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监区矿灯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机电监区矿灯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docx(2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机电监区矿灯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矿灯管理员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直接责任者,必须熟练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上岗证。一、岗位职责第1条 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和煤矿安全生产三大规程。第2条 为了下井人员的安全,矿灯应盏盏完好,如果有亮度不够、电线破损、灯锁不良、灯头密封不严、灯头圈松动、玻璃破碎等情况严禁发放。第3条 灯房应严禁烟火,配齐配足各种灭火器材,并会使用。第4条 及时上报损坏矿灯编号,及时更换损坏的不完好矿灯。第5条 矿灯各种台帐、记录卡应准确无误。第6条 参加安全技术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业务和自主保安能力。二、责任追究第7条 有下列行为的,矿灯管理员负直接责任,并给与相关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第8条 为能搞好矿灯管理、检查工作,造成不完好、失爆矿灯下井,导致发生煤矿事故的,机电监区矿灯管理员负直接责任。第9条 未能及时填写各种记录的,机电监区矿灯管理员负直接责任。第10条 矿灯管理不善,造成矿灯丢失的,机电监区矿灯管理员负直接责任。第11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