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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是否可以利用矿物绝缘电缆金属保护套作保护导体的问题今天在微信某交流设计群里有同行问,是否可以利用矿物绝缘电缆金属保护套作保护导体?我的回复:以前允许;现在禁止,且违反国家规范的强制性条文(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9-2016 第418条文规定);那么以前为什么允许,现在为什么是禁止?我们先看看相关规范是否有没有明确规定:一、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第745 中性导体和保护导体截面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3 保护导体必须有足够的截面,其截面可用下列方法之一确定:1)当切断时间在0.15s时,保护导体的截面应按下式确定:式中 S截面积(mm2);
2、I发生了阻抗可以忽略的故障时的故障电流(方均根值)(A);t保护电器自动切断供电的时间(s);K取决于保护导体、绝缘和其他部分的材料以及初始温度和最终温度的系数,可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接地配置、保护导体和保护联结导体GBl68953计算和选取。对常用的不同导体材料和绝缘的保护导体的K值可按表7451选取。当计算所得截面尺寸是非标准尺寸时,应采用较大标准截面的导体。2)当保护导体与相导体使用相同材料时,保护导体截面不应小于表7452的规定。在任何情况下,供电电缆外护物或电缆组成部分以外的每根保护导体的截面均应符合下列规定:有防机械损伤保护时,铜导体不得小于25mm2;铝导体不得小于
3、16mm2;无防机械损伤保护时,铜导体不得小于4mm2;铝导体不得小于16mm2。二、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第3.2.14 保护导体截面积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能满足电气系统间接接触防护自动切断电源的条件,且能承受预期的故障电流或短路电流;2 保护导体的截面积应符合式(3.2.14)的要求,或按表3.2.14的规定确定: S(I/k)t (3.2.14)式中:S保护导体的截面积(mm2);I通过保护电器的预期故障电流或短路电流交流方均根值(A);t保护电器自动切断电流的动作时间(s);k系数,按本规范公式(A.0.1)计算或按表A.0.2表A.0.6确定。注:1 S
4、相导体截面积; 2 k1相导体的系数,应按本规范表A.0.7的规定确定; 3 k2保护导体的系数,应按本规范表A.0.2表A.0.6的规定确定。3 电缆外的保护导体或不与相导体共处于同一外护物内的保护导体,其截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有机械损伤防护时,铜导体不应小于2.5mm2,铝导体不应小于16mm2; 2)无机械损伤防护时,铜导体不应小于4mm2,铝导体不应小于16mm2;4当两个或更多个回路公用一个保护导体时,其截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回路中最严重的预期故障电流或短路电流和动作时间确定截面积,并应符合公式(3.2.14)的要求; 、 2)对应于回路中的最大相导体截面积时,应按
5、表3.2.14 的规定确定。 5 永久性连接的用电设备的保护导体预期电流超过10mA时,保护导体的截面积应按下列条件之一确定: 1)铜导体不应小于10mm2或铝导体不应小于16mm2; 2)当保护导体小于本款第1项规定时,应为用电设备敷设第二根保护导体,其截面积不应小于第一根保护导体的截面积。第二根保护导体应一直敷设到截面积大于等于10mm2的铜保护的第二根保护导体设置单独的接线端子; 3)当铜保护导体与铜相导体在一根多芯电缆中时,电缆中所有铜导体截面积的总和不应小于10mm2; 4)当保护导体安装在金属导管内并与金属导管并接时,应采用截面积大于等于2.5mm2的铜导体。三、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
6、准GB 50217-2018第3610 1kV及以下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时,配置中性导体、保护接地中性导体或保护导体系统的电缆导体截面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中性导体、保护接地中性导体截面应符合本标准第369条的规定。配电干线采用单芯电缆作保护接地中性导体时,导体截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1)铜导体,不应小于10mm2; 2)铝导体,不应小于16mm2。2 采用多芯电缆的干线,其中性导体和保护导体合一的铜导体截面不应小于25mm2。3 保护导体截面应满足回路保护电器可靠动作的要求,并应符合表3610-1的规定。注:S为电缆相导体截面。4 电缆外的保护导体或不与电缆相导体共处于同一外护物的保护导体最
7、小截面应符合表3610-2的规定。结论一:从以上规范可看出,没有明确禁止,在满足以上规定和设计要求,允许利用矿物绝缘电缆金属保护套作保护导体;四、矿物绝缘电缆敷设技术规程 JGJ 232-2011 第4. 101 当电缆铜护套作为保护导体使用时,终端接地铜片的最小截面积不应小于电缆铜护套截面积,电缆接地连接线允许最小截面积应符合表4. 101的规定。结论二:明确允许符合本规范第4. 101条规定条件的矿物绝缘电缆金属保护套作保护导体;五、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03-2015第1713 电力电缆的铜屏蔽层和铠装护套及矿物绝缘电缆的金属护套和金属配件应采用铜绞线或镀锡铜编织线与
8、保护导体做连接,其连接导体的截面积不应小于表1713的规定。当铜屏蔽层和铠装护套及矿物绝缘电缆的金属护套和金属配件作保护导体时,其连接导体的截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结论三:明确允许符合本规范第1713条规定条件的矿物绝缘电缆金属保护套作保护导体;六、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GBT 50065-2011 第822 PE类型应符合下列要求:1 PE应由下列一种或多种导体组成。 1)多芯电缆中的芯线。 2)与带电线共用的外护物(绝缘的或裸露的线)。 3)固定安装的裸露的或绝缘的导体。 4)符合本规范第822条第2款第1)项和第2)项规定条件的金属电缆护套、电缆屏蔽层、电缆铠装、金属编织物、同心线、
9、金属导管。 5)PE的配置,还应符合本规范第826条的规定。3 下列金属部分不应作为PE或保护联结导体: 1)金属水管。 2)含有可燃性气体或液体的金属管道。 3)正常使用中承受机械应力的结构部分。 4)柔性或可弯曲金属导管(用于保护接地或保护联结目的而特别设计的除外)。 5)柔性金属部件。 6)支撑线。结论四:明确允许符合本规范第822条第2款第1)项和第2)项规定条件的矿物绝缘电缆金属保护套作保护导体;也明确不应利用柔性矿物绝缘电缆金属保护套作保护导体;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9-2016第418 严禁利用金属软管、管道保温层的金属外皮或金属网、低压照明
10、网络的导线铅皮以及电缆金属护层作为接地线。条文说明:418 金属软管、管道保温层的金属外皮或金属网、低压照明网络的导线铅皮以及电缆金属护层等强度差,又易腐蚀,作接地线很容易出现安全隐患事故,因此严禁使用。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结论五:明确严禁利用矿物绝缘电缆金属保护套作保护导体;八、最后总结一下:根据以旧规服从新规,通用性规范服从专业性规范的原则,到目前为止最新的接地规范是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9-2016,自2017年4月1日起实施后,已明确严禁利用矿物绝缘电缆金属保护套作保护导体;由于本人水平有限,每个人对规范的理解也有所不同,如有不合理之处,望提出宝贵的建议或意见,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