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风险监管概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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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用风险监管概述学习目的:了解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概念和特征,掌握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分析和计量方法,掌握对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评价和监管的要点。内容概要:本专题从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概念出发,阐述了加强信用风险监管的重要性, 结合我国情况分析了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特征,介绍了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主要分析、计量方法。本专题在最后从建立适当的信用风险环境、在健全的授信程序下运营、保持适当的授信管理和监测程序、确保对信用风险的充分控制等四个方面重点阐述了对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评价和监管的要点。学习要求:学员应熟识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基本知识,具有一定的银行监管知识和经验。学习重点:学员重点掌握对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

2、分析和监管的要点。一、 信用风险的概念和特征(一)信用风险的概念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是这样定义信用风险的:信用风险是指债务人或交易相对方的违约行为所可能招致损失的风险。违约是指实质性违背合同规定、拒绝支付(或偿付)本金或利息的一切行为。信用风险是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对信用风险的有效管理是商业银行综合风险管理的一个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对商业银行而言,信用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将信用风险保持在可接受的指标范围内,使风险调整后的收益率最大化。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来源于银行的所有业务中,包括银行资产负债表内和表外业务。贷款是商业银行信用风险最主要、最明显的来源,但信用风险也有贷款以外的其他来源,包括:贸易

3、融资与承兑汇票;银行同业交易;承诺与担保;利率、外汇与信用衍生工具所持债券、股票及结算交易等。(二)信用风险的主要特征1、道德风险是形成信用风险的重要因素由于银行信用交易中存在明显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即交易双方对交易的信息是不对等的,在信贷市场上通常表现为银行发放贷款后,很难对借款人在借款后的行为进行监管,因而借款人可能从事较高风险的投资行为,将银行置于承受高信用风险的境地,有的借款人甚至隐瞒事实,制造假材料骗银行的信用。这就是所谓的道德风险问题,它对信用风险的形成有重要作用。2、信用风险具有明显的非系统性风险特征尽管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也会受到诸如经济危机等系统性因素的影响,但信用风险多数情况下取

4、决于与借款人明确联系的非系统性因素影响,如贷款投资方向、借款人经营管理能力,借款人风险偏好、借款人的道德操守等,信用风险的这种非系统风险特征决定了多样化投资分散风险的管理原则适合于信用风险管理。3、信用风险缺乏量化的数据基础信用风险的量化分析相对比较困难,其主要原因在于观察数据少且难以获得。因为贷款等信用产品的流动性差,缺乏二级市场,而二级市场通常可为风险的量化提供大量数据,而且贷款的持有期限一般较长,即便到期出现违约,其频率远比市场风险的观察数据少,另外,由于信息不对称原因,直接观察信用风险的变动较为困难。再加上我国中介机构普遍缺乏必要的职业操守,作假账的存在,使信用风险量化缺乏可信度。4、

5、组合信用风险的测定具有一定难度由于风险的分散效应,由贷款等业务构成的资产组合总体信用风险难以衡量。如果所有客户的违约都同时发生,其风险远大于独立的违约事件。因而所有银行都通过分散化来抵御风险,使发生同时违约的可能性最小化,但定量测量风险的分散效果是相当复杂的。此外,市场交易也会产生信用风险,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取决于这些市场风险在此期间内存在相互影响的关系,其程度难以量化。二、信用风险分析方法银行监管人员要判断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水平和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就必须对银行进行非现场分析和现场检查,而信用分析是非现场分析和现场检查必需的知识。信用分析的方法有两种:一是财务评估法、二是信用评级法。财务评估法是

6、企业传统的评估方法,迄今有一百多年历史。它是由信用管理人员、授信人员或财务人员运用多年的经验,对各种财务数据的变化进行评价,按照受信者财务数据反映的情况确定授信额度的方法。财务评估的优点在于,授信者在对受信者进行评估时,由于财务数据都是可以量化的数据,评估依据相对客观,反映出来的评估结果不会因为评估人员的主观成见、偏见,或判断产生较大误差。信用评级法的历史相对比财务评估要短,一般认为是在20世纪初出现的。信用评级的方法是将能够反映企业所有信用的要素成分,如经济要素、技术要素、管理要素、组织要素、商业要素、财务要素、发展要素等包括进来,并根据不同行业、不同企业规模,将这些要素设定不同的权重,量化

7、各要素的特性,最后根据综合得分结果评估企业的信用等级。信用评级的优点在于它涵盖了影响企业信用的所有要素,更能综合考察受信者的深层特点。一家企业,不论规模大小,历史长短,都会在方方面面表现出自己的信用特质。这些特质有些是主要的,能够决定企业的根本信用形态,有些是次要的,虽然不能决定企业的信用性质,但对企业的信用质量会造成不同影响。企业的信用特质,就是企业的信用要素。探求企业的信用性质,就是发掘企业的信用要素。企业的信用要素包括哪些?关于这一点,长期以来西方经济学家发表了许多学说,如“C”学说、“F”学说、“A”学说、“P”学说、 “M”学说等,其中最基本的是“C”学说。衡量企业的信用要素,最早出

8、现的学说是三“C”学说。三“C”是英文单词Character(品格)、Capacity(能力)、Capital(资本)的简写形式,传统思想认为,三“C”将企业的特质基本反映出来,是信用要素的基本形式。企业的品格是指企业和管理者在经营活动中的品德、性格、行为、作风。企业的品格主要通过企业管理者的行为表现出来。品格是企业信用要素中最为重要的因素之一,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企业的好坏。能力是仅次于品格的信用要素。能力的含义较广,既包含经营者经营、管理、资金运营、信用调度等方面的个人能力,又包括企业自身规模决定的营运、获利和偿债等方面的企业能力。考察企业的资本,更准确地说是考察企业的财务状况。一个企业的财

9、务状况,基本反映出企业的信用特质。1910年,美国费城中央国民银行的银行家维席波思特将三“C”学说加以改进,又增加了一个“C”Collateral(担保品)。波思特认为,除了反映企业特质最基本的三“C”外,担保品的重要性也不容忽视。波思特认为,如果受信者能够提供出足以偿还授信信用价值的担保品,即使其他三项要素不佳,授信也没有担心的理由。实际上,许多信用交易都是在担保品作为信用媒体的情况下顺利完成的,担保品成为这些交易的首要考虑因素。然而,虽然担保品可以减少授信者潜在的风险,但对于授信者本身却不能起到改善信用状况的目的。授信者都希望通过正常途径收回债务,而不是处理担保品。因此,担保只能起到支持授

10、信的作用,而并不是授信的必要条件。1943年,美国弗吉尼亚州开拓移民商业银行的银行家爱德华又在四“C”的理论上在加上一“C”Condition(又称Circumstance,环境状况)。这里所说的环境状况,又称经济要素。凡是一切可能影响企业经营活动的因素,大至政治、经济、环境、地理位置、市场变化、季节更替、战乱等,小到行业趋势、工作方法、竞争等都是体现在状况这一要素之中。经济要素要有别于其他四个要素,是企业外部环境因素造成的企业内部变化,不是企业自身所能控制和操纵的。三、信用风险的计量方法信用风险计量方法是银行风险管理人员和银行监管人员应掌握的知识。信用风险的计量方法很多,这里主要介绍两种,第

11、一是我国参照1988年巴塞尔资本协议建立的信用风险计量方法,第二是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信用风险的计量方法。(一)参照1988年巴塞尔资本协议建立的计量方法在探索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过程中,我国商业银行借鉴了国外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经验和1988年巴塞尔资本协议所确定的信贷资产风险权重管理原理,并根据我国的国情和对企业实行评级分类排队贷款的有效经验,建立了我国商业银行贷款风险度核评制度和与之相配套的贷款风险度管理制度。导致贷款风险的因素是千变万化的,但从大的方面分类,主要有两个因素:一是贷款方式;二是贷款对象。不同的贷款方式如信用、保证、抵押和质押贷款,不同的贷款对象其信用等级为AAA、AA、

12、A、或C的借款企业,对贷款风险的影响程度是不一样的。一般来说,贷款方式的选择是保证贷款安全的基本因素,故把贷款方式对贷款风险的影响程度称为贷款方式基础系数(简称基础系数);贷款对象的选择是保证贷款安全的变化因素,故把贷款对象对贷款风险的影响程度称为企业信用变换系数(简称变换系数)。同时,信贷资产的风险程度,还要受到贷款占用形态和期限的影响,不同贷款形态和期限的变化对贷款资产风险的程度,称为贷款形态过渡系数(简称过渡系数)。贷款风险度就是从上述影响贷款安全的三个方面,通过量化,用系数表现和衡量贷款资产风险程度的尺度。贷款风险度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是,把影响贷款安全的三个基本因素,从管理角度概括为三

13、种系数:基础系数、变换系数和过渡系数,并以三种系数为基础,测定贷款风险度(包括贷款时和检查时的风险度以及基层行的综合风险度),建立起以风险度大小为依据的贷款审批权限、贷款规模控制、贷款监测与考核的相应风险量化管理体系。1、基础系数、变换系数和过渡系数的测算(1)基础系数的测算银行采取何种方式对企业贷款,这要依据借款企业信用等级的不同情况分别确定不同贷款方式对贷款的影响程度并不一样,即使采取相同的贷款方式,也会因抵押物、质押物和保证人的不同,发生贷款风险影响程度的不同。因此,在贷款风险管理中,应根据不同贷款方式和不同的抵押物、质押物以及担保人,按其对贷款风险的影响程度的大小而确定不同的贷款的贷款

14、风险系数即贷款方式基础系数。根据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监控、监测指标和考核办法的通知规定,对一般企业和个人贷款的风险权数(即风险系数)是按抵押(质押)贷款、保证贷款和信用贷款等不同的贷款方式分项设定的,共分为0、10、20、50、70、100六个档次。如图所示:贷款方式权数表一般企业和个人贷款的方式风险权数一、信用贷款、透支100二、担保贷款(一)保证贷款1、商业银行即政策性银行保证102、非银行金融机构保证503、中国境内注册的外资货中外合资银行保证104、中国境内注册的外资货中外合资非银行金融机构保证5、中国境外注册的金融机构保证其中:一级国家和地区20 二级国家和地区1

15、006、国家特大型企业保证507、国家大型企业保证708、其他企业保证1009、其他担保100(二)抵押贷款1、土地房屋产权转让抵押502、居住楼宇抵押503、动产物产抵押504、其他抵押100(三)质押贷款1、人民币存单质押02、外币存单质押103、一级国家及地区和中国政府的国债质押04、二级国家及地区的国债质押 105、现汇质押106、金融债权质押107、商业银行及政策性银行承兑票据贴现108、商业银行承兑票据贴现509、其他质押100除上述三种贷款方式之外,其他贷款方式风险权数可根据风险程度大小具体确定,表中有关权数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修改。(2)借款企业(或项目)信用等级变换系数的

16、确定分两步:第一步,评定企业(或项目)的信用等级;第二部根据信用等级,确定企业风险系数。信用等级是衡量和反映借款企业或贷款项目信用状况的综合性指标。信用等级同,对贷款风险的影响程度也就不一样。因此,贷款风险管理中首先要对借款企业或贷款项目的信用进行分析评价,并评定信用等级。企业信用等级主要由企业经营者素质、经济实力、资金结构、经济效益、履约率和发展前景六个方面决定。按照这六个方面的内容,根据得分多少,把企业划分为若干等级,再按不同等级确定相应的风险变换系数。如:中国工商银行把企业信用等级划分为六级,即AAA、AA、A、BBB、BB、B,它们相应的风险等级变换系数分别为30、40、50、70、9

17、0、100。 贷款行应每年对借款人进行一次信用等级评估。对年度内发生重大变化的借款人应根据实际情况,撤销其原信用等级资格,重新进行评估。贷款项目信用等级评定是通过对各主要因素,如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工艺技术、项目的财务评价和经济评价等方面进行分析、评价,根据评估后测算的量值,划分等级并确定相应的风险系数。如中国工商银行将固定资产贷款项目信用等级划分为AAA、AA,A,BBB,BB、B六级,它们相应的风险等级变换系数分别为30、40、50、70、90,100。如表所示。贷款对象(项目)权数表贷款对象信用等级或项目风险等级权数()AAA30AA40A50BBB70BB80B90B级以下及未评企业或项

18、目100(3) 贷款形态过渡系数的确定贷款形态是指银行发放的贷款经过一段时间后所形成的状态,在传统的贷款分类方法中,贷款形态分为正常贷款、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和呆账贷款四种形态。贷款形态过渡系数的确定,按正常、逾期、呆滞和呆账贷款划分四项过渡系数细目。由于贷款的风险程度主要是由基础系数和变换系数决定的,过渡系数仅仅是表达贷款风险的另一种方式。为了防止重复表达贷款风险,一般把正常贷款的过渡系数定义为100,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呆账贷款的过渡系数分别定义为130、180、250。 在新贷款分类方法下,商业银行一般对不同的贷款按期限设置风险权数,如下表:贷款期限权数表贷款期限期限权数()3个月以内(含

19、)100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含)1056个月以上4年以内(含)1101年以上3年以内(含)1303年以上5年以内(含)1355年以上1402、贷款风险度的测算贷款方式基础系数、企业信用等级变换系数和贷款形态过渡系数从不同的三个角度概括了影响贷款风险度的诸因素中的主要因素。三个因素综合地反映着贷款质量的高低程度,它们共同作用,相互制约,形成一个较完整的体系。我们把这个系数体系之积,称为贷款加权风险权重。贷款加权风险权重与贷款金额之积,称为贷款加权风险权重额。贷款加权风险权重与贷款总额之比称为贷款风险度。其表达式为:贷款风险度贷款加权风险权重额/贷款金额其中:贷款加权风险权重额贷款金额贷款加权风

20、险权重贷款加权风险权重基础系数变换系数过渡系数上述贷款风险度的公式,即可用于审批贷款,也可综合检查某行(部)以及信贷人员所辖贷款资产的综合风险度。审批贷款时,贷款形态应视为正常贷款,过渡系数为100贷款风险度公式可简化为:贷款风险度基础系数变换系数检查贷款时,可根据检查范围大小采取相应的计算公式:(1)若检查一笔贷款,则其风险度计算公式可简化为:贷款资产风险度基础系数变换系数过渡系数(2)若综合考核一个支行(科)或某个信贷员所辖贷款的质量,则其贷款资产风险度应该是支行(科)或信贷员所辖全部贷款资产的平均风险度,其计算公式为:全部贷款资产风险度贷款加权风险权重额/贷款金额3、贷款权限管理我国传统

21、的贷款权限管理是按额度和种类来划分的。额度越大、用途较之效益越重要的种类,贷款权限越集中;反之,权限越下放。这种按额度和种类来划分贷款权限管理的弊病是没有考虑贷款的风险程度,因为额度小的贷款不一定风险就小,额度大的贷款不一定风险就大。目前,随着风险管理制度的完善,各商业银行普遍采取了用风险来划分贷款管理权限和确定贷款规模,以此提高贷款质量。具体内容是按风险度设置风险权重授信制度,形成了以按借款人风险大小确定贷款限额的分级审批制度。这样,对统计审批部门而言,风险度越大,审批贷款金额相对越小;风险度越小,审批金额相对越大。(二)按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方法计量1、标准法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信用风险提出了

22、标准法和内部评级法两种方法。标准法的基本思想是根据外部评级机构对银行资产的评级结果,对应不同级别资产的监管风险权重,信用风险的加权资产由风险资产和监管规定的风险权重相乘来计算。可以说标准法是在1988年巴塞尔资本协议风险加权计算资本充足率基础上的深化,是重新经过修订的风险加权法,只是风险权重的确定根据借款对象的不同(如主权国家、银行或公司)而有所区别。(1)标准法的创新与1988年老资本协议相比,标准法的主要创新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第一,银行对主权国家的债权不再按照OECD和非OECD国家区别,银行对OECD国家的债权也不享受优惠风险权重。第二,标准法规定借款对象的信用状况由外部信用评估机构决

23、定,哪家外部信用评估机构有资格进行评估由各国的监管当局认可,同时引入出口信贷机构(Export Credit Agencies)作为外部评级机构的补充。第三,取消了统一风险权重的规定,对借款公司根据外部评级结果分别给予不同的权重。第四,老协议下对银行和公司债权的风险权重不得低于对主权国家债权的风险权重,新协议下对银行和公司债权的风险权重可以与对主权国家债权的风险权重相等。也就是说一个国家内银行和公司的信用风险未必大于国家的信用风险。第五,老协议的风险权重结构中最大是100,新协议标准法将最大的风险权重由100增加到150,如B-以下的主权和银行,BB-以下的公司,逾期90天以上、专项准备小于贷

24、款余额20的贷款等均适用150的权重,以便更好地反映借款对象的风险。举例而言,银行对一个外部评级为CCC级的公司贷款100万元,按照1988年老协议要求,在银行计算资产充足率的过程中,这100万元贷款适用100风险权重,意味着100万元风险加权资产,为防范这笔贷款的信用风险,至少需要8万元资本。而按照标准法规定,这100万元贷款适用150风险权重,意味着150万元风险加权资产,为防范这笔贷款的信用风险,至少需要12万元资本。应注意的是,与老协议相比,标准法根据不同性质的债权划分风险权重结构。债权的性质包括:对主权国家和中央银行的债权、对非中央政府公共部门实体和多边开发银行的债权、对银行和证券公

25、司的债权、对公司的债权、对零售资产的债权、由居民房地产抵押和商用房地产抵押的债权、逾期贷款、表外项目等。这里由于编幅的限制,不详细介绍。(2)信用风险缓释(Credit Risk Mitigation)工具标准法中确定的信用缓释工具包括抵押、表内净扣、担保和信用衍生工具。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得到认可后,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尤其是风险暴露的计算过程中要扣除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的影响。标准法提出两种信用风险缓释后的风险加权资产计算方法供商业银行选择,即简单法和综合法。a、简单法简单法根据替代的原则将抵押或担保部分与风险暴露部分分开计算风险权重。无论是抵押贷款还是担保贷款,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贷款中被抵押或担

26、保的部分,采用抵押品或担保人的风险权重,但风险权重最低为20,风险暴露部分采用借款人的风险权重。由于规定了抵押品重估的频率是6个月,所以抵押品的风险权重按照市值计算,不考虑银行内部对抵押品估值的折扣。试举例予以说明。假如一笔1年期1000万元的贷款用商用房产作为抵押品,商用房产抵押的评估价值800万,那么如何计算监管资本要求呢?首先抵押的商用房产期限必须至少是1年,覆盖贷款的整个期限,同时对房产价值的评估至少6个月一次。按照简单法的规定,1000万贷款中的800万其风险权重为商用房产的风险权重,如上文所述一般是100。剩余200万贷款的风险权重为借款人适用的风险权重,假如借款人的评级是B-以下

27、,将采用150的风险权重。监管资本要求就等于8008100+2008150:88万。考虑到我国市场情况和商业银行的操作过程,商用房产抵押价值800万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市值”,商业银行在叙做此类业务时往往取评估价值的一定折扣作为抵押价值处理,假如取70折扣,意味着银行内部掌握的“市值”是560万。监管资本要求就变为5608100+4408150=976万。b、综合法(略,参阅新巴塞尔协议)2、内部评级法(由于另有专题阐述,这里仅简单介绍)按照内部评级法要求,计算信用风险加权资产最为关键的风险指标值是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违约风险暴露和有效期限,初级法和高级法对如何计算上述四个风险指标值做出了规

28、定。(1)违约概率(PD)违约概率是借款人在一定时间内违约的可能性,是贷款发放前银行的“预先估计”。为了得到不同级别客户的违约概率,首先需要对违约进行定义。巴塞尔委员会给出了违约的参考定义。即银行认为借款人不可能全部偿还对银行集团的债务,银行对清算抵押品(如果有押品的话)的行动没有追索权,就被认为是违约。判断借款人不可能偿还债务的行为包括:银行停止计息;银行觉察信贷质量下降,而采取核销政策或提取专项准备金;银行承担重大的经济损失出售贷款;银行同意消极的债务重组,由于豁免、推迟了本金、利息或相关费用,可能导致银行财务状况下降;就借款人对银行集团的债务而言,银行认定债务人破产或处于类似状态;借款人

29、已经寻求破产或处于破产状态,这样可以避免或推迟偿付银行集团的债务。由于信贷质量恶化,银行遭受重大经济损失而进行贷款出售被认为是违约,但是到底银行以多大的折扣出售贷款算作重大经济损失还有争议。结合国内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国内企业违约事件大致包贷款五级分类中在次级以下;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以上;贷款被核销;存在表外计息或停止计息;消极性的重组贷款;借新还旧贷款中被动的借新还旧贷款(指贷款到期无法按期偿还而作借新还旧处理)等。其次,同一借款人在不同时间段的违约概率也会变化,期限越长,违约的可能性越大。内部评级法初级法要求是一年期违约概率,多个一年期违约概率取一个平均数,作为计算风险加权资产的输入值。

30、第三是银行估计借款人违约概率的方法。国际银行界和学术界的经验表明,一般是采用借款人财务指标预测违约概率,但在如何选择财务指标和选择多少项财务指标预测方面做法不同,精确程度也会有所差异。(2)违约损失率(LGD)LGD是度量预期损失的重要参数之一,它包括三种损失,分别为损失的本金、不良贷款的持有成本(如无法获得的利息收入)和清偿成本。根据国际学术界的研究成果及国际活跃银行内部经验,贷款清偿率呈现出不均匀的趋势,有时偏高,有时偏低,高点可以达到70-80,低点在2030左右。清偿率的分布被称为双峰分布(bimodal)。鉴于清偿率双峰分布的特点,取清偿率或违约损失率(LGD)的平均数不具有统计意义

31、。决定贷款清偿率的主要因素是是否有抵押及借款人的还款顺序。在经济萧条时,清偿率低,反之清偿率较高。借款人所处的行业也与银行获得的清偿率关系密切,一般而言制造业的清偿率高于服务行业。违约风险暴露的大小和损失大小之间没有明确的关系。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公布之前,许多银行已经能够计算出不同级别客户的违约概率,但却很少有银行能准确地估计出违约损失率。于是初级法下要求违约损失率由监管当局来确定;而高级法下,银行可以自己估计风险暴露的违约损失率。 初级法下将高级未抵押债权(senior unsecured claims)的违约损失率由50降为45。2001年新资本协议征求意见稿认可的抵押品仅为商用房地产和居

32、住用房地产。最终新协议将内部评级法下有资格做抵押品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到也包括应收账款和实物应收账款。这样,内部评级法下涵盖的有资格抵押品就包括金融抵押(质押)品、应收账款、商用房地产、居住用房地产和其他抵押品(不包括银行由于贷款违约获得的实物资产)。违约损失率的标准为:最低违约损失率贷款的最低抵押水平抵押品价值超过贷款价值的程度金融抵押品00/应收账款350125商用房地产/居住用房地产3530140其他抵押品4030140 (3)违约风险暴露(EAD) 按照初级法的规定,表外项目的违约风险暴露等于已承诺、未提用的部分乘以信用转换系数(CCF)。除了承诺、票据发行工具(Note issuance

33、 Facilities)、循环授信工具(Revolving Underwriting Facilities)和承诺外,表内项目违约风险暴露的确定与标准法下相同。(4)有效期限初级法下,回购交易的有效期限是6个月,其他公司风险暴露的有效期限是2.5年。高级法下银行自行估计有效期限。但对于销售额和总资产不足5亿欧元的企业,各国的监管当局可以决定取2.5年的有效期限,不用专门估计。(5)风险量化过程除了期限以外,像违约概率等其他关键风险指标值都不可观察,必须进行估计。估值的过程必须与合理的做法和监管标准相一致。内部评级法下计算关键风险指标值的数据有两套:银行实际资产组合的数据和参考数据库(在估计违约

34、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暴露时,数据库只包括已违约贷款;而估计违约概率时,数据库包括未违约贷款和已违约贷款)。银行根据利用参考数据库估计出来的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或违约风险暴露,将其运用到实际资产组合中计算资本要求。对于单笔贷款而言:预期损失(EL)=PDLGDEAD风险量化过程有四个阶段:获得参考数据、估计参考数据和参数的关系、在参考数据和资产组合数据之间进行映射、将参考数据与参数之间的关系运用到资产组合数据中计算资本要求。首先,银行构建一个参考数据库,从中可以估计出内部评级法要求的参数。参考数据库包括内部数据、外部数据和内部、外部混合数据库。银行要考虑参考数据与当前资产组合数据的可比性,如对违约的

35、定义是否相同。参考数据应该体现外部债务评级、财务度量、地域分布以及其他与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违约暴露相关的特征。其次,银行对参考数据采用统计模型,确定参考数据的特征与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违约风险暴露等参数之间的关系。这里所指的统计模型可以是简单的计算平均数,也可以是高级的模型(如高级线性回归等)。同时银行要对参考数据库使用的违约定义与内部评级法规定的违约定义之间差异进行调整,或对数据局限进行调整。为了对关键的风险参数进行估计,可以采用多种估计方法。第三,银行在自己的资产组合数据与参考数据之间进行映射。当前资产组合的特征必须映射到估计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违约风险暴露的模型中。映射过程中对参

36、考数据库与实际资产组合数据之间的差异进行调整。第四,银行将参考数据中得出的参数运用到实际资产组合中,计算资本充足率。风险量化的目标是得出每个评级结果的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暴露。如果估计值是针对单笔交易的,银行必须在每个评级层面进行汇总。如果采用多个数据库或多种方法来估计参数,银行必须采用各种估计结果的平均值。四、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评价与监管要点为敦促全球银行监管者推广信用风险管理的良好行为准则,2000年9月巴塞尔委员会发布了信用风险管理原则。巴塞尔委员会建议的良好的信用风险管理涉及以下四个方面的16项原则:(1)建立适当的信用风险环境;(2)在健全的授信程序下运营;(3)保

37、持适当的授信管理、计量和监测程序;(4)确保对信用风险的充分控制。虽然各商业银行之间由于信贷业务活动的性质和复杂性不同,信用风险管理的做法会有所差异,但一个综合的信用风险管理规程或一系列相关的信用风险管理办法应能够解决上述四个方面的问题。因此,对于信用风险而言,评价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是否有效,应着眼于这四个方面。(一)建立适当的信用风险环境这里所谓的信用风险环境也就是平常所说的信贷文化,成功管理信用风险的第一要旨是建立强有力的信贷文化。对于信贷文化,并无确切定义,但信贷文化总是或明或暗地体现了银行管理的一种哲学和信念,在信贷政策、程序、审计和控制的全过程,每家银行都有一套多年形成的主流习惯做

38、法和思维方式,这些占支配地位的习惯与做法的总和,就构成了信贷文化。信贷文化并不是凭空产生的,银行的管理层鼓励什么、惩罚什么,甚至银行高层管理人员的一言一行,都对信贷文化的形成,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 对信贷文化起关键作用的是银行最高层的管理人员,尤其是董事长、首席执行官或行长、首席信贷官或类似的角色,但这种思想需向下渗透,以得到各级管理骨干的支持。巴塞尔委员会主要从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责任以及银行对所有产品和业务中信用风险所持的稳健态度等三个方面来倡导建立健康的信用风险环境。1、董事会有责任制定(或审批)并定期(至少每年一次)评估信用风险战略和银行的重大信用风险政策。信用风险战略应反映银行承受的

39、风险限度和银行承担的各种风险的预期收益水平。良好的信用风险环境必须由银行的最高层来推动,因此,巴塞尔委员会强调银行的决策机构董事会(在现代的公司治理架构之下,董事会逐渐替代股东大会成为实际上的决策机构)必须充分发挥作用,负起相关责任:(1)董事会应肩负起审批整个银行信用风险战略和重大信用风险政策的责任,并且应该定期地对其进行评估,以确定信用风险战略是否能够反映银行实际承受的风险限度和银行承担的各种风险的预期收益水平。毫无疑问,董事会应关心银行面临的主要的风险即信用风险,这是建立健康信贷文化的第一步。事实上,银行的信用风险战略或计划包括对银行按照风险类型(如商业、消费、房地产贷款等)、经济部门、

40、货币和期限以及预计的利润率开展授信的意愿的阐述,也可能包括银行的目标市场和其在信贷资产组合中希望实现的总体目标(包括分散程度和贷款集中度的限度),定期评估银行的信用风险战略和重大信用风险政策,对董事的素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只有那些由高素质的管理者组成的董事会才能胜任此项工作。 (2)董事会应确保高级管理层完全有能力管理银行的信贷业务,确保信用活动在董事会批准的风险战略、政策和风险承受限度之内。 为保证董事会批准的风险战略和信贷政策等重大决策能够很好地得到执行,董事会应采取适当措施确保管理层认真执行上述重大决策。要做到这一点,董事会应通过一定方式(或通过风险战略或通过阐述信用政策)对银行的总体授

41、信标准进行审批,此外,董事会还应审批银行授信职能的组织模式,包括对授信发放、授信管理以及整体信贷资产组合的独立评估。(3)董事会成员不能凌驾于银行的授信和监测程序之上。尽管董事会在风险管理方面具有很高的权利,但为避免利益冲突,即使是董事会成员包括外部董事减少的业务,也应按银行既定的程序确定授信的总量和条件,这是对建立健康信贷文化至关重要。(4)董事会应确保银行的薪酬政策不与其信用风险战略相冲突。银行的高级管理层有其自身利益,有时与股东的利益并不一致,甚至互相冲突,因此,董事会应建立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避免鼓励不当行为,如违背授信政策或超出限额向高风险的行业和企业发放贷款以追求短期利益,这些做法

42、尽管可能带来短期利润,但会削弱银行的授信管理机制。银行是在中长期而非短期内实现其目标的:由此银行对结果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有明显的偏好,而对无根据的波动性无原则的机会主义和“运气”持反对态度。优良的信贷文化会在业务发展和质量控制上达到谨慎的均衡,与之配套的薪酬政策也不鼓励那些明显的短期利益行为。2、高级管理层有责任执行经董事会批准的信用风险战略,制定识别、计量、监测、控制信用风险的政策和程序。这种政策和程序应涉及银行的所有活动,以及资产组合和单一授信两个方面。高级管理层为董事会所聘任,有责任负责执行经董事会批准的信用风险战略,包括确保银行的授信活动符合既定的风险战略,制定并实施关于识别、计量、监

43、测和控制信用风险的成文政策和程序。高级管理层必须保证贷款批准和审查职责被明确和恰当地分配和授权。为保证各项授信政策的有效性,授信政策必须在整个机构内传达,以恰当的程序付诸实施、监测并根据内外部因素的变化定期修订。为达到上述要求,高级管理层必须对银行的授信和管理职能定期进行独立的内部评估。3、银行应识别和管理蕴含在所有产品和业务中的信用风险。对于新产品或业务的风险,银行应保证其董事会或相关委员会应在该新产品或活动被引入或实施之前制定恰当的风险管理程序和风险控制。识别和分析蕴含在所有产品和业务中已有和潜在的风险,是有效的信用风险管理的基础,这不仅包括对传统信贷业务风险的审查,还包括对复杂的授信业务

44、中的仔细分析,尤其是对那些蕴含在资产证券化和信用衍生工具等复杂授信业务以及新业务的信用风险进行识别和判断,确保在推出新业务和新产品之前,对其中的风险进行充分的管理和控制,任何主要的新业务在开办之前必须经董事会或适当授权的委员会批准。在推出新产品方面,前两年国内商业银行有一个很好的风险失控的例子,就是汽车消费信贷。当时不少国内商业银行一致看好该业务的发展,将汽车消费信贷作为一项有前途的业务大力推广。但是在具体业务的操作方面,却为争夺市场份额而放弃了对借款人资信的严格审查,对汽车市场的发展也缺乏深入细致的研究,导致一些商业银行盲目依赖保险公司的履约保险责任,结果是由于银行审核不严,加之车价不断走低

45、,导致大量违约事件发生,给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的健康发展带来严重不利影响。 (二)在健全的授信程序下运营 1、银行必须在健全和正确定义的授信标准下运营。这些标准包括一个清晰定义的目标市场,对借款人或交易对手的授信用途、结构以及还款来源的充分了解。(1)建立良好的明确定义的授信标准。(2)银行必须获得足够信息以对借款人或交易对象的真实风险状况进行综合评估。对我国商业银行而言,就是做好贷款的“三查”,严格按照银监会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的有关规定进行授信管理。(3)以独立授信的方式评估银团贷款的风险和收益。2、银行应对单个借款人和交易对象,以及各组关联交易对象群体在银行帐户、交易帐户和表内外业务

46、中的各类风险,按可比、有意义的方式进行加总,确定整体授信限额。授信限额是银行事前控制信用风险集中度的传统方法,基本思路是针对单一信用风险敞口或特定客户或关联集团等设定授信限额,以控制信用风险的集中度。商业银行不仅应对单个借款人进行统一的授信,更应重点关注和搜集集团客户及关联客户的有关信息,有效识别授信集中风险及关联客户授信风险,并尽可能根据实际的风险状况确定整体授信限额。关于大额敞口的限额设定,巴塞尔委员会推荐的指标是对单一客户或一个集团客户的敞口不能超过监管资本的25%,对于集团客户,巴塞尔委员会强调不仅要考虑法律上的联系,还需要考虑财务上的联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九九条,对同

47、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10%。同时,按照商业银行集团客户风险管理指引的规定,商业银行在对单一集团客户贷款不应超过其资本余额的15%以上。3、银行应建立明确的审批新授信和对已有授信进行修订、展期和再融资的程序。4、所有的授信业务都必须在“保持一定距离”的基础上决策,对关联公司和个人的授信,是否设有特殊的监测,并采取适当步骤控制和化解“近距离”贷款的风险。商业银行应慎重对待关联交易,中国银监会已出台相关规定,对关联交易的监管有明确要求。防范关联交易带来的风险是控制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重要方面。 (三)保持适当的授信管理、计量和监测程序1、银行应建立对包含各种信用风险的投资组合进行持续管理的体系。2、银行必须建立监测单个授信情况的体系,包括决定所提取的准备金和储备是否充分。3、应鼓励银行开发和使用内部风险评级系统来管理风险,该系统应与银行业务活动的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一致。4、银行应建立信息系统和分析技术,使管理层能够计量所有表外业务所蕴含的信用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应能提供有关授信组合的构成,包括识别风险集中程度的充分信息。5、银行必须建立了监测授信组合的整体构成及其质量的系统。6、银行在评估单个授信和授信组合时,应考虑经济形势可能发生的变化,并评估在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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