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质量建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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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才培养质量建设-临空经济管理专业群质量提升项目01包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BIECC-21ZB0910第一册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1年11月目 录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2一 说 明2二 招标文件3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4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9五 开标及评标11六 确定中标20第二章 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26第三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39第四章 投 标 邀 请61第五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65第六章 项目需求说明66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一 说 明1.招标采购单位及合格的投标人1.1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包括集中采购机构和依法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

2、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人: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2满足以下条件的投标人是合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本次投标:1.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2.4 必须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没有资格参与投标。1.2.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

3、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某一包号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包的其他采购活动。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或者代理投标。1.2.6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1.2.7 本项目01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2.8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评标委员会行贿或者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

4、其投标人资格将被取消。1.4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1.4.1提供虚假的资料;1.4.2在实质性方面失实。1.5政府采购当事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2资金来源2.1采购人已经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财政性资金)。3投标费用3.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二 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构成4.1项目采购内容和详细技术需求、投标须知等均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六章,分装两册。各册的内容如下:第一册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第二章 合同格式及主

5、要条款第三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第二册第四章投标邀请第五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六章项目需求说明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5.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的澄清5.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七个工作日内提交的澄清要求,应在收到澄清要求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6.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6.1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

6、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原公告媒体上发布澄清(更正)公告。澄清或修改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6.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或修改的书面通知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否则招标采购单位将视为其已完全知道并接受此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7.投标范围、投标语言及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7.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中“项目需

7、求说明”所列的所有包号内容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进行投标,但不得将一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7.2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中文(如有外文材料,均需翻译成中文,评标时以中文为准)7.3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投标文件构成8.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附件1投标书(格式)附件2投标一览表(格式)附件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附件4投标设备明细表(格式)附件5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附件6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附件7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附件8资格证明文件8-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

8、执照等证明文件8-2 纳税证明8-3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格式)8-4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8-5 社会保障金缴纳纪录8-6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8-7 招标文件要求的和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8-8 与采购项目的关系申明附件9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附件10项目经验证明材料8.2 除上述8.1条外,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本须知第9条的所有文件。9.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9.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服务的合格性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9.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9.2.1根据招标要求

9、提供的项目参与人员情况表;9.2.2项目供货方案;9.2.3 售后服务方案;9.2.4 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9.2.5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技术内容。9.3 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要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关于第六章“项目需求说明”的所有技术指标需逐条应答写入“技术规格偏离表”(附件6),不得简单拷贝文件要求,关于商务部分其它内容的投标偏差和例外均写入“商务条款偏离表”(附件7)】。9.4 投标人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

10、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其他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投标人选用的标准、牌号或分类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规格的要求。10.投标报价10.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现场交货价)不接受其他货币的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0.2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附件3)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0.3 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填写:包括货物和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价格,也包括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和培训、相关运输费和保险费等费用;除

11、另有规定,投标人的价格中还应包括执行和完成描述的所有工作内容,不可或缺的所有附带支持系统正常运行的所有设备、线材及配件等工作的费用,不论它们是否在后期的合同文件中有所说明,亦不论它们在签订合同时是否可以预料到相关货物及服务所需要的全部费用。10.4为了方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投标人可根据本须知10.2条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10.5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0.6投标人投标的每个包号只能有一个投标方案和报价,否则其该包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

12、标。11.投标保证金11.1投标人应提供第五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11.1条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和投标文件同时提交,详见14.3条)。11.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采购单位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不按本须知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投标人与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1.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京津地区:支票、电汇(或网银)、

13、银行汇票;其它地区:电汇(或网银)、银行汇票。投标保证金的接收单位为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行账号信息见第四章。11.4 投标人同时对多个包号进行投标时,投标保证金可合并提供,投标人须注明投标的各包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保证金总额不足且无法判定是哪一个或多个包号不足的,涉及的所有包号将均被视为无效投标。11.5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1.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1.7 招标采购单位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

14、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投标有效期12.1投标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起 90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2.2招标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也可以拒绝招标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予以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3.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3.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1份 和副本 5 份 ,每份投标文件

15、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另外投标人还需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1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不符的,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13.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采用A4纸),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规定的地方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须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采用A4纸)。13.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修改处签字并加盖公章才有效。13.4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3.5 投标人为

16、自然人的,只须按要求签字,投标文件所有加盖公章的要求均不适用。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1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4.1 投标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所有副本一起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正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电子版投标文件可单独密封包装,也可和正本一起封装。14.2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 “投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一览表”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14.3 为方便核查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如采用电汇方式,提供电汇底单复印件。若采用网银方式,提供转账网页打印件)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保证金”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14

17、.4 如果投标人虽然未能按照上述14.1-14.3条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密封,但只要投标文件密封完好的,招标采购单位不得拒收。14.5 所有信封上均应:1)清楚标明递交至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中指明的地址。2)注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在 (开标日期、时间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3)在信封的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14.6所有信封上还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14.7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15.投标截止期15.1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

18、达至招标采购单位,送达地点应是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地址。招标采购单位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未密封或密封不完好的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拒收。15.2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16.投标文件的修改、补充与撤回16.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撤回,但必须有修改、补充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

19、表签字或加盖公章。16.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改通知还须进行密封和标记(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补充或修改通知”等)。16.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补充或撤回其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澄清除外)。16.4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16.5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五 开标及评标17.开标17.1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采购人

20、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因故不能派代表出席开标活动,事先应书面(信函、传真)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并承诺默认开标结果,否则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7.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采购单位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等。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7.3 除了原封退回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投标文件、未密封或密封不完好的投标文件之外,开标时不得拒收任何投标文件。

21、17.4招标采购单位将对唱标内容做开标记录,由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17.5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采购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17.6 开标结束后,招标采购单位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见本须知第19条和第20条相关要求)。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8.组建评标委员会18.1 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要求和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评标工作。19.投标文件的初审与澄清19.1 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9.1

22、.1 资格性审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招标采购单位在开标后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19.1.2 符合性检查是指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9.2 投标文件的澄清19.2.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

23、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2.2 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19.2.3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1)开标时,“投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投标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须知第19.2.1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0. 投标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20.1 对于投标

24、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坏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20.2 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投标人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的全部实质性要求相符。对关键条款,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适用法律、缴税、付款等内容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人是否符合资格、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获取招标文件信息查询、信用查询除外)。20.3不

25、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或没有进行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有效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 未按规定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2)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字、盖章的;(3) 不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的,包括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和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发现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的(保留查询记录网页打印件);(4) 未按照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 (5)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

26、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6)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 投标人串通投标的;(8)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1.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1.1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

27、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1.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报价,同时考虑其它因素,详见21.3条。21.3 根据实际情况,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符合资格条件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情况下,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按包进行评审,以每包排名最高的1-3名投标人(具体数量由评标委员会确定)依次作为该包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每个评委按包分别对每个合格初审合格的投标人进行独立打分,所有评委对同一投标人同一包号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该包的最终得分。所有打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投标人排名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

28、同的,按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评标价相同的并列。具体评审因素及标准、权重如下:评审办法:序号评审因素评分说明分值一、评审价(30分)1价格得分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评标价为基准价,基准价得满分30分,其它投标人的价格得分(基准价/该投标人的评标价)30。30分二、商务部分(6分)2业绩投标人近三年内(自2018年01月01日起截止至开标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实施过的与本项目类似的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即至少包含合同首页、采购内容详单、签字盖章页。未按要求提供合同不得分。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1分,最多得3分。3分3相关能力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投标人具

29、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投标人具有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注:投保人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3分三、技术部分(62分)4投标产品对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书响应程度投标产品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的响应程度,完全满足得40分,在此基础上:(1)标“#”指标每有一项负偏离扣2分;(2)其他指标每有一项负偏离扣0.1分,扣完为止;本项最多得40分,最少得0分。注:投标人须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进行点对点应答,必须在引用本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进行逐条逐项答复、说明和解释,特别对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对于招标文件中标“#”指标,必须提供招标文件要求

30、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彩页或产品宣传册)、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官方网站发布的技术资料截图或招标文件明确要求的材料等相关证明文件。所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部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明确的标记和页码,如证明材料与应答不符,以证明材料为准,不满足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标记的,视为该条技术条款未响应。40分5项目设计方案(1)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设计方案(5分):方案针对性非常强,编制规范非常合理、设计说明非常清晰、内容全面、切实可行,与校园环境充分融合,得5分;方案针对性强,编制规范合理、设计说明清晰、内容全面、切实可行,与校园环境融合,得4分;方案具有一定针对性,编

31、制规范较合理、设计说明较清晰、内容较全面、满足项目实施,与校园环境较融合,得3分;方案不具备针对性,但编制规范基本合理、设计说明简单、内容基本全面,基本满足项目实施,与校园环境基本融合,得2分;方案不具备针对性,但编制规范基本合理、设计说明简单、内容有部分缺失,基本满足项目实施,与校园环境基本融合,得1分;方案不具备针对性,编制规范不合理、设计说明不清晰、内容有重大缺失,与校园环境不融合或未提供设计方案得0分。10(2)图纸及效果图(包含但不限于空间布局,整体设计与环境搭配和谐,色彩协调度等)(5分):图纸内容设计非常清晰合理、效果图非常美观且与校园情况相结合风格完全匹配,内容规范全面,图纸非

32、常齐全,得5分;图纸内容设计清晰合理、效果图美观且与校园情况相结合风格匹配,内容规范全面,图纸齐全,得4分;图纸内容设计清晰较合理、效果图较美观,与校园情况相结合风格较匹配,内容规范较全面,图纸较齐全,得3分;图纸内容设计基本清晰合理、效果图美观但简单,与校园情况相结合风格基本匹配,内容规范但有部分缺失,图纸齐全。得2分;图纸内容设计不清晰但基本合理、效果图粗糙简单,与校园情况相结合风格不匹配,内容规范但有严重缺失或图纸提供不齐全,得1分;图纸内容设计不清晰不合理、效果图粗糙简单,与校园情况相结合风格不匹配,内容不规范有严重缺失,图纸提供不齐全或未提供图纸,得0分;6项目(供货)实施方案(1)

33、针对本项目的供货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产品性能、供货、安装、调试、测试、应急措施等对业主的有利性以及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其他因素),实施计划、步骤、部署的详尽程度、完善性、进度合理性及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等方面。实施方案针对性强、措施详细、完善、进度合理、满足采购需求得3分;实施方案具有一定针对性、基本详细完善、进度基本合理、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2分;实施方案不具有针对性、措施不详细、有缺陷的,进度不合理得1分;实施方案不能满足采购需要或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6分(2)针对本项目实施方案内容的完整性(包括但不限于成品保护措施、文明施工措施、安全管理及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应急措施)及进度计划安排的合理性

34、,项目管理组织机构的合理性以及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其他因素。方案内容针对性请、实施步骤清晰、计划合理可行,得3分;方案内容具有一定针对性、具备基础实施步骤、计划基本合理可行,得2分;方案不具有针对性、实施步骤不清晰、内容不全面、计划不具备可行性得1分;未提供得0分。7培训措施及技术支持培训方案针对性强内容全面、措施有力,具有完善得技术支持方案,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3分;培训方案具有一定针对性,方案合理完善,技术支持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2分,培训方案不具备针对性,简单技术支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未提供方案得0分。3分8售后服务(1)质量保证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0.5分;每增加1年加0.5分,最

35、多加1分;本项最高得1分,不满足文件要求得0分。(2)质保期内服务:售后服务响应及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得1分;售后服务响应优于采购文件要求,得2分;售后服务响应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得0分。3分四、节能环保(2分)9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投标产品为现行有效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不包括强制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每提供一项得0.5分,最多不超过2分。注:招标文件自行提供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考虑,详见表后说明。2分说明1:评标价: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36、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有关规定及划分标准,如采购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则对投标人(供应商)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作为评标(评审)价。其它形式下,投标人(供应商)的报价即为其评标(评审)价。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须提供文件第29.2条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注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注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文件

37、第29.2条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注3:如果同时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其中的两种企业(单位),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注4: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说明2:节能产品:依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节能产品依据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在评审时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

38、购。1.如采购的产品属于强制采购的,投标人必须为投标产品出具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如采购的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投标人可以为投标产品出具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在评审时作加分因素。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栏目中查询。说明3:环境标志产品依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拟采购的产品属于

39、品目清单范围的,在评审时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如采购的产品属于强制采购的,投标人必须为投标产品出具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如采购的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投标人可以为投标产品出具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在评审时作加分因素。3.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栏目中查询。说明4:同品牌产品投标情况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初审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包号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

40、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得分和评标价还相同的,由技术部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确定了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根据上述规定处理。说明5:报价过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符合资格条件且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

41、处理。说明6: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说明7:修改评标结果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

42、署后,招标采购单位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说明8:废标、停止评标及招标终止1. 在招标采购中,有包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包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招标采购单位应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违反公开

43、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而影响投标结果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采购单位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采购单位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3. 招标采购单位在发布招标公告后,除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外,不得擅自终止招标活动。终止招标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已经收取招标文件费用或者投标保证金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取的招标文件费用和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22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22.1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

44、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2.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采购单位和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投标无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 确定中标23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23.1评标委员会按本须知第21.3条的要求确定各包中标候选人。24确定中标人24.1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每包中标人。出现第一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情形,以技术部分得分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技术部分得分还相同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

45、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4.2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和中标人并列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如无排位并列的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可以和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采购人亦有权重新进行公开招标。24.3采购人有权根据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资料,对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等进行真实性审查。如果审查中发现虚假问题,采购人将保留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的权利。25中标通知书25.1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

46、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招标采购单位应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落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25.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否则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5.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6.签订合同26.1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6.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7 履约保证金27.1见合同条款。28. 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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