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方案】馆陶县住建局关于馆陶县建筑施工及城镇燃气行业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住建方案】馆陶县住建局关于馆陶县建筑施工及城镇燃气行业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docx(5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住建方案】馆陶县住建局关于馆陶县建筑施工及城镇燃气行业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馆陶县住建局关于馆陶县建筑施工及城镇燃气行业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为切实加强全县建筑工程施工工地及城镇燃气行业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的发生,根据馆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馆陶县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馆政办字201629号)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建筑施工及城镇燃气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全面排查隐患,彻底解决问题。构建消防安全长效机制,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
2、故的发生,全力维护全县建设领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二、检查重点(一)建筑施工现场检查重点1.施工单位是否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规定,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2.施工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建立消防应急预案和组织开展消防演练。3.搭建的民工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是否违规适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4.临时建筑防火间距、现场临时消防通道、临时消防设施等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5.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3、、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6.电焊、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严格执行动火审批手续和用电操作规程。7.在建工程是否存在违规住人及违规设置宿舍现象。8.建立单位是否做到督促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是否及时纠正和制止各类违章作业;是否及时下发隐患通知或者停工指令,并督促整改落实。(二)天然气企业检查重点1.检查各燃气工程项目,特别是燃气管网项目建设行为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和要求。相关规划审批、建设、竣工验收、备案及资料移交等手续是否健全,严肃查处未批先建、私自建设等行为。2.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夏季防火和雨季防雷工作,重点部位要严格监控,特别市燃
4、气场站、汽车加气站、小区内翻越楼顶管道等要确保防雷防静电设施必须质检合格。3.深入社区、居民及工商业用户中,持续开展入户安全检查,指导用户安全适用燃气。(三)液化气也检查重点1.液化气储罐站压力容器、消防器材、避雷设施等是否功能正常,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2.液化气储罐站罐区、瓶库等重点区域周边存在的易印发事故灾难的危险源是否进行排查、防范和治理是否到位。3.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4.事故应急预案是否修订完善及抢险抢修队伍、设备人员配备是否到位。5.液化气换气点设施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换气点夏季是否存在钢瓶暴晒等行为。6.各液化气储罐站要针对夏季高温、降雨
5、、雷暴等天气特点,重点抓好喷淋消防系统、消防水池储水、消防栓消防水带是否能够正常使用、燃气泄露报警系统、水封井、排洪排涝系统的检查,严格落实每日巡查,监控设备压力、温度、液位变化,确保水封井运行良好,对排水系统要提前进行疏浚。(四)CNG、LNG汽车加气站检查重点1.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包括教育培训、防火、动火、用火、检修等。2.加气站消防给水系统和灭火设备的配置是否符合要求。3.加气站消防给水系统和灭火设备是否有专人管理并保证其有效运转。防雷、防静电系统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可燃气体检查及报警系统。4.事故应急预案是否修订完善及抢险抢修队伍、设备人员配备是否到位。5.天然气调压、计量、脱水脱
6、硫装置,增压、储存装置,加气机和管道等是否符合要求。三、时间安排此次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一)部署启动阶段(6月30日前)县住建局结合本县建设行业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宣传发动,迅速部署开展工作,组织相关单位(企业)对照治理重点开展自查自纠。(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30日至9月10日)各单位(企业)要结合本次专项检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彻底排查消除安全隐患。认真填写消防安全自查整改承诺书(见附件),并于6月30日前报县住建局安监站、供热燃气办。(三)总结分析阶段(9月10日至9月20日)县住建局将在各单位(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检
7、查工作。对检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逐一建立台账,跟踪督促整改,并在检查结束后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馆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四、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单位(企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馆陶县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及本方案要求,强化责任意识,切实落实本单位(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二)落实责任、严格排查各单位(企业)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号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在夏季严格落实企业领导带班、坐班制度,认真落实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好安全生产与企业效益的关系,加大安全生产的投入,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三)加强督导、畅通信息各单位(企业)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最大限度降低火灾危害。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逐一建立台账,并跟踪督促整改。各单位(企业)要在每月24日前将当月工作小结及相关台账书面(电子版)报送县住建局安监站,邮箱:82614025;供热燃气办,邮箱:13930096670。各单位(企业)于9月8日前将总体书面工作总结上报县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