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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固定收益专题报告:担保公司面面观一、担保行业概况1、担保业务介绍担保业务包括直保和再担保,其中直保包括融资担保和非融资担保。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中,融资担保是指担保人为被担保人借款、 发行债券等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行为,根据担保标的可分为借款类担保、 发行债券担保和其他融资担保。非融资担保则主要包括诉讼保全担保、 履约担保等。再担保是指为担保人设立的担保,其基本运作模式是原担保人以缴付再担保费为代价将部分担保风险责任转移给再担保人。再担保包括承担连带责任的比例再担保和一般保证责任再担保。2、担保公司分类担保公司按照主营业务及定位可分为一般融资担保公司、信用增进公司与再担保公司。融资担保公司是
2、指依法设立、经营融资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其从事的融资担保业务中,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等普惠领域的业务具有准公共产品属性,而其他融资担保业务则遵循市场规律。信用增进公司以保证、信用衍生工具、结构化金融产品等形式提供专业化信用增进服务,信用增进对象包括债券、贷款、结构化金融产品等。 信用增进公司与一般融资担保公司存在部分业务的重合。再担保公司一般是由中央或省级财政出资,为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提供 风险分担、信用增进服务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再担保公司作为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级再担保机构、辖内融资担保机构形成的三层组织体系中的一环,承担 较多政策功能。3、担保行业的发展阶段国内的担保
3、公司从无到有,大致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起步探索阶段(1993-1998 年)。1993 年,在国家经贸委和 财政部的共同发起,国务院批准之下,中国第一家全国性专业担保公司 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正式成立。中国担保行业处于起步探索阶段。第二阶段:基础构建阶段(1999-2008 年)。在这一阶段担保行业监管主体呈现多元化,包括财政部、发改委、银监会、证监会等机构分别对涉及自身监管 领域的担保业务进行监管。47 家专业担保公司中在该阶段新成立的共有 15 家,中国担保行业初步发展起来,监管体系的基础逐步构建,但仍缺少统一监管主体。第三阶段:持续发展阶段(2009-2012 年)。2
4、009 年 2 月,关于进 一步明确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职责的通知提出建立融资性担保业务 部际联席会议作为最高监管机构,同时对地方人民政府进行监管指导, 明确了中央与地方的二元监管体系。2010 年 3 月,银监会等七部委发布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设立条件、 业务范围、经营规则等内容提出要求,初步建立起担保行业的监管体系。 随后发布的八项配套措施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对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这一阶段,47 家担保公司中新成立的总计 15 家, 担保行业逐步构建起系统化监管体系,担保公司数量呈现井喷式增长。第四阶段:规范整顿阶段(2013 年至今)。这一阶段初期
5、,多家担保公司爆发信用风险事件。通过一系列整顿措施,该阶段担保公司新增数量有所下 降, 47 家担保公司中新成立的总计 14 家,年均成立不足 2 家。二、担保行业监管和政策梳理1、担保行业监管机构数次变更融资担保业的监管机构经历了数次变更,从最初的人民银行、国家经贸委、国家发改委到现阶段的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在 2009 年建立,中央层面由银监会(现银保监会)牵头, 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法 制办等部门参加,实施融资性担保业务的监督管理,防范化解融资担保风险,地方层面则遵循“谁审批设立、谁负责监管”的要求,确立融资性担保机构的
6、审批与监管部门;而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管则尚待明确。 融资性担保业务由于自身高风险、高资本的业务属性,其监管力度较非融资性担保业务更为严格。2、担保行业的主要监管框架在 2008 年及之前,担保行业的监管主体不够明确,总体而言缺少系统化的监管体系。1999 年 6 月,国家经贸委发布的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 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进行规范,并提出试点工作的具体步骤。此后一段期间的政策涉及范围较广,包含中 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商业银行融资担保业务、企业债担保风险等。2009 年,关于进一步明确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职责的通知明确了融资担保业务的中央和地方双重监管体系,而非融资性
7、担保公司的监管则仍未确定。虽然通知没有对担保公司的治理体系、 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内容作出具体规定,但仍然构建起了担保行业初步的监管框架。此后,2010 年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设立条件、业务范围、经营规则和风险控制等内容,弥补了原有监管框架的空白,担保行业逐步迈入规范运作、科学发展的阶段。后续在 2010 年 4 月到 11 月间提出的八项配套措施进一步对融资担保机构的信用担保资金管理、风险事件、许可证管理、 内部控制、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内容作出规定。2017 年 8 月,国务院颁布的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在暂行办法的基础上对业务界定、注册资本、担保责任余额的
8、计量方法、放 大倍数、集中度和违规处罚等内容进行调整,相较于暂行办法更为 具体。2018 年 4 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 例四项配套制度的通知对条例中融资担保业务风险权重、放大倍数、集中度等进行修改,并按资 产流动性和安全性将融资担保公司的主要资产划分、级。2019 年 10 月,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又进一步将实际经营融资担保业务的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信用增进公司等机构纳入监管范围,并对融资担保业务风险权重、借款类担保责任余额的计算方法等内容进行细化调整,担保行业的监管体系进一步优化。3、担保行业其他政策梳理风险监管2011 至 201
9、4 年间,随着担保公司数量迅速增加以及担保市场的竞争加剧,区域性信用风险事件相继爆发,促使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加强担保行业的风险监管。2011 年 6 月,银监会等八部委出台关于促进融资性 担保行业规范发展意见的通知,强调针对融资性担保行业资本不实、 抵御风险能力不强等问题,需采取措施予以规范;2012 年 4 月发布的关于规范融资性担保机构客户担保保证金管理的通知明确了融资担保机构客户担保保证金的管理原则,避免挪用、占用客户保证金等问题发生。2013 年 12 月,银监会等八部委发布关于清理规范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通知,针对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数量激增、业务混乱等问题,要求 各地区对非融资性担保公司
10、进行集中清理,严守风险底线;2014 年 7 月,部际联席会议发布关于融资性担保机构违规关联担保有关风险的 提示函,对融资担保机构的违规关联担保等问题引发的区域风险事 件进行警示,并建议风险隐患较大的地区暂停辖内融资担保业务。政银担合作随着区域性风险事件的发生,银行逐渐降低的风险偏好使其对银担合作业务更加谨慎,银担合作业务发展较缓慢。2015 年 8 月, 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提出建立政银担三方共同参与的合作模式,发挥政府支持作用,同时构建再担保体系,有效分散风险。此后出台的关于融资担保机构支持重大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也强调了引入政府参与,强化政府增信作用的重要性
11、。扶持小微企业和“三农”2018 年后,政策逐步强调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聚焦支小支农融资担保 业务,降低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成本。2019 年 2 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 农”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要以小微 企业和“三农”为主,不得从事为政府债券发行提供担保、为政府融资 平台融资增信等业务;2020 年 5 月,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性融 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指引的通知,提出要将政府性融资担 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工作与支小支农相联系;2020 年 8 月,关于做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也强调政府
12、性融资担保机 构应坚守其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功能定位。三、债券担保概况1、主体分析截至 2021 年 6 月 29 日,共有 990 家公司对债券进行担保,包括 51 家 专业担保公司和 939 家非专业担保公司,剔除仅担保证监会主管 ABS 的专业担保公司,剩余的 47 家专业担保公司包括 37 家一般融资担保公司、5 家再担保公司和 5 家信用增进公司。37 家一般融资担保公司在地区分布上较为分散,覆盖了 18 个省市,其 中广东(5 家)、北京(5 家)和重庆(4 家)分布较多。33 家企业为地方国企,央企、民企、中外合资企业和其他类企业仅各有一家,分别是中投保、瀚华担保、中合担
13、保和中证融资担保。股权结构方面,文化科技担保,中豫担保以及中合担保的股权相对分散。37 家一般融资担保公司中,有 4 家全国性担保公司,分别为中合担保、 中投保、瀚华担保和中证信用。中投保实控人为国资委,股东背景强,作为主要担保类型的公共融资类担保主要面向经济发达、财政势力较强区域;瀚华担保为民营企业,股东背景相对较弱,除担保业务外,公司还经营少量委托贷款业务;中合担保无实际控制人,原因在于大股东海航系还未能对其形成有效控制;中证信用担保业务尚在拓展初期,但项目储备较充足。5 家再担保公司均是地方国企,主体评级分布在 AAA(2 家)和 AA+(3 家)。其中,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和东
14、北中小企业融资再担 保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相对分散。从注册资本看,各公司差异较大,中原再担保和江苏再担保分别以约 90 亿和 83.7 亿远超其余三家公司。5 家信用增进公司注册资本差距不大,主体评级较高,均为 AAA。其中除 中债增为央企,中证增为其他企业以外,其余三家均为地方国企。2、担保债券分析从担保数量来看,截至 2021 年 6 月 29 日,市场上信用债共有 24750 只,其中有担保的债券有 3713 只,占到 15%左右。担保债券中由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的有 1328 只,在担保债券中占比 36%,在整个市场上占比仅 5.4%,可见担保债券比例仍较低,且非专业担保占多数。五种债券类型中
15、,企业债的担保比例远高于其他四种类型。47 家有存量债券担保额的专业担保公司中,剩余债券担保额超过 20 亿 元的担保公司共有 35 家,包括 6 家全国性担保公司和 29 家地方性担保 公司。另有 12 家地方性担保公司在 20 亿元以下。剩余担保债券余额最多的前五家担保公司中债增、重庆兴农担保、江苏 再担保、重庆三峡担保和中合担保占据了近一半的市场份额。多服务于城投企业,短债压力整体可控从被增信的主体上看,47 家专业担保公司担保存量债券中城投债占比超过 80%,城投公司是当前金融体系债权投资最受追捧的对象。同时,担 保公司选择的城投主体主要集中在区县及县级市,在城投债担保余额中 占比 7
16、3%。期限上,专业担保公司倾向于担保发行期限较长的债券,剩余期限在 3 年以上的占全部剩余规模的大约 60%,短期风险敞口较小。截至 2021 年 6 月 29 日,37 家一般融资担保公司担保债券剩余余额共 4809.1 亿元,整体以城投债为主,有 26 家担保公司担保债券中城投债占比超过 80%,仅有 6 家担保公司没有对城投债进行担保,剩余各家城投债担保比例均超过 40%。进一步细分担保城投债级别,总体上担保的城投债主要集中在区县及县级市级别,省及省会(单列市)级别较少,不同担保公司之间有偏好差异。5 家再担保公司担保债券剩余余额共 824.15 亿元,其中 3 家担保债券全部为城投债,
17、其余两家城投债占比均超过 70%,处在较高水平。进一步 细分担保城投债级别,担保的城投债主要集中在区县及县级市级别,除 福建省闽投融资再担保公司之外的四家公司还对地级市城投债有少量担 保。5 家信用增进公司担保债券剩余余额共 2031.86 亿元,除了晋商信用增 进有限责任公司对城投债担保比例较低外,其余四家仍保持较高比例。 并且晋商信用增进有限责任公司所担保的城投债多是省及省会(单列市) 级别。地方担保公司担保评级中枢下沉专业担保公司担保主体中枢下沉,提供增信的主体评级集中在 AA,余额占比达到 66.7%,同时,有 14.7%的发行人评级在 AA-及以下或无评 级。一般融资担保公司和再担保
18、公司被担保主体评级以 AA 级为主,中债隐含评级以 AA(2)和 AA-为主,一般融资担保公司中的 4 家全国性担保公司相比其他担保公司,低资质担保主体占比明显偏低。5 家信用增进公司被担保主体评级以 AA 级为主,中债隐含评级以 AA 和 AA(2)为主,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两家全国性担保公司所担保债券的中债隐含评级优于其他担保公司担保债券,但从被担保主体信用评级来说,晋商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所担保的债券评级相对更优。民企债担保占比较低从担保企业性质来看,民企债担保占比较低。截至 2021 年 6 月 29 日,47 家专业担保公司的民企债担保余额合计
19、金额为 201.62 亿, 占债券担保余额的 2.7%。债券担保余额集中在中债信用、深圳高 新投等担保公司。担保区域与债券类型集中度从被担保债券分布省份看,全国有 29 个省份有担保债券余额。江苏仍 是规模最大的,剩余规模 1545.1 亿元,占比超过 20%,主因债券担保中城投债担保是主力,而江苏省的城投债发行规模长期位于全国前列。除了全国性担保公司之外,担保业务分布地域较为分散的是重庆兴农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三峡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重庆进出口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三家公司第一大担保余额所在省份的担保余额占比均不超过 30%。剩余绝大多数的地方性担保机构担保业务主要面向省内,区域集中
20、度高。担保债券类型上则以企业债和公司债为主。担保债券集中于周期性行业从被担保产业债行业分布来看,担保债券主要集中于周期性行业。这些行业由于工程量大、 建设周期长,投入资金需求量大,因此需要担保公司的融资增信;另一方面由于拥有大量优质的固定资产做抵押,增加了担保公司的安全边际, 因此,其担保公司业务较为集中。值得注意的是,周期性行业对宏观经济走势依赖度高,当行业景气度下滑时容易爆发行业性集中违约,增加担保公司集中代偿风险。3、担保公司债券担保余额及变动截至 2021 年 6 月 29 日,有 47 家专业担保公司有存量债券担保额,担保债券余额合计 7544.43 亿元,较 2020 年末增加 2
21、97.73 亿元。2018 年末至 2020 年末担保债券余额分别为 5973.32 亿元,6519.64 亿元,7246.7 亿元,每年增长率分别为 8.22%,9.15%, 11.15%;增速自 17 年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出台放缓后逐年稳健提高。一般融资担保公司截至 2021 年 6 月 29 日,一般融资担保公司剩余债券担保额为 4809.1 亿元,较 2015 年末的复合增长率为 20.4%。整体来看,一般融资担保公司担保债券自 2016、2017 年起高速扩张,2018 年后增速有所放缓。5 家全国性担保公 司中,中投保自 2016 年始规模收缩明显,剩余担保额占比从 19.2
22、1%持续降至 4.28%,中合担保也从 16.2%降到 6.56%,瀚华担保则从 4.97% 降到了 1.78%。与前端担保公司进行规模控制相反的,是排名中游担保公司的业务扩张和新晋担保公司对于债券担保业务的加入。17-19 年河南中豫担保、常德财鑫担保、甘肃担保、四川金玉担保等担保公司,均实现了担保余额的较大增长。再担保公司截至 2021 年 6 月 29 日,47 家专业担保公司中共有 5 家为再担保公司, 担保余额总额为 824.2 亿元。其中,除江苏再担保和苏州再担保保持担保余额的持续增长,其余三家均整体呈下降趋势。东北中小企业再担保余额占比从 15 年的 5.06%降至 21 年的
23、0.29%。信用增进公司截至 2021 年 6 月 29 日,47 家专业担保公司中共有 5 家为信用增进公司,担保余额总额为 2031.9 亿元。47 家专业担保公司担保余额整体呈现自 2016、2017 年起高速扩张,2018 年后增速有所放缓的变动趋势。同时内部也出现了新老公司增长的分化,老牌及前列担保公司业务增速放缓、占比下降,新设担保公司绝对业务规模虽仍较小,但动态上则在持续积极扩张,行业集中度开始下降。四、担保公司基本面分析1、担保公司评分模型担保公司本质上是经营风险的企业,判断一家担保公司是否安全,主要 在于其抵御风险的能力是否强于所承担的风险。以这两大维度展开,我 们首先用在保
24、余额、在保余额增长率、被担保主体评级分布、被担保主体城投占比、担保放大倍数、到期时间集中度和担保代偿率衡量担保公司承担的风险;用股东背景、注册资本、净资产和营业收入来衡量抵御 风险的能力。但需注意,由于担保公司的很多信息不予披露或不可量化, 实际评价仍会面临不少困难。代偿风险及风险抵御能力分析在保余额,指担保公司在某一时点依然承担、尚未解除担保责任的合 同金额。过高的在保余额增长率往往反映着公司激进的扩张战略,而过 低的在保余额及在保余额增长率连续为负则意味着公司经营收缩,营 收减少,这些都是担保公司增信能力减弱的标志。对于此二指标,按照 其对应的 20%/40%/60%/80%分位数,划分打
25、分区间,由大到小分别赋 值 1-5 分。债券担保放大倍数反映了担保公司净资产对担保债券余额的覆盖程 度,是担保公司在保责任余额和公司净资产的比值,分子项是风险,分母项是安全垫。作为负向指标,我们根据其对应的 20%/40%/60%/80% 分位数,划分打分区间,由高至低分别赋值 1-5 分。需注意,该指标虽 然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公司的代偿风险,但仍有一些缺陷。各公司担保放大倍数分化明显。重庆兴农、重庆进出口、中合担保近两 年倍数均高于 7.5 倍,风险集聚值得关注;重庆三峡则下降较大,总体 各公司近两年担保放大倍数维持稳定。担保代偿率为担保公司担保代偿额与解除担保额的比值。中合担保、重庆兴农担
26、保、湖南担保、安徽担保的代偿率较高,需要加以关注。对于到期时间的集中度,我们采用剩余期限变异系数来衡量。剩余期限 变异系数越低,则某一期限内担保公司的债券可能集中到期,担保公司 的代偿风险将会比较高。对于剩余期限变异系数指标,按照其对应的 20%/40%/60%/80%分位数划分为五个区间,从小到大分别赋值 1-5 分。股东背景方面,我们采用主观打分的方式,对各家担保公司进行评分, 主要考虑股权的分散程度、第一大股东的实际属性等要素。注册资本方面,最新注册资本超过 60 亿的有安徽担保、江苏再担保、 湖北担保、中合担保、湖南担保、重庆兴农,安全垫较厚。净资产不仅蕴含了注册资本的信号作用,而且还
27、可能转化为用于支付 的现金流,具备实际作用。2020 年净资产超过 100 亿元的公司有安徽担保、江苏再担保、中投保、湖北担保。2018 至 2020 年净资产复合增 速超过 10%的有江苏再担保、湖北担保、陕西信增、安徽担保、中投保。评分指标设置及评分结果对以上各板块指标进行标准化赋值,并设定各指标权重,进而得到担保公司主体信用资质的评分。采用分档打分方式,分值区间为 15 分,提取各指标样本中位于 20%、40%、60%、80%分位数的数值,对外担保余额等风险度量指标为负向指标 ,低于 1/5 分位数的样本得分为 5,依次递减;安全垫指标则为正向指标,低于 1/5 分位 数的样本得分为 1
28、,依次递增,按此评分框架对所有样本进行打分。各担保公司在各板块的评分结果如下,综合评分最高为中投保(3.46 分),最低为合肥兴泰(1.55 分)。评分在 3.20 分以上可认为主体资质较好,包括中投保、湖南担保、江苏再担保。2、担保公司债券担保效力分析对 15 家担保债券只数较多的专业担保公司进行了担保效力分析。样本选取上剔除了由多个担保人进行担保的债券,此外还剔除了私募债、项目收益票据和定向工具,且不采用永续债作为样本。计算了 15 家专业担保公司 2020 年初至今的担保利差,对于每个时间节点 动态剔除了剩余期限0.5 年的债券。担保利差的计算采用担保公司所担 保债券的发行主体的无担保债
29、券的中债估价收益率中位数减去该担保公 司所担保债券的中债估价收益率中位数。本方法的局限性在于,无法衡量专业担保公司对于必须通过担保才能发行债券的发行人的担保效力, 由于该发行人无对应的无担保债券。通过担保利差时间序列观察担保效力变化需要注意:第一,绝对值易受样本结构的影响,可能出现利差为负的情况,因此更应关注担保利差的 走势变化;第二,由于样本债券的进入和退出可能导致担保利差在某个 时间节点产生急剧波动,因此更适宜关注利差走势的平滑段;第三,各 家担保公司的担保利差的具体排位,能够一定程度上反映其担保效力高 低,可予以适当关注,但利差过大也有可能是资质下沉过多所致。全国性担保公司的担保利差走势
30、相对较为平缓,其中中投保、中债增和中证增的担保效力较高,投资者可考虑在此 3 家担保公司所担保个券中 适当下沉发行人资质,以获取更高票息。而中合中小保和瀚华担保的担 保效力偏弱,故择券时应更多考虑发行人自身资质。从趋势上看,中债增和中证增的担保利差自 2021 年起呈现上升趋势,从 5 月开始利差略 有下降;中合担保的担保利差自从 2021 年 5 月呈现上升趋势,上升大 约 20bp 左右;自从 2021 年 4 月起,中投保的担保利差呈现下跌趋势, 下降约 40bp 左右;瀚华担保的担保利差自 2020 年下半年起就处于相对 低位,2021 年 5 月受样本数量变化干扰较为明显,利差由正转
31、负。3 家重庆担保公司展业区域较多,业务市场化程度高、区域分散度较好, 由于其所担保主体资质偏弱,建议短久期择券。从担保利差走势来看, 重庆进出口担保的担保利差在 2021 年 5 月初受担保样本扰动明显下降, 之后呈现上升趋势,上升约 20bp 左右;重庆三峡担保的担保利差自 2021 年 6 月初至今下跌约 20bp;自 2021 年 3 月起,重庆兴农担保的担保利 差一直在 20bp-40bp 区间波动。3 家四川担保公司中天府信增的担保利差水平较高,走势较为平滑,自 2020 年 12 月起一直在 90bp-110bp 的区间波动;四川金玉担保和四川 发展担保的担保利差自 2021 年
32、 3 月起整体处于上升趋势,并分别在 4 月和 5 月实现担保利差水平的由负转正,但水平仍较低(低于 50bp)。4 家省级担保公司的担保业务政策性较强,业务多集中在省内。4 家省 级担保公司中江苏再担保的样本数量较多,自 2021 年 5 月担保利差呈 下降趋势,下降约 15bp;湖北担保的担保利差水平相对较高,自 2020 年 12 月起一直在 130bp-160bp 的范围内波动;湖南担保的担保利差整 体保持上升趋势,近期略有下降,下降约 15bp;安徽担保的担保利差自 2021 年 2 月呈现上升趋势,上升约 25bp,6 月起有略微下降,但仍保 持在 40bp-50bp 区间内。五、
33、总结我国担保行业的发展主要分为起步探索(1993-1998 年)、基础构建 (1999-2008 年)、持续发展(2009-2012 年)和规范整顿(2013 年至 今)四个阶段。2009 年确立融资担保业务的中央和地方双重监管主体后, 暂行办法条例及四项配套制度和补充规定等一系列配套措 施的发布,逐步建立担保行业的主要监管体系,此外针对各阶段的具体 情况,政策侧重也有所不同。截至 2021 年 6 月 29 日,全国总计 47 家专业担保公司尚有担保存续债, 其中 5 家全国性担保公司中瀚华担保为民营企业;地方性担保公司中 3 家重庆担保公司的业务范围分布较广;5 家再担保公司均是地方国企,
34、 注册资本差异较大;5 家信用增进公司信用评级均较高,中债增作为央 企,股东背景强大。截至 2021 年 6 月 29 日,市场上 3713 只有担保信用债中 36%由专业担 保公司进行担保,且担保对象以区县级及县级市级的城投债为主。剩余 期限分布方面,37 家一般融资担保公司、5 家再担保公司和 5 家信用增 进公司分别主要集中于 1-5 年、3-5 年和 1-3 年区间。评级分布方面, 大多公司以 AA 级为主。业务区域分布方面,全国性担保公司和 3 家重 庆担保公司业务覆盖范围较广。目前从担保公司剩余担保债券余额来看, 目前行业内部已出现新老公司增长的分化。对担保公司进行简要评价,从代偿
35、风险和安全垫两方面选取若干个指标进行打分,结果显示 18 家主要担保公司里中投保、湖南担保和江 苏再担保担保公司的得分较高。债券担保效力方面,5 家全国性担保公司的担保利差走势相对较为平缓, 其中中投保担保利差较高; 3 家重庆担保公司中重庆进出口担保的担保 利差较高,近期有上升趋势;3 家四川担保公司中天府信增担保利差水平较高,其余两家担保利差整体有上升趋势,但仍相对较低;4 家省级 担保公司中湖北担保的担保利差水平相对较高,江苏再担保的样本数量 较多。风险提示:1)担保利差数据口径存在偏差;2)担保公司出现信用风险; 3)担保行业监管趋严;4)打分模型设计不合理。报告链接:固定收益专题报告:担保公司面面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