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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方案】铁西区机动三轮车、四轮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机动三轮车、四轮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了认真做好省委第六巡视组相关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集中整治机动三轮车、四轮车非法营运突出问题,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和社会治安环境,提升城市整体文明形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鞍山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鞍山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健全机制、规范管
2、理,多措并举、从严从实推进机动三轮车、四轮车非法营运综合整治工作,着力打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为构建“五个鞍山”奠定坚实基础。二、整治范围全区内各街道办事处三、整治对象1、非法生产、组装、改装、销售机动三轮车、四轮车的企业和个人。2、假牌、无牌、套牌和无驾驶证、无行车证、无保险证上路行驶的机动三轮车、四轮车。3、在禁行路段行驶的机动三轮车、四轮车。4、非法营运的机动三轮车、四轮车。四、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铁西区机动三轮车、四轮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区长李田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杜炳魁担任,副组长由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蔡中利担任
3、,成员单位由区委宣传部、区维稳办、区信访局、公安铁西分局、区发改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综合执法铁西分局、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铁西交警大队、区残联和各街道办事处组成,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安铁西分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公安分局副局长张世忠担任。办公室下设5个职能组:(一)安置救助组。由区民政局牵头,成员单位为区残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按照市政府制定出台的机动三轮车、四轮车回购补偿和人员安置政策,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意见,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二)源头管控组。由区市场监督管理
4、局牵头,成员单位为区发改局、公安铁西分局、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对非法生产、组装、改装、销售等上游环节进行清理整顿,堵住源头,为路面整治提供支撑。(三)集中整治组。由公安铁西分局牵头,成员单位为综合执法铁西分局、铁西交警大队、区交通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区统一集中整治行动,依法查处机动三轮车、四轮车非法营运、违法行驶行为,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四)信访稳定组。由区维稳办牵头,成员单位为区信访局、公安铁西分局、铁西交警大队、区残联、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机动三轮车、四轮车整治工作涉及的信访事项接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报信息收集研判、突发事件现场处置等工作,严防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和个
5、人极端事件,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五)舆论宣传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成员单位为公安铁西分局、铁西交警大队、综合执法铁西分局、区交通局、各街道办事处等。负责机动三轮车、四轮车专项整治工作的整体宣传策划、法律政策教育、工作成效报道、舆情监测引导等工作。五、实施步骤整治工作自2015年11月1日开始,至2016年4月3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一)调查摸排阶段。(11月1日至11月10日)1、各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工作人员,以社区为单位,逐户上门摸排,建立机动三轮车、四轮车及从业人员台账,作为后续车辆处置及其他工作的依据,排查登记的范围:包括辖区内的常住人员和暂住、租住的人员。2、区残联要对
6、残疾人使用机动三轮车、四轮车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全面汇总、掌握车辆型号、购买时间、车况及车主身份、家庭情况、工作单位、经济来源等信息。3、公安铁西分局要会同综合执法铁西分局、铁西交警大队、区交通局等部门,摸排全区机动三轮车、四轮车重点人员、重点部位以及活动规律,收集掌握涉及非法营运、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等违法犯罪线索。(二)集中宣传阶段(11月11日至11月20日)1、区委宣传部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开展整治非法营运机动三轮车、四轮车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措施要求、法律法规,以及机动三轮车、四轮车的安全危害和典型案列,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理解、支持专项整治行动,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2、各街道办事处要组织企事
7、业单位、社区开展安全出行教育,并在社区显著位置张贴通告和公开信,设置宣传展板和宣传标语,动员干部职工以及广大人民群众支持机动三轮车、四轮车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出行安全。公安、综合执法、交通、残联等部门也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教育宣传活动。3、公安铁西分局、综合执法铁西分局、铁西交警大队、区交通局等部门对发现违法上路行驶、非法营运、乱停乱放、影响区容环境的机动三轮车、四轮车,要及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敦促其尽快将车辆进行处理,不得上路非法营运。(三)分流安置阶段。(11月21日至12月31日)1、区残联要协调区卫计局、区人社局等部门,对残疾人机动三轮车、四轮车驾驶员进行劳动能力和残疾等级鉴定,并详细了
8、解家庭收入情况,为残疾人机动三轮车、四轮车驾驶员的分流安置做好准备。2、区民政局要会同区残联、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和各街道办事处,在前期摸底排查的基础上,按照市政府制定出台机动三轮车、四轮车回购补偿和人员安置政策,以及特殊困难群体的帮扶措施和救助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意见。3、各街道办事处要督促车主对机动三轮车、四轮车进行自行处理或上缴处理。对调查摸底确认的车辆,车主自愿在12月31日前上缴处理的,予以适当补偿。对驾驶机动三轮车、四轮车的外来人员、在职人员、有其它经济收入的人员,无条件予以取缔。对城市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待业人员,愿意退出营运的,签订承诺书后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安排就业、
9、办理低保、对口帮扶、技能培训等方式,予以妥善安置,保证其基本生活。(四)全面整治阶段。(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1、公安铁西分局要会同综合执法铁西分局、铁西交警大队、区交通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采取设卡检查、突击检查、日常巡查等方式开展集中整治。对违法上路行驶、乱停乱放以及在禁行路段行驶的机动三轮车、四轮车,由交警大队依法处罚;对非法营运机动三轮车、四轮车,分别由综合执法和交通部门依法处罚并取缔。2、区信访局要牵头做好机动三轮车、四轮车车主接访工作,按照属地原则,建立区、街道、社区“三位一体”接访机制,防止在党政机关门前堵门、堵路以及长时间聚集等情况。各街道办事处要安排专
10、门工作人员及时带回聚集上访的车主,并落实稳控措施。3、区维稳办要会同公安铁西分局、综合执法铁西分局、区残联和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和部门,制定专项应急工作预案,建立维稳研判会商机制,有效化解防控各类不稳定因素。公安铁西分局要妥善做好专项整治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对缠访、闹访、非访等行为及时固定证据,依法予以处理;对暴力抗法、组织策划、幕后指挥以及打砸抢烧违法犯罪人员,依法严惩,坚决打击。4、公安铁西分局、综合执法铁西分局、铁西交警大队、区交通局、区残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各街道办事处等,要建立健全机动三轮车、四轮车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加强管理,防止反弹。六、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提高认
11、识。机动三轮车、四轮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情况复杂。各街道办事处、各单位、各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全力组织开展好各项专项整治工作。(二)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各街道办事处、各单位、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任务和目标分解细化到具体责任人,采取切实管用的工作措施,确保机动三轮车、四轮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成效。(三)依法行政,讲究方法。公安、综合执法、交通、市场监督管理、残联等有关单位和部门在执法过程中,要做到规范、公平、公正、文明执法,讲究工作策略,注重方式方法,防止因执法不当导致矛盾激化,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其他有影响的案(事)件。(四)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街道办事处、各单位、各部门在全区机动三轮车、四轮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要注重沟通协作,定期研判会商,强化联勤联动,切实形成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