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施工技术.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消防工程施工技术.doc(7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消防工程施工技术在机械、电子、电力、轻纺、石化、冶炼等工业工程建设和建筑工程中的消防工程,涉及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国家对其严格实行开工前的审批制度,以及完工后、使用前的检验检测,未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的工程,不得投人使用。本目重点是:消防工程的组成和施工程序,消防工程的验收要求。不懂,例子,分类,重点1消防工程的组成和施工程序一、消防工程的组成消防工程包括:水灭火系统(分为消火栓灭火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疏散系统、消防通信系统、消防广播系统、防火分隔设施(防火门、防火卷帘)等。1.水灭火系统的组成水灭火系统包
2、括消火栓灭火系统和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消火栓灭火系统由消火栓、水泵、水箱、水泵接合器及管网组成。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由洒氷喷头、报警阀组、水流报警装置等组件,以及管道、供水设施组成;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又分为闭式自动喷淋灭火系统、雨淋喷淋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等。2.干粉灭火系统的组成干粉灭火系统主要由干粉灭火设备部分和自动控制部分组成。(1)干粉灭火设备部分由干粉罐、动力气体容器、容器阀、输气管、过滤器、减压阀、高压阀、输粉管、球形阀、压力表、喷头、喷枪、干粉炮等组成。(2)自动控制部分由火灾探测器、启动瓶、启动瓶控制机构、控制管路、报警器、控制盘等组成。3.泡沫灭火系统的组成泡沫灭火系统包括:管道
3、安装、阀门安装、法兰安装及泡沫发生器、混合贮存装置安装等工程。4.气体灭火系统的组成气体灭火系统是指卤代烷1211. 1301灭火系统和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包括管道安装、系统组件安装(喷头、选择阀、贮存装置)、二氧化碳称重检验装置安装等工程。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组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消火栓按钮、消防电话、消防广播、警铃、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等。6.灭火设备的组成灭火设备:喷水灭火系统的控制,室内消火栓灭火系统的控制,泡沫、卤代烷、二氧化碳等管网灭火系统的控制等。7.消防联动设备的组成消防联动设备包括:防火门、防火卷帘门的控制,防排烟风机、排烟阀的控制,
4、空调、通风设施的紧急停止,电梯控制监视。8.避难设施避难设施包括: 应急照明装置和诱导灯。二、消防工程施工程序1.水灭火系统施工程序 (1)消防水泵及稳压泵的施工程序施工准备基础施工泵体安装吸水管路安装压水管路安装单机调试。(2)消火栓系统施工程序施工准备干管安装支管安装箱体稳固附件安装管道试压、冲洗系统调试。(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程序施工准备管安装报警阀安装立管安装喷洒分层干、支管安装喷洒头支管安装管道试压管道冲洗减压装置安装报警阀配件及其他组件安装喷洒头安装系统通水调试。2.干粉灭火系统施工程序施工准备设备和系统组件安装管道安装管道试压、吹扫系统调试。3.泡沫灭火系统施工程序施工准备设
5、备和系统组安装管道安装管道试压、吹扫系统调试。4.气体灭火系统施工程序施工准备设备和系统组件安装管道安装管道试压、吹扫系统调试。5.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施工程序施工准备导管、线槽敷设线、缆敷设绝缘电阻测试设备安装校线接线单机调试系统调试验收。2消防工程的验收要求消防验收是一个针对性强的专项工程验收,验收的目的是检查工程竣工后其消防设施配置是否符合已获审核批准的消防设计的要求,验收的申报者和组织者是工程的建设单位,验收的主持者是监理单位,验收的操作指挥者是公安消防部门,验收的结果是判定工程是否可以投入使用或投入生产或需进行必要的整改。 一、消防工程验收的相关规定(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
6、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1)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安全责任,规范消防监督管理行为,对消防设计、施工的质量责任,以及消防设计审核和申请消防验收,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抽査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2)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消防部门申请消防验收;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备案,公安消防部门应当进行抽查。(3)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7、; 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二)消防设计审核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1.人员密集场所的规定(1)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0m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2)建筑总面积大于15000m 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3)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m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4)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m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
8、业的生产加工车间, 寺庙、教堂。(5)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m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6)建筑总面积大于500m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游艺厅、夜总会、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2.特殊建设工程的规定(1)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2)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0000m或者建筑高度超过50m的其他公共建筑。(3)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
9、工程。(4)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三)消防工程受理与验收(1)公安消防部门自受理消防验收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消防验收,并出具消防验收意见。(2)公安消防部门在接到建设单位消防验收申请时,应当查验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等消防验收申报材料,材料齐全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和营业,并在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7 个工作日内签发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二、消防工程验收条件和应提交的资料(一)消
10、防工程验收的条件(1)技术资料应完整、合法、有效。消防工程的施工,应严格按照现行的有关规程和规范施工。应具备设备布置平面图、施工详图、系统图、设计说明及设备随机文件。并应严格按照经过公安消防部门审核批准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2)完成消防工程合同规定的工作量和变更增减的工作量,具备分部工程的竣工验收条件。(3)单位工程或与消防工程相关的分部工程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或已进行验收。(4)施工单位已经委托具备资格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单位进行技术测试,并已取得检测资料。(5)施工单位应提交:竣工图、设备开箱记录、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设计变更记录、调试报告、竣工报告。(6)建设单位
11、应正式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提交申请验收报告并送交有关技术资料。(二)消防工程验收应提交的资料送交申报表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按照公安消防部门审核批准的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对照建筑工程消防验收需具备的基本条件,进行全面自查、自验,并在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中填写自验意见。(1)原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所有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2)经公安消防部门批准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施工图纸,竣工图纸。(3)建筑消防设施(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电气检测等合格证明(包括产品合格证、 认证证书、检测报告等)(4)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证明。(5)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限于含有建筑自动消防设
12、施的建筑工程)。(6)电气设施消防安全检测报告(限于装饰装修工程)。(7)经建设单位责任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单位对隐蔽工程、固定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的安装、调试、开通纪录。(8)建设单位或本工程的各项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方案、防火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消防控制中心的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名单。三、消防工程验收的组织及验收程序1.消防工程验收的组织形式消防工程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主持,公安消防部门指挥,施工单位(土建、 装饰、管道、电气、逋风空调、消防检测、调试等)具体操作,设计单位等参与。同时也应组织防火监督检查、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灭火战训和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
13、员参加。2.验收程序(1)公安消防部门在接到建设单位消防验收申请时,应当查验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等消防验收申报材料,材料齐全后,应当在10日之内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和营业,并在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7 日之内签发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2)验收顺序通常为验收受理、现场检查、现场验收、结论评定和工程移交等阶段。1)验收受理。由建设单位向公安消防部门提出申请,要求对竣工工程进行消防验收,并提供有关书面资料,资料要真实有效,符合申报要求。2)现场检查。公安消防部门受理验收申请后,按计划安排时间到报验工程
14、现场进行检查,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和施工等单位共同参加。现场检查主要是核查工程实体是否符合经审核批准的消防设计,内容包括房屋建筑的类别或生产装置的性质、各类消防设施的配备、建筑物总平面布置及建筑物内部平面布置、安全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的布置等。3)现场验收。公安消防部门安排用符合规定的工具、设备和仪表,依据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对已安装的消防工程实行现场测试,并将测试的结果形成记录,并经参加现场验收的建设单位人员签字确认。4)结论评定。现场检查、现场验收结束后,依据消防验收有关评定规则,对检查验收过程中形成的记录进行综合评定,得出验收结论,并形成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5)工程移交。公安
15、消防部门组织指挥的消防验收完成后,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将整个工程移交给使用单位或生产单位。工程移交包括工程资料移交和工程实体移交两个方面。工程资料移交包括消防工程在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中所形成的技术、经济文件。工程实体移交表明工程的保管要从施工单位转为使用单位或生产单位,并须按工程承包合同约定办理工程实体的移交手续。四、施工过程中的消防验收1.消防工程施工过程与其他安装工程有相同的程序。例如,与土建工程配合,埋设道路下、地坪下的消防供水管网,敷设墙体内的消防报警线路导管等。在建筑物主体完成精装修之前消防工程的设备和干线管网应就位并调试,配合建筑物精装修完成各类元件、部件的安装,最终是
16、系统调试和检测。2.消防安全重点工程可以按施工程序划分为三种消防验收形式。为了方便消防验收顺利进行,有利于对消防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督检查,某些消防安全重点工程可以按施工程序划分为三种消防验收形式,即隐蔽工程消防验收、粗装修消防验收、精装修消防验收。(1)隐蔽工程消防验收。消防工程施工中在与土建工程配合时,部分工程实体将被隐蔽起来,在整个工程建成后,其很难被检查和验收的,这部分消防工程要在被隐蔽前进行消防验收,称为隐蔽工程消防验收。例如,埋设道路下、地坪下的消防供水管网,敷设在墙体内的消防报警线路导管等。(2)粗装修消防验收。房屋建筑主体工程已完成,消防工程的主要设施已安装调试完毕,仅留下室内精装
17、修时,对安装的探测、报警、显示和喷头等部件的消防验收,称为粗装修消防验收。粗装修消防验收属于消防设施的功能性验收。验收合格后,建筑物尚不具备投入使用的条件。(3)精装修消防验收。房屋建筑全面竣工,消防工程已按设计图纸全部安装完成各类元件、部件,对探测、报警、显示和喷头等部件的消防验收,如火灾报警探测器、疏散指示灯等,是准备投入使用前的验收,也即精装修消防验收。验收合格后房屋建筑具备投入使用条件。五、消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1)除上述要求进行消防验收申请以外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7日内,通过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的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进行消防设计
18、、竣工验收备案,或者报送纸质备案表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录入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2)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收到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后,出具备案凭证并通过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中预设的抽查程序,随机确定抽查对象;被抽查到的建设单位在收到备案凭证之日起5 日内按照备案项目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规定的材料。(3)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收到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材料之日起3 0日内,依照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完成图纸检查,或者按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完成工程检查,制作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在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中公告。(4)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竣工验收抽查发现有违反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或者降低消防施工质量时,在5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改正。经复查符合要求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出具书面复查意见,告知建设单位恢复使用。(5)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未依法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建设单位在5日内备案并纳入抽查范围; 对逾期不备案的,责令其停止施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