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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MC泓域/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模具钢项目建设工程合同管理xx集团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 项目基本情况3一、 项目名称及投资人3二、 结论分析3第二章 行业背景分析6第三章 公司简介8一、 基本信息8二、 公司简介8三、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9第四章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11一、 工程设计合同管理11二、 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审理相关规定17三、 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履行管理22第五章 宏观环境分析28第一章 项目基本情况一、 项目名称及投资人(一)项目名称模具钢项目(二)项目投资人xx集团有限公司(三)建设地点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以最终选址方案为准)。二、 结论分析(一)项目选址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以最终选址
2、方案为准),占地面积约98.00亩。(二)项目实施进度本期项目建设期限规划24个月。(三)投资估算本期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根据谨慎财务估算,项目总投资50882.31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9146.7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6.94%;建设期利息1000.5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97%;流动资金10735.0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1.10%。(四)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50882.31万元,根据资金筹措方案,xx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自筹资金(资本金)30463.67万元。根据谨慎财务测算,本期工程项目申请银行借款总额20418.64万元。(五)经济评价1、项目达产年预期
3、营业收入(SP):104900.00万元。2、年综合总成本费用(TC):89220.30万元。3、项目达产年净利润(NP):11415.98万元。4、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14.39%。5、全部投资回收期(Pt):6.84年(含建设期24个月)。6、达产年盈亏平衡点(BEP):50665.43万元(产值)。(六)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序号项目单位指标备注1占地面积65333.00约98.00亩1.1总建筑面积130830.97容积率2.001.2基底面积41159.79建筑系数63.00%1.3投资强度万元/亩385.142总投资万元50882.312.1建设投资万元3914
4、6.742.1.1工程费用万元33480.802.1.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4590.312.1.3预备费万元1075.632.2建设期利息万元1000.522.3流动资金万元10735.053资金筹措万元50882.313.1自筹资金万元30463.673.2银行贷款万元20418.644营业收入万元104900.00正常运营年份5总成本费用万元89220.306利润总额万元15221.307净利润万元11415.988所得税万元3805.329增值税万元3819.9910税金及附加万元458.4011纳税总额万元8083.7112工业增加值万元28337.1113盈亏平衡点万元50665.
5、43产值14回收期年6.84含建设期24个月15财务内部收益率14.39%所得税后16财务净现值万元-1063.84所得税后第二章 行业背景分析模具钢是用来制造冷冲模、热锻模、压铸模等模具的钢种。模具的质量直接影响成型产品的精度与质量,而模具的质量主要受模具材料的影响,因此市场对模具钢的品质要求较高。随着下游需求行业规模持续扩大,我国市场对模具钢的消费量不断增长,带动我国模具钢产能不断上升。2018年,我国模具钢产能达到235万吨,成为全球模具钢生产大国。经过不断发展,截止到2018年底,全国17个省市共有60余家模具钢生产企业,生产线接近90条。分区域来看,我国模具钢生产企业主要集中在华东、
6、华中、东北三个地区,市场份额占比较大的企业有宝武特冶、东北特钢、长城特钢、天工国际、新冶钢、西宁特钢、齐鲁特钢等。我国模具钢产能区域集中度较高,但企业数量较多,市场集中度有较大提升空间。模具钢的下游应用市场主要包括汽车、电子、家电、机械、冶金、建材、轻工等行业。2018年,我国模具钢下游需求行业中,汽车行业消费占比为35.2%,家电与电子行业消费占比均为20.3%,建材行业消费占比为15.1%,其他行业消费占比为29.4%。受我国汽车、电子、建材等行业快速发展的推动,我国模具钢市场需求增长迅速。2018年,我国汽车行业产销量同比下滑4.2%和2.8%,均呈下降态势。作为模具钢最大下游应用市场,
7、汽车行业产销量的下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我国模具钢行业的发展。受房地产限购政策以及市场饱和度较高的影响,我国家电行业以及以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为代表的消费电子行业整体增速放缓,对模具钢行业增长的推动力有限,模具钢行业景气度有所下跌。我国模具钢行业经过长期不断发展,技术工艺已经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与美国、日本、西欧等国家和地区相比,在产品品种、质量、尺寸规格、性能等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部分高端模具钢需求依然依赖进口。我国每年净进口模具钢量在10万吨左右,基本为技术含量较高的高端产品,在高端领域我国模具钢行业还有较大替代空间。短期来看,我国汽车市场需求下降,家电与消费电子行业增速放缓,但我国人均汽车保
8、有量较低,家电与消费电子更新换代速度加快,再加上新兴消费电子产品不断被推出,整体来看,我国汽车、家电、消费电子行业仍有较好发展前景,对模具钢的需求依然保持高位。但在技术不断进步的情况下,市场对模具钢的种类、性能、质量要求不断提高,我国模具钢行业在生产技术方面还需不断提升。第三章 公司简介一、 基本信息1、公司名称:xx集团有限公司2、法定代表人:邱xx3、注册资本:1470万元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5、登记机关:xxx市场监督管理局6、成立日期:2013-10-247、营业期限:2013-10-24至无固定期限8、注册地址:xx市xx区xx9、经营范围:从事模具钢相关
9、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二、 公司简介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品牌化、规模化、专业化”的发展道路。以人为本,强调服务,一直秉承“追求客户最大满意度”的原则。多年来公司坚持不懈推进战略转型和管理变革,实现了企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未来我司将继续以“客户第一,质量第一,信誉第一”为原则,在产品质量上精益求精,追求完美,对客户以诚相待,互动双赢。公司在发展中始终坚持以创新为源动力,不断投入巨资引入先进研发设备,更新思想观念,依托优秀的人才、完善的信息、现代科技技术等优
10、势,不断加大新产品的研发力度,以实现公司的永续经营和品牌发展。三、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表格题目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项目2020年12月2019年12月2018年12月资产总额15115.6012092.4811336.70负债总额5407.684326.144055.76股东权益合计9707.927766.347280.94表格题目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营业收入47779.9438223.9535834.96营业利润10627.908502.327970.92利润总额9304.597443.676978.44净利润6978.445443.185024
11、.4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978.445443.185024.48第四章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一、 工程设计合同管理工程设计合同是指建设单位与工程设计单位为完成工程设计任务,明确双方义务和违约责任的协议。根据工程设计合同,工程设计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委托的工程设计任务;建设单位作为发包人,应为工程设计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并支付报酬。(一)工程设计合同订立建设单位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工程设计单位后,需要通过谈判明确设计合同相关内容,就合同各项条款进行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工程设计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双方的义务和违约责任,且通常会参照国家推荐使用的示范文本。除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
12、(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GF-2015-0210)外,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联合发布的标准设计招标文件(2017年版)中也明确了设计合同条款及格式。设计合同条款由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两部分组成,同时以合同附件格式规定了合同协议书、履约保证金格式。1、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包括15个方面:一般约定、发包人义务、发包人管理、设计人义务、设计要求、开始设计和完成设计、暂停设计、设计文件、设计责任与保险、施工期间配合、合同变更、合同价格与支付、不可抗力、违约和争议解决。2、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的细化、完善、补充
13、、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根据不同工程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谈判、协商对相应通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3、发包人主要义务(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4日内,将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书面通知设计人,由发包人代表在其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内,代表发包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和处理合同履行中的具体事宜。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提前14日将更换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书面通知设计人。(2)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将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基础资料、勘察报告、设计任务书等)交给设计人。(3)发包人应在收
14、到定金或预付款支付申请后28日内,将定金或预付款支付给设计人。(4)符合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开始设计条件的,发包人应提前7日向设计人发出开始设计通知。设计服务期限自开始设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起计算。(5)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设计人发出指示,发包人的指示应盖有发包人单位章,并由发包人代表签字确认。在紧急情况下,发包人代表或其授权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发包人代表应在临时书面指示发出后24小时内发出书面确认函,逾期未发出书面确认函的,该临时书面指示应被视为发包人的正式指示。(6)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答复;逾期未作出答复的,视为已获得发包人批准
15、。(7)发包人应当及时接收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文件,如无正当理由拒收的,视为发包人已接收设计文件。发包人接收设计文件时,应向设计人出具文件签收凭证,凭证内容包括图纸名称、图纸内容、图纸形式、份数、提交和接收日期、提交人与接收人的亲笔签名等。(8)发包人接收设计文件之后,可以自行或者组织专家会进行审查。审查标准应当符合法律、规范标准、合同约定和发包人要求等;审查的具体范围、明细内容和费用分担,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9)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对于设计文件的审查期限,自文件接收之日起不应超过14日。发包人逾期未作出审查结论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已通过发包人审查。(10)发包人应
16、在收到中期支付或费用结算申请后的28日内,将应付款项支付给设计人。发包人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完成审批或不予答复的,视为发包人同意中期支付或费用结算申请。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1)发包人应当组织设计技术交底会,由设计人向发包人、监理人和施工承包人等进行设计交底,对工程设计意图、设计文件和施工要求等进行系统说明和解释。4、设计人主要义务(1)设计人应按合同协议书的约定指派项目负责人,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应提前14日将拟更换的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和详细资料提交发包人。项目负责人2日内不能履行职责的,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
17、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2)设计人应在接到开始设计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发包人提交设计项目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项目机构设置、主要设计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名单及资格条件。主要设计人员应相对稳定,更换主要设计人员的,应取得发包人的同意,并向发包人提交继任人员的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主要设计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审核人、审定人等,其他人员包括各专业的设计人员、管理人员等。(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具有发包人认可的、履行合同所需要的工程设计责任险,于合同签订后28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设计责任险的保险单副本或者其他有效证明,并在合同履行期间保持
18、足额、有效。(4)设计人应做好设计服务的质量与技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责任制度,加强设计服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完整的设计文件的设计、复核、审核、会签和批准制度,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5)设计人应按合同约定对设计服务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和检验,并作详细记录,编制设计工作质量报表,报送发包人审查。(6)设计人应按照法律规定,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完成设计工作,并应符合发包人要求。各项规范、标准和发包人要求之间如对同一内容的描述不一致时,应以描述更为严格的内容为准。(7)设计服务应当根据法律、规范标准和发包人要求,保证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并在设计文件中予以注明。
19、(8)设计人完成设计服务之后,应当根据法律、规范标准、合同约定和发包人要求编制设计文件。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当满足对应阶段的规范要求。(9)设计文件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等方面的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设计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10)设计人应在工程施工期间,积极提供设计配合服务,包括并不限于设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服务、参与施工过程验收、参与投产试车(试运行)、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5、违约责任(1)发包人违约。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属发包人违约。1)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用。2)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设计停止。3)发包人无法履行或
20、停止履行合同。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发生发包人违约情况时,设计人可向发包人发出暂停设计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纠正;逾期仍不纠正的,设计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发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发包人应当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设计人损失等。(2)设计人违约。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属设计人违约:1)设计文件不符合法律及合同约定。2)设计人转包、违法分包或者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分包设计任务。3)设计人未按合同计划完成设计,从而造成工程损失。4)设计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5)设计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发生设计人违约情况时,发包人可向设计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
21、限内纠正;逾期仍不纠正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设计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设计人应当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发包人损失等。二、 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审理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于2020年12月25日通过了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5号)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部分条款与工程造价管理密切相关。(二)关于工期争议的解决1、开工日期争议解决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开工日期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按照以下情形予以认定:0开工日期为发包人或者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开工通知
22、发出后,尚不具备开工条件的,以开工条件具备的时间为开工日期;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开工时间推迟的,以开工通知载明的时间为开工日期。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已经实际进场施工的,以实际进场施工时间为开工日期。发包人或者监理人未发出开工通知,亦无相关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的,应当综合考虑开工报告、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载明的时间,并结合是否具备开工条件的事实,认定开工日期。2、实际竣工日期争议解决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以下情形予以认定: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
23、,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3、顺延工期争议解决当事人约定顺延工期应当经发包人或者监理人签证等方式确认,承包人虽未取得工期顺延的确认,但能够证明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发包人或者监理人申请过工期顺延且顺延事由符合合同约定,承包人以此为由主张工期顺延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当事人约定承包人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工期顺延申请视为工期不顺延的,按照约定处理,但发包人在约定期限后同意工期顺延或者承包人提出合理抗辩的除外。建设工程竣工前,当事人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工程质量经鉴定合格的,鉴定期间为顺延工期期间。(三)关于工程量及价款争议的解决1、工程量争议解决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
24、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2、工程计价标准及方法争议解决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结算工程价款。3、工程价款利息争议解决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
25、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垫资时的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4、工程价款结算争议解决当事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载明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不一致,一方当事人请求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人
26、民法院应予支持。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5、工程质量保证金争议解决有下列情形之一,承包人请求发包人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届满。当事人未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的,自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2年。因发包人原因建设工程未按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自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90日后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届满;当事人未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的,自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90日后起满2年。发包人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后,不影响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履行工程保
27、修义务。6、无效合同的价款结算争议解决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订立的数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均无效,但建设工程质量合格,一方当事人请求参照实际履行的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实际履行的合同难以确定,当事人请求参照最后签订的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四)关于咨询意见及争议鉴定1、咨询意见效力当事人在诉讼前共同委托有关机构、人员对建设工程造价出具咨询意见,诉讼中一方当事人不认可该咨询意见申请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但双方当事人明确表示受该咨询意见约束的除外。2、已达成协议后请求鉴定的处理当事人在诉讼前已经对建设工程价款结算达成协议,诉讼中
28、一方当事人申请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3、施工合同争议鉴定当事人对工程造价、质量、修复费用等专门性问题有争议,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向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释明。当事人经释明未申请鉴定,虽申请鉴定但未支付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的,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三、 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履行管理(一)发包人一般义务(1)遵守法律。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2)发出承包人开始工作通知。符合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开始工作条件的,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提前7日向承包人发出开始工作通知。工期自开始工作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日期起
29、计算。(3)提供施工场地。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及进场施工条件,并明确与承包人的交接界面。(4)办理证件和批件。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发包人负责办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发包人应按时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承包人负责的有关设计、施工证件和批件,发包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5)支付合同价款。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专用合同条款对发包人工程款支付担保有约定的,从其约定。(6)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7)其他义务。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二)承包人一般义务(1)遵守法律。承包人在履行
30、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因承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2)依法纳税。承包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纳税,应缴纳的税金包括在合同价格内。(3)完成各项承包工作。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根据合同约定作出的指示,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并对工作中的任何缺陷进行整改、完善和修补,使其满足合同约定的内容。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提供合同约定的工程设备和承包人文件,以及为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和其他物品,并按合同约定负责临时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管理和拆除。(4)对设计、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以及工程的完备性负责。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进度要求,
31、编制设计、施工的组织和实施计划,并对所有设计、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以及全部工程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5)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6)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7)避免施工对公众与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害。承包人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
32、任。(8)为他人提供方便。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为他人在施工场地或附近实施与工程有关的其他各项工作提供可能的条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提供有关条件的内容和可能发生的费用,由监理人商定或确定。(9)工程的维护和照管。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工程接收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竣工工程的,承包人还应负责工程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竣工后移交给发包人。(10)其他义务。承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三)违约情形(1)发包人违约情形。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属发包人违约。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或拖延、拒绝批准付款申请和支付凭证,导致付款延误。2)由于发包人原因造
33、成停工。3)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4)发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5)发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2)承包人违约情形。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承包人违约。1)承包人的设计、承包人文件、实施和竣工的工程不符合法律及合同约定2)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转移给其他人。3)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未经监理人批准,私自将已按合同约定进入施工场地的施工设备、临时设施或材料撤离施工场地。4)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使用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
34、又拒绝清除不合格工程。5)承包人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已造成或预期造成工期延误。6)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通过竣工试验或竣工后试验的7)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未能对工程接收证书所列的缺陷清单的内容或缺陷责任期内发生的缺陷进行修复,而又拒绝按监理人指示再进行修复。8)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9)承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第五章 宏观环境分析经济结构得到新优化。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5%以上,力争提前一年实现比2010年翻一番,到2020年经济总量突破4000亿元。发展空间得到优化,投资效率和企业效率明显上升,消费的基础作用进一步增强
35、,出口进一步扩大。农业现代化进程持续加快,传统产业竞争力不断增强,新兴产业规模不断扩大,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稳步提升。“十三五”期间,第一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3.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7.5%,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8%,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保持在60%以上。人才强市建设取得实效。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力争成为国家创新型城市。“十三五”末,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民生改善达到新水平。居民人均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提前一年实现比2010年翻一番;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速,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力争到20
36、2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万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万元。全市5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面脱贫,娄烦、阳曲两个贫困县摘帽。就业比较充分,城镇新增就业4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0%以内。教育、文化、社保、医疗、住房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更加完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显著提升。现代教育体系基本完善,教育发展更加优质均衡。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更加完善,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安全生产形势向稳定好转坚实迈进。城市功能实现新提升。城市空间布局更加优化,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立体化综合交通
37、体系基本形成,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不含步行)达到40%以上。力争170个城中村全部完成整村拆迁并同步改造建设。2017年基本完成采煤沉陷区搬迁安置,2018年基本完成城区范围内棚户区改造。城市综合承载力和建设管理水平全面提高,省会城市功能和辐射引领作用不断增强。城市特色得到彰显,品质品位明显提升。新型城镇化加速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十三五”期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在84.4%的基础上继续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力争达到75%。文化建设取得新进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人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力争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文化强市建设步
38、伐加快,文化事业整体水平、文化产业综合实力显著提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十三五”期间,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7%左右。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更加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生态环境得到新改善。主体功能区布局和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形成。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绿色低碳水平显著提高。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PM2.5排放量逐年下降,重污染天气大幅度减少,空气污染指数下降15.5%,市区优良天气率力争达到80%左右,地表水水质、污水处理率进一步提高,森林覆盖率力争达到30%,森林蓄积量达到680万立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左右。城乡人居环境得到全面改善。改革开放实现新突破。全面深化改革,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取得重要进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发展动力和活力显著增强。开放型经济和对外合作机制基本形成,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拓展,在全省对外开放格局中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十三五”期间,实际引进外来投资累计达到50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