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口区中小学教师拔尖人才培养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飞****2 文档编号:52750241 上传时间:2022-10-23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2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京口区中小学教师拔尖人才培养管理办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京口区中小学教师拔尖人才培养管理办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京口区中小学教师拔尖人才培养管理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京口区中小学教师拔尖人才培养管理办法.doc(7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京口区中小学教师拔尖人才培养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小学教师拔尖人才(以下简称“拔尖人才”)的培养和管理,充分发挥其在教书育人、教育科研、培养青年教师、教育管理方面的示范辐射作用,促进师资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推进教师专业化和校长职业化进程,创建我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特色,现参照市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所指的“中小学教师”,是教育行政部门所属的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拔尖人才”主要指中小学教师中在编、在职、在岗的江苏省特级教师、镇江市、京口区中小学教师学科带头人、镇江市、京口区中小学中青年骨干

2、教师、镇江市名校长(以下分别简称“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名校长”)。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特级教师:具备国家规定的合格学历,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并被聘任3年以上,一般为学科带头人。 第四条 学科带头人: 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中、小学教师分别具有本专业本科、专科学历和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教育教学业绩特别突出的可不受年龄、学历的限制),一般为骨干教师(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上的可除外)。 第五条 骨干教师: 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 中、小学教师分别具有本专业本科、专科学历和中级以上教师职称(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的,中、小学可分别放宽到专科和中师学历)

3、。第六条 名校长:在职且担任正职3年以上。第七条 “拔尖人才”原则上需有在农村学校支教一年以上经历。第三章 岗位职责第八条 岗位要求:1、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勇于创新,出色地做好本职工作。2、系统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和技能,了解本学科国内外教育改革发展动态, 自觉更新教育观,提高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努力形成个人风格,成为学科教学和教育科研的带头人。3、坚持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承担示范课、观摩课等公开教学任务,促进本校和本地区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4、根据教育教学改革的目标任务,开展教改和课题研究,善于总结经验,

4、具有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5、根据教师队伍建设实际,承担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的工作,积极参加各类教育科学研究活动,承担支援教育相对落后地区或薄弱学校等工作任务。6、 名校长应具有先进的办学理念,团结、依靠和带领教职工,不断提升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将任职学校建设成知名学校、模范学校和窗口学校。 第九条 工作职责: 1、特级教师:教育教学实绩突出;每年在市以上开设2次示范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每年至少撰写2篇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并在省级以上刊物、学术会议上发表、交流或获省级二等奖以上奖励;50周岁以下的要建立固定联系点和明确培养对象(联系点应明确到学校、单位,不少于2所;培

5、养对象应为有培养前途的学科带头人,不少于2人),联系点的教育质量和培养对象的教育教学能力,在一个周期内有明显提高。 2、市学科带头人: 工作量满负荷,教育教学质量一流,在本地区有相当知名度;每年在县以上开设2次示范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每年至少撰写2篇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并在省级以上刊物、学术会议上发表、交流或获市级二等以上奖励;2年内,有计划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至少1人获一等奖或2人获二等奖,或多人次获奖;参与教改和课题研究,主持市级或参与省级以上重点教科研课题研究,其成果在全市推广,并在省内有一定影响;45周岁以下的应有固定的培养对象,培养对象的教育教学能力

6、和成绩,在一个周期内有较大提高。 区学科带头人:工作量满负荷,教育教学质量一流,在本区有相当知名度;每年在区以上开设2次示范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每年至少撰写2篇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硎艮告,并在市级以上刊物、学术会议上发表、交流或获区级二等以上奖励;3年内,有计划培养出一名在区以上教学评比或专题研究方面取得较大成绩,在全区有一定影响的青年教师;参与教改和课题研究,主持区级或参与市级以上重点教科研课题研究,其成果在全区推广,并在市内有一定影响。 3、市级骨干教师:工作量满负荷,并担任循环教学,教育教学实绩在本校名列前茅;每年在校级以上开设2次公开课、观摩课;每年至少有2篇论文在校级

7、交流,其中有1篇在市级以上刊物(会议)发表(交流)或获市级三等奖以上奖励;或在任期内,出版过一部以上本专业的科研著作(包括合著,占三分之一以上,不合习题集、复习资料等);或承担编写三分之一以上教材;或2次以上在县级以上范围内作教材分析、专题讲座;任期内,有计划地指导学生参加市级以上学科竞赛,有1人获市一等奖或省二等奖,或多人次获奖;参与教改和课题研究,担任县级以上教学改革试点(试验)或课题研究的主持人或为其中的骨干;担任班主任或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等职务。第五章 相关待遇 第十四条 拔尖人才在本系统内有多种学术专业性称号的,按其最高级别享受待遇;获得系统外学术专业性称号后,还可享受非同一经费来源

8、的有关津贴等待遇。 第十五条 特级教师、市学科带头人和名校长的子女在本市报考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在同等条件下加10分投档。 第十六条 拔尖人才除在参加进修、评优、职称评审和购买住房等方面享受优先外,还享受下列待遇: 1、特级教师:每月津贴500元(不合财政拨付的80元津贴);配偶下岗的,由教育主管部门在系统内安排临时性工作,工资待遇每月不低于市最低工资标准;配偶因健康原因不能上岗,且没有固定收入的,由教育主管部门每月补贴200元;受聘为教科研机构兼职研究员和进修学校兼职教师;每年安排一次体检;每年安排外出学习考察或疗养1次;贡献卓著、身体健康的,教育行政部门可安排担任名誉校长、顾问或兼职督学及

9、推荐担任有关学术团体职务。确因工作需要,在办理退休手续后可继续聘用。 2、市学科带头人:每月津贴200元;受聘为教科研机构兼职研究员或进修学校的兼职教师;每年安排外出学习考察1次;每年安排1次体检。 3、市骨干教师:每月津贴30元;每2年组织外出参观学习考察1次。 4、名校长:每月津贴300元;优先推荐为兼职督学或教育科研机构兼职研究员;每5年可享受1个月学术假期;优先参加境内外教育交流和疗养休假;每年安排1次体检。 5、区学科带头人:每月津贴40元;每年安排外出学习考察1次:每2年安排一次体检; 6、区骨干教师:每月津贴20元;每3年组织外出学习考察l次; 以上津贴不列入各种保险的缴费基数,

10、也不列计发退休费基数。第六章 培养措施 第十七条 明确目标责任。拔尖人才的培养目标要分解到各地各校(单位),并列入区模范学校的评估指标体系,并作为主要领导任期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十八条 保障经费投入。特级教师、名校长和学科带头人津贴由区财政承担,先由学校(单位)逐月发放,区财政按年拨付。骨干教师津贴以及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名校长的体检经费,由教育行政部门和所在学校(单位)共同承担。 第十九条 加大培养力度。切实抓好以培养青年教师为目标的“135工程”、以培养骨干教师为目标的“青蓝工程”和以培养专家型知名教师和知名校长为目标的“名师工程”、“名校长工程”,以形成拔尖人才梯队。要鼓励拔尖人才

11、报考教育硕士,加大培养和引进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拔尖人才的工作力度;培训、教科研机构要充分挖掘潜力,改革培训形式,丰富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使更多的拔尖人才脱颖而出。 第二十条 创造便利条件。要支持拔尖人才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和教育科学研究,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参加有关学术交流、外出参观学习考察等,为他们的培训进修创造条件。拔尖人才原则上不应兼任过多的行政或社会职务,保证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做好本职工作。第七章 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实行动态管理。拔尖人才的日常考核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单位)共同负责,以学校(单位)为主。名校长、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实行任期制(任期2年)为主的动态考核管

12、理机制(特级教师的“动态管理”按省教育厅意见另行规定)。 第二十二条 强化人本管理。要宣传推广拔尖人才的工作经验、成果和先进事迹,营造人才成长的良好舆论环境。 第二十三条 完善信息管理。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拔尖人才数据库,掌握他们的基本情况和工作实绩,做好队伍稳定工作。 第二十四条 拔尖人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学校(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区教育局撤销其称号(特级教师需经市政府同意后,报省教育厅),取消有关待遇,并收回证书。 1、在申报评选工作中弄虚作假的。 2、离开相应岗位,不再具有隶属关系的。 3、不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4、热衷于以营利为目的有偿家教;组织或参与滥编、乱印、乱发教辅用书和各种试卷;体罚或变相体罚,造成不良影响的。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6、违反其他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拔尖人才的评选条件和考核要求,参照第三章“岗位职责”。 第二十六条 中小学教师中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市级及以上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和市科技骨干等,亦列入本规定培养管理,其条件、职责和待遇等按省、市、区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暂行规定由京口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教案示例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