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长接待日制度实施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院院长接待日制度实施细则.docx(3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法院院长接待日制度实施细则法院院长接待日制度实施细则为充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司法公信力,践行人民法院良好形象,融合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1、院长(副院长)招待的事项为充分反映本院案件审判和继续执行工作,充分反映本院稽查和执纪中的问题。2、确认每月20日(节假日延后)为院长接待日,招待地点为县法院信访工作接待室,由本院院长、副院长轮流招待。3、立案庭庭长负责管理院长接待日的联系和精心安排,并确认一名信访工作接待室工作人员为联络员,审查到访当事人建议院长招待的事由,并负责管理联系和精心安排院长招待有关事宜。4、凡建议精心安排在院长接待日招待的到访人,应当事先至立案庭展开备案,由立案庭
2、统一招待。立案庭在介绍有关情况后,应当搞好记录,并分别情况并作如下处置:(1)对院长已预订的到访人,立即精心安排由院长招待。(2)对首次到访的到访人,立案庭先精心安排由到访牵涉案件的部门负责人展开招待,部门负责人应拒绝接受精心安排深入细致招待,搞好记录。负责管理对到访人的表述、回复工作,的确无法化解和回复的,应当及时知会立案庭精心安排变为院长招待。(3)对不属上述两项情形的来访人,在非院长接待日来访的,由立案庭按序号登记,一律安排在院长接待日集中接待,立案庭同时应将接待的具体时间、地点、来访人应带好的材料等事项通知来访人;在院长接待日内来访的,安排按序号接待。5、招待院长应按照精心安排的招待时
3、间准时出席,衣着整齐、文明招待。应当深入细致汇报人民群众对本院各方面工作的充分反映,详尽搞好招待记录(建议记录不好到访人的姓名、年龄、住址、联系电话、充分反映的主要问题及事实等)。值守院长因故无法应邀出席招待的,应当提早知会立案庭,由立案庭精心安排与其他院长替代。6、到访当事人在诉讼或诉讼过程中存有代理律师的,可以通告该代理律师出席招待。7、院长招待时,由院长招待联络员或有关业务庭精心安排专人搞好记录。负责管理招待的院长和到访当事人应在记录上亲笔签名。8、在院长招待过程中,例如须要有关业务庭作答疑或处置的,院长可以轻易通告该庭、室领导或承办人出席招待。9、院长在招待时能当场做出回复的,应场做出
4、处置同意并回复到访人;当场无法回复的应信访部门有关庭室在一周内作出回复。10、院长接待后决定交办的案件或事项,由院长接待联络员负责填写院长接待交办函,并由负责接待的院长签字后,院长接待联络员负责在两日内转交有关业务庭及部门限期办结。涉及队伍建设和纪律方面问题的由纪检监察室负责。11、院长对在招待中辨认出的关键性、疑难、崭新类型案件或事项的,可以由院长同意递交审判委员会探讨后再不予回复、处置。12、院长接待后列为交办和报告结果的案件,由院长接待联络员负责督办,并将案件处理结果及时上报接待院长。13、对思阳镇当事人充分反映的相同问题,原则上按首次招待院长的处理意见办理。本实施细则自20*年*月*日起至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