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办法】沙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docx

上传人:X** 文档编号:53566844 上传时间:2022-10-26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37.8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住建办法】沙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住建办法】沙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住建办法】沙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住建办法】沙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docx(4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住建办法】沙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沙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维护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河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局执法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执法全过程记录,是指在建设行政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跟踪记录的活动。第三条局各执法单位应当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全

2、过程记录的培训和监督检查,严格文书、影像资料、记录仪管理,充分发挥执法记录制度的监督作用。第二章记录的形式、范围和载体第四条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包括文字记录和动态记录两种形式。第五条文字记录即通过文书、案卷制作记录行政执法的全过程。第六条动态记录即通过执法记录仪、照相机、摄像机等执法记录设备对日常巡查、调查取证、询问当事人、文书送达、行政听证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即录像、录音、照片等影像资料。第三章记录设备使用和管理第七条建立影像资料管理制度,按照执法单位名称、执法记录设备编号、执法人员信息、案由及案件当事人等项目分类存储,严格管理。第八条行政执法人员在查处违法行为、处理违法案件时,在条件允许

3、的情况下,应当佩戴、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客观、真实地记录执法工作情况及相关证据;受客观条件限制,无法全程录音录像的,应当对重要环节使用照相机、摄像机等记录设备进行录音录像,并做好执法文书记录。第九条各执法单位要定期做好执法记录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设备整洁、性能良好。在进行执法记录时,应当及时检查执法记录设备的电池容量、内存空间,保证执法记录设备正常使用。第四章记录的保存及归档第十条各执法单位负责本单位执法记录设备的影像资料和行政执法案卷日常存储、保管。第十一条日常执法的影像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一年。案卷每年底都交由局法制办统一考评、保存。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件中作为证据使用的影像资料

4、保存期限应当与案卷保存期限相同。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应当采取刻录光盘等方式,长期保存记录的影像资料:(一)当事人对行政执法人员现场执法、办案有异议或者投诉、上访的;(二)当事人逃避、拒绝、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谩骂、侮辱、殴打行政执法人员的;(三)行政执法人员参与处置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的;(四)其他需要长期保存的情况。第五章检查和考评第十三条局法制办定期对执法记录设备反映的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情况进行抽检,对记录的案卷、影像资料进行回放检查,并建立检查台帐。第十四条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执法记录时,严禁下列行为:(一)在查处违法行为、处理违法案件时不进行执法全过程记录;(二)删减、修改执法记录设备记录的原始影像资料;(三)私自复制、保存或者传播、泄露执法记录的影像资料和案卷资料;(四)利用执法记录设备记录与执勤执法无关的活动;(五)故意毁坏执法文书、案卷材料、执法记录设备或者影像资料存储设备;(六)其他违反执法记录管理规定的行为。违反上述规定,情节轻微的,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同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工作总结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