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2010年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优).docx

上传人:X** 文档编号:53525071 上传时间:2022-10-26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44.5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两会】2010年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优).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两会】2010年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优).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两会】2010年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优).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两会】2010年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优).docx(12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两会】2010年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优)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各位代表:我代表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一、2009年主要工作情况2009年,全市两级检察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检察工作安排,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依法履行检察职责,服务和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一)深入开展惩治刑事犯罪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全年共受理审查批捕案件10639件14289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9870件13326人。批准逮捕8365件11139人,提起公

2、诉8888件12029人。其中,批准逮捕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以及多发性侵财犯罪的犯罪嫌疑人4996人,提起公诉4745人。批准逮捕金融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等危害国家金融安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嫌疑人531人,提起公诉635人。坚持对重大刑事案件侦查工作适时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确保打击力度。市检察院对重特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提起公诉470件993人,同比上升30。依法起诉了张秀武等36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一批重大案件,切实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保障了经济发展。坚持宽严相济,对轻微刑事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依法适用轻缓刑事政策。积极对未成年人犯

3、罪进行调查研究,开展逮捕条件证明制度和未成年人犯罪审查批捕、审查起诉一体化试点。对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嫌疑人和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依法从宽处理,慎用逮捕强制措施。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批准逮捕1148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的,依法不起诉387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落实帮教措施305人,努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落实检察环节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选派72名业务骨干到中小学担任法制校长,设立校长信箱,定期上法制课,加强普法教育,共开展送法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500余次,受教育人数达12万人;在沈阳鲁园农民工法律咨询服务站进行法制宣讲并提供咨

4、询6000余人次,促进公民法制意识的提升,减少了社会治安隐患。(二)积极推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推动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反腐败工作部署,坚持“打击犯罪,保障发展”的方针,依法打击犯罪者,保护无辜者,教育失误者。积极完善侦查一体化工作体系,调动全市两级检察院侦查力量,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着力强化案件程序意识、安全意识、质量意识和效率意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240件271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89件216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51件55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758.46万元。突出重点,深入查办大案要案,深挖窝案串案。查办国有住房改制、社

5、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医疗卫生、教育等涉及民生领域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01件117人;查办商业贿赂犯罪案件34件35人;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渎职犯罪及涉农职务犯罪案件33件42人;查办司法人员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8件51人。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数额超过5万元、挪用公款犯罪数额超过10万元,滥用职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50万元、玩忽职守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等大案128件;副处级以上干部犯罪的要案72件。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重在预防,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共预防职务犯罪立项143件,努力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一是深入推进专项预防。开展以“防犯罪、保

6、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主题,以“工程优质、干部优秀”为目标的“一防两优三保”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制定实施沈阳市检察机关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办法。聘请16名在公用事业、建筑、土地管理、招投标等方面的专家,成立沈阳市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专家咨询委员会。切实加强对我市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等重大工程和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努力做好公共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项目实施等重点领域和环节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积极保障政府投资安全。对全市重大工程项目同步专项预防立项28件,纳入预防范围的项目资金近330亿元。二是不断强化个案预防。紧密结合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工作,开展初查未立案预防、

7、侦查中同步预防和侦查终结后预防,有针对性地开展案件剖析,向涉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54份,帮助其落实整改措施。三是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和预防咨询。对2008年我市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深入调研,提出预防对策,并书面报告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协。围绕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环节向有关单位提供法律咨询37件次,取得较好效果。如对沈阳地铁建设指挥部完善内部规章制度提供的咨询意见,得到重视并被采纳。四是广泛开展预防警示教育。到沈阳水务集团等单位开展预防警示教育宣讲85次,受教育人数达45000人。继续与沈阳电视台共同办好预防犯罪专题节目法治中国,扩大预防宣传效果。(三)大力加强诉讼监督工作,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加强

8、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对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坚持件件讯问犯罪嫌疑人。按上级检察院要求,对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案件上提一级审查决定逮捕。应用现代科技方法和手段,对技术性证据进行文证审查,发现并纠正中介鉴定机构的错误鉴定和瑕疵鉴定20件。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立案136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加逮捕194人,追加起诉136人,防止犯罪分子逃脱法律制裁。同时,对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和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准逮捕1610人,不起诉48人;依法纠正侦查机关在刑事立案、侦查活动中的违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等违法行为30件,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审

9、判监督。全市两级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和出席民事行政再审法庭3686件。开展量刑建议试点,加强对法庭审判活动的监督。坚持对刑事抗诉案件有针对性复查,提高办案质量和抗诉水平。按上级检察院部署,开展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活动,自查有关刑事案件204件306人,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提高监督能力。对符合抗诉条件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抗诉10件。改进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深入贯彻执行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强化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案件的监督力度,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理性申诉。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依法抗诉12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2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4件。加快办案节奏,办案时间平

10、均缩短50%。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推进驻所检察工作,增设驻市第二看守所检察室,强化对全市看守所的直接监督。开展打击“牢头狱霸”专项行动,对看守所在押人员的体表状况,以及近年来看守所非正常死亡事故处理情况逐一审查,发出检察建议12份。督促监管场所公示医药、食品价格,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严肃查办监管场所职务犯罪,立案查办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等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深入开展对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执法环节的监督,对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监外执行人员收监执行18人,对刑期计算错误、减刑不当等违法行为发出检察建议7份,纠正违法30件次,维护了正常的监管秩序,促进监管机关依

11、法正确行使职权。(四)认真做好涉检信访化解工作,努力促进社会和谐从维护稳定大局出发,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强化以检察长为第一责任人、一级抓一级的涉检信访工作体系。探索建立涉检信访风险评估、预警和处理机制,将息诉止访的工作要求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在办案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检察工作流程,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从源头上防范涉检有理上访的发生。同时,对存在信访可能的案件当事人做说服解释工作1472人次,提供有关法律咨询6234人次,努力为其排忧解难。依法受理人民群众的控告、申诉和举报1563件,其中直接审查、办理和答复1391件,按管辖权限移送其他机关办理150件,正在办理22件。强化首办责

12、任制和责任倒查制,建立领导干部下访制度,对重点涉检信访案件,严格执行领导包案制度。全市两级检察院正副检察长接待来访674人次,批办案件317件,已办结227件。市检察院历史遗留的涉检有理上访案件全部得到妥善解决。按上级检察院要求,开展我市12309职务犯罪举报电话平台建设,强化法制宣传,进一步方便群众举报。(五)着力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工作,不断提高队伍素质一是加强政治素质建设。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强化法律监督意识,增强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坚持“一切依法办”的工作原则,坚持以“无违纪、无错案、无重大责任事故、无涉检有理上访”作为检验工作

13、成效的标准。面向社会开展全市检察机关第四届“十佳检察官”评选活动,以身边的典型教育引导检察人员,强化宗旨意识,弘扬奉献精神。二是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检察委员会作用,全市两级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研究案件661件,不断增强对疑难复杂案件的决策能力。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组织岗位培训和脱产培训1536人次。市检察院将新录用人员全部安排到办案工作第一线,并实行岗位轮换,有力提高了新录用人员岗位适应能力。三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检,扎实开展检务督察。对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检查。按上级检察院部署,认真开展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案件扣押、冻结款物专

14、项检查。市检察院面向社会重新聘请了10名执法监督员,促进检察人员规范执法。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年活动,着力强化对重点部门和执法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坚持抓好警示教育,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对1名违纪人员给予了纪律处分。四是进一步抓好基层检察院的基础建设。制定了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规划。按上级检察院部署,指导基层检察院制定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规划,积极申请国家建设资金,争取各方面支持,努力提高基层检察院基础建设水平,推动整体监督能力不断提升。一年来,全市两级检察院涌现出省劳动模范1人,省、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8人,二等功个人8人,三等功集体14个,三等功个人44人。(六)自觉接

15、受监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一是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切实落实市委工作部署,及时向党委报告重要工作事项,紧密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开展工作,力求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二是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贯彻执行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工作情况。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和人大常委会督办案件,2件代表建议、1件市人大常委会督办案件已全部办结。进一步改进接受代表监督的工作方法,选择青少年犯罪调查研究、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监所检察等9项工作,以及其他重大活动,邀请代表视察465人次,并按照代表提出的强化诉讼监督、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等建议和意见,完善工作措施,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16、三是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积极向市政协通报工作,邀请政协委员视察和参加检察机关重大活动,认真听取、采纳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建议、批评和意见。3件委员提案已全部办结。积极宣传检察工作职能,落实对当事人的各项告知制度,主动发布检察工作进展情况,在主要媒体播发有关检察工作的新闻稿件692件,增进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方便社会各界的监督。四是真诚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按照有关规定,补充选任人民监督员16人。全市两级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中,不服逮捕决定和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等三类职务犯罪案件共22件,全部接受了人民监督员的评议监督,使检察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公正。各位代表,

17、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是检察工作不竭的动力,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人员致以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对照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检察工作任务,我市检察工作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一是面对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案件数量居高不下,新型犯罪增多,司法解释不够完备的新形势,少数检察人员的法律监督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二是重大责任事故介入调查机制虽然开始有效运作,但运作规模和力度仍需进一步提升。三是个别检察人员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甚至违法违纪的问题仍有发生,队伍的教育和管理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四是业务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仍需进一步增强。我们对这些问题

18、高度重视,将深入调查研究,下大力气逐步予以解决。二、2010年工作安排2010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市委“立足新起点、谋求新发展、实现新跨越”的要求和“调结构、优环境、惠民生”的工作部署,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坚持“一切依法办”不动摇,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依法履行检察职责,专心致志抓业务,全心全意促和谐,为我市全面完成“十一五”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更为有力的司法保障。(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履行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职责,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重点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黑恶

19、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以及多发性侵财犯罪。加大对金融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发展和稳定,危害民生犯罪的惩治力度。深入惩治侵害农民利益、影响农村稳定的犯罪活动,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轻微刑事犯罪,特别是其中的初犯、偶犯、过失犯,以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慎用逮捕强制措施,减少社会对立,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加强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继续深入学校、社区和农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守法、用法的意识,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二)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

20、全会关于反腐败工作的部署,深入查办职务犯罪。加强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侦查一体化工作体系,健全案件质量保证机制,严格落实办案安全保障机制,提高重大责任事故介入调查机制运作水平,扎实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查办危害能源资源、生态环境渎职犯罪等专项工作。重点查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中数额巨大、危害严重的案件。着力打击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矿产资源开发、国有资产管理、金融、司法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国家工作人员与黑恶势力相勾结所实施的职务犯罪,以及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办危害民生,破坏稳定,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全力追缴赃款赃物,积极为国家和企业

21、挽回经济损失。进一步强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民生工程、基础建设等重大工程建设和项目资金使用中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对重大工程项目规划、立项、审批、大额资金调拨使用、大宗物资采购,以及项目招投标等公共投入相对集中的环节,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作用,推动有关部门加强监管,完善制度,消除隐患。加强预防调查,完善侦防一体化机制,提高个案预防水平。不断改进预防警示教育工作,增强针对性,扩大覆盖面,强化反腐倡廉的社会氛围。(三)不断强化诉讼监督,依法维护司法公正深入落实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增强监督意识,突出监督重点,正确处理好与侦查机关

22、、审判机关及其他监督对象之间的关系,改进监督方法,提升监督实效。依法开展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完善监督工作机制,着力强化对不应立案而立案问题的监督,切实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法加强刑事审判监督,积极推行量刑建议改革,深入开展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活动。依法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着重加强对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导致错误裁判,以及涉及社会稳定的群体性诉讼的监督,进一步提高抗诉工作水平。依法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深入查办监管场所职务犯罪,扎实抓好驻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强化对监管秩序、安全防范问题的监督,加强对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保护。深入做好涉检信访化解工作,完善处理涉检信访工

23、作体系,健全涉检信访风险评估、预警和处理机制,强化源头治理。严格执行首办责任制和责任倒查制,坚持文明执法,注重人文关怀,努力化解矛盾纠纷,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按上级检察院规定,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刑事案件被害人,积极开展救助工作,促进社会公正和谐。(四)狠抓检察队伍和基础建设,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积极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和学习型检察院,把学习作为提高素质、增长本领、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途径,坚持不懈地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加强对检察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增强使命感和荣誉感,牢固树立事业心、责任心,弘扬先进,营造争先创优氛围,不断提升检察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进一步强化业务能力建设,着力开展以执法一线人员为重

24、点的专项业务培训。深入推进基层检察院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和保障现代化建设,指导和协调基层检察院做好人员、经费和物质保障工作。不断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检察人员廉洁自律的监督,健全和完善对自身执法活动实施监督制约的有效机制。始终坚持从严治检,对检察队伍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绝不姑息。(五)自觉接受监督,保证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观念,进一步提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健全接受监督的机制,拓宽接受监督的领域,更好地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更深入地听取和采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把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监督和支持,转化为做好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转化为进一步维护司法公正的具体行动。各位代表,全市两级检察院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下,深入落实本次人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我市全面完成“十一五”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更为有力的司法保障!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工作总结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