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基本知识》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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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第二章 税收基本知识税收基本知识第一节第一节 税收的概念与分类税收的概念与分类一、税收的概念及其基本特征一、税收的概念及其基本特征(一)税收的发展与概念(一)税收的发展与概念 税收是一个历史的、阶级的、经济的、分配的范畴。税收是一个历史的、阶级的、经济的、分配的范畴。(二)税收的基本特征(二)税收的基本特征 1、强制性;、强制性;2、无偿性;、无偿性;3、固定性。、固定性。二、税收的作用二、税收的作用 三、税收的分类三、税收的分类(一)按课税对象的性质分类(一)按课税对象的性质分类 流转税、所得(收益)税、资源税、特定目的税、财产流转税、所得(收益)税、资源税、特定目的税、财产税、行为税

2、六种。税、行为税六种。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船舶吨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船舶吨位税)、位税)、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农业税、牧业税农业税、牧业税。特定目的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特定目的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调节税、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财产税:房产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财产税:房产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车船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土地增值税、证券用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土地增值税、证券交易印花税、交易印花税、遗

3、传税。遗传税。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政策规定法规及有关规定法规及有关规定车船使用税及车船使用税牌照税车船使用税及车船使用税牌照税车船使用税和车船车船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征的区别使用牌照税征的区别.doc 行为税:印花税、筵席税、屠宰税、行为税:印花税、筵席税、屠宰税、城市维护建设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农业税、牧业税、车船使用税、船税、耕地占用税、农业税、牧业税、车船使用税、船舶吨位税、车船使用税牌照税。舶吨位税、车船使用税牌照税。资源税:资源税:(二)按管理权限分类(二)按管理权限分类 1、中央税:关税,海关代征消费税和增值税,消费税,、中央税:关税,海关代征消费税和增值税,消费税,中央企业

4、所得税,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中央企业所得税,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等集中交纳的收入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等集中交纳的收入(包括营业税、所得税、利润和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包括营业税、所得税、利润和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税。2、共享税:增值税(中、共享税:增值税(中75%,地,地25%),资源税(海),资源税(海上石油为中央税、其余为地方税)、证券交易税(各上石油为中央税、其余为地方税)、证券交易税(各50%)。)。3、地方税:营业税(不含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地方税:营业税(不含铁道部门、

5、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营业税),地方企业所得税(不含上述地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营业税),地方企业所得税(不含上述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含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不含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屠宰费,农牧业税,对农业,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屠宰费,农牧业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的农业税(简称农业特产税),

6、耕地占用税,契特产收入征收的农业税(简称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遗产或赠予税,土地增值税。税,遗产或赠予税,土地增值税。(三)按税收的计税标准(依据)分类(三)按税收的计税标准(依据)分类 1、从价定率:根据价格(销售额)和税率计算税额的方法。(大多数、从价定率:根据价格(销售额)和税率计算税额的方法。(大多数税)税)2、从量定额:根据计税数量和单位税额计算税额的方法。(如资源税、从量定额:根据计税数量和单位税额计算税额的方法。(如资源税、消费税)、消费税)3、复合税:、复合税:(四)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价内税与价外税(四)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价内税与价外税 1、价内税:是把税额作为价

7、格的组成部分包括在商品价格之内。如消费、价内税:是把税额作为价格的组成部分包括在商品价格之内。如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税、营业税、关税。2、价外税:是税收附加在价格之外的税种。如增值税。、价外税:是税收附加在价格之外的税种。如增值税。(五)按税负能否转嫁:直接税与间接税(五)按税负能否转嫁:直接税与间接税 1、直接税:凡由纳税人自己承担税负,不发生转嫁关系的税称为直接税。、直接税:凡由纳税人自己承担税负,不发生转嫁关系的税称为直接税。如所得税。如所得税。2、间接税:凡纳税人可将税负转嫁与他人,由他人负担的税称为间接税。、间接税:凡纳税人可将税负转嫁与他人,由他人负担的税称为间接税。如流转税。如

8、流转税。(六)按征收部门:税务、海关、财政(六)按征收部门:税务、海关、财政 1、海关:关税、船舶吨位税。、海关:关税、船舶吨位税。2、财政部门:农(牧)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财政部门:农(牧)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3、税务部门:、税务部门:第二节第二节 税收制度及其构成要素税收制度及其构成要素一、税收制度的概念一、税收制度的概念 税收制度:是国家各种税收法令和征收办法的总称。税收制度:是国家各种税收法令和征收办法的总称。包括:税法通则;各种税法(条例);实施细则;具包括:税法通则;各种税法(条例);实施细则;具体规定。体规定。我国无单独的税法通则。我国无单独的税

9、法通则。二、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二、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 (一)(一)纳税权利义务人(纳税权利义务人(纳税人纳税人):是税法规定的享有纳是税法规定的享有纳税权利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也称税权利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也称“纳税主体纳税主体”。明确了国家向谁征税的问题,是正确处理国家与纳税人明确了国家向谁征税的问题,是正确处理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分配关系的首要条件。之间分配关系的首要条件。相关概念:相关概念:1、负税人:实际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负税人:实际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是纳税人(直接税)也可能不是纳税人可以是纳税人(直接税)也可能不是纳税人(间接税)(间接税)2、代扣代缴义务人(扣

10、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3、代征人:、代征人:4、纳税单位:申报缴纳税款的单位,是纳税人、纳税单位:申报缴纳税款的单位,是纳税人的有效集合。可以允许在法律上负有纳税义务的同的有效集合。可以允许在法律上负有纳税义务的同类型纳税人作为一个纳税单位。类型纳税人作为一个纳税单位。(二)课(征、纳)税对象:(二)课(征、纳)税对象:(“课税客体课税客体”)是是税法规定的征税针对的目的物,即对什么征税。税法规定的征税针对的目的物,即对什么征税。它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主要标志。它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主要标志。相关概念:计税依据相关概念:计税依据(税基税基)、税源、税目。、税源、税

11、目。税源:税收的经济来源。税源:税收的经济来源。1、计税依据(、计税依据(“税基税基”):是计算应纳税额):是计算应纳税额所依据的标准。所依据的标准。课税对象与计税依据的关系:课税对象是征课税对象与计税依据的关系:课税对象是征税针对的目的物,计税依据则是在目的物已经确税针对的目的物,计税依据则是在目的物已经确定的前提下,对目的物据以计算税款的依据或标定的前提下,对目的物据以计算税款的依据或标准;课税对象是从质的方面对征税所做的规定,准;课税对象是从质的方面对征税所做的规定,而计税依据则是从量的方面对征税所做的规定,而计税依据则是从量的方面对征税所做的规定,是课税对象量的表现。是课税对象量的表现

12、。纳税对象与计税依据(价值形态)有时一致,纳税对象与计税依据(价值形态)有时一致,(实物形态)有时不一致。(实物形态)有时不一致。2、税目:各个税种所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税目:各个税种所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即关于征税范围和项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即关于征税范围和项 目的具体规定,它体现了一个税种征税的广度。目的具体规定,它体现了一个税种征税的广度。有:列举税目和概括税目。有:列举税目和概括税目。(三)税率:(三)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反映了课税的深度。是计算税额的尺度,反映了课税的深度。名义税率与实际税率。名义税率与实际税率。1、比例税率:差别比例:产品、行业、地区、幅度

13、。、比例税率:差别比例:产品、行业、地区、幅度。单一比例:单一比例:2、累进税率:多在收益税中使用。、累进税率:多在收益税中使用。超额累进、超率累进、超额累进、超率累进、超倍累进、全率累进、全额累进超倍累进、全率累进、全额累进。3、定额: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种。有地区差别、幅度、分、定额: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种。有地区差别、幅度、分级分类定额税率。级分类定额税率。(四)纳税环节:对纳税对象选定应该缴纳税款的环节(四)纳税环节:对纳税对象选定应该缴纳税款的环节 一次课征制(生产或第一批发环节):如资源税;一次课征制(生产或第一批发环节):如资源税;两次课征制(出厂销售与商业零售环节):如消费税;两次

14、课征制(出厂销售与商业零售环节):如消费税;多次课征制(生产、销售、批发环节):如增值税。多次课征制(生产、销售、批发环节):如增值税。(五)纳税期限(五)纳税期限():有按期申报与按次申报。):有按期申报与按次申报。它是税收的强制性、固定性在时间上的具体体现。它是税收的强制性、固定性在时间上的具体体现。(六)税额计算:(六)税额计算:(七)减免税:起征点、免征额和减免税项目。(七)减免税:起征点、免征额和减免税项目。1、税收减免的含义:、税收减免的含义:p.27 是对某些纳税人或特定纳是对某些纳税人或特定纳税对象、应税行为给予鼓励或照顾的一种特别规定。税对象、应税行为给予鼓励或照顾的一种特别

15、规定。2、税收减免的类型:、税收减免的类型:报批类减免税报批类减免税 备案类减免备案类减免 3、税收减免的形式:、税收减免的形式:减税:减税:免税:(免税:(减税与免税是部分与全部的关系)减税与免税是部分与全部的关系)起征点:对少数人的照顾起征点:对少数人的照顾 免征额:对所有人的照顾免征额:对所有人的照顾(八)附加与加成(八)附加与加成 地方附加税、地方附加税、加成征收、加成征收、加倍征收。加倍征收。加成与加倍是对累进税率的一种特别补充,适用与直接税。加成与加倍是对累进税率的一种特别补充,适用与直接税。(九)违章处理:体现税收的强制性(九)违章处理:体现税收的强制性 违反税法的行为有:违反税

16、法的行为有:1、漏税:纳税人并非出自偷逃纳税义务的故意而发生的、漏税:纳税人并非出自偷逃纳税义务的故意而发生的 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2、欠税:因故没有按期纳税的行为。、欠税:因故没有按期纳税的行为。3、偷税: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有意识地违反税收法规、偷税: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有意识地违反税收法规 的规定,逃避纳税的行为。的规定,逃避纳税的行为。4、骗税:采取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骗税:采取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 税的行为。(取消骗税死罪)税的行为。(取消骗税死罪)5、抗税:采取暴力拒不依法纳税的行为。、抗税:采取暴力拒不依法纳税的行为。

17、第三节第三节 税收征纳制度税收征纳制度一、税务登记制度一、税务登记制度 P.29 有关内容和程序有关内容和程序 1、开业登记、开业登记 2、变更登记、变更登记 3、停业、复业登记、停业、复业登记 4、注销登记、注销登记 5、外出经营报验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二、会计管理制度二、会计管理制度 1、会计账薄、凭证的设置和管理、会计账薄、凭证的设置和管理 2、会计制度、会计处理方法管理。、会计制度、会计处理方法管理。三、纳税申报制度三、纳税申报制度 1、纳税申报方式、纳税申报方式:直接、邮寄:直接、邮寄、数据电文、数据电文 2、纳税申报的范围:、纳税申报的范围:3、纳税申报的期限:分为税收实体法和具

18、体确定法、纳税申报的期限:分为税收实体法和具体确定法 4、纳税申报的内容:、纳税申报的内容:5、延期申报。、延期申报。四、税款缴纳制度四、税款缴纳制度 、税款缴纳方式、税款缴纳方式 1、查账征收。、查账征收。2、核定征收。、核定征收。查定征收:如小型厂矿和作坊查定征收:如小型厂矿和作坊 查验征收:如集贸市场查验征收:如集贸市场 定期定额征收:如个体户、小店定期定额征收:如个体户、小店 核定应税所得率: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支出额能够核定应税所得率: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支出额能够正确核算的情况下。正确核算的情况下。3、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扣代缴、代收代缴 4、委托、邮寄等。、委托、邮寄等。、税款交纳

19、的凭证、税款交纳的凭证完税凭证完税凭证 完税证、印花税票、税收专用缴款书、一般缴款书、涉完税证、印花税票、税收专用缴款书、一般缴款书、涉外税收凭证(带缴款书)。外税收凭证(带缴款书)。五、税务代理制度五、税务代理制度 1、税务代理及其意义、税务代理及其意义 2、税务代理人、税务代理人 3、税务代理人的权利与义务、税务代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4、税务代理的业务范围、税务代理的业务范围 5、税务代理的法律主责任、税务代理的法律主责任第四节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一、纳税人的权利一、纳税人的权利 1、知情权、知情权 2、保密权、保密权 3、税收监督权、税收监督权 4、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 5

20、、申请延期申报权、申请延期申报权 6、申请延期缴纳税权、申请延期缴纳税权 7、多缴税申请退还权、多缴税申请退还权 8、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权、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权 9、委托税务代理权、委托税务代理权 10、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权(陈述与申辩权)、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权(陈述与申辩权)11、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拒绝检查权、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拒绝检查权 12、税收法律救济权、税收法律救济权 13、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利、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利 14、索取有关税收凭证的权利、索取有关税收凭证的权利 15、要求承担赔偿责任权、要求承担赔偿责任权 16、对违法行为的检举权

21、、对违法行为的检举权 二、纳税人的义务二、纳税人的义务 1、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义务、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义务 2、依法设置账薄、保管账薄和有关资料以及依法开、依法设置账薄、保管账薄和有关资料以及依法开具、使用、取得、和保管发票的义务具、使用、取得、和保管发票的义务 3、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软件备案的义务、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软件备案的义务 4、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的义务、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的义务 5、按时、如实申报义务、按时、如实申报义务 6、按时缴纳税款的义务、按时缴纳税款的义务 7、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 8、接受依法检查的义务、接受依法检查的义务 9、

22、及时提供信息的义务、及时提供信息的义务 10、报告其他涉税信息的义务、报告其他涉税信息的义务第五节税收法律责任一、税务违法种类一、税务违法种类 1、未按规定登记、申报及进行账证管理的行为、未按规定登记、申报及进行账证管理的行为 2、违反发票管理的行为、违反发票管理的行为 3、偷(逃)税行为、偷(逃)税行为 4、欠税行为、欠税行为 5、骗税行为、骗税行为 6、抗税行为、抗税行为 7、阻碍税务人员执行公务行为、阻碍税务人员执行公务行为 8、编造虚假计税依据行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行为 9、未按规定履行扣缴义务行为、未按规定履行扣缴义务行为二、税务违法责任二、税务违法责任 1、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方式有方式有 P.46 2、刑事处罚: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刑事处罚: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主刑与附刑主刑与附刑 案例与作业:案例与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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