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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材料由网络搜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材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平安治理应急预案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人类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是永无止境的,而人类的认识又往往滞后于 客观世界及其变化。尽管国家对平安消费从来没有像今天如此注重,但因阻碍平安消费的要素特别复杂,且在变化之中,如人的不平安行为,消费工艺的不合理,消费设备、工具的隐患和缺陷,环境的不平安状态,治理的失误和失控等,都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因此,从理论上讲,事故是可以预防的;但在客观上,事故又是不可防止的。 发惹事故,关于遭遇者来说,时间确实是生命。抢救及时有效就能保住一大批人的生命,降低和减少事故的损失;否则就可能增大事故的损
2、失。 特大事故往往造成群死群伤和宏大财损,后果特别严峻,社会阻碍特别恶劣。特大消费事故往往又具有突发性的特点,十万火急。假设不事先做好应急预备,一旦发生,就特别难在短时间内组织起有效的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这已为无数的事故案例所证明。如1998年3月5日,西安市400立方米的液化石油气罐法兰发生泄漏事故。事故发生后地点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领导亲身赶赴现场指挥抢救,但因没有有效的抢救措施,最后在发生泄漏的两小时后连续发生三次爆炸,造成12名抢救人员牺牲,30多人受伤,直截了当经济损失477万元的后果。抢救无效和失效的缘故,确实是对此类突发事故没有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建立应急救援
3、体系,以及缺乏行之有效的抢救技术、装备。2000年1月24日,发生在渤海湾的“烟大”特大沉船事故,险情发生后,7个小时没有救下来,也充分说明制定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的极端重要性。 我国作为一个开展中的大国,每年发生的事故绝对数不容无视,尤其是许多大大小小的隐患更令人担忧。鉴于平安消费的严峻情势,及我国在事故应急救援方面相对薄弱的现实情况,为汲取血的教训,应加大对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工作的力度。据此,2001年国务院发布的302号令和200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平安消费法,对特大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事故报告的时限、程序和有关单位、部门、地点政府接到事故
4、报告后如何处理的责任,做出了明细的规定。至此,事故应急预案、事故报告和事故应急救援及其责任体系,这些直截了当关系生命平安的重要工作走上了法治化的轨道。 当前,各地、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正按照平安消费法、国务院302号令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笔者通过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对实际工作的考虑,联络全国及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 要按照系统工程的要求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由于事故发生的广泛性、多样性和技术性,决定了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具有广泛性、综合性和专业性的特点。这些特点集中表达了事故应急救援是一项系统工程,从某一类事故的发生,到事故报告系统信息的
5、传递,从有关单位、部门和地点政府接到事故报告信息后,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进展救治,它是一个系统的协调运作,是各种资源的有效整合。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其系统性更为突出,常常不是一个单位、一个地区、一个部门所能处理的,往往需要全省乃至全国的支援,因此,各单位、各地、各部门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人员(专业人员)、装备等应全国联网,真正构成一个严密的系统,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国家应设立事故应急救援中心,这个中心应挂靠在国家平安消费监视治理局,国务院分管副总理兼中心主任。国家平安消费监视治理局局长兼任常务副主任,有关部委的负责人兼任副主任。县以上人民政府也应设立应急救援组织,上级应急
6、救援组织要加强对下级应急救援组织的协调和指导工作。 二、要做到组织、人员、装备三落实 组织落实。确实是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和危险物品的消费、运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 人员落实。确实是负责组织施救的人员包括专业技术人员要落实,要按照各类事故预案,建立施救人员档案库。 装备落实。确实是各级应急救援组织必需的应急救援设备、器材、交通工具等应配齐、配足,并保持良好状态。各地应加大这方面的投入。 三、要加强演练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要做到用得上,救得下,必须加强施救组织,人员、装备的日常演练,通过演练一方面可使有关人员理解应急救援体系,熟悉应急救援方案,掌握应急救
7、援工具、设备、器材,另一方面通过演练来验证应急救援的组织、人员、装备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可靠性和正确性。是否存在缺乏和缺陷,以便修正完善。 四、要加强自救的宣传教育 有关专家研究说明,在事故中死亡的人,其中立即死亡的不到三分之一,而大部分死者属于丧失生命时机所致。人在应急时的心理状态,和个性有关,也与平时的教育训练有关,谁能在突发灾害中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采取正确自救的方法,谁就可能保住本人的生命。许多劫后余生的人回忆:危险发生的最初几秒钟,人们往往只会随别人行动,不能平复的考虑;而能大难不死的人,一般都作了几秒钟平复的考虑,对危险的性质和相应的逃生方法做出了正确的推断。如火灾发生时,盲目拥堵、仓
8、皇跳楼、窒息而死亡的较多。而具有自救知识的人往往能匍匐前进,从地面得到氧气供给,或破窗不跳楼,呼喊求救,或用湿毛巾捂住鼻孔等待时机等方法,都有逃出火场时机的。 事故现场既紧急又十分复杂,外部救援需要时间,时间确实是生命。谁能在事故最初的一段时间内采取理智有效的自救方法,谁就可能获救,死里逃生。因此加强对从业人员及至每个公民的多种自救知识培训教育,掌握常见事故的自救方法,是事故应急救援这个系统工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一个不可小视的举措。 五、事故应急救援应建立专门的法规 在本文的开始已阐述了事故应急救援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目前我国正处在快速开展期和转轨、转型期,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据初步统
9、计,从建国到去年6月20日止,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10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40起,平均每16个月发生一起,平均每起事故死亡180人。但从1998年至2002年6月20日,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10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7起,平均每7个月发生一起,平均每起死亡248人。从以上统计数字可见,近年来不管特大事故的频率和一次特大事故死亡人数都在增大。因此,加强对事故尤其是对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应放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因此,为了有效地施行对事故的应急救援,建议国务院按照平安消费法,制定事故应急救援的详细法规,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不管发生何种事故,都能做到及时、有效地救援,使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