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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方案】蠡县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蠡县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14号)和省、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基本要求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精神,认真落实省、市政府对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的有关要求,按照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
2、高效的原则,紧密联系实际,突出问题导向,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作为、乱罚款、乱检查、不透明、不文明等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保定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提供有效法治保障。二、工作任务县政府及各行政执法部门均为试点单位,各试点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2017年底前,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六类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高质量完成试点任务。(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通过门户网站和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载体,依法及时
3、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主动表明身份。1.统一建章立制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据省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明确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建立健全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运行机制。2.加强事前公开主要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部门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适时进行动态调整。(1)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省“放管服”改革推进方案、营商环境整治方案和权责清单、罚没清单、监
4、管清单、收费清单等,编制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等须事前公开的内容,经县政府法制办审核后予以公示。县政府法制办要汇集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在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示。(2)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编制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依据、对象、内容、比例、方式、频次等须事前公开的内容,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后予以公示。(3)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编制本部门各类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具体操作流程;编制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受理机构、审批机构、许可条件、优惠政策、申请材料
5、、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监督方式、责任追究、救济渠道、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办事。(4)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在县政府和部门网站上公开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清单,明确持证执法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证件编号、执法类别、执法区域等内容,实现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开透明,网上可查询,随时接受群众监督。3.规范事中公示主要是在执法过程中主动亮明身份,做好告知说明工作。(1)各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活动中要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2)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检
6、查、调查等执法活动要主动亮明身份,出示省政府统一印制或经备案的行政执法证件。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按规定规范着装和佩戴统一标识。(3)各行政执法部门的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固定办事场所要明示工作人员单位、姓名、职务、执法种类和服务事项等信息。4.推动事后公开主要是按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检查情况等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1)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在本部门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中明确行政执法行为事后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程序和公开期限等事项,确保应当公开的执法结果都向社会主动公开。(2)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关于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
7、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522号)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5.创新公开方式(1)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加强门户网站、办事大厅、服务窗口建设,探索运用微博、微信、智能手机第三方应用程序等载体,全面、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2)县政府要建立统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归集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信息,并实现与市政府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对接。(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1.修订完善制
8、度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据河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冀政办字2015107号),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的执法类别,修订完善本部门各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绘制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制度。2.规范文字记录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使用省统一制定的行政执法文书范本和电子信息格式,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按执法案卷标准制作、管理和保存执法卷宗,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3.推行音像记录主要是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要进行音
9、像记录;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要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1)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执法工作实际,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明确进行音像记录的关键环节、记录方式以及应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2)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本部门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和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规范开展录音、录相、照相、视频监控等音像记录和全过程音像记录工作,并将音像资料及时归档保存。(3)各行政执法部门应按照省明确的本系统配备比例和标准,按要求配备音像记录设备并制定音像记录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监督规则。4.提高记录信息化水平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结合
10、办公自动化和执法办案系统建设,积极探索运用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不能删改的记录方式。县政府法制办将在本行政区域内选取2-3个行政执法部门,推进全过程音像记录的即时上传云存储模式,实现执法全过程同步网络管理,提高行政执法记录的信息化水平。5.强化记录实效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健全本部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县政府法制办将树立2-3个运用全过程记录信息辅助开展工作的典型,并予以推广。(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1.健全审核制度各行
11、政执法部门要依据河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冀法201615号),制定或修订完善本部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2.落实审核主体(1)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体为县政府法制办及各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县政府法制办及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要求配备和充实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法制审核人员,确保法制审核人员数量能够满足工作需要。(2)县政府及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冀办发201666号)要求,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3.确定审核范围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
12、特点,结合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社会影响等因素,明确界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审核范围,编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四类执法行为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4.明确审核内容重点审核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情形、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应审核的内容。5.细化审核程序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本部门实际,分执法类别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审核程序
13、、审核载体、时限要求、法制审核意见与拟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协调决策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事项,规范法制审核行为。三、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编办、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法制办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蠡县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法制办,负责改革试点的日常工作。县政府法制办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做好培训考核、督促指导等工作,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积极配合。县财政局负责推动三项制度试点工作的经费保障。(二)确保各个时间节点与省政府的要求有序衔接县政府法制办和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市政
14、府部署的实施步骤完成相应时间节点的工作内容。1.要做好安排部署工作务必在2017年5月31日前制定好本部门的实施方案,并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2.要及时跟进省级行政执法部门制定或修订的各项制度、清单、服务指南、流程图等制度文件印发后,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及时跟进,根据省政府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制度文件,结合本地实际,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细化完善工作,7月开始全面实施。3.加强培训、指导和资料汇集工作一是县政府法制办要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执法人员三项制度有关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二是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将有关制度编辑成执法工作手册,并在2017年6月底前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4.做好总
15、结验收工作2017年12月上旬省政府将组织对各地各部门试点工作进行验收。县政府各执法部门要在2017年10月底前对本部门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情况组织自查,并于2017年11月5日前将本部门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总结报告报送县政府法制办。(三)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切实建立推进三项制度落实台账,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力度,县政府将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和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对在试点工作中表现突出、效果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县政府法制办要适时组织三项制度专项监督检查,建立专项督查通报,对三项制度建设不全面、不具体,报送情况不及时、不准确,实施过程不规范、不到位的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要进行通报并督促改正;经督促不改的,要启动问责程序,予以问责,确保三项制度改革试点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