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方案】兴城市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X** 文档编号:53540793 上传时间:2022-10-26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39.0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住建方案】兴城市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住建方案】兴城市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住建方案】兴城市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住建方案】兴城市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docx(6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住建方案】兴城市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兴城市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全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市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根据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葫芦岛市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葫政办发20174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2017年6月底前,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并建立工作台账;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集中整治工作。二、主要任务按照“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统筹规划、分布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整治,补齐短板、完善设施”的基本原则,全面开展我市非正

2、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垃圾治理责任体系,强化财政支持力度,补齐设施不足短板,满足城乡垃圾治理需求,深入做好城乡垃圾治理工作,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水平,为建设生态宜居美丽富庶兴城打下坚实基础。(一)全面排查。排查范围:全市所辖地区,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环境敏感区、主要交通干道沿线、风景名胜区、乡村旅游景点景区以及河流(湖泊)和水利枢纽管理范围。排查对象:城乡垃圾乱堆乱放形成的各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及河流(湖泊)和水利枢纽内一定规模的漂浮垃圾。垃圾类型包括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离田农业生产废弃物。(二)整治实施。对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逐一进行实地勘察,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

3、案。按照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位置、主要成分、规模以及垃圾治理成本制定分类整治规划。整治规划要明确年度实施计划、目标任务、整治模式、整治要求及保障措施。要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对违法违规倾倒垃圾、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涉嫌刑事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等设施短板,确保垃圾收得起来、运得出去、处理得掉。三、实施步骤(一)部署启动阶段(2017年3月底前)。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理清思路,立即行动。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排查工作方案,明确排查任务目标、对象范围、工作措施等。(二)全面排查阶段(2017年4月初-6月底)。各乡镇、街

4、道应组织人员深入排查,4月底前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和信息录入工作,并将排查结果上报至市宜居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6月15日前完成台账建立工作,并上报至市宜居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丛龙静,电话:5815021。(三)整治实施阶段(2017年3月-2019年12月底)。1.2017年6月底前,各乡镇、街道完成现场勘察工作,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7月20日前完成全市整治方案制定工作。2.2017年9月20日前,完成整治规划编制工作。3.2017年底前完成建成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2018年完成乡镇、街道和行政村村部所在地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2019年完成剩余区

5、域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要强化真抓实干,边排查,边整治,务求实效。(四)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对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加强全市工业污染防治、完善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城乡环保体制机制,进一步保护排查整治工作成果,坚决防止和杜绝新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出现。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城建、环保、水务、农发等部门要充分认识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将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纳入全市宜居乡村建设工作范围,建立市垃圾治理工作部门联席会议,联席会议由市宜居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

6、办、市妇联、市爱卫办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城建局。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垃圾治理工作。(二)明确职责分工。各乡镇、街道要对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担负起主体责任。城建与环保部门要密切协作,切实履行牵头部门的职责;积极支持、配合其他部门工作,形成推进排查整治合力。市城建、环保、农发、水务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通力合作,联合执法;要负责组织开展全市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对各乡镇、街道进行业务指导和督查。乡镇(街道)在村(居)委会、河流(湖泊)和水利枢纽管理单位配合下,组织排查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填写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调查表(见附件1)、漂浮垃圾调查表(

7、见附件2)和乡镇、街道基本情况调查表(见附件3),每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对应填写一张调查表,并至少附一张带堆放点位置信息的照片。(三)准确录入信息。住建部建立了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网址:)。市城建部门要及时组织录入县(市)区基本情况调查表信息。各乡镇、街道负责将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调查表和漂浮垃圾调查表的信息分别报城建、环保、农发、水务等相关部门审核后及时录入到信息系统,确保录入信息准确无误。(四)建立工作台账。各乡镇、街道根据排查结果,建立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台账(见附件4)和漂浮垃圾排查工作台账(见附件5),并录入信息系统。台账内容包括辖区内所有非正规垃圾堆放

8、点和漂浮垃圾的现状及下一步整治方案等信息,市城建、环保部门要做好督促和检查工作,将台账审核汇总上报至葫芦岛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环保局。(五)明确时限要求。各乡镇、街道要按照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的时间节点要求,安排好各项工作时间节点,保证按时、准确完成排查整治任务。(六)保障资金投入。城建、环保、水务等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排查整治专项资金和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同时要统筹整合使用相关资金。(七)强化督查考核。市城建、环保、农发、水务等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对各乡镇、街道工作落实情况实行月调度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考核检查,既要听取汇报,又要现场实地勘察,并对工作进展不力、治理措施不到位的乡镇、部门予以通报。(八)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加强环境宣传引导,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渠道,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激发广大干部群众主动参与污染治理和设施管理的热情。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工作总结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