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规划】黑河市城区2008-2012年棚户区改造建设发展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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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建规划】黑河市城区20082012年棚户区改造建设发展规划黑河市城区20082012年棚户区改造建设发展规划为贯彻落实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改善我市城区棚户区居民的居住和生活条件,加快城市化建设进程,按照五年内将城市棚户区改造完毕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编制黑河市城区20082012年住宅建设发展规划。一、编制依据(一)坚持以人为本,全力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条件,提升城区品味。(二)既参考我市城区近几年来住宅建设实际,也考虑城市整体建设规划要求。(三)根据我市城区现有需改造的棚户区居民拆迁面积117.7万平方米,分五年有计划完成。(四)按实施住房保障制度的
2、要求,将每年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棚户区改造数量进行编制,并列入规划。二、主要指标(一)需改造棚户区的基本情况根据目前市城区内棚户区的分布情况,分成东部、西部、南部3大片。其中:东部分为16个片区,占地面积100.1万平方米,拆迁面积65.3万平方米;西部分为12个片区,占地面积63.9万平方米,拆迁面积29.5万平方米;南部分为8个片区,占地面积45.9万平方米,拆迁面积22.9万平方米。总计36个片区,占地面积209.9万平方米,拆迁面积117.7万平方米,涉及人口5.5万人。(二)新建安置回迁楼情况按照近几年棚户区改造建设回迁的数据及其趋势,预计东部回迁的比例为50%,安置居民增加
3、面积约为回迁面积的20%;西部回迁的比例为90%,安置居民增加面积约为回迁面积的20%;南部回迁的比例为70%,安置居民增加面积约为回迁面积的24%。同时根据各片区需新建安置回迁楼的面积配建一定比例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以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根据以上测算,共需新建安置回迁楼面积148.4万平方米,其中“拆一还一”面积75.2万平方米、安置居民增加面积15.8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面积32.4万平方米、廉租住房面积25万平方米。(三)在新建安置回迁楼的同时,按一定的比例开发部分商业楼房(如住宅的1-2层等),计划商业开发楼面积29.7万平方米。(四)各个年度具体规划情况根据黑河市
4、城区现有棚户区总量,按五年内完成改造的要求,具体每年改造计划如下:2008年计划改造8个片区,分别为幸福五组、幸福六组、航运、黑河粮库、电厂路西、福利厂西、一砖厂家属区和东大庙片区,占地面积45.7万平方米、拆迁面积23.8万平方米、涉及人口1.2万人;计划新建安置回迁楼面积31.9万平方米,其中:拆一还一面积17.7万立方米、安置居民增加面积3.5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面积5.6万平方米、廉租住房面积5.1万平方米;同时开发商业楼房面积6.3万平方米。2009年计划改造9个片区,分别为幸福二组、幸福四组、益民、五中道南、五中道北、幸福大市场南、农机二厂、拖修南片和新生活二组片区,占地面积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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