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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乡镇意见】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实施意见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实施意见江南新区管委会,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4130号),切实改善全区农村人居环境,实现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全面进步,经区政府同意,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按照农村生产、生活、生态和谐发展的要求,以改善民生为导向,以农村环境整治为重点,坚持“统筹发展,富民美村”,坚持点上整治、面上改观、彰显美丽的原则,以“硬化、洁化、绿化、美化”为主要手段,因地制宜,
2、循序渐进,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让农村居民生活得更加美好。(二)基本原则坚持农民主体。尊重农民意愿,充分发挥农村群众的主体作用,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与促进农民创业与增收相结合,着力解决农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规划引领。把科学编制规划作为前提,切实把好规划实施的事前审核关、事中监督关、事后检验关,保障规划科学合理,符合农村实际。坚持注重特色。紧紧围绕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建设,根据山区、坪坝、城郊实际,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注重体现巴渝乡村风情和田园风光,注重保护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坚持量力而行。充分考虑地方财力和农民的承受能力,注重实用实效,循序渐进分步实施,做到当期可承受、
3、长远可持续,着力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三)工作目标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统一规划、整合资源、分类推进、示范带动”的原则,从2015年起每年完成60个以上村(居)综合整治,推动农村安居、康居和宜居目标的实现。到2020年,完成全区400个村(居)全面综合整治,全区农村环境有效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显著改善,农村面貌焕然一新,建成30个以上“宜居、宜业、宜游”、各具特色的美丽家居村庄。二、工作重点(一)编制综合整治规划。由区城乡建委牵头,科学编制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总体规划。各镇乡人民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组织编制与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总体规划相衔接的本辖区内农村环境整治规划。整治规
4、划要坚持问题导向,做好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等规划的衔接。区级有关部门要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总体规划为基础,制订本行业年度人居环境改善示范村和其他整治村建设计划,合理确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与建设标准,明确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的重点、时序及保障措施。(二)推进农房改造建设。深入开展农村危房现状调查,全面掌握全区存量。科学编制农村危房改造实施规划,合理安排年度改造计划,力争到2020年基本完成2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加大重庆市巴渝新农村民居通用图集的推广力度,引导农民相对集中建房。每年选择2个具有代表性的村庄,建设以环境综合整治为主的市级农民新村示范点。加快推进高山生态扶贫
5、搬迁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力争到2020年建成120个以上设施配套、风貌各具的高山生态扶贫搬迁集中点和30个美丽乡村。(三)保障农村饮水安全。通过管网延伸、新建标准化水厂、联网供水、新建集雨池等措施,着力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实现农村行政村自来水覆盖率达到85%以上、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0%以上。对已经建成但技术设备落后、处理工艺较差的2150座供水站(处)进行改建扩建、整合联网,改造机电设备和输配水管网,配套完善消毒设备和化验设施,着力保障供水总量,提升供水水质。进一步加强小河、小溪、水塘等农村生活用水水源保护,确保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大力实施农村供水水源地保护,加强对农村
6、生活污水、养殖业污水和工业废水及固体污染物的排放管理,加强对农业生产使用化肥和农药的管理。建立健全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网络,提高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能力。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水质卫生监测力度,让群众吃上安全卫生水。(四)完善提升农村道路。根据农村规划、农村住宅布局、村民经济社会活动需要及乡村特点,因村、因路制宜开展村内道路建设和农村主干道硬化。着力构建农村联网公路,打通断头路,加强行政村通畅工程、撤并村通达工程等一批交通工程建设,力争到2015年行政村通畅率达到100%,撤并村通达率达到100%。有机结合市级村通畅、烟区道路援建、三峡后续居民点对外交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对口支援等项目,
7、进一步加大农村公路通畅的深度和密度。结合农业综合开发、土地资源整理等项目,着力推进耕作道、人行道建设,从2015年起,每年建成耕作道、人行道100公里以上,切实解决农村群众生产、出行难问题。(五)开展农村垃圾收集处理。科学编制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系统规划。2015年建成运行7个片区垃圾压缩中转站和收集、转运等设施设备购置,完成41个镇乡小城镇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系统建设。以“户集、村收、镇乡集中、区运输处置”模式,逐步清除农村陈年垃圾,推进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到2020年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全覆盖。按照农村规划、自然村落布局和农村人口分布,科学设置垃圾收集、分拣、转运等设施,因地制宜采取焚
8、烧、填埋、沤肥等方式对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到2020年实现农村村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100%。丘陵、山区、坪坝等远离城镇和村庄的农户,原则按照“就地分拣、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的要求开展农村垃圾收集处理。城镇郊区的农户,原则上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逐步开展农村垃圾收集处理。(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以水源保护地行政村、乡村旅游村和经济发达、人口密集、污水排放量较大的行政村为重点,编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规划。积极探索推广造价低、耗能小、维护便利、处理水质好的处理工艺和国内外成功的小型处理设施及湿地处理等新技术。建成29个镇乡小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完善二级、三级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实现镇乡小城镇
9、污水处理工程全覆盖。有序推进撤乡并镇小集镇、农民新村和人口聚居密度相对较高的行政村等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20年镇乡小城镇污水处理率达80以上,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受益农户覆盖面达50%以上。(七)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由区环保局牵头,组织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开展畜禽养殖治污执法,督促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区农委组织编制畜牧业发展规划,统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合理布局畜禽养殖场,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因地制宜发展规模化沼气和户用沼气,推进农村清洁工程。到2020年实现农村沼气建设和服务网点全覆盖。加快建立分水、龙驹等中心镇农村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和处理系统,
10、积极筹建万州区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八)加快农村改厕步伐。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广泛开展爱国卫生宣传教育,营造人人讲卫生、爱环境的良好社会风尚。结合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实施,大力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到2020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85%,每个村至少建成1个无害化卫生公厕。(九)保护农村历史文化和自然资源。结合村庄绿化、水土保持、农村土地整治等工程,保护和修复农村自然景观与田园风光,防止“贪大求洋”和“千村一面”。制订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完善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古树名木目录,建立健全保护和监管机制。三、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科学发展的重要
11、载体,是推进生态涵养发展的重大举措。各镇乡、涉农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要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区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协调机制,区委、区政府分管农村工作的领导为总协调人,区城乡建委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全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交委、区农委、区国土资源局、区环保局、区市政园林局、区水务局、区文化委、区卫计委、区移民局、区林业局、区扶贫办等有关部门要按各自职责,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主体,落实工作责任,齐心协力抓好实施工作。各镇乡人民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落实协
12、调、实施工作机构和人员,健全工作措施。要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要求,加强调查研究,统筹整合资源,认真搞好示范,及时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务求抓出实效。(二)整合资源,合力推进。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有效整合涉农项目、资金,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区级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认真研究和解决整治农村人居环境中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提高服务保障能力。(三)规范操作,加强督查。强化农民主体地位,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相关项目必须坚持民主决策,实施方案应当经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经镇乡街道统筹计划,并经区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加强对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相关项目的监督管理,建立工程项目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规范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活动,对重大项目实行招投标制。建立和完善农村人居环境统计和评价机制,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纳入镇乡街道和区级部门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内容。加大督促检查,确保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