果阳台的外墙(三面栏板)与建 筑物外墙结构形式一致,可以认为是室内;反之就是阳台。 5. 建筑物高度超过 3.6m 的有砌筑围护结构的钢结构建筑物计算垂直运输费和脚手架搭设费用问题。 建筑物高度超过 3.6m 的有砌筑围护结构的钢结构建筑物的垂直运输费按
8、建筑工程垂直运输相应项目的 30% 计算垂直运输费;脚手架费用按实际搭设执行单项脚手架项目。 6. 现场搅拌站混凝土场内运输费计算问题。 现场搅拌站混凝土场内运输执行相应场内运输定额项目,运输机械型号与定额不同不得换算。 7. 现场搅拌站混凝土泵送剂和泵送管道损耗计算问题。 现场搅拌站混凝土泵送剂根据实际需要计入混凝土价格中;泵送管道损耗包括在混凝土输送泵台班单价中。 8. 突出建筑物外墙的混凝土空调板抹灰工程执行定额问题。 突出建筑物外墙的混凝土空调板抹灰工程执行按零星抹灰定额项目。 9. 短肢剪力墙工程执行定额项目问题。 长宽比在 3:1 以内的矩形短肢剪力墙工程,执行矩形柱定额及模板的相
9、应项目;长宽比在 3:1 以内的非矩形短肢剪力墙工程,执行异形柱定额及模板的相应项目。 10. 对拉螺拴、对拉片计算问题。 对拉螺拴与对拉片按实际用量计算,执行铁件定额项目;施工中重复使用的对拉螺拴与对拉片按实际用量的 30% 摊销。 四、装饰部分: 1.2008 年 B 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建筑物超高降效、加压水泵台班、垂直运输及脚手架搭设费用计算等问题。 ( 1 )将水泵加压台班的基价调整为原基价的 20% 计算。 ( 2 ) 2008 年 B 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 B.8 措施项目中满堂脚手架子目一律不执行。如发生,应执行 A 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中 A.12 措施项目满堂脚手架子目,如实际
10、施工中未采用满堂脚手架,应按满堂脚手架项目基价的 30% 计算脚手架费用。 ( 3 )对于不能计算建筑面积的装饰工程垂直运输费,应按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的 15 做为垂直运输费用(编制说明中系数 1.5% 有误)。 2.2008 年 B 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中没有天棚打磨子目,如实际发生应如何计算问题。 使用墙面打磨子目并乘以 1.2 系数。 3. 固定价格门(窗)(含主材、安装等全部费用)费用计算问题。 由业主指定门(窗)价格的分项工程,按下列公式计算定额材料消耗栏内的未计价主材价格,并按定额的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计取各项费用。 未计价主材价格实际每平米门(窗)价格定额主材消耗量定额基价 4.
11、天棚吊顶中的钢筋吊杆是否可按实调整问题。 钢筋吊杆与定额给定含量不同时可按实调整,但人工不变。 5. 楼地面工程铺圆形或异型大理石如何计算问题。 可以执行 1-24 大理石拼花项目。 五、安装部分: 1. 安装工程材料与设备划分问题。 安装工程材料与设备的划分原则:定额中材料栏内已列出消耗量的、说明中明确的、注脚中说明的均为材料,否则为设备。 2. 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超高费增加费计算问题。 ( 1 )高层建筑增加费(指高度在 6 层或 20m 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人工和机械分别按下表系数计算: 高度(m) 30 以下 40 以下 50 以下 60 以下 70 以下 80 以下 80 以上
12、 系 数 0.40 0.50 0.60 0.70 0.80 0.90 1.00 计算基数应该包括 6 层或 20m 以下的工程量。 ( 2 )超高降效增加费,以楼地面为准,当安装高度超过 6.00m 时,超高部分发生的人工与机械费分别乘以系数 0.30 计算超高费,计算基数不包括 6.00m 以内的工程量。 这两个系数应分别计算,高层增加费是指建筑物或设备装置的总高度;超高降效是指操作物距楼层地面(装置平台)的高度。上述两个系数规定也适用于设备装置等工业安装工程。 3. 关于 2008 年安装工程计价定额仪器仪表台班费问题。 C.10 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C.12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
13、工程中部分仪器仪表台班费未计入机械台班单价中,该项费用已列入费用标准中的工具用具使用费项目内。 六、市政部分: 补充 D.2 道路工程定额中沥青炼制与沥青混凝土加工搅拌费用表: 十、沥青加工炼制费(编码: 040204011 ) 单位: t 项 目 编 码 001 002 2-498 2-499 项 目 蒸汽法 明火烤熬 基 价 (元) 665.28 497.91 其 中 人 工 费(元) 27.59 41.16 材 料 费(元) 589.82 456.75 机 械 费(元) 47.87 名 称 单位 消 耗 量 人工 普工 工日 0.225 0.336 技工 工日 0.338 0.504 材
14、 料 石油沥青 60-100# t 0.092 0.070 煤 t 0.360 0.300 木柴 kg 10.00 25.00 水 m3 2.430 电 kwh 20.00 其他材料费 元 3.00 机械 其他机械费 元 47.87 十一、沥青混凝土及沥青碎石加工搅拌费(编码: 040204012 ) 单位: m3 项 目 编 码 001 002 003 004 2-450 2-451 2-452 2-453 项 目 沥青碎石 沥青混凝土 粗粒式 中粒式 细粒式 基 价 (元) 200.91 210.63 221.58 231.30 其 中 人 工 费(元) 25.25 25.25 25.25
15、 25.25 材 料 费(元) 127.06 127.06 128.29 128.29 机 械 费(元) 48.60 58.32 68.04 77.76 名 称 单位 数 量 人工 普工 工日 0.15 0.15 0.15 0.15 技工 工日 0.35 0.35 0.35 0.35 材 料 煤 t 0.065 0.065 0.065 0.065 柴油 kg 14.00 14.00 14.00 14.00 电 kwh 8.400 8.400 9.800 9.800 其他材料费 元 0.50 0.50 0.70 0.70 机械 其他机械费 元 48.6 58.32 68.04 77.76 辽宁省
16、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辽建价发 20095 号 关于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造价管理站(处): 为了配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 )的贯彻执行,我们对施工企业规费标准核定做了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市造价管理机构在对本埠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核定时,仍按照辽宁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管理办法(辽建发 200630 号)的规定执行。 二、辽宁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管理办法第六条二款,“在工程招标投标中编制标底或拦标价时,规费应按规费标准的上限计取。”我们对规费计取标准做了调整,在编制标底或拦标价时,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见表) 规 费 标 准序
17、号 规费名称 规费费率上限() 人工费机械费为基数 1 排污费 按工程所在地市造价管理部门规定标准执行 2 社 会 保 障 费 养老保险 16.36 3 失业保险 1.64 4 医疗保险 6.55 5 生育保险 0.82 6 工伤保险 0.82 7 住房公积金 8.18 8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由市造价管理部门按有关部门标准确定 三、辽宁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管理办法中第九条二款,未取得规费计取标准的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统一按人工费加机械费之和为取费基数,费率按综合系数 1.80 计取。 四、外埠企业规费核定 外埠来我省的施工企业,实行按拟建工程项目核定计取标准,不对施工企业核定。 外埠来我省
18、的施工企业除应提交辽宁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材料以外,还应提交如下材料: 1. 拟建工程的工程投资额; 2. 拟建工程的工期; 3. 拟建工程人工工资总额。 五、为更好的服务外埠企业,各市造价管理机构应随时受理,在外埠企业资料提交完备的基础上,各市造价管理机构应在 3 个工作日内核定完成提交省造价管理机构,省造价管理机构将在 3 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 六、 2009 年规费核定的时间仍然是 2 月至 4 月份,其他时间原则上不予核定。在核定期以内没有取得新规费标准的施工企业仍执行上一年的规费标准,核定完新的规费标准以后的施工企业按新的规费标准执行。 二九年三月十日 关于转发20
19、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结算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葫建价 20091 号 各县(市)建设局、财政局、建设、施工、造价咨询单位: 现将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辽宁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印发的 2008 年辽宁省建设工程结算工作会议纪要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建设工程结算存在的有关问题,特提出如下规定,望认真贯彻执行。 1. 工程中采用抗渗砼,执行相应的定额子目。如使用商品砼的找商品砼价差,如为现场搅拌的,砼实验室配合比与定额配合比不同时,按辽建发 200529 号文件第二条的第 9 条规定执行。 2. 发生的配合费按实际签证或合同约定。 3. 固定地下室砼剪力墙的带止水片的穿墙拉杆,属于一次性摊销的,按实
20、际发生计入直接费。 4. 连系梁脚手架按实际搭设,不重复计算。 5. 体育场馆弧形看台梁、板应分别套用定额梁、板相应子目。弧形梁指半径在 9 米以内的梁,半径超过 9 米的套用直形梁子目。 6.L 型构造柱模板执行构造柱模板子目,不能执行异型柱模板子目。 7. 基础撼砂按定额执行,不增加手推车运距。 8.2001 年消耗量定额个别工程项目无定额子目,而在 2008 年计价定额有相应子目的,可执行 2008 年计价定额相应子目,并调整到 2001 年定额水平。 9. 给排水管件按实际发生调整。 10. 电气安装工程中 PVC 穿线管按图纸设计说明中规定套用定额的相应子目。 11. 关于电气系统调
21、试,在实际工作中坚持这个原则:动力系统按设计图纸中系统原理图划分系统。民用住宅工程照明系统按一个建筑物一个系统计算。工业项目 1KV 以下配电系统调试,从低压配电装置至低压配电箱按一个系统计算; 10KV 以下送配电系统,按一个配电柜组成一个系统计算;凡供电系统中带有仪表、继电器、电磁开关等可调试元件的设备可计算调试费用,其他的不含可调试元件的电气系统、移动电气设备,以插座连接供电系统的电气设备等不需要用户进行调试的均不得计算调试费用。 附: 2008 年辽宁省建设工程结算工作会议纪要 (略) 葫芦岛市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处,葫芦岛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二九年一月八日 2008年结算文件关于建设工程
22、招标投标计价有关规定的通知本招发20085号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计价行为,依据辽宁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暂行办法(辽建200634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计价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规费是国家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包括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规费具有强制性,在工程招标投标中为不可竞争费用,施工企业投标时应按造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的规费费率计取各项规费。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工程的施工
23、企业,均应按辽宁省建设厅、财政厅(辽建发200630号)之规定核定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以下简称规费计取标准)。二、施工企业承揽工程,参加工程投标、签订施工合同、办理工程结算时,应出示规费计取标准,并按核定的规费费率计取各项规费。经核定的规费计取标准,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投标报价、签订施工合同、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也是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招投标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管理的依据。三、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分为含规费报价和不含规费报价。不含规费报价作为评标的考核指标,中标人的含规费报价作为中标价并据此签定施工合同。四、按辽宁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暂行办法(辽建2006341号)
24、第二十八条(三)之规定:凡未按本企业规费计取标准计取各项规费的,其投标按废标处理。五、工程量清单及计价文件应加盖单位印章和在本单位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员执业印章,否则按废标处理。本通知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和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共同负责解释,本通知自二八年九月一日起实施。本溪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本溪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二八年八月二十五日关于转发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辽宁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关于印发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结算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的通知 本建价发20091号各自治县(区)建委(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管理,做好二八年度建设工
25、程结算工作。现将省造价管理总站、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关于印发 2008 年辽宁省建设工程结算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辽建价发 200819 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 请一并贯彻执行, 2008 年辽宁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简称规费计取证)已经下发,非招标工程在办理工程预、结算时应以造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本年度本企业的实际规费标准为准。未取得规费计取标准的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统一调整为,取费基数按人工费加机械费之和,费率按综合系数 2.86% 计取。 与以前规定有抵触的以本文件解释为准, 已结算完的工程不再调整。 本溪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本溪市财政局经济建设处,二九年一月九日关于印发2
26、008年度锦州市建设工程结算工作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锦建发2008226号各县(市)区建设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本年度建设工程结算工作,市建委和市财政局于 2008 年 11 月 13 日在兴城召开了年终建设工程结算工作会议,现将会议研究确定的 2008 年度锦州市建设工程结算工作若干问题处理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锦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锦州市财政局,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2008 年度锦州市建设工程结算工作 若干问题处理意见 1 、钢材、沥青等材料比年初价格大幅度上涨,引起相关价格发生变动,采用 2004 定额计价的工程,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时应该考虑风险因素,风险
27、系数范围和幅度在合同中有规定的,竣工结算时,应按合同规定进行调整;如果约定不明的,双方协商解决。采用 2008 计价定额计价的工程,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2 、采用 2004 定额计算综合脚手架的工程,楼内有中空部分(即有部分层与层之间无楼板间隔直通至楼顶),此部分采用垂直封闭的费用,按楼内中空部分计算折层面积后乘以 0.6 系数,套相应定额子目。 3 、突出建筑物外墙面的部分(阳台)利用墙体封闭后,此突出部分的建筑面积应按设计要求及使用功能划分,如果是与居室或厨房相连,按厨房、居室功能设计的计算全面积;与客厅相连的按阳台计算 1/2 建筑面积。 4 、空心砖墙按施工规范不
28、得留脚手眼,外墙须设置脚手架拉结锚固钢筋,其钢筋量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钢筋实际用量,套定额相应的钢筋项目。 5 、机械挖土石方项中按 10% 人工配合挖土的问题。 采用 2004 定额的工程,人工配合挖土: 3000 以下按挖土总量 3% 计算; 3000m 以上的按 1.5% 计算;机械挖沟槽按 1% 计算,其他规定不变。 采用 2008 计价定额的工程人工、机械挖土分别套项。 6 、管沟挖土方井坑部分图示尺寸的底面积大于 20 ,其增加工程量并入管沟土方内计算,小于 20 需加宽、加深而增加的土方量不另行计算。 7 、新建工程脚手架采用综合脚手架,实际工作中外墙粘贴苯板,需要先拆除原脚
29、手架,在粘贴施工时需要在同一部位再重新搭设脚手架的,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也确实需要搭设的,可按单项脚手架计算,其他不计。 8 、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施工属于定额项目缺项的,可参照实际情况编补充估价表,报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审批后作为结算依据。 9 、材料检验试验费属于材料费的组成部分,清单计价形式的工程,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要考虑材料检验试验费,应根据拟建工程实际情况,结合以往完成的相同或类似工程的成本核算资料自行确定报价;定额计价形式的工程,按实际发生计算,计入直接费。 工程所在地的技术监督、质量、安全等部门按照其各自行政性规定,对在建工程的材料、设备、构件等所进行的抽样检验收费,不包括在上述材
30、料检验试验费中,此类费用应由建设单位支付。 10 、同一单位施工的装饰工程采用 2004 定额的按专业承包工程以人工费为计费基数,采用 2008 计价定额的以人工费 + 机械费之和为计费基数,执行专业承包工程取费标准。 11 、原工程量清单招标中,施工图架空层层高为 2.19m ,施工单位按此进行措施项目报价,施工中建设单位将层高改为 2.4m ,工程结算时,按有关规定计算竣工建筑面积,调整相关费用。 12 、施工单位规费计取标准中的社会保障费含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费用与统筹办的劳保统筹的关系,我市在现有体制下具体分两种情况:( 1 )实行社会保障费和劳动保险费统一管理的工程,施工企
31、业先按核定的计取标准计取费用进入工程造价,待工程结算时如数退回建设单位,再由市统筹机构按规定向施工企业拨付此费用。( 2 )不实行社会保障费和劳动保险费统一管理的工程,施工企业按核定的计取标准直接向建设单位计取。 13 、方形的混凝土柱子的施工时,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将方形柱改成圆形护角的柱子,护角费(塑料模板)护角的费用由建设单位负担,一次摊销,同时结算时扣减该护角所占的模板费用。 14 、 2004 定额综合脚手架已含垂直防护费用,如果采用密目防护网的可以换算主材费用。 15 、现场签证工每工日单价按 40 元计算。 16 、电气定额中电缆主材费用按设计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加上定额损耗率计算主
32、材量。 防雷接地主材按不同子目(钢管接地、角钢接地),分不同主材,按设计和实际长度计算主材量。 17 、给水、排水安装工程采用清单计价时,管件含量给定一个综合系数,采用清单报价时,投标人应依据施工图纸和方法,自行确定数量,计算出综合单价工程自主报价;管件价差按合同约定。 18 、施工水电费结算时扣缴的问题,施工水电费有计量表的,按计量表的实际用量计算,即在定额含量内的部分按定额单价计算,实际用量与定额含量的差(超量部分)按实际价格由施工单位负担;无计量表的按规定的系数扣施工单位水电费。 附件:关于印发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结算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2007年结算文件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沈 阳
33、 市财 政局 文件沈建发 2007 184号 关于编制 2007 年度建筑安装工程预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根据省建设厅、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将编制 2007 年度建筑安装工程预结算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执行 2004 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辽宁省实施细则的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投标。 1 、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法,企业自主报价。 2 、直接费部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可按企业定额或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3 、综合费,即应计入综合单价内的企业管理费、利润,可参照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参考标准执行。 二、采用 2004 年辽宁
34、省建筑、装饰、安装消耗量定额参考价目表的工程 1 、关于地区材料价差调整 材料价差调整可实行价差系数调整或按实找差二种方法。甲、乙双方在合同中明确,如合同中没有明确的,则视为按实找差。 2 、 2007 年建筑工程的地坪材料价差系数为 5.90% (包括与建筑工程配套的采暖、给排水、电气工程),不分工程类别及企业级别,均按此执行。 3 、地坪材料差价调整系数范围:建筑工程包括砂、石、白灰、油漆、杂品、小五金、水暖管件( DN50 )、模板、架具、能源、碳钢焊条、氧气、电石、乙炔气、非金属垫片等三类物资。 4 、红砖、空心砖、加气砼块、胶合板、瓷砖、油毡纸、卫生陶瓷、暖气片、铸铁管及本身管件、给
35、排水塑料管及管件、缸瓦管、水暖管件( DN50 )、阀门、水表、消火栓、水龙带、电缆、电线、开关、阻燃管等材料按实际价格调整正负差价或按实计算。 5 、专业承包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与建筑工程配套的采暖、给排水、电气工程除外)、煤气、自来水、机械化施工、单独工艺电气安装、筑炉工程、单独装饰工程以及劳务分包工程不执行地坪材料差价系数,工程发生的所有材料差价按实调整。 6 、建筑工程主体结构采用高强砼,必须到外市采购的碎石,碎石差价可按实际价格调整。 三、关于现场施工砼工程外加剂问题 凡现场搅拌的砼工程,属于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要求范围内使用的外加剂,进入定额直接费。 四、关于建设工程使用商品
36、砼的结算办法 商品砼实行按实找差,其计算方法如下: 1 、使用商品砼的建筑工程在编制施工图预算时,商品砼列入定额直接费,按一般建筑工程取费。 2 、将实际购买的商品砼费用减去列入直接费中的商品砼,作为价差列入其它费用项目中。3 、商品砼中使用外加剂的费用不计入工程直接费,列入其它费用中,不参与取费(税金除外)。 4 、在计算地坪材差系数时,商品砼费用部分扣除。 五、关于外购砼构件的计算办法 1 、在编制施工图预算时,按外购的砼构件实际价格列入预算。 2 、在计算地坪材差系数时,砼构件费用部分扣除。 六、关于施工用水、电问题 1 、施工用水、电是按建设单位有水、电源考虑的,如无水、电源,需要其他
37、方式供水、电时,发生的设施及费用按实计算,并相应扣除定额中水、电费(含水、电价差部分),见下表。 2 、施工用水、电如是建设单位供给时,有计量器的按计量器计算,无计量器的相应扣除定额中水、电费(含水、电价差部分),见下表。超出定额规定部分由建设单位承担。 工程项目 基数 合计 (%) 其中 水 (%) 电 (%) 土建、装饰工程 直接费 0.8 0.3 0.5 安装工程 人工费 8.0 3.0 5.0 七、关于风险系数的计取标准 1 、建筑工程造价一次性包死的工程,风险系数的计取标准依据辽宁省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系数标准执行。 2 、风险系数除有设计部门签证的变更和地下障碍外,其他内容均含在风险
38、系数内。 3 、合同签订生效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共担风险,除发生风险系数未包括的工程内容,工程结算时不做任何调整。 八、关于房屋修缮费用计算办法 执行 1996 年辽宁省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土建分册、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定额辽宁省单位估价表暖通、电气和电梯分册的工程,土建、安装工程人工费乘以系数 1.79 ,装饰工程人工费乘以系数 2.39 ,机械费乘以系数 1.15 ,材料费按实找差,均视为定额直接费,取费标准按辽建发 200629 号文件颁发的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参考标准及本通知执行。 九、规费 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包括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
39、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1 、工程排污费:根据沈价发 2000340 号文件规定,每吨建筑垃圾及残土收取 2.00 元,根据垃圾不同,参考容重为 1.2 1.8 吨 / 立方米。 2 、工程定额测定费: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计价费 19972500 号及辽政发 200115 号文件规定,按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1.2 计取。 3 、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按照税前工程造价的 2.28% 计取。 2003 年9月30日 前已交劳保统筹费用办完中标手续的工程,应按沈政办发(1997)9 号文件规定执
40、行。 4 、住房公积金:按照税前工程造价的 0.54% 计取。 5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 48 条规定,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必须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条款(试行)规定,本保险计取按两种方法计取: ( 1 )砖混结构按 1.50 元/m2 计取,框架结构按 1.80 元/m2 计取。 ( 2 )按工程造价的 4 计取。 6 、营业税计取标准 工程所在地 计取标准 (%) 市内 3.445 县、镇 3.381 乡 3.252 7 、无论是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的工程或采用 2004 年辽宁省建筑、装饰、安装消耗量定额参考价目表的工程,规费均按此标准执行。沈
41、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沈阳市财政局,二七年十一月二十日关于转发2007年辽宁省建设工程结算有关问题的解释的通知本建价发20081号 各自治县、区建设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管理,做好二七年度建设工程结算工作,现将省造价总站、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关于印发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2007年辽宁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简称规费计取证)已经下发,非招标工程在办理工程预、结算时应以造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本年度本企业的实际规费标准为准。未取得规费计取标准或本年度未核定规费标准的施工企业,规费以税前造价为取费基数的0.5%或以人工费为取费基数的3.5%计取。与以
42、前规定有抵触的以本文件解释为准,已结算完的工程不再调整。本溪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本溪市财政局经济建设处,二八年一月七日关于印发2007年丹东地区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丹造价字20075号各县(市)、区城建局、财政局,市直有关委、办、局:为做好丹东地区 2007 年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工作,规范计价行为,现将 2007 年丹东地区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已竣工结算工程不再调整。 附: 2007 年丹东地区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丹东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丹东市财政局经济建设处,二七年十二月五日2007年丹东地区建设工程价款结算 ,有关问
43、题处理意见 一、费用标准相关问题: 1. 自 2006 年 7 月 1 日起,各施工企业承揽工程、参加工程投标、签订施工合同、办理工程结算时,应出示造价管理部门核发的辽宁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并按核定的规费率计取各项规费,未取得规费计取标准的施工企业,以税费前造价为取费基数的工程,规费按综合系数 0.5 计取,以人工费为取费基数的工程规费按综合系数 3.5 计取。 2. 根据丹建发 2006)121 号、丹建发 2007118 号文件精神,我市工程质量检测业务一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费用由建设单位统一支付。故施工企业进行工程结算时应扣除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进行
44、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扣除标准:能计算建筑面积的工程 1.2 元 m ;不能计算建筑面积的特殊工程按税费前工程造价乘 0.24 予以扣除。 3.2007 年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河道费、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税金按下列标准执行: 序号 费 用 名 称 计 取 标 准 计 取 基 数 1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险 2元/m 2 建筑面积 不能计算建筑面积的特殊工程 0.4% 2 河道维护费、副食品价格调节基数 0.25% 税费前工程造价 3 税金 3.445% 指纳税人所在市区的工程 (含凤城市、东港市) 3.381% 指纳税人所在县城内、镇内施工的工程 3.25% 指纳税人所在乡、村施工的工程
45、注:土建工程中已按建筑面积计取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后与其配套的装饰工程、水、电等安装工程不得重复计取。 二、建筑面积、清单计价、定额计价等相关问题: 1. 钢筋的连接方式设计图纸无明确规定时,框架柱、剪力墙上的端柱、约束柱其连接方式按电渣压力焊计算,梁按对焊计算,其它构件均按绑扎考虑。 2. 构件长度大于 8 米时或 6 米时,发生钢筋规格搭接,钢筋直径 10 25 以内的每 8 米一个接头, 26mm 以外的每 6 米一个接头,接头的搭接长度按现行规范规定计算。接头的搭接长度(含弯钩)按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计算。-辽宁定额有含弯钩3. 电渣压力焊接头、套筒焊接头执行定额子目项,分别按定额基价与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