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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乡卫生院药房管理制度源 自物管学堂乡卫生院药房管理制度为全面贯彻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精神,XX市药品监管局于2002年9月6日发出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通知,并在9月57日召开的区县分局分管局长及办公室主任会上对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条例的有关工作进行了部署。为了规范我院药方管理,保障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第一章 人员管理一、人员档案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当建立个人档案,包含资料有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年
2、度业务考核表等。二、身心健康档案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每年应当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三、自学制度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当接受药事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每周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第二章 药品管理一、药品的供货与环评购进药品应当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资格药品生产、药品批发企业采购药品,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质,建立供货单位档案。创建并继续执行发货检查环评制度,环评人员必须逐批探知药品的外包装、规格、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明和其
3、他标识;不符合规定建议的,严禁供货。创建真实、完备的药品供货环评记录,努力做到票、帐、物吻合。供货环评记录留存至少于药品有效期1年,但严禁多于3年。二、药品的看管设置与用药范围和用药规模相适应的、与用药区和化疗区分开的药房、药库。药房、药库的内墙壁、顶棚和地面应当珞丹、平坦,门窗应当严格。在常温(温度为030)、阴凉(温度不低于20)、冷藏(温度为210)条件下储存药品,相对湿度维持在4575%之间。对储存存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应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外包装上所标示的条件及有关规定储存。搞好温湿度的监测和管理,温湿度少于规定范围的,应当及时调空并不予记录。必须元显恭保洁人员应定期展开检查和保洁,并搞好记
4、录,库存药品每季度保洁1次,陈列药品每月保洁1次,重点品种每半月保洁1次;对影响药品质量的隐患应及时确定;对过期、污染或变质等不合格产品,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不予处置。三、药品的调配展开药品调配的人员必须具有药学专业技术有关资格。调配的药品应与用药范围相适应,必须凭登记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者乡村医生出具的处方或医嘱展开,非医师出具处方严禁调配药品。药品派发应遵从“先产先出来”、“将近效期先出来”或按批号派发的原则。调配、拆零药品,应当根据临床需要设立独立调配、拆零场所或者专用操作台并定期清洁消毒,保持工作环境卫生整洁;使用的容器和工具应定期清洗、消毒,防止污染药品;拆零时不得裸手直接接
5、触药品,应当做好详细记录,至少保存1年。在顺利完成处方调配后,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得当留存处方。四、中药饮片的管理专门从事中药饮片订货、放置、看管、调剂等工作的人员应经过适当的专业技术培训并获得有关的资格证书。中药饮片的订货、放置、看管、调配和质量管理,继续执行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在调配处方时,应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中药饮片调剂规程的有关规定展开审方和调剂。调配每剂重量误差应在5%以内。五、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展开管理。购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应当从具有相应资格的药品生产
6、或经营企业购进。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应设立专库或专柜放置,努力做到双人看管,专帐记录,帐物吻合。采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必须凭执业医师出具专用处方,单张处方的最小用量应合乎国务院卫生部门的规定。处方调配人、录入人应认真录入,签订姓名,并不予备案;对不能符合规定的处方的调配人、录入人应婉拒李丽静。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展开专册备案,强化管理。麻醉药品处方至少留存3年,精神药品处方至少留存2年。六、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按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遵从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落实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管理、反
7、应及时、处理果断、依法处理的原则。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出现后,应立即在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逐级解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出现后,积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查清导致社会身心健康轻微侵害的原因,例如关键性药品质量事件、群体性药害事件、轻微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关键性制售假劣药品案件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突发性药品安全事件。第三章 医疗器械管理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展开管理。从获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者获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供货合格的医疗器械,并探知产品合格证明。一次性采用的医疗器械严禁重复使用;采用过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封存,并搞记录。第四章有关档案、记录和凭证管理1、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并严格执行。2、有关人员、药品、购药单位等档案由专人负责管理看管。3、医师处方按有关规定由专门人员看管。4、开处方权限及医师盖章,经医务科审核后,其处方盖章笔迹应当在药房备案。第五章 其他1、工作人员必须具有有关的专业合格资格证书。2、药房、药库的管理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继续执行。3、医疗废弃物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处置。4、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