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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光伏发电扶贫项目EPC总承包管理方案1.1 管理原则朝阳上新井光伏项目由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安全、技术等管理人员成立项目部,组织有丰富施工经验的施工单位到现场进行施工,制定合理、先进的施工方案,配备完备、精良的施工机械,并针对工程特点,采用合理先进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保证工程高质量的按期完成。 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环境保证体系,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检查、监督,确保上新井光伏发电项目的顺利进行。1.2 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管理工程建设中将遵守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以及合同文件的要求;全面贯彻集团公司、东北新能源公司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制度及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以人为本”的原则,牢固树立“任何风险都可以控制,任何违章都可以预防,任何事故都可以避免”的安全文化理念,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建立工程建设安全、环境管理体系,依据总包单位的管理体系对工程建设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全面实行精细化管理,加强风险预控和过程控制,推行安全“不符合项”管理,开展工程建设安全自评估工作,实现工程建设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的目标。在项目的建设过程中,施工承包商和其它参建单位都必须严格执行合同文件的有关要求,建立并不断完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依据项目部发布的有关管理文件的要求,对工程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3、确保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1.2.1 安全目标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政府、发包人及其上级单位颁布或制订的安全、健康、环境、文明施工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 、标准、制度和规定。1.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 2.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3.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电力安全事故;4.不发生火灾事故。1.2.2 安全管理机构1.2.2.1 工程现场组建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工程管理分公司朝阳上新井光伏项目部(下简称项目部)总经理担任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负责健全安全监察网络和有效的安全保障体系,对工程全过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1.2.2.2 安全生产委员
4、会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组织、发动、协调机构,其主要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组织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指令;决定工程建设中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的重大措施;(2) 发布项目安全文明施工专项策划文件;(3) 负责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督和安全保证网络体系;(4) 组织开展大型安全活动;(5) 决策工程建设中的重大安全措施;(6) 解决工程建设中的重大安全事项;(7) 协调解决和处理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出现的各种问题;(8) 决定安全文明施工中的重大的奖励和处罚;(9) 决定项目安全措施补助费的使用;(10) 其他由安委会决定的事项
5、。1.2.2.3 项目安全和工程管理部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项目部安全监督管理的工作。1.2.2.4 项目部与各施工承包商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按有关合同承担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1.2.2.5 各施工承包商应按照国家、行业的有关规定和工程合同的要求,建立从班组、工地(队)到项目经理部的三级安全监察体系,成立独立的安全监督管理专门机构,并在各级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监察人员。1.2.3 项目部安全职责项目部依据总承包建设合同,具体组织工程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总承包范围内的具体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的管理。项目部总经理对工程建设的安全及文明施工负直接的领导责任。项目部是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具体组织实施者
6、,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负具体管理责任,其主要安全管理职责为:1.2.3.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技术体系、监督体系,并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职能部门与职权,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确保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1.2.3.2 认真分解业主及工程管理分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管理指标,制定项目部的安全工作管理目标,负责做好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指标的分解、细化工作,建立项目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指标体系和相应考核方法。1.2.3.3 负责编制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实施方案,审定施工单位“二次策划”,并监督落实。1.2.3.4 认真执行业主及工程管理分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程序,对现场安全实施程序
7、化、规范化管理。并监督工程供方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对现场的有效管理。1.2.3.5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严格考核,奖惩兑现。定期组织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员工工作责任心和业务水平。 1.2.3.6 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对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通过组织日常的检查、监督、评比、审核等活动,及时查找安全管理的改进需求,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1.2.3.7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研究预防措施,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各类问题,及时布置、检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及时总结评比,表彰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1.2.3.8 认真组织安
8、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报告,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时向公司领导如实报告。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组织启动应急预案,有效降低事故危害。1.2.3.9 组织做好政府相关安全监督部门、集团公司、二级单位的安全检查迎检工作,对提出问题组织相关方积极予以整改。1.2.4 施工承包商的安全职责1.2.4.1 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许可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许可的范围内进行电力工程建设。1.2.4.2 必须服从业主、总包方、监理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并全面遵守承发包合同中及现场所规定的各项条款。1.2.4.3 施工承包商在现场的项目经理是安全施工的第一责
9、任人,对现场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和本规定有关条款的执行负全面责任。应当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1.2.4.4 必须建立现场安监机构,其人员、仪器、装备应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并报备。1.2.4.5 编制本单位安全与环境管理制度,经批准后实施。?1.2.4.6 安全措施补助费和文明施工措施费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它用。1.2.4.7 制订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措施,明确提出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方针、目标、政策和必须遵守的安全健康与环境
10、保护法规。1.2.4.8 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严格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执行。1.2.4.9 接受地方有关部门、业主、总包方、监理单位、企业主管上级对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卫生健康的监督检查。1.2.5 安全保证措施1.2.5.1 安全制度保证(1)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程序体系,并提供安全程序清单。(2) 所编制的安全程序满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安全标准的要求。(3) 在编制作业方案时,首先确认安全要求和事项与业主、监理单位的工程安全程序及其他安全规定相符;如不相符,执行高标准。1.2.5.2
11、 安全监督组织机构和人员保证(1) 项目部应要求参建各单位建立完善的安全组织保证体系、从机构设置、人员配置、目标明确、任务落实等方面保证安全管理体系、安全技术体系、安全监督体系的有效运作。(2) 施工承包商建立独立的专门的安全管理监督组织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人员,配备的安全管理人员数量和资格满足施工现场的需要。(3) 项目部及施工承包商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人员具备相应资格,持证上岗。(4) 项目部及施工承包商的专职安全监督人员在业务上接受业主、监理单位和上级机构的协调和指导。(5) 建立项目安全自评估的体系和标准。重点从项目部和施工承包商安全管理的组织体系、管理制度、责任制的落实、安全
12、培训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和执行、工程的危险点和危险源控制、分包工程管理等方面进行评估,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要求。1.2.5.3 安全技术保证体系(1) 项目部应组织各施工承包商在单位工程开工前提出该单位工程的重大危险源和环境因素及其控制措施。(2) 项目安全和工程管理部组织制定项目重大风险作业的清单,并按照施工进度提出详细的控制计划。(3) 各施工承包商要保证建立适合的安全技术体系,要求各级技术人员在编写安全施工措施、安全技术措施时应运用重大危险因素辨识清单,实现对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重大危险因素的预测、预控及分级预控。(4) 项目部应对项目重大危险源辨识和控制清单实行
13、过程控制,每月发布当月重大危险源辨识和控制清单并监督其实施。辨识、评价并及时更新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危险因素。1.2.6 安全管理措施1.2.6.1 工程风险控制及管理项目部负责在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根据施工活动的计划,建立动态风险管理机制,由项目安全和工程管理部归口管理,负责对风险分析工作实行指导和监控。事故风险的分析包括:事故类别、直接原因、常见的行为违章。(1) 对总承包合同范围进行全面、深入的危害识别和风险分析,开工前具备“工程危害识别和重大风险辨识报告”,该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l 危险化学品清单:品种和数量。l 高风险工种作业和工种清单:作业名称、作业工种的类别和数量、主要事
14、故风险。l 施工能源和机械的种类、数量和主要事故风险。l 施工作业条件的类型和主要事故风险。l 主要工艺过程(或施工活动)的类别及其相关的事故风险。l 主要火灾危险(可燃物、点火源)。l 主要自然灾害(雷暴雨、大风、寒潮、地质、冰雪灾害等)。l 主要环境保护事件(有害垃圾、机械的跑冒滴漏、原材料流失、水土流失等)。(2) 督促施工承包商将针对以上风险制定针对性地事故预防措施,建立落实这些措施的组织管理系统。安全组织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组织设计、程序、方案、规定等文件中体现出来。(3) 结合施工计划,建立“重大风险作业清单”,建立动态风险预测和控制机制,一般情况下,建立每月的风险辨识和风险控
15、制策划。(4) 建立日常施工活动的作业风险分析和安全组织/技术措施交底规定。该规定明确风险分析的方法、责任和交底的内容、时间及记录。(5) 对于诸如重大物件的起重作业、模板支护作业、大型脚手架(三层及以上)或特殊物件运输作业、高空作业、基坑防护作业等风险较大的作业和多工种、多层面的交叉作业等施工作业,制定专项施工安全组织设计(方案和措施)。(6) 建立氧气、乙炔、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应根据管理要求实施对氧气、乙炔、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贮存、保管、使用和废弃化学品的处置等各环节管理,建立氧气、乙炔、危险化学品管理台帐,组织完成对危险化学品的各类审批手续。(7) 消防措施:健全消防网络,制订严格
16、的管理制度,编制消防保卫计划及措施。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与培训,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与技能。建立并严格执行动火管理制度,现场严禁生火取暖和使用电炉取暖等危险行为。(8) 有毒有害气体:做好有毒有害气体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做到隔离存放,并对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有详细的记录。如发生有毒有害气体中毒,迅速使中毒人员脱离中毒现场、中毒物源,排除吸收或未吸收的毒物,并及时送往医院。1.2.6.2 施工机具与材料的安全管理(1) 项目部建立施工机具安全的管理程序,对缺陷报告、维护、维修、试验、检测、报废以及档案、记录等各个环节进行规定。施工承包商建立施工机具安全技术程序,包括操作、检验、试验程序
17、。(2) 施工承包商对带入现场的施工机具的安全性负责,不使用根据国家标准应予以淘汰的设备、材料和机具(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判断)。(3) 施工承包商应使用按照国家标准制造的脚手架材料,脚手架材料有质量合格证,脚手架搭设完成后,组织检验合格,挂验收合格牌。(4) 项目部要求施工承包商采购或制作规范化的安全实体围栏。(5) 施工承包商带入现场的设备、机动车辆、压缩气瓶等,均按照国家法规和标准进行检测、试验,证书的复印件交项目部备案。(6) 施工承包商对使用的施工机具(包括租赁的施工机具)的安全性能负责,并向项目部提供相关资料。不满足项目部安全要求的施工机具不得在现场使用。(7) 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对
18、施工承包商的施工材料、机具入场前进行抽查,必要时邀请有资格的技术监督机构依据国家或行业的强制性标准对现场施工机具进行安全技术性检查。抽查不合格的,立即停用,并对该批次的施工材料、机具进行全部检查,合格方可投入使用,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施承包商自行承担。(8) 对于非国家要求检测的工器具,如登高工具、电动工具、脚手架材料等,建立相应的管理、检测规定,其检验记录可供项目部随时检查。1.2.6.3 起重等机械安全(1) 施工承包商进入现场的起重设备,必须按国家法规和标准进行检测、试验,并持有法定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证书复印件按项目部要求上报。(2) 施工承包商新购进的起重机械,收集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
19、等随机资料,进行入场鉴定,鉴定合格方可进入现场。(3) 施工承包商内部调配机械或租赁的机械进场时,其机械管理人员负责牵头进行入场鉴定,项目安全和工程管理部参加。检查合格出具“机械设备入场检验合格证”,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4) 施工承包商起重机械的安装、调试、使用、维护、拆除由有资格的人员负责。(5) 施工承包商大中型机械按照当地特种设备检测所和项目部程序规定,进行鉴定,获取“准用证”后,方可投入使用。(6) 施工承包商入场设备的“机械设备入场检验合格证”复印件上报项目部备案。1.2.6.4 夜间施工作业安全管理措施(1) 夜间施工时,做到晚交班早点名制度,应根据作业内容,制订周密的安全措施,
20、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责任落实到人。(2) 所有参加夜间施工的作业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夜间作业安全措施,安检人员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尽量避免同一作业范围内安排交叉施工的工序同时在夜间进行,如确需交叉施工时,必须细化作业范围,采取防止交叉施工安全问题的针对性措施。(3) 夜间施工必须保障照明充足,严禁夜间摸黑作业。必须保证照明可视度高,施工无死角,且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碘钨灯。照明器具架高敷设,灯具保护罩齐全有效,电源线接头保护到位,确保施工安全。(4) 夜间施工作业必须由作业负责人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并随时与防护人员保持联系;各道工序夜间施工时除当班的安全员、质检员必须到位外,还要建立安保人
21、员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必须立即解决。?1.2.6.5 调试安全管理措施(1) 设备单体调试试运前,必须经过安装验收合格。不得将安装缺陷带到调试阶段。单体调试试用前设备的名称、编号、介质流向、转动方向等临时性标示清楚并符合规定。(2) 电气设备带电后,现场应有明显已带电的警示或标识,要作好施工设备与带电的安全隔离。(3) 电气设备首次受电操作前由安装单位派专业人员现场旁站,以备处理紧急情况。(4) 较复杂的系统调试,容易引发人身和设备事故的或危险性较大的操作或试验,工作前应有完善和符合实际情况的安全技术措施,同时由技术负责单位进行技术交底。(5) 对于调试期间的重要操作以及暂时不能处理的设备系统缺
22、陷等要做好事故预想和制定反事故措施。1.2.6.6 特殊气候作业安全控制措施(1) 施工过程中应密切关注天气变化,突发恶劣天气(如冰雹、大雾、雾霾、暴雨、暴雪、风沙等)时,应立即停止受影响的相关工作,撤离危险场所。(2) 强沙尘暴和6级以上大风,应停止露天和高处等户外危险作业。(3) 严禁在恶劣天气或照明不足情况下进行起重作业。当作业地点的风力达到五级时,不得吊装受风面积大的物件;当风力达到六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起重作业。(4) 风沙天气到来前,临时建(构)筑物、高架机械、吊机 、标志牌、高处物料等应采取可靠加固措施。对各区域材料进行全面检查,堆放整齐并固定。裸露的沙土和废弃物应苫盖。(5)
23、风沙天气,作业人员应佩戴口罩、防风镜等劳动防护用品。1.2.6.7 交通安全管理措施(1) 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有专人指挥。(2) 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动用现场车辆。(3) 严禁在施工区域的道路内堆放、停放材料和机械,保持道路畅通。(4) 施工道路需提前准备和规划,布置合理。(5) 道路上应设置醒目行车标志,严禁乱行、乱卸,严禁超速行驶。(6) 严禁酒后开车。1.2.6.8 防盗防破坏措施(1) 对所有参建职工、合同工和劳务工加强管理,强化法制教育,提高防盗安全意识和警惕性。(2) 通过增加监控设施加大施工现场防盗监控力度,做到“防止盗窃,预防第一”,防患于未然,确保良好的施工环境
24、和施工秩序。(3) 加大施工现场的巡检力度,定人定岗,定期巡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材料被盗。(4) 加强施工现场物资、材料、设备管理。1.2.6.9 特殊作业控制措施(带电作业)(1) 带电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凡参加带电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工艺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才能参加带电作业。(2) 带电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不得直接操作。监护的范围不得超过一个作业点。复杂的或高杆塔上的作业应增设塔上监护人。(3) 带电作业应在良好天气下进行。如遇雷、雨、雪、雾等天气,不得进行带电作业;风力大于5级时,一般不宜进行带电作业。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在恶
25、劣天气下进行带电作业时,应组织有关人员充分讨论,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4) 带电作业过程中设备突然停电不得强送电。如果在带电作业过程中设备突然停电,则作业人员仍视设备为带电设备。此时,应对工器具和自身安全措施进行检查,以防出现意外过电压。 1.2.6.10 安全检查(1) 定期检查:每周由项目部组织一次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参加由项目监理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并结合季节性特点(防汛、防暑降温、防冻、防火等)进行安全专项检查。周检查为月考核提供依据。(2) 配合、参加集团公司和业主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与评估。(3) 施工承包商每日由专职安全员进行巡视检查。每月组织内部安全大检查。1.2.6
26、.11 不符合项的管理项目部在定期、日常性检查中,发现习惯性违章现象应及时纠正并要求相关责任单位按照安全管理制度要求严格处理;对于隐患、“三违”或不文明施工等现象,除口头指出外,严格按照不符合项管理程序“打开、处置、关闭”的流程进行闭环处理。1.2.6.12 安全培训管理为确保施工人员掌握安全生产技能、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安全规章规定、岗位操作规程,掌握作业中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应急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高度重视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作为项目安全管理的重点常抓不懈。(1) 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将对施工承包商的项目经理、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HSE管理宣贯和开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
27、2) 做到所有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在开工前施工承包商向项目部提供特殊工种人员清单、统计资料和证书复印件。(3) 严格要求施工承包商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期间随身携带资格证明文件或复印件。(4) 施工承包商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经过相关政府部门的培训、考核,取得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持证上岗。(5) 项目部建立安全培训和考核机制,要求施工承包商编制培训教材和培训计划;培训内容有针对性,应包括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入场知识、安全知识、安全行为规范以及工种相关的安全技能培训。建立培训授权记录、考试、培训考核记录,在培训和考核前要提前通知总包方及监理,进行监督、验证、检查。(
28、6) 组织所有人员参加入场三级安全教育。(7) 项目部对施工承包商的安全培训的效果进行检查,包括通过考试的方式抽查;抽查不合格时,按照项目部规定处置;未完成安全培训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8) 要求施工承包商对业主和项目部组织的其他专项安全培训,应积极组织和全力配合。(9) 坚持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严重违章作业的人员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和学习,经考试合格才能重新上岗工作。1.2.6.13 安全奖惩措施(1) 项目部是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工作奖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项目在安全文明施工、环境管理工作环节奖励或处罚意见的提出以及奖罚决定的具体实施。(2) 项目部主管领导(总经理或副总经
29、理、总工)负责奖励或处罚意见的审批。(3) 施工单位负责人员带头遵守规章制度及日常监督管理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服从项目部做出的奖励或处罚决定,并有权依据事实,对奖励或处罚决定提出变更、撤销等申诉意见。(4) 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安全奖励和安全评比工作。1.2.7 现场安全设施标准化设置在施工准备阶段组织制定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专项策划,策划现场的安全标准化防护设施及文明施工的标准化设施,以及安全警示宣传标语、标识的布置、悬挂的位置以及尺寸、样式等要求。项目部对使用过程中设施的完好进行监督。并要求施工承包商分阶段进行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和实施。1.2.7.1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的安全标准化
30、设施(1) 安全自锁器(含配套缆绳);水平防坠器;(2) 速差自控器;(3) 安全围栏;(4) 活动支架;(5) 干式厕所;(6) 手扶水平安全绳;(7) 电焊机集装箱及二次线通道;(8) 孔洞盖板及临时防护栏杆;(9) 安全标志;(10) 低压配电盘;(11) 便携式配电盘;(12) 安全通道(高处作业场所);(13) 安全隔离电源;(14) 施工配电装置;(15) 漏电保安器。1.2.7.2 现场标示与标志(1) 项目部负责确定“五牌二图”的实际尺寸、确定现场其他厂区标志的布置的地点、数量及布置要求,并负责现场厂区标志的检查、维护;负责组织对承包商厂区标志的规划的确认,对施工承包商设置的厂
31、区标志按照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检查。(2) 项目部对厂区标志进行监督管理。(3) 各施工承包商根据所承担的标段设置相关的厂区标志和安全标志,并承担相应的维护、管理责任。(4) 项目部现场生产、办公设施按统一的企业形象标志标准、样式进行建造。在现场入口的醒目位置,设置“五牌二图”。(5) 在现场主要出入口处设置安全标志和消防安全标志,确保进入现场的所有人员对现场所设置的各类标志等有明确的了解。(6) 各施工承包商也应设置相应的“五牌二图”,其设置要求需满足项目部的要求。(7) 各类安全标志的主要形式、尺寸、颜色等规定统一在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总策划中体现,施工承包商必须按照要求统一制作和布置。如没有
32、在安全文明施工策划中体现,则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标志的规定。安全标识的种类主要有:A)道路标志。厂区施工道路应设置内部路标、交通标志、限速标志和区域指示标识。B)文明施工责任区域标识。在施工现场的明显位置设立施工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域划分图板。使施工承包商都清楚所承担的管理范围,增加文明施工的氛围。C)危险作业区的警示标识。如禁止入内的安全彩旗、禁止动用明火的标识等。D)通用类的安全标识。如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安全帽、高空作业扎安全带的标识等。E)设备上的安全标识。如在一些电气设备上标注的小心触电以及危险勿动的标识等。1.2.8 消防安全管理1.2.8.1 消防管理要求(1) 项目部负责组织建
33、立项目消防管理网络,要求各施工承包商建立施工消防管理程序,配置项目的专职消防员,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对现场的消防安全进行控制。(2) 建立现场的重点防火区域动火管理制度,对重点防火区域的施工动火作业(包括焊接作业、切割作业、可燃气体加热作业、电气加热作业、产生火花的打磨作业)进行控制。(3) 严格控制办公区域、生活区域大功率用电器的使用,建立使用大功率用电器的控制程序。(4) 现场不允许燃烧树木、杂草、垃圾,严防火灾。(5) 施工现场严禁流动吸烟。(6) 落实责任范围内给排水的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保证消防用水。1.2.8.2 重点防火部位管理(1) 防火重点部位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
34、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的部位和场所。(2) 重点防火部位由项目部安全和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审定工作。对确定的重点防火部位,由安全和工程管理部组织建立重点防火部位档案。(3) 重点防火部位要随工程的进展而调整,动态审定或撤销。(4) 施工承包商必须明确重点防火部位责任人,负责重点防火部位的消防、防火工作,专业管理和监督职责。(5) 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有明显标志,并在指定的地方悬挂信息牌,包含内容是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的名称及消防责任人。(6) 项目安全和工程管理部负责指定重点防火部位检查项目和检查频次表,定期进行检查。(7) 施工承包商在重点防火部位悬挂“严禁烟火”、“禁止吸烟”、“危险”、“报警电话
35、”等警示牌。(8) 应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品等重点防火部位的管理,有规定、有责任人、有消防设施和器材。(9) 项目部及施工承包商对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定期检查,做好记录。1.2.9 文明施工管理1.2.9.1 文明施工管理的机构(1) 项目部及各施工承包商的主要领导是工程建设文明施工管理的主要责任者,项目部建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网络,组长由项目部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各施工承包商主要负责人担任。项目部安全和工程管理部负责设置具体负责文明施工的日常管理的人员。(2) 各级承包商建立相应的文明施工管理机构(可以与安全管理机构合署办公),配备专职管理人员。(3) 项目安全和工程管理部制定文明施工规划,
36、各施工承包商在此框架下制定其责任范围内的文明施工实施细则,负责责任区域范围内的文明施工管理。项目部制定文明施工检查计划,负责监督检查,负责开展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工作,并向领导小组报告检查结果。1.2.9.2 开工准备阶段文明施工的管理(1) 严格执行施工总平面的布置与规划,做到合理使用、科学管理。施工现场实行区域隔离的模块式管理,对现场办公区、工具间区域、加工制作区、材料设备堆放、库房区以及独立的构筑物施工区实行区域隔离,各施工区域根据各自的施工特点对区域内的设施及物品堆放实行定置管理,并绘制区域定置管理与文明施工区域责任图。(2) 施工临时建筑设施完整,布置得当,生活区应与施工区、办公区分开
37、设置。办公用房、生活临时建筑、施工临时建筑力求标准化、标识统一。有条件的应设置相应的学习、文化娱乐和体育设施。(3) 现场设备、材料堆放合理;施工电源、照明符合规范要求;排水及道路平整畅通,并符合安全防火标准。进入现场的旧的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等应经过监理的检查和许可方可使用,安全防护围栏等应重新除锈刷漆、进入现场的工具房等应经过整修和刷漆,统一颜色标志。摆放应统一进行规划。1.2.9.3 施工阶段文明施工的管理(1) 各施工承包商施工人员应配备统一安全帽和编号,统一着装并并佩带标识,各类宣传牌、标志应根据总包单位的规定进行统一规划和设计,施工机械、设备力求标识统一。(2) 材料、土方、设备
38、、机械等堆(停)放合理,各种物资标识清楚,排放有序,并符合安全防火标准。进入作业现场的材料(包括周转性材料)、设备、机械、施工器材及临时设施与作业需求和文明施工管理的要求相适应,控制进入的顺序、时间、数量,保持通道的畅通,施工完毕后及时撤出。土方施工力争做到地下部分一次施工完成,应有切实可行的存放和弃土方案,不得随意堆放。(3) 施工期间厂区道路、排水沟道、设备材料堆场,土方开挖的弃土必须按总平规划要求管理。任何单位不得更改和扩大规划区域。(4) 厂区施工道路畅通,路面平整清洁,设置明显的路标,不应在路边堆放设备和材料等物品,因工程需要需切断道路前,必须经项目安全和工程管理部审核、项目部主管领
39、导批准,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实施,以保证正常交通。(5) 施工区、办公区和生活区等场所都应进行日常的清洁维护,保持环境整洁。各作业面都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剩余材料要堆放整齐、可靠,废料及时清理干净。(6) 根据光伏施工特点,建筑、安装工程应采取措施,尽量减少立体交叉作业。如必须进行立体交叉作业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和防止高空落物、坠落的措施,签订安全互保协议。建筑与安装交叉作业、安装进入时以及安装交付调试时,应符合安装和调试应具备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施工综合进度应为具备这些条件作出安排。(7) 制定设备和成品保护、防止“二次污染”的措施,严格把好设备运输、检验、存放、起吊、安装各道工序关,
40、避免发生损坏、腐蚀及落入杂物等问题,对已施工完毕的成品表面,应采取保护措施,保持外观的整洁美观。不同种类的成品保护应事先策划方案,防止管理不规划。(8) 实行安全色标管理。各单位的脚手架钢管应统一油漆颜色,安全围栏、图牌、安全通道等设计和要求应根据总包单位的统一规定制作、加工、安装。(9) 项目安全和工程管理部门应尽早催促设计单位对涉及现场文明施工较为重要的部分图纸及时到位。防止因图纸不到位对现场的文明施工造成极大的影响。1.2.9.4 调试阶段文明施工的管理(1) 健全启动调试组织机构,明确职责,把文明施工验收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2) 厂区道路及照明,厂房地坪、排水沟道、管路,设备、
41、孔洞、平台、栏杆等全部工作均应按规范要求验收评定。(3) 施工现场和消缺工作结束后,所有尾工应全部清理结束并保持干净。(4) 电站系统联调的环境应达到商业运行的条件。1.2.9.5 文明施工的管理考核(1) 在召开工程协调会和工程例会时,项目部对文明施工状况做出评价,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存在问题。(2) 按月由项目安全和工程管理部提出对承包商奖励和处罚意见,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审议批准后执行。(3) 工程项目施工结束后,项目部应结合工程竣工验收,对施工承包商的文明施工绩效作出最终评价,并上报公司经营管理部,作为施工承包商评价和再评价的依据。1.2.10 环境管理在工程建设中项目部将根据国家环境管理体
42、系标准和环境保护法规及当地环保要求,加强对施工现场环境的管理,有效控制施工固体废弃物、扬尘、噪声、放射和水污染。1.2.10.1 严格按规定落实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有关法规和规定,保证施工不扰民、“三废”处理措施得当、不因尘土等工业垃圾对环境造成污染。1.2.10.2 项目部要求各施工承包商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业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有针对性的环境保护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组织实施。1.2.10.3 项目部和各施工承包商将采取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形式,不断提高工程现场人员的环保意识。1.2.10.4 施工现场使用的小锅炉、茶炉、食堂大灶等烟尘排放必须采取措施,达到允许排放的标准,同时要加强饮食卫生管理
43、,防止群体中毒事件。1.2.10.5 施工道路做到定时洒水降尘。施工现场应经常保持整洁卫生,运输车辆不带泥沙进出现场,做到沿途不遗撒。1.2.10.6 要求施工承包商对施工中使用的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在库内存放,运输时要防止遗洒、飞扬,卸运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1.2.10.7 严禁各施工承包商随意倾倒施工、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到指定的垃圾场分类堆放;施工生活污水需经处理后达标排放。1.2.10.8 根据光伏项目施工特点,本工程使用商用混凝土,混凝土在运输过程中须做好防滴漏措施。施工承包商进行砼作业时,必须采取防污染措施;现场存放油料,必须对库房进行防渗漏处理,储存和使用都要
44、采取措施,杜绝油料跑、冒、滴、漏现象,防止污水污染环境。1.2.10.9 防止施工噪声扰民,要求各施工承包商对人为的施工噪声应有降噪措施和管理办法;对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等产生的噪声应尽量从机械设备的选用、声源、操作上严格控制,对产生噪声较大的施工机械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避免夜间影响周围环境,其布置尽量远离工作和休息场所。1.2.10.10 项目部对在调试中产生的噪音,通过采取各种可靠措施使其减少到最低限度。1.2.10.11 项目部将及时与地方环保部门取得联系,了解地方环保标准和要求,执行地方有关环保标准和规定。1.2.10.12 督促施工承包商在施工现场应及时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并必须严格按照
45、以下要求实施:(1) 施工区域设置临时性的有组织的排水系统并进行沉淀等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防止雨水及场地排水冲刷所造成的水土流失。(2) 堆土表面应有效覆盖,防止风蚀和水蚀。(3) 土石方开挖时尽量避免在雨季施工,边坡开挖后应及时护坡。1.2.10.13 现场的办公、生活临建修建时,要求各施工承包商采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材料,对垃圾堆放场、化粪池、废水排放等方面做出具体的要求,项目部应监督施工承包商的行为符合有关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并要求施工承包商对环境因素进行分析,制定管理方案。1.2.10.14 要求各施工承包商对噪声、废气、废液、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的排放进行监测。1.2.10.15 施工
46、承包商负责施工活动固体废弃物、废弃液体的处置,负责责任区域(包括仓库、材料堆场、废料堆场等)的日常作业环境管理工作。1.2.11 劳动保护1.2.11.1 施工承包商应制定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及使用的有关规定,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配备符合国家的个人基本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工作服、安全鞋等,佩戴出入证。雨天作业的员工配备雨衣、雨鞋。1.2.11.2 要求施工承包商对特殊作业人员(如电工、焊工、起重工等)配备与之相应的专用劳动保护用品。特别作业人员,如搬运工、装卸工、道路清扫工、高处作业人员、机加工、振捣工等,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反光背心、安全带、安全帽等特殊劳动保护。1.2.11.3 项目部检查
47、施工承包商现场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是否符合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作为没有使用防护用品处理。1.2.11.4 施工承包商应保证所有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不降低标准和削减数量,不采购、不使用不符合国家质量及劳动保护标准的型号和产品。1.2.12 事故报告与应急救援1.2.12.1 事故报告与处理(1) 项目部要求施工承包商遵守事故报告与应急救援的程序,并参照业主的标准,建立事件报告准则;项目部对于一般事故及以上级别的安全事件和事故,建立事故快速报告规定,即在事件、事故发生后,20分钟内报告业主与监理单位,并填写事故、事件报告单上报事故事件发生的情况。(2) 项目部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上报地方
48、政府主管部门,并开展相关工作。(3) 项目部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在事故发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业主及监理单位递交正式的事故调查处理报告。1.2.12.2 应急救援(1) 项目部建立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明确事故处置的基本原则,即现场发生事故时,首先抢救生命,向救援组织报警,并采取措施限制事故扩大。(2) 项目部建立相应的应急响应组织,以便能迅速处理突发意外事故。(3) 项目部根据项目所在地的实际情况,识别存在的重大风险,建立专项应急响应预案,包括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救护预案、火灾响应预案、“三防”预案(防沙、防雷雨大风、防暴雨)等,并提交业主审查、备案。(4) 项目部根据应急响应预案,要求施工承包商准备好为实施应急响应预案所需的器材、药品,如排水设备和电源,医学急救器材等。(5) 项目部根据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