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1年版)-附录2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docx

上传人:X** 文档编号:52745371 上传时间:2022-10-23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38.2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泸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1年版)-附录2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泸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1年版)-附录2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泸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1年版)-附录2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泸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1年版)-附录2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docx(4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泸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1年版)-附录2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附录2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1.地上建筑应当纳入容积率计算,但以下地上建筑不纳入容积率计算:物管用房、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党群服务用房、消防控制室、门卫室、变电房、公厕、垃圾库等配套建筑及建筑物外墙外保温层。2.位于地下建筑的停车库、管理用房及消防水池、消防控制室、变电房、风机房、报警阀室等设施设备用房面积不计入容积率计算,除此以外的地下建筑应纳入容积率计算。3.因交通设施、公用设施工程影响,或者因满足自然地貌特色、文物保护、防洪要求,导致建设项目地下空间使用受限,仅使用地下及局部被室外地坪掩埋的地上建筑配建停车位数量不能

2、满足要求的,经论证及专委会或规委会审查同意,其不足部分在地上建筑中配建的,不纳入容积率计算;4.七层及以上居住建筑底层(入口层)架空部分(若装修则可设置外墙或窗),层高宜在3.6米至4.5米之间,仅用于绿化、停车、公共休闲活动空间、公共通道等非经营性用途的,其面积不计入计容建筑面积,应计算建筑面积的按规定计入项目建筑面积。5.公共建筑底层架空部分,层高宜在 4.5米至5.8米之间(非住宅类居住建筑架空层层高宜在3.6米至4.5米之间),仅用作绿化、停车、公共通道等非经营性用途的,其面积不计入计容建筑面积,应计算建筑面积的按规定计入项目建筑面积。6.住宅建筑(公寓)层高一般不应高于3.6米。建筑

3、层高大于3.6米、小于或者等于5.8米(即3.6米+2.2米)的,其计容建筑面积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层高大于5.8米、小于或者等于8米(即5.8米+2.2米)的,其计容建筑面积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层高大于8米的,以此类推(包括套内出现通高的情况)。住宅坡屋顶部分除外。四层及以下的跃层式住宅,可以在门厅、起居室(厅)或者餐厅设置一处通高,通高部分面积不超过该户该层套内面积的30%且层高不大于7.2米的,该通高部分的计容建筑面积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倍计算;通高部分面积超过30%或者层高大于7.2米以及通高超过一处的,按照以上住宅建筑层高计算规则计算。与门厅、餐厅、起居室

4、(厅)相连的封闭式阳台纳入通高计算范围。7.办公用房层高不应高于4.5米。高于部分应参照住宅建筑层高计算规则,按2.2米为梯度折算层数计算建筑面积纳入容积率计算(不足一层的按一层计算)。建筑公共部分的门厅、大堂、中庭等有特殊功能需要的建筑通高部分除外。8、酒店用房层高不应高于4.8米,高于部分应参照住宅建筑层高计算规则,按2.2米为梯度折算层数计算建筑面积纳入容积率计算(不足一层的按一层计算)。建筑公共部分的门厅、大堂、中庭等除外,展示厅、报告会议厅、宴会厅等有特殊功能需要的建筑层高可以根据功能要求适当提高。9、商业用房层高不应高于5.8米,高于部分应参照住宅建筑层高计算规则,按2.2米为梯度

5、折算层数计算建筑面积纳入容积率计算(不足一层的按一层计算)。商业用房在第四层及以上的,应按办公用房标准进行核算。建筑公共部分的门厅、大堂、中庭等除外。超市、大型商场、专卖店、餐饮、娱乐等功能集中布置的单一空间达到2000平方米以上的商业用房,以及电影院、体育场馆、展示厅、报告会议厅、宴会厅、教堂大厅等有特殊功能需要的建筑层高可以根据功能要求适当提高。10、建筑内因功能要求需设置层高小于2.2米的设备管道夹层、结构转换层,不计入计容建筑面积。避难层及层高大于2.2 米的设备管道夹层、结构转换层应按投影面积纳入容积率计算。11.单层厂房层高超过8米的,按2倍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12.住宅应按套型设

6、计,户型平面均应对户内使用空间逐一标注使用名称和使用面积。建筑物标注名称应与国家规范一致,不得标注空中花园、空中院馆、绿化空间等非规范名称。相关规定如下(公共建筑参照以下规则计算):(1)封闭阳台、在建筑主体结构内的阳台、以及各类形式的结构板、抗震板、花池、绿化构架等,应当按照其结构底板投影面积计算计容建筑面积。(2)每层套内阳台、飘窗、空调板、雨棚、设备平台、镂空等半算或不算建筑面积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大于该层建筑面积15%的,超出部分应按其投影面积全部计入计容建筑面积计算(四层及以下跃层式住宅通高部分除外)。(3)飘窗窗台下无楼板延伸的,且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大于等于0.45米,且其结构净高小于等于2.1米、进深小于等于0.7米的,不纳入计容建筑面积计算,不符合以上标准任意一项的应按全投影面积纳入计容建筑面积。厨房及卫生间不得设置飘窗;(4)不得沿阳台的长边在阳台外部设置空调室外机搁板,沿短边设置时,其空调室外机搁板进深不得超过0.8米;设备平台不得与室内相通,单户建筑面积小于140平方米时,其设备平台累计水平投影面积不得大于3平方米;单户建筑面积大于140平方米时,其设备平台累计水平投影面积不得大于5平方米。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工作报告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