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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材料由网络搜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材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平安治理环保环保部:我国机动车环保检验制度已根本建立 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10月31日向媒体通报,为标准和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的环保检验工作,环境保护部于近期完成了全国近千家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简称“环验机构”)的检查整治。检查结果显示,我国机动车环保检验制度已根本建立,同时机动车环保检验工作还存在四个方面的突出征询题。这次共排查出各类违法违规和不标准检测征询题200余项,分别采取了停业整顿、限期整改、现场纠正、警告及经济处分等措施,有力打击了各类环保检验违法违规行为。检查结果显示,各省(区、市)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
2、和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治理规定、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治理规定等要求,建成环检机构1206家,设立环保检测线3982条。与2005年相比,机动车环保检验才能提高了11倍,实现了跨越式开展。同时,各级环保部门不断加强监管才能建立,已建成1个国家级、9个省级、58个地市级机动车环保监管机构,逐步提高机动车污染防治治理水平。目前,我国机动车环保检验工作存在四个方面的突出征询题:一是机动车环保检验委托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仍有14个省份仅在部分城市开展了环保委托工作,没有在辖区所有地级城市开展,给当地群众带来异地检验的困难。二是环保检测设备征询题突出,一些检测软件系统不标准,对检测预热、设备标定等程序设计不
3、完善或没有按标准规定的周期进展等。三是部分检验机构内部治理松懈,重检测数量,轻检测质量,对检测技术和设备维护不注重。四是一些地区机动车环保监管才能缺乏,缺乏专门的监管机构和治理人员,没有建立有效的监控系统和治理台账,不能适应机动车污染减排情势需要。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十二五”规划已将氮氧化物减排10%作为约束性指标,其中机动车承担三分之一左右的氮氧化物减排任务。机动车环保检验作为在用车辆环保治理的有效手段,也是“十二五”氮氧化物污染减排的重要举措。近期,环保部门将采取以下措施,全面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各项工作:一要加快机动车环保检验委托进程,进一步标准委托程序,力争在2012年实现环检机构在地级城市全覆盖。二要加大专项执法检查力度,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环保检验相关标准、标准,依法查处各类环保检验违法违规行为。三要强化长效监管机制。把集中检查和日常监管结合起来,适时开展检测设备比对试验,完善检测人员上岗培训制度。四要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才能建立,加快机动车环保监控平台及数据库建立步伐,实现检测数据联网报送和环保标志在线发放。五要完善机动车环保标志治理制度。全面推进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工作,并加强与公安、质检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推进制定有利于限制“无标车”“黄标车”使用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夯实“十二五”机动车污染减排工作根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