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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属医院医疗质量考评专家聘任管理办法方案附属医院医疗质量考评专家聘任及管理办法医疗质量与安全是诊疗活动的核心,考评专家的工作是医疗质量与安全的重要保证。为了切实将医疗质量与安全落到实处,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委员会决定聘任医疗质量考评专家,履行对临床、医技科室的考评职责。一、入围医疗质量考核专家的资质入围医疗质量考核的专家,必须同时具有以下三个条件:1.具备专业技术高级职称;2.具有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经验、并在各自领域存有较低学术水平的科室主任、副主任和骨干专家;3.个人愿分担医疗质量考核工作。二、聘任程序1.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医务部)根据人力资源部提供更多的、具有上述条件的专家名单
2、,初步确认人选;2.征询专家本人及所在科室意见;3.确认考核专家名单,报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核;4.由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给专家颁授任命书;5. 医疗质量考核专家任期一年,推行一年一延聘。三、医疗质量考核专家的日常管理1.对医疗质量考评专家日常管理和服务,由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医务部)承担;2.医疗质量考核专家三人一组,推选1名副组长。3.每一组考核专家,对应适当的受到考核科室。由副组长确认时间,按照考核评分表,非政府实行考核工作。每月第一个工作周,由副组长向医疗质控筹办递交上月考核结果。4.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医务部)将非政府督导专家,对考核专家的工作不予考核;5.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医务部)根据督导专家家的考核结果,派发考核专家组的考核费和;6.若督导专家的考核结果充分反映考核专家组的工作质量问题,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将对考核专家组追责。考核专家无法胜任考核工作,将及时不予辞退。XX医学院附属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