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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矿防治水机构及制度汇编xx矿二一三年三月目 录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1第一章 总 则1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1第三章 技术管理规定3第四章 井下排水管理规定4第五章 地表水防治5第六章 煤层顶板水防治6第七章 煤层底板水害防治6第八章 采空区积水防治7第九章 其 它7防治水岗位责任制8矿长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8总工程师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9生产矿长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10机电矿长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10安全矿长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10技术管理部部长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11技术管理部副部长(地质测量)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12安全管理部部长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12安检员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13生产调度室水害防
2、治岗位责任制13防治水主管技术员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14采煤队队长防治水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15掘进队队长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15采掘队技术员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16机电队队长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16打钻工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16部门职责17责任追究与奖惩19测量工作制度19测量管理制度20储量及“三量”管理制度21防治水预案及事故分析制度21矿井水害预测预报制度22水害隐患治理制度23水害隐患排查制度25矿井水害隐患预防措施26煤矿地质及储量管理工作制度27水文地质管理制度27水文地质工作制度28水害预测预报制度29水文预测预报制度30水情水害预报制度30井田内及周边煤矿监测监控管理制度31地测防治水工
3、作制度32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32探放水管理制度33探放水工程管理制度34探放水培训制度36探放水工作要求36探放水及注浆加固管理制度36探放水工程设计的编制内容及审批制度37矿井探放水措施编制、审批制度38矿井探放水检查制度38探放水奖惩制度39水患防治应急预案39地测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制度40资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40地质资料技术报告整理、审批制度41部技档案借阅制度41技术档案防火、防丢失制度42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制度42设备、工具使用、保管发放制度43地测防治水奖惩制度44与周边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和图纸交换制度44雨季防汛防洪隐患排查制度45特大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紧急撤人制度46防汛
4、物资储备制度48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48水害防治管理制度50业务保安联系制度51水情水害排查制度和预报制度51雨季防汛防洪隐患排查制度52探放水组织机构53探放水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53探水工操作规程54矿井水害综合防治措施54矿井防治水措施57防治水监控防治措施59地表水监控防范措施60承压水开采安全技术措施60周边煤矿及废弃老空积水防治措施65加强防治水监督管理安全措施66井下涌水动态观测措施68疏放水安全措施69矿井老空积水防治措施69地表水防范安全措施71矿井透水事故处理计划71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搞好矿井防治水工作,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
5、采”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遏止和杜绝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矿井地质规程等要求,结合矿井防治水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二条 组织机构1、成立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领导组组长:矿 长 副 组 长:其他副矿级领导成 员:技术管理部部长、生产管理部部长、调度室主任、机电部部长、安全部部长、施工队队长等。2、领导组下设矿井防治水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技术管理部。主 任:xx(兼)副 主 任:分管地测防治水副部长成 员:调度室、生产管理部、机电管理部、安全部、施工队等相关单位的技术
6、负责人组成。第三条 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矿井防治水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等精神。2、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处理。3、负责矿井重大水灾事故的抢险、指挥、协调。第四条 矿井防治水办公室职责1、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日常管理,贯彻落实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的决定、决议,制定并落实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和重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2、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3、负责矿井水灾事故抢险时的技术工作。第五条 技术管理部职责1、履行矿井防治水办公室职责,负责全矿的防治水技术业务管理、监督、考核工作。每年初编制下发年度矿井防治水工作计划,修编完善矿井防治
7、水管理办法等有关防治水规章制度。2、负责日常水文地质标准化工作,负责水文地质预报工作,提供矿井防治水相关技术资料。3、编制重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参与灾害预防和事故处理计划中水害事故部分的修订工作,矿井发生水灾事故时协助制定抢险方案并进行相关技术指导。4、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领导及技术人员会审上报公司审批后实施。严格按照探放水设计督促施工队组施工,并根据队组提供的钻探资料进行分析总结。5、负责编制掘进工作面超前钻探设计,督促并落实掘进队组编制措施实施超前钻探。6、负责编制综采工作面防治水方案,参与防治水工程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工作。7、掌握防治水工程进展情况,检查、落
8、实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8、建立并完善水文地质观测系统,并按规定进行观测。9、对探明的导水断层、陷落柱等地质构造,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第265条的规定,设计防水煤柱或岩柱。10、负责因受采动影响引起的地表裂隙、塌陷调查和治理工作。11、负责开展防治水科技研究工作,内容包括:(1)研究井田地质构造导水规律,探讨、摸索、制定和落实矿井防治水的可行措施;(2)探讨各类防治水措施实施效果,包括探、放、疏、排、截措施实施效果;(3)研究总结矿井排水经验,对排水系统及时了解情况,发现、解决问题,达到设计最合理、选型最配套,从而优化矿井防排水系统;(4)针对水文地质补充勘探查明导水地质构造及煤层顶底赋水
9、性,研究采取合理的防治水措施;(5)探讨带压开采区防治水科技攻关工作。第六条 调度室职责1、负责防治水相关工作的协调、指挥。2、每年雨季前编制、下发雨季“三防”工作计划,并牵头落实3、负责在矿井发生突发性涌水事故或淹泵、淹巷、淹工作面事故时,统一组织协调抢险工作,保证抢险物资、人员等及时到位。根据矿抢险救灾指挥指示启动重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组织抢险救灾。4、根据地面防排水要求,协调落实防水、疏水和排水系统工程,确保地面防洪安全,防止地表水流入、渗入井下。5、负责组织水灾事故抢险救灾队伍并进行抢险救灾演习。 6、负责在发生水灾事故时向公司矿山救护队申请救助。7、负责在水灾事故中抢险救灾的其他
10、协调工作。第七条 生产管理部职责1、负责采掘开工作面、安装或回收工作面、井底车场、大巷、采区巷道等排水责任区的划分、移交、管理、考核工作。2、负责井下各采区、采掘工作面的防治水工程设计,并组织审批、实施和验收工作。3、负责督促各施工队组制定本队组防排水措施,监督检查防排水情况及措施的执行情况,并纳入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考核中。4、负责安排施工队组在雨季前完成对中央水仓、采区水仓的清挖煤泥工作,负责安排施工队组根据实际情况对井底车场水沟、采区大巷水沟、回采工作面临时水仓定期进行煤泥清挖。5、负责临时、突发性的防治水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工作。第八条 安全部职责1、负责参与、监督水灾事故抢救方案和
11、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组织和协调对事故的调查工作。2、负责矿井防治水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3、负责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防治水措施执行情况。第九条 机电部职责1、负责督促、协调和落实各施工队组探放水、抢险救灾排水设备的储备和发放工作。2、在每年雨季前牵头组织对中央水泵、盘区水泵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运转,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根据采区、采掘工作面防治水工程设计及预测涌水量进行水泵管路的配套选型、安装协调、调试运行、工程验收移交工作。4、负责每月更新井下排水系统图,并及时发放相关领导及单位。5、负责排水设备的能力测试工作。6、负责对机电队所辖区域排水系统的监督、管理、考核工作。7、配合调度室做好水害事故
12、抢险工作。第十条 物资供应职责负责探放水、排水物资和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发放工作。第十一条 井下机电队职责1、负责分管范围排水系统、设备包括管路和电气设施的日常检修、维护和保养工作。2、在水灾事故发生后,负责排水系统安装及排水工作。3、负责中央水仓、采区水仓、回采工作面主要排水系统的管理工作,并对中央水仓、采区水仓排水系统每年进行一次联合试运转,验证排水能力。4、负责对分管范围的供、排水管路的巡回检查,防止管路跑、漏水淹没巷道。5、负责水灾事故中抢险救灾的通信和监测工作。第十二条 井下采掘队组职责1、负责编制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实施探放水及资料收集工作,配合实施水文物探工作。2、负责将本单
13、位的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纳入到作业规程,并报技术管理部备案。如因工作面变更或水文条件变化,应及时修改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3、负责按照作业规程要求及时掘挖水仓、安装排水系统,保证工作面正常排水。4、负责所辖范围内排水系统的检修、排水工作。5、负责执行本队施工巷道“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工作,并在工作面悬挂超前钻探管理牌板,配合做好其它临时钻探工作第三章 技术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防治水相关规定1、各业务科室、井下队组指派专人负责防治水工作,并将负责人名单、联系方式报技术管理部备案。如因工作需要发生人事变动,必须及时将变更情况上报技术管理部。2、生产管理部负责防治水工程设计,主要包括采区永久水仓、回采工作
14、面水仓、掘进巷道临时水仓、泄水巷、大巷水沟等。在采区及回采工作面设计时必须把防治水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考虑。3、技术管理部按要求在设计前为生产技术科提供相关水文地质等地测资料。4、机电部要根据提供的最大涌水量进行设备选型、管路的配套。合理科学地布置各接力排水点的排水系统,必须在考虑排水距离、扬程、排水效率等第十四条 探放水规定(一) 探放水范围1、在掘进过程中,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2、采煤工作面或掘进巷道接近勘探钻孔时必须超前钻探,根据钻探情况进一步采取措施。3、掘进工作面在顶板富水区掘进时应钻探疏放水后再掘进。4、被贯通巷道有积水、淤泥或水文地质情况不清时应超前探放水。5、
15、回采工作面回采前,根据顶、底板赋水情况有针对性探放水。6、掘进巷道接近采空区时必须超前探放水。7、其它如老空区、积水巷道、强含水层、相邻生产矿井开采区、导水构造、封闭不良钻孔等需探水地点,接近上述地点必须进行探放水。(二) 探放水要求1、技术管理部负责确定钻探设计,设计中明确孔数、孔深、角度(方位角、倾角)、终孔孔径、超前探距及其它相关技术要求。2、采掘队组根据钻探设计编制钻探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措施中必须明确规定瓦斯突然涌出和涌水突然增大时的应急措施,并组织钻探施工资料收集工作,每月月底将全部原始记录报地质测量部。3、探放水前,工作面必须安装满足最大排水能力要求的排水系统。4、必须按照要求严格
16、控制距离,保证足够的钻探超前距离,现场悬挂钻探施工牌板,严格管理,技术管理部要加强督促检查。5、采掘工作面淋水、涌水增大影响生产需要探放水时,超前探放水量不得超过巷道内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6、对采空区、积水巷道、导水构造、强含水层、封闭不良钻孔等需探放水的地点,技术管理部都必须准确地绘制在矿井充水性图上,要求标明积水范围、积水量积水外缘标高等,并外推60米用红色圈出积水区的警戒线。第十五条 防隔水煤柱留设规定(一) 受水害威胁的下列区域之一,必须留设防水保安煤柱1、受保护的通水钻孔。2、在地表水体、含水冲积层下和水淹临近地带。3、与强含水层有水力联系的断层或强导水断层接触的煤层。4、有大量积水
17、的老窑和老空区。5、导水、充水的陷落柱、断层等地质构造。(二)留设防水保安煤柱的要求1、技术管理部按照有关规程要求并结合生产实际进行防隔水煤(岩)柱的设计,并报集团公司审批。2、各类防隔水煤柱内严禁布设巷道及工作面。第四章 井下排水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井下排水管理1、中央水泵房水泵必须保证有工作、备用和检修的水泵,工作水泵的能力可以在20 h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目前中央水泵房有三台MD155675型水泵,额定流量为155m3/h,额定扬程为469m。一台工作,一台备用,一台检修。必须经常保证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完好。2、中央水仓的有效容量应能容纳8小时的矿井正常涌水量。水仓的空仓容量必须经
18、常保持总容量的50%。中央水仓有效容量为825m3。3、井下所有各排水点必须安排专人开泵、排水、清煤泥,保持管辖巷道内无积水或水仓水位处于最低位。4、各排水点必须悬挂水仓警示牌及排水设备管理牌,管理牌内容包括水仓编号、队组名称、水泵编号、型号、排水量。5、中央水泵、采区水泵及回采工作面主要排水系统必须建立水泵运行日志,并要求存档1年。第十七条 掘进工作面防治水管理1、各掘进队组按本工作面防治水措施要求,在工作面安装排水系统,配足水泵及管路,加强排水设备、管路、供电的日常检修、维护,确保排水系统正常运行,保持巷道内无积水或水仓水位处于最低位,定期安排人员对水仓或水沟进行清淤。排水系统随工作面掘进
19、必须向前延伸,距工作面不大于30米。2、技术管理部对可能与采空区或密闭巷道贯通的掘进头面必须提前50米下发贯通通知书,生产管理部根据预报通知书提前安排施工队组制定专门的防治水措施,如巷道密闭拆开排水前,通修队要预先安排瓦斯排放工作。3、在巷道工程移交时,由机电部牵头,有关单位配合将排水系统做为一项主要工作进行移交,无排水系统或排水系统不完善无法正常排水的巷道严禁移交,必须限期整改完后方可移交。4、各开掘队组在巷道掘进期间,根据技术管理部提供的预测最大涌水量,必须安装排水系统,包括配备水泵及排水管路,及时在低洼处掘打标准水仓。标准水仓的规格设计和施工由生产部具体负责。5、各掘进队组根据水文地质预
20、报,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原则,杜绝冒险蛮干的行为。对过地质构造可能造成的涌水异常应超前备足水泵及管路,做到早准备、早预防。6、掘进巷道顶板淋水、涌水影响人员通行和正常施工作业,要采用雨布遮挡、接水器导流、挖沟引流等方式,加强水害治理,并严禁将淋、涌水引入皮带或刮板输送机,造成煤质水分超标或煤仓跑水煤等事故的发生。第十八条 回采工作面防治水管理1、生产管理部做好防治水工程设计、组织实施及验收工作,机电管理部做好水泵、管路选型及组织安装和业务管理工作。各有关单位按照综采工作面防排水方案,完成分管范围内防治水工程,并在工程完成后严格履行移交验收手续,相关业务部室及队组要在移交单上签字。回采
21、队组要根据回采过程中工作面及顺槽巷道实际底板起伏情况,再掘打临时水仓并安泵接管进行动态排水,随时将工作面及顺槽低洼处积水排出。 2、回采队在回采过程中必须注意观测老塘出水的变化,发现异常及时汇报调度室。3、回采工作面的开工验收也必须将工作面的排水系统作为一项主要项目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必须限期整改后方可验收移交。4、回采工作面回采开始后两侧顺槽内排水工作归回采队管理。包括巷道文明生产及排水点清挖煤泥工作。第五章 地表水防治第十九条 技术管理部在每年5月底前调查矿区及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情况,疏水能力等,掌握当地历年降雨量和最高洪水位的资料,为完善矿井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提供详实的水文地质资
22、料。第二十条 矿井改扩建的井口及工业场地内主要建筑物的标高,必须高出当地历年的最高洪水位。对于低于当地历年的最高洪水位的井口及建筑物,必须修筑堤坝、沟渠、疏通水路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第二十一条 井口附近和塌陷区内外的积水或雨水可能流入井下时,有关部门必须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措施,并符合下列要求:1、容易积水的地点应修筑沟渠,排泄积水。修筑沟渠时应避开露头、裂缝和透水岩层。特别低洼地点不能修筑沟渠时,应填平压实;如果范围太大无法填平时,可用水泵排水,防止水渗、灌入井下。2、矿井受河流、山洪威胁时,修筑堤坝和排泄洪渠防止洪水侵入。3、排到地面的矿井水,必须妥善处理,避免倒渗井下。4、漏水的沟渠或河床应
23、及时堵漏或改道,地面裂缝和塌陷地点必须填塞。填塞要有安全措施,有记录(包括充填量、充填时间)及图纸资料。5、在雨季,每次降雨时和降雨后,必须派专人检查矿区及其附近的地面有无裂缝和老窑陷落等现象,发现涌水情况,必须及时处理。第二十二条 矸石、炉灰、垃圾等杂物不得堆放在山洪、河流可能冲刷到的地方。第二十三条 对使用中的钻孔,必须加盖封好。报废的钻孔必须及时封孔,防止地表水或含水层的水通过钻孔流、灌入井下。第六章 煤层顶板水防治第二十四条 技术管理部要查明,煤层上部各砂岩裂隙含水层、第四系松散层含水层的赋存情况,富水性、边界条件以及可能的补给水源、补给水量等,查清各个含水层之间的水力联系;查清矿井范
24、围内地质构造及其含水特征,掘进开采前对顶板及上部含水层的最大水量提出预测或估算,对采(掘)工作面进行水情水害预测,以便指导生产。第二十五条 技术管理部要研究煤层顶板充水含水层与开采煤层之间的空间关系,岩性组合特征,采后冒落带发育高度与充水含水层在空间上的变化等。第二十六条 技术管理部积极利用物探手段探查煤层顶板富水性,有针对性对富水区进行探放水。第七章 煤层底板水害防治第二十七条 生产管理部依据矿井防治水规划要求逐步实施各项防治水工程。第二十八条 技术管理部负责指导采掘队组编制工作面防治水安全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组织实施。第二十九条技术管理部应利井下物探方法,查明施工地点四周构造及其富水情
25、况。按规程要求留足探放水超前距离。对于有突水危险的地段要制定详细的探、放、防措施,确保人身安全,进行探放水作业时必须采用专用探放水设备。第三十条技术管理部牵头,积极开展矿井水文观测,逐步建立、完善矿井水文长观孔动态监测系统及井下水位、水压自动观测系统。第三十一条 技术管理部在构造发育地段回采过程中要派人观测,有出水征兆时及时汇报矿调度室,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构造滞后突水。第八章 采空区积水防治第三十二条 采掘工作面接近采空积水区时,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第三十三条 技术管理部要加强采掘过程中的老塘、废巷、盲硐等容易积水空间的测量、调查、登记、填绘等工作,并要在矿井充水性图上准确
26、圈出积水线,同时绘出探水(警戒)线。采掘工程进入探水线时必须超前探水。第三十四条 技术管理部牵头必须定期收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煤矿和废弃的老窑情况,并在井上、下工程对照图上标出其井田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第九章 其 它第三十五条 技术管理部定期开展矿井防治水知识培训,尤其是班组长以上干部,以及新上岗的工人,教训后经过考试合格,方可上岗。第三十六条 牵头每月开展一次防治水会议及水患隐患排查活动,对所查问题进行“三定”处理,并限期落实整改情况。第三十七条 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灾害预防处理和计划准备好各种抢险物资,派专人管理,并能在紧急情况下及时供应。矿井发生重大水害事故时,执行矿井井下水灾
27、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防治水机构责任制度1. 煤矿企业是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主体,也是防治水工作的责任主体,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建立健全各级水害防治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抓好日常水害防治工作,有效遏制水害事故。2. 煤矿主要负责人是水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水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组织落实重大水害防治安全技术措施。3. 总工程师是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负责对水害防治相关技术工作的日常管理。4. 矿井要设立专门防治水机构,配备专业技术负责人,配备专职水害防治人员。5. 深入井下了解和掌握水文地质情况,分析影响生产建设中的各种地质因素,提出了预测预报和防治措施。6. 搞好采掘工作面
28、的水文探测工作,做好井上下对照测量,合理留设保安煤柱。7. 做好井下水文地质观测工作,建立观测台帐。8. 建立健全相关矿井水文地质资料档案。9. 配足排水管路、排水设备、防洪抢险物资,并做好井下探放水工作。10. 在汛期,根据不同的涌水量和排水期间、地点,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杜绝事故的发生。11. 参与井下重大事故的处理与分析,提供可靠的数据、图件。12. 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防治水岗位责任制矿长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1、矿长对本矿的防治水安全生全面负责,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者。2、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煤矿安全生产的文件、决议和煤矿防治水规定;组
29、织制定本企业防治水的安全生产制度。3、组织编制矿井防治水规划和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确保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所需人员、材料、设备等。4、负责贯彻实施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每月主持召开一次“一通三防”工作会,并在人、财、物方面优先保证。5、负责对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贯彻实施,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矿井救灾演习。6、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矿井防治水设施每季进行一次检查。7、负责组织实施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8、每周组织一次井下、地面安全大检查,对防治水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研究解决防治水等安全生产中的问题。9、凡发生重大事故,必须立即组织
30、抢救,防止事故扩大。10、组织制定并检查督促各级干部和职能部门防治水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11、负责抓好员工防治水安全技术培训、安全质量标准化等安全基础工作。12、按照防治水隐患排查制度,对防治水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全面负责。13、对各单位进行防治水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并决定进行奖励和惩罚。总工程师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1、总工程师对矿防治水安全工作负技术责任,全面负责防治水技术业务管理及防治水工作的安排落实。2、协助矿长贯彻上级防治水技术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有关决定和规定。3、负责组织制定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每季末,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制定
31、补充措施;组织编制防治水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制定和审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督促实施情况。4、对防治水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防治水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5、总工程师在矿长领导下,对确保防治水安全生产急需解决的问题,有权调动人员和物资进行抢险处理。6、负责对防治水技术问题提出方案和措施,经矿长审定或报班子会批准后组织实施。7、负责组织审批防治水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定期组织复审。8、按照防治水隐患排查制度,对分管范围内的防治水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9、负责主持防治水技术标准、生产技术管理制度、作业规程、施工措施的制定修改、审批和执行情况的检查。10、严格考核工程技术人员的安
32、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并提出奖励和惩罚意见。11、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规定,严格执行规定的审批权限,履行职责。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协助矿长采取措施,组织抢救。生产矿长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1、在矿长领导下,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防治水相关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2、配合矿长贯彻上级有关防治水方面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规定。3、对分管单位防治水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制定并实施防治水管理工作计划,落实防治水方面管理措施。4、经常深入现场,加强现场管理,解决和处理防治水方面的问题,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5、负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防治水方面各项措施、方案的实施。6、抓
33、好分管范围内的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工作。7、抓好分管职能部门的防治水业务保安工作。8、按照水害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对分管范围内的水害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9、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雨季“三防”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10、配合总工程师搞好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工程的实施。机电矿长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1、在矿长的领导下,对全矿防治水方面机电、排水等安全工作负责。2、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治水方面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防治水方面机电、运输业务保安责任制。3、组织制定机电防治水方面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矿井防治水方面机电设备检修计划,并抓好落实。4、负责每月召开一次机电、运输专题会,研究解决防治水方面机电设备
34、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5、抓好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分析防治水方面事故,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6、负责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工作,每月组织一次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7、按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对分管范围内的防治水方面机电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定期组织防治水方面机电设备的安全检查。8、负责防治水设备更新和改造方面的技术工作。9、对矿井的排水、安全供电、电气失爆、设备完好率、井下通讯等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10、 对防治水工作中的机电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安全矿长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1、严格执行党和国家防治水方面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承担安全综合管理责任。2、参与每周一次的
35、安全质量检查,对查出防治水方面的不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督促有关单位整改落实。3、监督检查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编制、演习和执行;负责对防止重大水害事故的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4、参加煤矿有关防治水方面安全生产的各种会议,审查有关防治水方面文件、资料、图纸等,参与每月一次的防治水专题会。5、监督检查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及防治水安全技措工程进度,制定并执行安全奖惩制度。6、参与组织有关部门编制防治水方面安全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并监督实施。7、参加审定作业规程及防治水方面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贯彻实施。8、经常深入现场,排查隐患,狠反“三违”,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负责组织追查
36、分析“三违”现象及各类安全事故,并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9、对群监协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对防治水方面安全技术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10、对防治水方面安全技术措施及实施负监督检查责任。11、负责煤矿安检队伍的管理、安全监察人员的思想和政治教育、业务学习,调度安全情况,组织安全活动,总结安全工作。技术管理部部长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防治水工作负技术责任,向总工程师负责。2、协助总工程师认真贯彻执行防治水方面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及防治水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3、参与编制和审定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及防治水方面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检查实施情况。4、在
37、总工程师授权的情况下,审批采、掘、巷修专业技术的作业规程和防治水方面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现场落实。5、协助生产副矿长抓好采、掘工作面防治水方面的现场管理。6、参加防治水工作专题会,分析研究采煤工作面防治水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7、参加防治水工作工程质量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负责督促整改落实。8、负责抓好矿井防治水方面工作。9、负责抓好技术部门的业务保安工作。10、按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对分管范围内的水害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参加分管范围内的水害事故追查分析。技术管理部副部长(地质测量)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1、在编制矿井开拓延深、采区设计、工作面设计时,要同时考虑到防治水技措工程和防治水方面
38、安全技术措施,并承担其相应责任。2、在安排开采顺序、采掘接续时,同时考虑到防治水方面工作,做到有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3、在布置、检查、落实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同时布置、检查、落实防治水工作。4、参加防治水技术方案、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的审定。5、组织开展水害防治地质工作,努力掌握导水通道与开采方法、地质构造等因素的规律及其相互关系。7、及时掌握防治水工程施工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及时处理防治水方面存在的问题。8、在组织编制审定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矿井水害预防及应急救援预案时,必须充分制定防治水的具体措施。安全管理部部长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1、严格执行党和国家防治水方面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39、法律、法规。承担安全综合管理责任。2、组织和参与每周一次的安全质量检查,对查出防治水方面的不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督促有关单位整改落实。3、监督检查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编制、演习和执行;负责对防止重大水害事故的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4、参加煤矿有关防治水方面安全生产的各种会议,审查有关防治水方面文件、资料、图纸等,参与每月一次的防治水专题会。5、参与组织有关部门编制防治水方面安全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并监督实施。6、参加审定作业规程及防治水方面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贯彻实施。7、经常深入现场,排查隐患,狠反“三违”,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负责组织追查分析“三违”现象及各类
40、安全事故,并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8、对群监协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对防治水方面安全技术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9、对防治水方面安全技术措施及实施负监督检查责任。10、负责煤矿安检队伍的管理、安全监察人员的思想和政治教育、业务学习,调度安全情况,组织安全活动,总结安全工作。安检员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防治水方面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法令、规程、条例、指令及有关安全方面的规定。2、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操作规程、煤矿作业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和各项技术措施,熟悉矿井生产系统、通风系统和安全避灾路线,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3、严格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
41、督促规程措施的现场兑现,发现防治水方面安全隐患及时汇报,并监督整改。4、严格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坚持“一班三汇报”制度。5、认真履行安检员的工作职责,提高安全自保、互保、联保的意识和能力。6、加强劳动纪律,增强工作责任心。生产调度室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防治水方面的安全生产方针。2、负责煤矿日常防治水方面安全生产的协调和调度指挥,随时掌握矿井安全生产动态,协助有关领导抓好防治水方面工作。3、负责接收和传达煤矿领导和地方政府调度部门下达的有关防治水方面安全生产指令和布置的工作,并检查落实。4、组织生产调度会,参加各种安全生产会议,对会议安排的工作负责督促
42、检查落实,对不按期完成的单位组织分析追查原因,拿出处理意见。5、按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防治水规定、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等要求,做好调度指挥工作。6、深入现场,熟悉矿井的通风系统和生产系统。7、对危及矿井安全的水害问题及时协调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解决。8、参加防治水方面事故的分析,追查和处理。9、负责向上级调度部门和领导汇报防治水方面工作情况。防治水主管技术员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1、按时编制本矿井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在开采特殊地段含水煤层时要及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2、每年在雨季来临前对本矿井的防治水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解决,解决不了的向领导汇报,要及时处理水灾隐
43、患,不得延误。3、要及时了解本矿井水文地质情况及周边煤矿开采范围及老窑积水资料。4、要及时封闭报废的钻孔,在井口附近和塌陷区内外的积水或雨水可能侵入井下时,必须修筑排水工程。5、对防治水工程要及时上图,并及时作好防治水的有关台帐和报表。6、要及时编制探水作业规程。采煤队队长防治水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1、队长是本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管辖范围内的防治水方面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2、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防治水方面的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组织职工学习煤矿,煤矿防治水规定及防治水方面安全技术措施,严格规程措施的落实。3、对管辖范围内的防治水方面的工作负第一责任。严格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的制度和措
44、施。4、负责抓好采煤工作面的防治水工作管理。5、负责抓好采煤工作面及所辖范围的防治水工程质量标准化、文明生产。6、负责抓好管辖区域内的防治水方面机电设备管理。加强检查维护,杜绝电气设备失爆。7、负责组织召开班前会和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会。8、参加每周一次的安全检查、安全办公会、每月一次的防治水、顶板管理等专题会,对所辖范围的安全隐患负责整改。9、按煤矿事故追查分析处理制度对本单位防治水方面的事故进行追查分析,找出责任者,进行处理,制定防范措施。10、配合安监、职教等部门抓好员工防治水方面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素质和自保、互保、联保能力。掘进队队长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1、队长是本队安全生产
45、的第一责任者,对防治水工作负全面责任。2、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防治水方面的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抓好煤矿“三大规程”及防治水方面技术措施的落实。3、对所辖范围内防治水工作负第一责任,严格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相关制度措施。4、负责抓好掘进工作面和其他地点的防治水工作管理。5、负责抓好所辖范围的质防治水工程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6、负责抓好管辖区域内的防治水方面机电设备管理。7、负责抓好班前会和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会。8、参加每天的生产调度会、每周的生产总结会、安全质量检查汇报会和每月的安全办公会以及顶板管理、“一通三防”、防治水等专题会,并对会议安排的工作进行落实。9、负责对本单位发生的防治水
46、方面安全事故进行追查分析,找出责任者,进行处理,制定防范措施。10、配合安监、职教等部门抓好员工防治水方面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保、互保、联保能力。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采掘队技术员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1、在队长领导下,对本队安全防治水工作负技术责任,抓好本队范围内的防治水方面技术工作。2、负责贯彻有关防治水技术方面的法规、文件、指令、规定。3、根据现场实际,编制作业规程、防治水方面措施,并抓好现场落实。4、对本职范围内的“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机电运输等工作负技术责任。5、采煤工作面过构造带、初采、末采和掘进工作面过构造带、开窝、贯通、起坡、拐弯揭煤等特殊时期,负责现场跟班,并落实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6、向技术部门提出对本职范围内规程进行复审。7、对本职范围内的防治水技术问题提出方案,经批准后负责指导施工。8、