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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社报告】罗湖区人力资源局2013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罗湖区人力资源局2013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2013年,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理念,以建设法治型政府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广东省依法行政考评办法精神,将建设法治政府与职能工作紧密结合,将依法行政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依法开展制度建设和重大行政决策,严格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积极开展行政层级监督,努力培养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得到稳步推进。根据深圳市罗湖区201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方案,现将我局2013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自查自评情况汇报如下:一、依法依规开展制度建设,为工
2、作开展提供制度保障我局在以往清理、修订规范性文件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不断制订、修订相应规范性文件,为具体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今年以来,为规范我局临聘人员管理,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民主程序制定了罗湖区人力资源局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制度(罗人201329号);为加强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修订完善了罗湖区人力资源局办公设备(用品)管理制度(罗人201332号);为加强作风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制定了深圳市罗湖区人力资源局机关作风明察暗访实施细则(罗人201315号)等制度。在制订、修订上述内部规范性文件的过程中,在审议前通过书面提请法制科进行法律审查。对于我局牵头制定、应
3、以区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在制定过程中我局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和社会公众意见,按要求提请区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按法定程序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审议。二、科学民主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保证行政决策质量为了确保我局重大政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提高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水平,我局严格按照深圳罗湖区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办法及罗湖区人力资源局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执行,凡是涉及到重大行政决策的,均通过局长办公会进行集体决策,并通过向相关人公开征求意见对决策内容进行评估和修正。充分发挥局法制科在行政决策当中的法律把关作用,根据深圳市罗湖区人力资源局法律事务办理工作实施细则,将全局行政决策中的重大事项均纳入法
4、律前置审查:具体包括拟处罚5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案件、涉及人数较多或存在较大争议的行政决策、重要审批事项、信访回复事项及所有民事合同审查等事项,充分发挥了法制工作对人力资源各项事业的保障、规范、引领和服务作用,为堵塞行政漏洞,降低法律风险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13年我局承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项:起草制订罗湖区建筑行业工资保证金制度暂行办法,在制订过程中我局多次征询区财政局、区国库支付中心、区发改局、区建筑工务局、区住房和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意见,且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相关意见对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提交区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现已将送审稿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三、严格规范行使
5、行政处罚权,确保实体、程序无瑕疵为提高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规范行政处罚案卷制作,促进依法行政,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深圳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等规定,加强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严格按照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理、事先告知、处罚决定、送达和执行等法定程序在法定时限内依法进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分别参加执法员资格培训、听证员资格培训、仲裁员资格培训,确保所有执法人员都取得有效的执法资格证书,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做到两人一组、持证上岗。落实集体讨论和法制审查制度,对于处罚金额较大等复杂案件,按照劳动监察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进行集体讨论,并提请局法制科进行合法性审
6、查。切实履行行政告知义务,保障相对人依法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依法告知相对人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及相关救济途径,对于符合听证要求的案件,依法告知相对人具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合理约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定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对各项行政处罚权根据违法程度、主观恶性、整改情况等具体情节,细化行政处罚具体标准,做到行政处罚与违法程度相一致。认真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案卷文书制作均比较规范,按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案件卷宗做到一案一卷,且格式统一、目录清晰、排序一致、材料齐全、装订整齐,案卷比较整洁,并及时进行归档保存。截至10月份,共出动执法人员1000多人次进行劳动执法检查,检查企业12830家,涉
7、及外来劳动者30万余人,其中查处举报投诉案件74宗,对358家违反法律法规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对63家违法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所有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结案。四、积极稳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规范行政审批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罗湖区行政审批项目改革目录,我局目前共有行政审批事项4项,具体包括:劳务派遣、民办培训机构审批等2项行政许可和人才引进审批、员工申请欠薪垫付行政审批等2项非行政许可,其中劳动派遣行政许可是根据新修订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自2013年7月1日开始实施。对保留和新承接的行政审批事项,我局都依法制订、修订并公开向社会发布行政审批实施办法,同时,将全部
8、行政审批事项纳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罗湖分厅和电子监察系统,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接受行政监督,方便群众办事。我局行政服务、行政审批和其他对外行政管理事项全部按规定对外公布,按照行政审批、行政服务改革的要求,优化申请流程、精简审批资料要求、大幅压缩审批时限,有效提升了行政服务效能,大大方便服务对象办事。在办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当中规定的申请、受理、初审、复审、终审、签发等程序办理,每宗审批都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实质核实,履行一次性告知程序并给予书面受理。截至10月份,我局共办理办理民办培训机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4宗,办理劳动派遣行政许可审批事项5宗,办理
9、员工申请欠薪垫付审批事项11宗,办理人才引进审批事项3233宗。五、做好预防和应对准备,今年以来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由于我局一直致力于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及风险防范工作,因此近年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保持在较低水平,2013年度我局只发生1宗因行政相对人认为我局行政不作为而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我局一直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防范及应对工作非常重视,通过业务培训、集体讨论、法律审查、案卷评查等手段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确保具体行政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同时根据深圳市罗湖区人力资源局法律事务办理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理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务办理职责和办理流程,要求按照
10、规定时限提交证据材料、出具复议意见或答辩意见等,做到按时出庭应诉,并严格执行行政首长出庭制度。六、积极做好依法行政层级监督工作我局领导班子非常重视法制工作建设,成立了罗湖区人力资源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由行政首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承担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重要职责。为了有效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的专业性,专门设立法制科作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日常机构,负责重大行政决策法律审查、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查、合同事项法律审查及行政诉讼等涉诉事务办理,充分发挥了法制机构在政府法律事务中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我局按照上级要求建立了依法行政报告制度,按时向区法制办报告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主动接受监
11、督管理和业务指导。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2013年度我局办理人大建议7项,办理政协提案11项,全部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回复,办理答复意见令相关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满意。七、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推进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思想是行为的先导,树立法治思维、培育法治理念,对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至关重要。我局通过中心组学习、班子会学习等方式,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活动,集中学习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以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在领导干部中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大力推动干部职工学法工作,在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的基础上,重点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
12、政诉讼法等行政法律法规,形成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性循环,推进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八、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载体,不断提升普法工作效果充分发挥法律宣传培训对劳资纠纷的预防作用,不断创新劳动普法新形式,探索将劳动普法和求职招聘会相结合,在劳动者进入职场前先期普及相关劳动法规;将劳动普法和城市U站公益服务相结合,与罗湖各城市U站建立长期合作,利用U站平台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将劳动普法与监察日常执法相结合,在日常巡查执法过程中,通过派发劳动法律指引、典型案例光碟、简易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制度范本等宣传资料,向用人单位传递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将劳动普法与深入企业送服务相结合,积极深入互
13、联网产业及珠宝产业两大园区,在送政策送服务的同时,发放劳动法规资料、解答企业用工法律困惑。同时,针对我区劳资纠纷多发的桑拿、娱乐、建筑三类重点监控行业和两年内发生过重大劳资纠纷和行政处罚的企业和劳动监察系统显示为红类、黄类的三类重点监控企业,组织开展“金秋送法,收获和谐”大型劳动普法宣讲活动,计划用两个月的时间组织不少于20场的劳动普法培训班,对1500家企业进行全面培训,目前该活动正在全区各街道陆续开展。当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过程中,我们还存在很多不足,尚有许多可以进一步改进和提高的空间。比如在行政执法案件中还存在些许不严谨不规范的地方,重大行政决策制定过程中还要更加深化民主公开程序及专家论证程序,对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应当开动脑筋积极创新,积极宣传。我们相信在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和指引下,我局会不断完善自身的法制化建设水平,全面深入推行依法行政工作,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保障我区人力资源事业健康有序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