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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G基站建设及产业发展实施方案为抢抓5G发展机遇、加快5G产业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5G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推进5G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5G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快推进我区5G基站建设及产业发展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总体目标(一)网络建设。到2020年底,实现中心区域和学校、工业区等重点区域5G信号全覆盖,全区5G基站数量达56座;2021年持续扩大5G信号覆盖面,5G基站建设数量超150个;2022年全区实现5G信号重点区域连片优质覆盖,5G基站建设数量突破300个。(二)融合应用。到2023年,在工业制造、城市治理、公共
2、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文化旅游等领域广泛应用,基本实现全覆盖。开展5G重点领域试点示范,培育5项以上重点场景应用,重点领域应用示范走在全市前列。(三)产业培育。到2023年,全区5G及相关产业规模达到5亿元,培育5G龙头企业1家。二、主要任务(一)加强5G基站站址统筹规划1.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市分公司区办事处(以下简称“铁塔公司”)负责汇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区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区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区公司、广电网络有限公司区分公司(以下简称“基础电信企业”)的5G站址需求,确定可合理共享的社会塔(杆)资源数量、空间分布等,提供基础资料,编制5G站址规划。(牵头单
3、位:区经济发展局、铁塔公司;配合单位:各街道园区、基础电信企业)2.空间规划主管部门要吸纳工信部门为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参与审议各类法定空间规划中的铁塔及相关站址配套设施规划。在充分利用现有基站资源、深度共享社会塔(杆)资源的基础上,做好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的衔接,及时将5G站址规划内容及5G基础设施用地需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简化规划审批流程,优化并明确通信规划建设报批程序。将区移动通信基站设施专项规划纳入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各街道园区、区经济发展局、区行政办公室(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建设交通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4、(市场监督管理局)、铁塔公司3.把5G通信基础设施作为社会公共设施,对于有条件的5G基站,要和绿化带、公园等公共设施用地进行合建。牵头单位:区建设交通局;配合单位:各街道园区、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铁塔公司4.严格落实工程建设许可阶段设计方案联审、施工图“多图联审”实施意见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范(DB37/5057-2016)、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实施方案,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组织铁塔公司对设计方案中预留的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空间资源,进行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图审查、项目联合验收,做到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和建筑物“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重要建筑物
5、同步完成室内分布系统的敷设。牵头单位:区建设交通局;配合单位:区行政办公室(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铁塔公司(二)推进公共设施和塔(杆)资源开放共享1.根据工作推进情况编制并发布公共场所资源开放目录。免费开放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公路、公共绿地、公园、景区等公共场所和建筑物,以及路灯杆、监控杆、道路指示牌等相关公共设施,为5G基站(含室内分布系统)、多功能智能杆、通信机房及配套通信设施建设提供场所和便利,免费开放使用建筑物内走线桥架、槽道。公共资源产权人、管理人或使用人自收到铁塔公司使用公共场所资源的有关申请后,应作出书面答复,并配合做好入场建设和后期维护工作。推进
6、资源双向开放共享,支持基础电信企业和铁塔公司拓展与市政设施、交通枢纽等管理主体的合作。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建设交通局、区海洋渔业和水利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经济发展局、区教育分局、科技大学园管理办公室、市卫健委管理办公室、区旅游度假区开发服务中心(文体旅游产业发展中心)、铁塔公司、基础电信企业2.推进集照明、5G通信、监控、监测、电动汽车充电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智慧杆塔”应用,并将“智慧杆塔”作为公共基础设施,纳入新(改)建道路、大型场馆、公园、绿道、产业园区等重大项目统一设计、统筹建设。根据5G基站建设需求,加快编制全区多功能智能杆建设
7、计划。在现有路灯共享改造中,以新建“智慧杆塔”为主要模式,促进资源共享利用。责任单位:各街道园区、区经济发展局、区公安分局、区建设交通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铁塔公司3.加大民营设施对5G基础设施建设开放力度。鼓励引导商业楼宇、校园、风景区、游乐园、历史文化街区、新建住宅小区和住宅建筑业经营管理人配合基础电信企业和铁塔公司,为5G基础设施施工建设或者维护,提供进入和施工便利。责任单位:各街道园区、区教育分局、科技大学园管理办公室、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旅游度假区开发服务中心(文体旅游产业发展中心)、铁塔公司(三)统筹推进铁塔建设督促基础电信企业和铁塔公司以提高存
8、量资源共享率为出发点,加强对现有5G铁塔、机房等基站配套设施与公共交通类、建筑楼宇类重点场所的室内分布系统建设需求统筹,能共享的原则上不再新建。(牵头单位:区经济发展局、铁塔公司,配合单位:各街道园区)坚持“政府主导、铁塔统筹、共建共享”的原则,推进增量5G基站有序建设,原则上由各基础电信企业协同铁塔公司统筹建设5G通信基础设施,不得重复建设、重复投资,造成用地等资源浪费。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各街道园区、区经济发展局、区行政办公室(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建设交通局、铁塔公司(四)落实用电支持政策对居民小区、写字楼等基站,依托“一户一表”政
9、策实施直供电改造,纳入直供电范围;对不具备改造条件的,非直抄用户当月到户电价=转供电单位与电网企业当月结算平均单价/(1-损耗率),损耗率最高不得超过12%。转供电单位收取的预购电价标准,不得高于工商业单一制电价不满1千伏电压等级高峰时段电度电价。牵头单位:区经济发展局;配合单位:各街道园区、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供电部(五)加强通信基础设施保护基站、机房等通信设施作为服务社会、保障民生的重要基础设施,不得随意拆迁;确需拆迁的,需经相关产权单位同意,执行过程中先建后拆,保证通信业务不中断。对因征地拆迁、城乡建设等造成基站、机房等通信基础设施迁移的,要结合实际按程序重新选址建设,保
10、证网络完整。迁移损毁造成的损失,应按照相关法律和政策标准由相关单位给予相应的补偿。责任单位:各街道园区、区建设交通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经济发展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行政办公室(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三、加大应用推广力度推进通讯技术升级与现代产业基础结合,面向智能制造、智慧教育、智能交通、智慧文旅等典型应用场景,选择有条件的区域,搭建高速率、低时延、超大连接、信息融合的5G环境,加快推进应用示范。(一)推动重点企业应用5G进行技术改造。支持企业运用5G技术对装备和管理方式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发展基于5G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及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开展5G网络技术试验,
11、推动5G、互联网协议第6版(IPv6)、无源光纤网络(PON)和移动物联网等网络技术融合,加快推进5G具体场景应用。大力发展工业软件,培育一批面向特定行业、特定场景的工业APP。(牵头单位:区经济发展局;配合单位:各街道园区)(二)推动智慧教育应用。联合基础电信运营商与区内高校、示范学校等优质教育资源,探索5G技术在教育领域的应用与创新,推动智能教育在全息远程互动教学、生动MR课堂、校园智能化管理等领域应用,缓解城乡、区域师资力量配比不平衡问题,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助力城乡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牵头单位:区教育分局、科技大学园管理办公室;配合单位:区经济发展局(三)推动智慧交通应用。推进智慧物
12、流商贸和北斗高精度位置服务应用,利用我区交通区位优势和北斗地基增强系统的组网优势,加快智慧物流和商贸应用。(责任单位:区经济发展局、区建设交通局、区科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对港口实施智能化改造,建设“智慧码头”。(责任单位:区建设交通局、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四)推动智慧文旅应用。聚焦我区文化和旅游资源,打造智慧景区、智慧文化场馆,加快建设全域智慧旅游综合服务平台,努力实现“一部手机游滨海”。责任单位:区旅游度假区开发服务中心(文体旅游产业发展中心)、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积极开展基于5G的超高清视频直播业务,支持制作超高清电视节目,推动在游戏、动漫、电影等领域的应用。(责任单位:基础电信企
13、业、铁塔公司)利用5G、VR全景等新技术,开发文体旅游产品,推进旅游精准营销和智能化管理。责任单位:区旅游度假区开发服务中心(文体旅游产业发展中心)、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五)推动健康医疗应用。开展基础电信企业和区重点医疗机构的深化合作,加快5G技术在移动急救、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远程护理等医疗健康养老领域示范作用。利用5G技术开展远程手术医疗服务应用示范。(责任单位:市卫健委管理办公室、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六)推动智慧农业应用。选取农机作业、设施农业、种植业、养殖业等领域,推进5G应用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销售等环节加速融合。构建基于5G网络的智慧农业互联网。(责任单位:区发展软环
14、境保障局、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四、加快发展5G产业重点推动5G技术在智能终端产业、应用软件及信息服务产业、云计算产业、大数据产业、人工智能产业、智能装备产业、超高清(4K/8K)视频产业等方面的典型应用,形成重点突破、有序推进的应用示范格局。(一)智能终端产业。积极引进知名企业落地滨海,支持骨干企业发展基于5G的通信设备、边缘计算网关、工业路由器、网优工具及智能穿戴设备、智能家居终端产品及为智能终端配套的零部件产品。(责任单位:区经济发展局、区合作发展促进局)(二)应用软件及信息服务产业。鼓励重点企业开发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车联网平台的各类APP软件。(责任单位:区经济发展局、区建设交通局
15、)支持重点行业5G应用软件开发及信息服务。(责任单位:区经济发展局)(三)云计算产业。利用5G技术推动云计算技术进行产品和服务模式再创新。优化云计算基础设施布局,提升公有云服务能力,扩展专有云应用范畴。打造“云行城市”区域品牌,推动企业上云用云。(责任单位:区经济发展局)(四)大数据产业。围绕采集、传输、存储、分析、交易、应用和安全等环节,积极运用5G推动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责任单位:区经济发展局)推动大数据优秀产品和解决方案在工业、农业、政务等领域的融合应用。(责任单位:区经济发展局、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五)人工智能产业。利用5G技术提升智能语音处理、生物特征识别、自然语言理解、人机交
16、互、机器学习等关键技术研发能力,培育形成一批拳头产品、特色创新型企业和标志性产业集群。推动人工智能与“十强”现代优势产业集群加快融合。(责任单位:区科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区经济发展局)(六)智能装备产业。推动5G技术在高端装备产业的应用,重点研发智能工业机器人、智能服务机器人、无人航行器、无人驾驶汽车、工业自动化装备等具有实时通信、深度感知、智慧决策、自动执行功能的高端智能装备和产品。支持发展面向5G时代的新兴文化消费终端产品和文化装备。责任单位:区科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区经济发展局、区旅游度假区开发服务中心(文体旅游产业发展中心)(七)超高清(4K/8K)视频产业。推动5G产业和超高清视频产
17、业协同发展,鼓励超高清视频自主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推进4K/8K超高清芯片、大尺寸面板、机顶盒的产业化配套。责任单位:区科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区经济发展局、区旅游度假区开发服务中心(文体旅游产业发展中心)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管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区推进5G产业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济发展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全区5G通信网络规划建设工作中的问题。加强统筹协调,落实保障措施,确保5G产业发展工作稳步推进。(二)加大财税支持力度。统筹现有有关专项资金,支持5G产业发展。鼓励设立5G发展专项资金及基金。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
18、5G创新活动。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政策,推动设备更新和新技术应用。(责任单位:区财政金融局、区经济发展局、区税务局)(三)抓好试点示范。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试点示范培育实施方案,支持基础电信企业、龙头企业联合下游应用企业,围绕工业互联网、智能网联汽车、AR/VR、8K视频、远程医疗、智慧安防、智慧能源、智慧工厂、智慧港口、智慧园区等十大典型应用场景,打造5G行业应用示范标杆项目。(责任单位:区经济发展局、基础电信企业)(四)加强专业人才建设。实施企业家培训培养计划,加强5G产业发展专题培训。健全专业人才多维培养机制,鼓励区内高校设立5G相关专业,支持校企合作,培养和
19、招引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5G产业技术人才和技能型人才。责任单位:区教育分局、区工作部(人力资源部)、科技大学园管理办公室、区经济发展局(五)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协调和要素保障,支持5G产业重大项目落地、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鼓励科研院校、行业协会、企业主导或参与5G产业及相关领域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支持产业链相关企业提供技术支撑及服务。支持民营企业以参股形式开展基础电信运营业务。大力开展5G宣传,鼓励基础电信企业开展5G相关论坛、培训,营造良好发展氛围,提升企业获得感。责任单位:区经济发展局、区教育分局、区科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工作部、基础电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